第三章 國立大學總務業務委外執行現況與需求分析
第四節 大學總務業務委外需求分析
本研究透過三所國立大學委外業務相關行政人員之訪談,對象為總務長、總 務處各組組長及委外業務承辦人員,目的再於了解大學總務處方面認為現階段已 委外業務及未委外業務適不適宜委託民間辦理。訪談後,上述人員意見擬採用數 學的四個象限分類方式整理,縱軸由上而下分別為「已委外→未委外」,橫軸由 左至右分別為「不適宜委外→適宜委外」;四個象限分別表示:第一象限「已委 外且適宜委外」、第二象限「已委外但不適宜委外」、第三象限「未委外且不適 宜委外」、第四象限「未委外但適宜委外」。
圖3-4-1 訪談結果整理方式
表3-4-1 三所大學訪談結果
中山大學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高雄大學
學校
業務數 不適宜委外 適宜委外 不適宜委外 適宜委外 不適宜委外 適宜委外
已委外 0 15 0 17 0 16
未委外 95 23 59 21 46 41
適宜委外
與否比例 71% 29% 61% 39% 45% 55%
總計(項) 133 97 103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經過本研究初步探討,三校普遍性認為現階段已委外業務部份均適宜委外,
而在未委外業務部份,亦存在許多適宜委外業務,而在未委外業務且不適宜委外 仍有相當高的比例,但本研究認為仍有許多值得探討與研究的部份。例如:各校 評估業務委外與否之適宜理由不盡相同,且無固定評估流程與標準,因此,部分
適宜委外
已委外且適宜委外
未委外但適宜委外
未委外且不適宜委外 已委外但不適宜委外
已委外
未委外
不適宜委外
1 2
4
3
況,本研究認為如能提出以物業管理觀念觀點之評估方式與流程,應有機會重新 將各校現有業務作一調整與檢討。
圖3-4-2 三校學校總務處訪談結果示意圖
如圖 3-4-2,所示本研究經由訪談結果發現,目前大學總務委外業務均分屬 在「營繕組」、「事務組」及「環安組」;未委外業務中總務人員普遍認為適宜委 外之業務,仍以「營繕組」、「事務組」及「環安組」為主;未委外業務中總務人 員普遍認為不適宜委外之業務為「出納組」、「保管組」、「文書組」之業務。以下 為本研究透過總務長、總務處各組組長及委外業務承辦人員訪談後,整理上述人 員認為「出納組」、「保管組」、「文書組」之業務為「未委外且不適宜委外」之看 法,提出總務處認知上幾點問題,分述如下:
一、 法令規範問題
總務處公文處理、檔案管理之相關業務,雖屬每天例行性且繁瑣之業務,但 由於檔案管理法之規定,涉及學校機密性問題,委外之可行性有待評估與審慎考 量。
二、 核心業務機密特性問題
總務處出納業務屬學校之核心業務,委託民間管理恐涉及學校財務機密及風 險問題。
三、 民間公司承攬意願問題
(一) 總務處業務以行政類為最多,民間公司對於學校單位屬枝節性行政業 務,因較無利潤空間,表示無意願單獨承攬行政類業務。
上網公告之招標文件內容與條件限制,民間廠商較無與學校溝通之彈性 空間,常因不了解學校實際需求而放棄前往投標。
第五節 小結
綜合本章所述,各大學總務業務性質雷同,未因各校發展成熟度不同而差異 甚大;從本研究調查分之三所國立大學總務工作執掌以觀,各校總務處分組雖大 同小異,工作業務職掌也無太大差別,但就部份組別相同之業務職掌歸屬之部門 卻不盡相同,例如三校之「事務組」、「營繕組」、「環安組」等部門業務歸屬‧
因此,本研究認為總務業務應可依其性質分為劃分,分為技術性業務與一般 性業務,經由本章探討後,初步可將總務業務屬性分為「機電設備維護」、「保全」、
「保潔」、「環境綠美化」、「行政管理」、「財產管理」、「實驗室管理」、「車輛管理」、
「財務會計」、「餐廳管理」等十大類,部分業務如「保全」、「機電設備維護」、「保 潔」、「環境綠美化」等業務以委外方式由民間廠商承攬最為普遍。
現階段由於各校制度與規範下,未委外但被認為不適宜委外之業務,若以民 間物業管理公司有意願且有能力承攬為前提之下,本研究認為如能導入物業管理 的概念與機制,應有落實委外之可能;同時,被認為未委外且適宜委外業務部份,
應可以解決之所以未委外之問題,若能透過各方面的調整,例如:委外模式調整、
執行方式調整等,應能尋求學校與民間委外供需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