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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審前不當公開與媒體預斷之概念

第二節 媒體與刑事司法之關係

若要處理審前不當公開與媒體預斷的問題,那麼還必須討論一個先決問題:

媒體報導會對刑事司法造成什麼影響?

司法作為民主國家的政府權力之一,其裁判應該獲得人民信任,也因此必須 接受人民的檢視、並與人民溝通。這個溝通並非單向道,刑事司法非但要將其裁 判和過程揭露給人民,更應該聆聽並理解人民的聲音,然後在司法運作當中將這 些意見依其專業加以拆解(Brechung)或轉換(Ü bersetzung),因此會需要大眾媒體 作為刑事司法與人民之間的中介41。但媒體也是有可能反挫刑事司法的,既然司 法與媒體之間的關係如此緊密,那麼當媒體開啟對被告的報導活動,就可能使得 公眾要求對被告定罪,法官難以從這樣的公眾印象中抽身、喪失其中立無偏見的 立場,對刑事程序的法治國性質(Rechtsstaatlichkeit des Verfahrens)造成嚴重侵害,

並使公平程序不再可能42

從過往的實踐來看,媒體對刑事政策、司法解釋、以及刑罰執行,都可以產 生非常強大的影響力。這些影響有的確實是打破了司法制度的沉痾(例如洪仲丘 案促成軍事審判法的修正),但有的則是在以偏概全或不完整的媒體報導下,形 成了非理性的矯枉過正(例如白玫瑰運動期間,最高法院所做出的 99 年第 7 次刑

40 Beutler, a.a.O.(Fn. 7), Rn. 1194.

41 Hassemer, Grundsätzliche Aspeckte des Verhältnisses von Medien und Strafjustiz, StV 2005, 167.

42 Roxin, Strafrechliche und strafprozessuale Probleme der Vorverurteilung, NStZ 1991,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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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決議)43

當然,我們可以爭執法官或任何審判者,其實是有能力排除輿論影響而公正 審理的。例如有的學說就透過實證研究,認為人們過度高估審前公開和媒體報導 對刑事司法的影響44。但在這方面的理論爭執很容易淪為各說各話,因為審判者 心證的移轉過程只存乎審判者內心,這個過程甚至往往細微到連審判者自身都沒 有察覺,所以我們也不能一概排除審判者自身受到媒體影響的可能性45。因此就 像無罪推定原則一樣,或許並沒有必要探究個別審判者的心理狀態,而是改從整 體體制運作的角度切入,探討所謂「程序之司法形式性」(„Justizförmigkeit des Verfahrens“)。程序之司法形式性乃是描繪出一個形式上的客觀(formalisierte Objektivität),要求由刑事追訴機關(Strafverfolgungsbehörde)進行偵查,並由法院 進行裁判。如果在這個架構以外的場域對本案進行爭執或參與對抗輿論的戰鬥,

就會認為司法喪失中立性,也會造成預斷有罪或預斷無罪,破壞程序的司法形式。

例如當警察鉅細靡遺地告知媒體記者其調查細節,他們就可以用這個方法很大程 度地操縱公眾意見。因為媒體大多沒有其他資訊來源,因此會從警察的角度描述 犯罪和刑事程序。很明顯的,這種作法會帶來極大的公眾預斷,儘管警察最初的 結論與假設(anfänglichen Ergebnisse und Hypothesen)往往非常不牢靠,卻會使人 們深信不疑46。如果從這個角度分析媒體對刑事司法的影響,應該就比較能理解 審前不當公開與媒體預斷對刑事司法而言是個大問題。

當然,如果我們跳脫出司法框架,從其他人權益的角度來看,就更沒有疑義 了。以被告的角度來說,媒體預斷可能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減損被告獲得有效辯

43 王皇玉(2014),〈犯罪報導對刑事政策與司法人權之影響〉,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編),《刑事政策

與犯罪研究論文及(17)》,頁 174-179,台北: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44 Jon Bruschke & William E. Loges, Free Press vs. Fair Trials: Examining Publicity’s Role in Trial Outcomes, 134-35(2004).

45 Fechner, Forensische Medienbeeinflussung und mediale Verfahrenslenkung – Zur Rolle der Medien bei der Rechtsfindung, in: Fechner(Hrsg.), Zeugenbeeinflussung durch Medien – Philosophische, psychologische und juristische Gedanken zu einem Aspekt der „Litigation-PR“, 2012, 42.

46 Roxin, NStZ 1991,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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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的能力,更可能傷害其匿名、隱私以及親密生活的利益47。另外,儘管媒體身 為刑事司法與人民之間的橋樑,但一般大眾也可能因為媒體對刑事司法的預斷而 受影響,因為在積極一般預防的刑罰目的下,人民會期望刑事司法建構社會規範 的穩定,但當媒體報導由於對事件的自主想法、對新聞素材的採擇標準等因素而 扭曲時,反而會重挫人民對司法的信任48

凡此,本文認為,儘管審前不當公開與媒體預斷對刑事審判者心證的影響欠 缺足夠實證證明。但也不應拘泥於此,而是要從更宏觀的角度來看,肯認審前不 當公開與媒體預斷對於刑事司法運作的各個環節,都可能構成重大威脅,因此有 必要正視這個問題。

47 Hassemer, Vorverurteilung durch die Medien, NJW 1985, 1923.

48 Hassemer, NJW 1985, 19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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