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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近用權的實踐與公民近用網路媒體的意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媒體近用權的實踐與公民近用網路媒體的意涵

本節主要說明媒體近用權的實踐層面。除了介紹媒體近用權的各個實踐途 徑外,亦特別探討公民近用網路媒體的趨勢,並且也同時整理公民近用網路媒 體所衍生網路倫理問題。

壹、 媒體近用權的實踐

媒體近用權所強調的閱聽人,應為「主動」的閱聽人,其基本的意義,在 於傳播的參與者所具有的表意與發聲權利與能力。閱聽人不只是單純地被動接 收各類資訊或解讀訊息的能力,更必需擁有得以參與傳播資訊過程的權利,這 是現代社會中最基本公民資質之一(管中祥,2009)。既然媒體近用權做為一重 要的公民資質,如何實踐便是重要的課題。本研究將媒體近用權的實踐途徑,

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 法規的制定與落實

在民主國家,人權的落實需依賴法規的制定與實行,方能受到保障。《大 法官會議釋字第 364 號文》即明白指出為了「媒體近用權」的保障,均應以法 律規定(司法院,1994)。在我國透過大法官釋憲及相關法規的配套,媒體近用 權已可見於各級法律及命令之中。然而,只樹立法規而無實踐來滋養的媒體近 用權,仍然無法受到完整的保障,在實行上仍有許多空間需努力(林子儀,

1999b)。

洪貞玲(2006)即認為,徒有法規外,仍需積極的作為,才能維護人民的媒 體近用權,以保障言論自由。其主張政府應積極建立以保障傳播權為核心的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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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政策,改變以往只是消極排除侵害的立場。除避免干預外,更要創造符合公 共利益的言論環境。研究者整理法規的制定與落實的方向如下:

(一) 強化公共廣電集團的功能,以平衡商業媒體的力量。

(二) 嚴格執行法規中人民可要求媒體接近的權利,包括更正權、答辯權,以求 公民權受損時得以獲填補。

(三) 在公民使用媒體方面,政府有要求媒體協助民眾製作節目的義務,避免空 有時段而無發聲能力。

(四) 重視公民監督媒體機制,強化督促媒體重視公民聲音,如要求媒體設置內 容諮詢委員會。

(五) 有效遏止媒體壟斷,並設計退場機制,讓不符合公民期待的媒體退場。

綜合上述,要保障公民的媒體近用權,除了法規的訂定外,更需要透過政 府政策的配合與執行。特別在對媒體的監督上,要求其納入公民聲音於監督機 製中,並填補對公民的不當侵害。政府及公民也應該要求媒體,負起保障人民 接近、使用媒體權利的義務。此外更需避免媒體壟斷及汰除不良媒體,以保障 人民的權利。

二、 媒體本身的釋權

媒體本應提供各階層發聲的管道,以反應民眾的聲音,達成整體社會的公 共利益。然而,自解嚴以來,媒體多停留在扮演扒糞者(muckraker)者角色,把 重點放在監督政府,而忽略了「參與式傳播」(participating communication) 的重要。所謂「參與式傳播」,指民眾透過媒體參與公共領域的傳播方式。而 要能達成「參與式傳播」,前提是要能讓社會大眾有機會參與傳播的過程,關 鍵之一便為媒體本身的釋權(何日生,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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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建構媒體文化眾多因素之中,媒體近用權為其中一個主要元素,

例如由閱聽人使用媒體所提供的定時定量的時段或版面,進行媒體發聲。然而 在今日社會中,媒體機構背後存有許多壓力來源,使得媒體將其頻道供應的權 力釋放到社會的基層大眾,成為困難之事(陳清河,2005)。

因此,除了上述所提,透過立法規定的手段以以需透過政府監督達成外,

也可以透過媒體機構自願將自己定位為提供公共溝通的公開管道來完成。例如 平面媒體的論壇與投書版就是公眾近用的典範(何日生,2005;陳清河,2005;

洪貞玲 2006)。

三、 教育的落實

教育在媒體近用權的保障上,佔有相當重的份量。我國在保障人民媒體近 用權利方面,已在法規上得到了合法性的基礎,在全國性與地方性的頻道均有 提供媒體近用的機會。然而,卻因大眾媒體以商業利益為考量之目的下,鮮少 能為公民所接近使用。更者,人民媒體近用意識與能力的不足,也使得人民媒 體近用權仍然無法被保障(鄧宗聖,2010)。

Buckingham(2003)即指出,媒體近用並非單靠科技技術所能決定,更與文

化資本有所關係。因為每個人有不同的文化資本,在表現與溝通上所顯示的文 化形式也會有所差異,因此學校教育扮演媒體中介的角色便相當重要。

在媒體素養的教育中,「賦權」(empowerment)或譯作「培力」,即是重要 的教育目的,其所指為個人能夠掌握日常生活及社群民主參與的過程。而「賦 權」的結果,是個人要能感覺到自己有影響力和資源動員的能力(陳世敏,

2005a)。準此而言,媒體近用權為公民在媒體社會中的重要權利,教育便是達 成培養公民此項權力的重要管道。其目的在於,增加公民知覺到本身對於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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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影響力,進一步擁有資源去影響傳播的內容與過程,達成民主社會的公共 參與。

若從網路媒體的角度來看,教育的實踐對於公民使用媒體而言,則更不可 或缺。Martin(2001)指出,在新媒體(new media)下的資訊依賴社會,現代人大 量的依賴網路提供訊息,影響每個人的認知與行動,人們大量的運用網路的空 間來接近、使用媒體訊息。因此,如何透過教育如何去培養近用這些資訊的素 養,便是當今教育的重要課題。

在現今社會中,網路科技大幅增加了公民媒體近用的可能性。然而,網路 雖然能成為公民易於傳播訊息的載體,但公民仍要具備媒體近用的意識與能 力,媒體近用權方能實踐。因此,透過「教育」來實踐,便為保障人民媒體近 用權不可不為之任務。也唯有透過教育,才方能使公民有媒體近用的意識與能 力,開展公民行動,達成「賦權」予公民的教育理想。

四、 公民近用網路媒體

網路媒體在已是公民最常、也是最容易近用的媒體。網路媒體作為資訊的 載體,比起商業媒體如電視、報紙等,因為運用的門檻較低、操作簡單、更容 易成為公民媒近用的平臺。加上現今商業媒體如電視與報紙等,因為錯誤、偏 見、政治力及置入性行銷等問題,而失去民眾的信賴,被視為是社會的亂源。

因此,開始有愈來愈多的公民轉向尋求網路媒體為發聲的管道。藉助網路科 技,形成公民自己的媒體,交流訊息、串連力量、積極監督、補充甚至取代大 眾媒體,形成一股由下往上的公民新聞浪潮,其至於影響整個民主政治(陳順 孝,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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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愈來愈多研究者認為,網路媒體已是現代社會公民實踐媒體近用權的重 管道(陳清河,2005;陳順孝,2007;Nijboer & Hammelburg,2010)。也因此,

研究者認為,在公民近用網路媒體已是不可逆的趨勢下,實施「媒體近用」的 教學,必定要將網路媒體納入其中成為重要的內容。此外,在文獻探討中也有 加以深入了解的必要性。

貳、 公民近用網路媒體的趨勢

網路媒體已是實踐媒體近用權的重要管道,是最貼近公民生活的媒體,也 是本行動研究中教學方案的重要一環。因而,本研究於此探討公民近用網路媒 體的趨勢。

網路如同傳統的報章雜誌、廣播電視一樣,均為具有傳播訊息功能的載 體,然而與傳統媒體不同的是,傳統媒體的傳播以單向性傳播為主,網路則是 以具有互動性及多向性的傳播為主。網路多向性的傳播性質,從其本質上即可 發現。網路又稱網際網路,其翻譯自 internet 而來,inter 有「在…之間」之 意,而 net 則是「網子」的意思,合在一起指的即是兩個以上的電腦相互連結 而成的資訊流通網。今日網路的概念己更趨複雜且龐大,除電腦外,包括公私 各機構的資料系統、雲端的連結、手機、平版、交通工具甚至連烤麵包機等的 相互連結,交織巨大且無遠弗界「網路」概念(吳家榮、黃彩嵐譯,2006)。

網路對於公民的意義在於,使用網路科技,公民較有機會去影響、製造訊 息,甚至形成公民自己的媒體,並透過這些行動來參與公共,甚至於改變社 會。事實上,透過公民近用網路媒體,己形成新的媒體浪潮,也影響了當今民 主政治(陳順孝,2007)。例如 el-Nawawy & Khamis (2013)即以埃及的苿利花 革命為研究指出,透過網路已形成所謂的「線上民主」(online democ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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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民透過網路上的社群網站,傳遞訊息並發表意見,形成了公民的強大力 量,促使公民展開集體行動,並影響現實上的政治。

網路媒體確實已經開展出了新的媒體生態,成為公民發聲和行動的新力 量。這樣的變革來自於稱為「Web2.0 科技」的運用上(陳順孝,2007;Nijboer

& Hammelburg,2010)。Web2.0 科技包括做為資訊分享媒體的 youtube、flckr;

影像傳遞和儲存的 piacasa;各類的線上遊戲;社會網絡如 facebook、

twitter;以及線上百科的如 wikipedia 等均屬之。其特色為簡單易學,容易架 設完成。除了作為個人媒體外、更可和其他網路媒體串連,凝聚集體的智慧與 力量(陳順孝,2007;Conole & Alevizo, 2010)。

Web2.0 科技的運用與其他媒體的不同在於,傳統的媒體上如報紙、電視 等,閱聽人多只是做為被動接收的消費者,較少有機會參與其中。網路卻因為 容易互動與易於參與,而形成一種具有參與性的文化。在其中,閱聽人不只是 閱讀者,更是媒體訊訊息的生產者(Nijboer & Hammelburg,2010)。此外,透過 Web2.0 科技,更可讓學生成為一個行動的社群,創造共同學習經驗與公共參與 (Hatzipanagos, 2012)。

陳順孝(2007)指出,利用此種新的媒體型式有以下的特點,研究者整理如 下:

(一) 多元的個人發聲

網路成為許多個人的媒體,來自於社會的不同層面、具有不同的職業和專 長,因此能夠提供不同的觀點,甚至是主流媒體遺漏或排斥的觀點或者是主流 媒體忽略或掩蓋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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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集體報導與編輯

除了個人外,亦有新聞網站是由公民共同參與新聞採寫和編輯。這樣新型態 的網路媒體平臺的影響力愈益壯大,像是韓國的 OhmyNews 以「每個公民都是記

除了個人外,亦有新聞網站是由公民共同參與新聞採寫和編輯。這樣新型態 的網路媒體平臺的影響力愈益壯大,像是韓國的 OhmyNews 以「每個公民都是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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