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淨變現價值衡量毫無疑問的是繼存貨成本計算後另一個有關存貨評價 的關鍵,茲就淨變現價值衡量之基本概念簡略彙總如下圖:
圖 4 衡量存貨淨變現價值之基本概念
3.5.2 存貨淨變現價值衡量及修訂前後之十號公報有關規定探討 1. 存貨淨變現價值之估計方式
原發布十號公報[1]及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有關市價之規定及說明如下:
(1) 市價:指重置(製)成本 或 淨變現價值 (原#3(6))
(2) 重置(製)成本:指目前購入(製造)相同存貨所需之成本 (原#3(7))
(3)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製造成 本及推銷費用後之餘額。 (原#3(8))
(4) 以重置(製)成本做為市價時,重置(製)成本不得超過淨變現價值,亦不得 低於淨變現價值減正常毛利後之餘額。(原#23)
依我國新修訂十號公報[2],期末存貨應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
而原發布公報[1]規定期末存貨應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評價。茲就修訂前後 之十號公報有關規定說明如下:
(1) 淨變現價值 Vs.市價
新修訂十號公報及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有關淨變現價值之規定及說明如 下:
c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 及銷
售費用後之餘額。 (#3(6))
d淨變現價值係企業專屬之價值,但公平價值並非個別企業專屬之價 值。淨
變現價值不一定與淨公平價值(公平價值減銷售費用後之餘額)相同。
(#10)
e製成品之淨變現價值若預期等於或高於成本,則供該製成品生產使用 原物 料不得沖減至低於成本。當原物料之價格下跌而製成品之淨變現 價值低於成本時,該原物料應沖減至淨變現價值。 在此情況下,原物 料之重置成本可能為其淨變現價值之最佳估計數。 (#22/12)
f重置成本:指目前購入相同存貨所需之成本 (#3(5)
g所謂重置成本係指於資產負債表日,依正常情況購買相同存貨所需之 成
本,在一般無重大時差情況下,可參考期末入庫之進料成本。
(82.05.20 基秘字第 107 號)
綜合以上修訂前後之十號公報規定及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之說明,主 要延伸結論如下:
c依原發布十號公報規定,大部分公司均將其存貨市價定義為:
「原物料以重置成本為市價,在製品及製成品以淨變現價值為市 價」
因重置成本有不得超過淨變現價值之上限規定,其結果會產生只要製 成品有跌價損失,即便原物料價格無下跌情形亦必須推算原物料存貨 之跌價損失。
d上述類型之公司依新修訂十號公報規定,必須改以淨變現價值為原物 料評價之比較基礎。
因原物料之持有主要係供生產為製成品,故新修訂十號公報規定,只 有當製成品有跌價損失,且供該製成品生產使用之原物料價格亦有下 跌情形時,原物料才會有跌價損失之問題。而須計算原物料跌價損失 時,大部分公司可能都會依新修訂十號公報之說明,以原物料之重置 成本估算其淨變現價值。
e 相較於原發布十號公報,因新修訂十號公報對重置成本並無上限之規 定,故對原物料存貨跌價損失之認列相對較為寬鬆。因此,公司企業 不會因原物料改按新修訂十號公報規定之淨變現價值評價而提列相 對較多之跌價損失。
(2) 製成品之淨變現價值估算 製成品淨變現價值
=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銷售費用 (3) 在製品之淨變現價值估算
c在製品之淨變現價值
=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銷售費用 =製成品淨變現價值-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
* 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包括變動成本及固定成本 d舉例說明在製品之淨變現價值估算如下:
例:DD 公司只生產單一產品,期末庫存資料如下:
製成品:1000 pcs,估計每單位售價@9,銷售費用@1 ,成本@10
在製品:1000 pcs ,估計每單位售價@9 ,銷售費用@1 , 每單位已投入成本@8,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2
茲依上述公式舉例說明在製品之淨變現價值及跌價損失估算如下:
A.製成品之跌價損失估算
=製成品數量 X (單位淨變現價值-單位成本)
=製成品數量 X (單位估計售價-單位銷售費用-單位成本) = 1000 X ( 9 - 1 -10)
= 1000 X (2) = (2000)
B. 在製品之跌價損失估算
=在製品數量 X (單位淨變現價值-單位成本)
=在製品數量 X (單位估計售價-至完工尚須投入之單位成 本-
單位銷售費用-單位成本)
= 1000 X ( 9 - 2- 1 -8)
= 1000 X (2)
= (2000) 由上述估算結果推論:
若估計在製品完工時之每單位成本與製成品相同,則在製品雖未 全部完工,其每單位應認列跌價損失與製成品相同。
e依上述d之推論結果,按目前實務上常見之推算在製品淨變現價值方 式所估算之在製品存貨跌價損失會較公報所規定者低。
* 實務上常見以下列公式估算在製品之淨變現價值:
A. 製成品售價 × 在製品完工比例 - 銷售費用 B. 在製品成本 ÷ 製成品成本 × 製成品淨變現價值
(4) 原物料之淨變現價值估算
當原物料及其相對製成品均有跌價損失,必須計算原物料之淨變現價值 時:
原物料之淨變現價值 = 重置成本
2. 估計存貨淨變現價值之售價依據
售價一直在變動, 究竟應以何時、對何客戶之售價為依據估算存貨淨變 現價值?又,共用料、共用半成品又該如何衡量其淨變現價值?新修訂十號 公報及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有如下規定及闡釋[2]及[3]:
(1) 淨變現價值之決定應以資產負債表日為準。淨變現價值之估計係以估計 時最可靠之證據為基礎,若與價格或成本有關之期後事件係明確佐證存 在於資產負債表日之狀況,則在估計淨變現價值時必須考慮與期後事件 相關之價格與成本之波動。 (#30)
(2) 淨變現價值之計算應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為基礎,但存貨係為供應 銷售合約而保留者,應以契約價格為基礎。(#31/原#22)
(3) 如果會計期間結束日之市價不易取得,得以最接近日之市價為準。
(90.01.12 基秘字第 008 號)
(4) 一張訂單或銷售合約下有多種商品,部份售價較低的商品或贈品係為了 吸引客戶購買售價較高的商品,此情形下宜按個別商品正常售價比例分 攤合約約定之總售價,以決定各項存貨之淨變現價值。
(5) 同一原物料或在製品若可供生產不同製成品,而各該成品尚非屬同類別 時,企業宜合理估計其使用比例,並依公報第 12 段規定執行存貨續後衡 量。
(6) 原物料及製成品種類繁多,且原物料共用性高,不同生產組合可供生產 不同之製成品。若其中部分製成品跌價時,企業宜考量歷史經驗及對未 來預期等因素,合理估計原物料用於生產不同製成品之比例。
綜合以上新修訂十號公報之規定及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之說明,主要延 伸結論如下:
(1) 淨變現價值係以估計時可取得之最可靠證據估計期末存貨在資產負債 表日按正常營業出售所能取得之淨額。 有合約價者以合約價為基礎,無 合約價且售價難以合理估計者原則上以最接近資產負債表日(不限資產
負債表日前或後)之客戶訂購價為基礎。
採接單生產之公司,期末存貨原則上應有契約價格可作為估計淨變現價 值之基礎。
(2) 同一料號之製成品售價因不同客戶而異時,應分別估算其淨變現價值,
除非以該些不同售價估算均無跌價損失之情形。拆分為不同料號分別評 價會是較佳之處理方式。
(3) 同一料號之製成品單位成本因於不同地區生產而異時,應分別估算其淨 變現價值,除非以該些不同單位成本估算均無跌價損失之情形。同樣的,
拆分為不同料號分別評價會是較佳之處理方式。
3. 呆滯等非正常存貨之評價問題探討 (1) 辨識呆滯存貨
存貨公報並未規範應如何辨識呆滯存貨,但這卻是公司企業在存貨 管理上的重要議題。實務上常見用來初步辨識呆滯存貨的方式列示如下 圖:
圖 5 辨識呆滯存貨
以上那一種方式較能辨認呆滯存貨的完整性?實務上使用較多的應 是存貨庫齡分析或未異動期間分析,這兩種方法各有其辨識效果,但也 都有其有效性上的共同限制,因為,庫齡或未異動期間很短,看似正常 的存貨卻未必沒有呆滯問題,必須進一步分析最後一批入出庫的數量相 對於期末庫存量是否合理。因最後一批入出庫的時間會影響庫齡或未異 動期間的長短,若其數量相對於期末庫存量係屬微小,則依庫齡或未異 動期間判斷該存貨為無呆滯風險並不允當,而採存貨去化時間分析法則 可克服此一問題,只是,未來一定期間之預計銷量怎麼估計?估計去化 時間又怎麼算?如何從估計去化時間辨認呆滯存貨?
茲提供分析報表之參考格式如下:
表 1 期末存貨去化時間分析表參考格式 EE 公司
期末存貨去化時間分析表 98.12.31
註 1:推估去化時間=期末存貨數量 ÷ (估計未來3 個月使用量 ÷ 3 個月 )
= 1,000 ÷ 1,000 × 3
= 3 個月
註 2:推估去化時間=期末存貨數量 ÷ (估計未來6 個月使用量 ÷ 6 個月)
= 1,000 ÷ 1,200 × 6
= 5 個月
未來一段時間之預計使用量係以未出貨訂單或預計出貨量為計算 依,惟 若公司產品種類多且 ERP 系統上未能充分支援時,實務上通常 為簡化工作而以最近一段時間之實際使用量為參考依據。
估計去化時間達多久以上應定義為”有呆滯跡象”而需進一步追蹤與 釐清?此一問題須視公司產品的生命週期、銷量趨勢及安全庫存政策而 定,有賴業務及生管單位共同定義。
(2) 辨識其他非正常存貨
除了呆滯存貨無法按正常品之估計售價出售或供生產正常品使用 外,實務上可能還有一些其他原因造成存貨淨變現價值無法按正常品之 估計售價衡量。可能原因不勝枚舉, 重點只要掌握適當的職能分工及辨 識的方向:
圖 6 辨識其他非正常存貨
最了解成品及在製品未來銷售狀況(包括量與價)的為業務單位,最
最了解成品及在製品未來銷售狀況(包括量與價)的為業務單位,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