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十號公報已公告如期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開始適用,公司企業宜正確 掌握新修訂公報的內容、影響及因應措施。此外,各界對值此金融風暴肆虐之際 開始適用新修訂十號公報的見解不一,各界媒體討論財務會計準則公報修訂影響 之盛況空前,政府也不得不為經濟大局著想,規劃採行相關配套措施,配套措施 之立意甚佳,然其施行對象應僅限財務報表受十號公報修訂而影響重大者。茲就 探討新修訂十號公報之發現彙列對企業及對政府主管機關之建議如下:
5.2.1 對公司企業:
1. 盡量降低庫存水準,即時發現並處理潛在呆貨
加強存貨供應鏈管理,盡量降低庫存水準;但實務上大部分公司都備有 庫存以應客戶或生產之需,故即時發現並儘速出售或使用潛在呆滯存貨亦為 減少存貨跌價損失產生機會之必要。
2. 減少固定成本,正常產能設定趨近實際產量之常態
為降低產能差異造成之財務報表影響數,企業宜審慎評估減少固定成本之 可行性並盡量使正常產能之設定趨近實際產量之常態。
3. 審慎評估設備投資效益,務求企業資源最佳配置,並降低認列資產減損機會 企業於作成設備支出決策之始,即宜審慎評估設備資產之估計耐用年 限、各年度預計產能、預計產品需求量及估計售價…等關鍵假設因素以估計 設備之使用價值及投資效益,務求企業資源最佳配置,並減少設備使用價值
估計變動對財務報表之影響。
4. 以 ERP 完成存貨評價,建立合理性判讀能力
期末存貨品項繁多之公司企業,其存貨淨變現價值之估計需引用龐大帳 載記錄再加以繁雜演算,故有賴導入電腦 ERP 系統完成初步估算,並培植覆 核者就其整體性評價結果分析是否合理之能力,方能確保存貨評價工作完成 之即時性及有效性。有關如何辨識呆滯等非正常存貨及估計其淨變現價值請 參見第三章 3.5.2 小節第 3 段 (P.29) ;有關如何檢視存貨淨變現價值是否已 合理估計請參見第三章 3.7 節(P.34)。
5. 權宜採行與公報規定不同之方法時,宜先概算響金額
若因影響金額不大而權宜採行與公報規定不同之成本結轉及在製品淨變 現價值估計方法時,宜先概算響金額以支持公司主張,無法概算時則應依公 報之規定處理。
6. 重視存貨成本計算的允當性,以供擬定對的銷售策略
不正確的成本分攤會影響當期銷貨成本(已售存貨之成本)及期末存貨金 額的正確性。因存貨在大多數企業中為重要資產,故成本計算對企業之財務 狀況及經營績效之允當表達影響重大。
此外,對很多成熟產業的公司企業來說,微利時代已然來臨,精確的成 本分析概念應該受到更勝於往常的高度重視,才能使有限的企業資源作最有 效的配置,以創造或維持企業最高價值。
然而,正確計算存貨成本的重要性不只這樣,國際知名企業因無法精準 掌握各項存貨成本,以致報價錯誤、銷售策略不當的悔恨頻頻發生,愈是產 品線複雜、間接成本比例高的企業愈是容易發生,有的企業較幸運得以從中 學習、改善,但有的企業則一蹶不振,從此不復返。因此,會計部門必須能 提供合理精確的存貨單位成本,作為業務單位報價及擬定銷售策略的重要參 考。
存貨成本正確計算的關鍵在間接成本的合理分攤,但存貨間接成本的分 攤一直是個高度繁瑣的會計工程,實務上常讓未直接參與其工作的企業高階 主管退避三舍,但偏偏間接成本的分攤工作很需要跨部門的共同合作,否則 難以合理的正確分攤間接成本。
綜上,存貨成本的正確計算不但影響企業財務報表的允當表達至鉅,並 且是企業維持或提升成本競爭力、業務單位報價及擬定銷售策略過程中的重 要參考。是以,企業高階主管必須充分認知存貨成本正確計算的重要性並且 積極支援間接成本分攤的關鍵工作。
5.2.2 對政府主管機關:
十號公報修訂並開始適用之時間固然早已公告皆知,企業界理應早已準備 就緒,無須置喙;然企業受金融海嘯洗劫,身心俱疲之際,政府主管機關協助 民間企業處理修訂條款所帶來之金融證券問題以度過此經濟困境亦責無旁貸。
報載,行政院將全力保障上市櫃企業及中小企業,不因新修訂十號公報之 開始適用而被銀行抽銀根,此外,金管會亦採行持續加強教育宣導、發布疑義 問答集、由簽證會計師進行輔導、與產業代表及意見領袖進行溝通、向銀行說 明十號公報不影響企業實際現金流量等種種配套措施以期降低開始適用新修訂 十號公報之衝擊。我們期待政府的努力可以湊效,對真正受到新修訂十號公報 影響而衍生融資問題之企業起到實質幫助。惟十號公報之修訂影響既已動用龐 大社會資源以處理,何妨讓其發揮更大社會綜效? 茲提建議如下:
1. 趁機宣導庫存管理、存貨成本分析、設備支出投資效益分析之重要性,厚植 企業競爭力,於國內及國際皆然。
2. 趁機宣導財務數字分析管理之重要性,使企業重視設備未來供給產能、產品 未來需求量及正常產能預估等問題,降低日後財務報表受估計錯誤或估計變 動所苦。
3. 趁機宣導我國將要求上市櫃公司自 2012 年起開始採用 IFRS 編製財務報 表,提醒企業儘早啟動準備措施。
4. 財務會計準則修訂所引發之會計處理變動宜責成專屬小組研究後再統一做 完整、清楚的解釋與說明。
5. 財務會計準則修訂所產生之財務報表影響數應能可靠衡量,毋須由各界耗費 多時自行推估,引起見解上之誤會,並可能導致配套措施採行上之偏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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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第一次修訂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
3.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問答集,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 究發展基金會,民國九十七年
4. IASB,ISA 2「Inventories」,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 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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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KPMG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Group 著,洞悉 IFRS-KPMG 觀點(第一輯),安 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編譯,安侯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七年
6. William K. Carter,Milton F. Usry 合著,成本會計學,十三版,黃金發譯,華泰文 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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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第一次修訂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 處理準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
9. 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第一次修訂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三號「期中財務報表之 表達及揭露」,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民國八十八年七月
附 錄
第一次修訂條文 原 條 文 說 明
第一次修訂條文 原 條 文 說 明
第一次修訂條文 原 條 文 說 明
第一次修訂條文 原 條 文 說 明
第一次修訂條文 原 條 文 說 明
第一次修訂條文 原 條 文 說 明
第一次修訂條文 原 條 文 說 明
第一次修訂條文 原 條 文 說 明
第一次修訂條文 原 條 文 說 明
第一次修訂條文 原 條 文 說 明 文造成之其他會計原則變動,無
須計算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 數。
35.於本公報第一次修訂條文實施 日起,其餘各號公報提及「財務 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評 價與表達」字樣者均改為「財務 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 計處理準則」,提及「後進先出 法」者均刪除,提及存貨之「市 價」字樣者均改為「淨變現價 值」,並刪除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第一號「財務會計觀念及財務表 之編製」第 105 段。
配 合 本 公 報 第 一 次修訂,修訂其他 公 報 之 存 貨 相 關 條文。
簡 歷
姓 名 吳惠蘭 出 生 地 台灣.宜蘭
學 歷 交通大學高階主管管理學程碩士班畢業 銘傳商專會計統計科畢業
經 歷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現職) 廣信益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組長
專業資格 中華民國會計師
大陸註冊會計師
專長領域 企業財務報表及稅務申報之審計服務 企業內部管理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審查服務
著 作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修訂前後 的探討與因應,國立交通大學高階主管管理學程碩士論文,
民國9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