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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繪畫圖像與文化商品開發的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孩童繪畫圖像與文化商品開發的相關研究

一、 文化商品

(一)產品設計

所謂產品乃是人們因其特有的屬性和機能而構想、生產、購買和使用的人工製品。

而產品設計則是為了製造一項產品所備的發明和企畫過程(N.F.M. Roozenburg J.Eekels,1995)。而設計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活動,可回溯至早期的人類文明。最早的 產品都是用手工製造,有特定的功能,為特定地區的人群所使用。藝術與工藝技巧在作 品的展現,提高產品的吸引力,更成為可帶來收益的交易標的。以日本江戶時代的燈為 例,精細的手工彩繪將原本只具照明功能的燈提高到美學的層次。當產品看似具備更多 更好的功能時,被賦予更多的文化意涵,經過另外的設計和生產程序,吸引力也隨之增 加。因此,產品設計是一個概括性的概念,表示這個產品是由設計概念產生,不管是用 繪圖、素描、原型還是模型的形式表達,最終都是透過設計的過程,進而推展到產品的 生產、運送和行銷(Laura slack,2008)。

從 1930 年開始,產品設計為一種創造性的策略以幫助企業獲得全球市場的競爭優 勢(Berkowitz,1987),進入 21 世紀的數位科技世界,科技一直在進步,McDermott(1997) 認為未來的設計必須回歸到人文美學的觀點,科技只是技術輔助的工具,未來的設計乃 是藝術、文化與科學結合,以解決社會的問題,並重新訂位人類的生活形態。

在現今資訊與科技不斷的衝擊下,文化也透過更為廣闊的通路快數流通,但在以科 技為主的時代潮流發展下,即使科技帶來了一切美好滿足了人類日常生活的種種需求,

卻也無法滿足人類心靈層面的需求。因此,產品的設計或造型是決定市場成功的要素,

一個好的產品設計可以吸引消費者注意以及清楚地與消費者溝通,並且藉由使用經驗的 相對品質而增加產品的價值(Bloch,1995)。今後設計師所設計的產品再也不只是表現 產品本身機能而已,而是在產品之外尋求更多的「想像空間」與「人文內涵」,讓消費 者能從商品使用中得到除物質需求外更多的心靈悸動。

(二)文化及文化商品

文化是一種生活形態,隨著人類的活動,文化即無形的產生,在不同族群不同的生 活方式下,產生了各種不同的特殊文化。文化「Culture」一詞最早概念源自拉丁文

「Cultura」。原意為對土地的耕耘以及對植物的栽培,之後引申為對人的精神和身體雙 方面的培養。根據 Williams(1982)的說法,當前有關文化的三種意義為(1)意指個體、

群體與社會的精神、知識和美學發展。(2)泛指各類的知識、藝術活動與其衍生物。(3)

代表民族、群體,或者社會的總體生活、習俗、信仰與活動。李亦園(1996)則認為文 化是指「人類共同活動所創造出來的產物,這些創造出來的產物,不但包括人們所用的 工具、社會生活賴以維持的典章制度、精神生活的種種藝術產品,同時也包括創造過程 中,諸多人類心智的活動歷程。」,在中國的古籍中,文化世人文化成,包含了精神、

物質和制度的不同層面,文化的涵養是文治與教化。因此,「文化」可說是包含精神與 物質等層面的一種多元複合體。為因應時代潮流的經濟趨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NESCO)於 1982 年明確將文化定義為:文化在今天應被視為一個社會和社會集團的 精神和物質、知識和情感的所有與眾不同顯著特色的集合總體,除了藝術和文学,它還 包括生活方式、人權、價值體系、傳統以及信仰(羅友君,2008)。

郭文宗(1997)指出對銷售者或購買者來說,「商品」是能進行交易行為的製品,

何明泉(何明泉等,1996)認為,當生活用品透過商業貿易的行為產生了經濟價值就是 商品,因此,一般商品僅限於經濟上的考量,使屬於物質層面的。而文化商品在字面上 可解釋為蘊含文化特性的消費商品,其意義即是將商品本身所隱含的文化意涵予以重新 思索與審視,並運用設計方法,將其文化元素探求新的風貌,並使消費者在使用商品時,

能滿足精神層面的需求,由此可見文化商品比一般商品增加了文化認同的功能。馮久玲

(2002)認為文化商品是一種「將活的觀念注入產品和服務內以建立活的事業」,這裡 所謂「活」的觀念與產物,正是文化的內涵,此無形的精神與內涵也可當成商品一樣販 賣給消費者。

花建(2003)認為文化商品具有交叉融合、共棲共生、市場的交互佔有等三大特徵:

1. 交互融合:意指將文化產業結合其他產業,使原有行業界線模糊化,藉以探尋

新的領域,而文化商品也需與不同領域結合,提供消費者同質性的文化服務。

2. 共棲共生:當文化商品的生產業者與消費族群雙方獲得良好聯繫時,也顯現消 費者選擇文化產品與各類文化產業間的互利共生現象,此共棲共生性亦能促使 不同業界結盟。

3. 市場的交互佔有:文化商品包含了文化與商品兩元素,故文化市場與商品市場 是重疊的,例如印有梵谷作品的杯子,消費者購買的因素可能是欣賞梵谷作品,

也可能是喜歡杯子的樣式。因此,文化市場與商品市場之間存在互相依賴與佔 有的屬性,簡稱文化商品市場的交互佔有性。

總之,文化商品是在於導入優質的文化、藝術與創意,連結消費者的情感、生活意 義與精神渴求,以專屬的設計方式製作提昇產品的附加價值,並能長存在人們生活中,

同時滿足物質與精神層面的需求。

二、 文化商品設計模式

文化是一種生活形態,設計是一種生活品味,設計的角色在於回應人們不斷的求新 求變,而設計者藉由對文化認知的詮釋,將自己的情感經驗投射在產品上,引起消費者 的共鳴,以達到滿足消費者情感的需求(徐啟賢,2004)。因此,設計者除了透徹文化 精髓外,也必須將文化與現今消費者生活習慣作更精闢的分析與整合。楊裕富(1998)

於其著作「設計的文化基礎」中提及文化是一種對各種人群生活的區別與理解,通常可 分為三格層次:形而上層次(思考活動與語言)、形而中層次(人群相處與互動的制度)

與形而下層次(人所使用的器物與具體可見的形式),如圖 2-26 所示。

其所論述如下:

1. 形而上層次(精神文化):包括價值觀、宇宙觀、思想史、精神發展史、思 維方式、語言結構、美學等。

2. 形而中層次(生活文化):包括神話傳說、生活方式、人類組織、經濟、政 治、生產活動、食衣住行等。

3. 形而下層次(器物文化):包含食衣住行之器物、生產器物、造型創作、工 藝文物、具有功能性的物體等。

圖 2-26 文化三層說(楊裕富,1998),(鄭玉美重新整理,2004)

Leong(2003)提出了研究文化空間三角形(Spatial perspective of culture)是 個討論文化透過時間與空間的透試圖,對於東西文化空間座整合性的架構,並且提出了 東西方文化整合,係指特別的文化與全球文化做互相整合,利用三角形架構,不同層次 與不同的過程中會產生互相呼應的文化屬性,且文化整合的動機在於注入新的展現因 素,也是因生活產生文化,由文化產生知識,由知識產生經濟,因此提昇產品價值。

圖 2-27 Spatial Perspective of culture (Leong,2003)

國內運用 Leong 的理論基礎,發展出許多個別的文化層次構象,由林榮泰教授、鄭 洪整合依據 Leong(2003)提出的三個文化空間層次,將產品設計時所需考慮的設計因 素,區分為文化產品的設計屬性,文化空間與文化產品設計屬性的對照,可以做為產品 設計的參考。如下圖 2-28,其論述如:

1.內在層次:有產品本身的特殊意涵、產品的故事性、產品喚起的情感、產品 具文化特質等。

2.中間層次:有操作性、安全性、功能性、結構性、使用便利性、結合關係等。

3.外在層次:有色彩、質感、造型、線條、表面紋飾、細節處理、構建等。

圖 2-28 文化創意轉換產品設計屬性空間圖(引自孫銘賢,2007,頁 14)

市場上設計商品繁多,如何創造話題與吸引力或使商品更具競爭力,是設計師必須 直接面對的,因此,在設計的發想階段,不僅需掌握時代脈動、洞察周遭環境需求,更 需將消費者的需求納入其中,甚至結合不同的文化意涵與特色,讓商品如詩書一般,讓 消費者反覆吟詠或引發不同的想像情境。在文化創意產業漸趨受到重視的大環境下,文

化商品的設計與開發模式,就成為重要的研究課題。

林榮泰(2005)認為文化商品設計時,必須針對文化器物本身的文化意涵,予以重 新省思,並運用設計方法將此抽象的文化意涵,轉化為符合現代感的新形式,並期許使 用時能獲得精神或心靈的滿足,徐啟賢(2004)根據原住民文化元素產品的研究,將文 化產品內涵、文化、使用等因素分析,文化產品設計的特色,衍生出一套適合原住民文 化產品設計轉換模式,如圖 2-29:

圖 2-29 文化產品設計概念模式(徐啟賢,2004,頁 65)

三、產品語意學與比喻式設計

設計方法導引協助設計者思考設計的定位,設計方法繁多,大致可分為兩大類:一 是設計前階段的構思方法,著重在概念的發散拓展;另一則是在設計過程中以較為系統 化的方式導引設計產品的程序(徐啟賢,2004)。而有關於文化商品設計相關的探討,

其中以情境故事法「以使用者為導向」設計出發點,頗合乎文化商品設計時所需考量的 重點,而將文化特色轉換應用於產品設計方面的探討,則以產品語意學的理論居多(林 銘煌,1992)。1983年由美國工業設計師協會(IDSA)舉辦的「產品語意學研討會」,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工業設計教授Klaus Krippendoff 與 Reinhart Butter 對產品語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工業設計教授Klaus Krippendoff 與 Reinhart Butter 對產品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