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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學校風險管理的相關研究

本節在整理各類關於學校風險管理的相關研究文獻,已確立本研究之方向,

因為本研究以國民中小學教育人員為主要研究對象,為求能凝聚焦點,故以相關 論文為主,已奠定本研究之基礎。

壹、學校風險管理相關研究

由於風險管理是新興學門,風險管理的國際標準也才在 2009 年 11 月才制定 風險管理觀點

被動宿命

風險管理方式:

1.風險保持 2.風險轉移

主動積極

風險管理方式:

1.風險迴避 2.風險預防 3.風險降低

完成,目前國內雖然日漸重視但是相關論文仍集中在企管、財務、保險、工程、

陳琪萍 2007 國民中學教育

(一)相關論文多出現在 2000 年以後,且相關論文逐漸增加。可見隨著政府 與國際間注視風險管理並訂定標準後,風險管理也開始被教育界重視。

(二)大多數教育人員都有相當程度的風險認知。

(三)教育人員風險認知度與服務年資有相關性,年資較高者認知度較高。正 符合風險認知知識論的觀點。

(四)教育人員風險認知度與職務有相關性,負責全校的校長和主任還有常接 觸高風險業務的教育人員風險認知度較高。這可以以風險認知的知識論 和文化論來解釋。

(五)同一學校內的教育人員風險認知程度與學校效能和競爭優勢有相關。

(六)大部分的教育人員均認為校園風險多屬財產、人身和責任風險,沒有淨 利風險,而且偏重人身風險,這應與國中小的組織特性有關。

貳、學校的風險因素

學校是教育的場所,是公共設施。不僅提供學生各種學習活動,也是社區的 精神堡壘,因此對校園安全有必要加以重視 (侯世昌 & 蔡文杰, 1998)。所以學 校安全幾乎成為學校風險管理的全部。因為目前台灣國民中小學主要還是以公立 學校為主,自然不需考慮財務方便的淨利風險,所以國民中小學遭遇的風險主要 還是以純損風險為主,不需考慮投機風險。

一、常見的校園風險

就純損風險來看,目前台灣各級學校可能遭遇到的風險有 8 大類 (教育部校 安中心, 2011),可分為:

(一)校園意外(學生所發生之意外與突發(非暴力)事件):

1.車禍事件:(1)校內交通意外事件;(2)校外教學交通意外事件;(3)校 外交通意外事件。

2.中毒事件:(1)食物中毒;(2)實驗室毒化物中毒;(3)其他毒化物中毒。

3.自傷、自殺事件:(1)攜子自殺;(2)學生自殺、自傷;(3)教職員工自 殺、自傷。

4.運動、休閒事件:(1)溺水事件;(2)運動、遊戲傷害;(3)墜樓事件(非 自殺);(4)山難事件;(5)實驗、實習及環境設施事件;(6)實驗、實習 傷害;(7)工地整建傷人事件;(8)建築物坍塌傷人事件;(9)工讀場所 傷害。

5.其他意外傷害事件。

(二)校園安全維護(主要在於財物、建物之受損或人員受外人騷擾): 1.火警:(1)校內火警;(2)校外火警。

2.人為破壞事件:(1)校內設施(備)遭破壞;(2)爆裂物危害。

3.校園失竊事件:(1)校屬財產、器材遭竊;(2)其他財物遭竊。

4.糾紛事件:(1)賃居糾紛;(2)交易糾紛;(3)網路糾紛。

5.校屬人員遭侵害事件:(1)遭殺害;(2)遭強盜搶奪;(3)遭恐嚇勒索;(4) 遭擄人勒贖;(5)其他遭暴力傷害;(6)外人侵入騷擾師生事件。

6.資訊安全:遭外人入侵、破壞學校資訊系統。

7.詐騙事件:(1)遭詐騙事件;(2)校屬人員遭電腦網路詐騙事件。

8.性侵害事件(18 歲以上):(1)性侵害屬性平法事件;(2)性侵害非性平法 事件;

9.性騷擾事件:(1)性騷擾屬性平法事件;(2)性騷擾非性平法事件。

1 .其他校園安全維護事件。

(三)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為(含教職員工生於校內外之不良行為):

1.暴力偏差行為:(1)械鬥兇殺事件;(2)幫派鬥毆事件;(3)一般鬥毆事 件;(4)飆車事件;(5)疑涉性交易事件(18 歲以上)疑涉違法事件;

(6)疑涉殺人事件;(7)疑涉強盜搶奪;(8)疑涉恐嚇勒索;(9)疑涉擄人 綁架;(10)疑涉偷竊案件;(11)疑涉賭博事件;(12)疑涉及槍砲彈藥刀械 管制事件;(13)疑涉妨害秩序、公務;(14)疑涉妨害家庭;(15)疑涉縱火、

破壞事件;(16)電腦網路詐騙犯罪案件;(17)其他違法事件。

2.藥物濫用事件:疑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3.干擾校園安全及事務:(1)學生騷擾學校典禮事件;(2)學生騷擾教學事 件;(3)入侵破壞學校資訊系統;(4)學生集體作弊;(5)離家出走未就 學(高中職(含)以上)。

4.霸凌事件:(1)肢體霸凌;(2)關係霸凌;(3)網路霸凌;(4)語言霸凌;

(5)反擊型霸凌。

5.幫派介入校園。

6.其他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

(四)管教衝突:

1.親師生衝突事件:(1)師長與學生間衝突事件;(2)師長與家長間衝突事 件;(3)體罰事件。

2.學生抗爭事件。

3.校務行政管教衝突事件:(1)行政人員與家長間衝突;(2)行政人員與學 生間衝突。

4.其他有關管教衝突事件。

(五)兒童少年保護(中學以下學校適用):

1.法定通報兒童少年保護事件:(1)遭身心虐待;(2)遭遺棄;(3)剝奪或 妨礙兒少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4)其他遭受傷害之情形;(5)有立即 危險或危險之虞;(6)充當不正當場所之侍應。

2.性侵害事件:(1)性侵害屬性平法事件;(2)性侵害非性平法事件。

3.性騷擾事件:(1)性騷擾屬性平法事件;(2)性騷擾非性平法事件;

4.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之疑涉性交易事件。

5.高風險家庭。

6.與毒品管制藥品相關之藥物濫用事件。

7.其他兒童少年保護事件:(1)在外遊蕩;(2)出入不正當場所;(3)離家 出走三日內;(4)其他兒童少年保護事件。

(六)天然災害:

1.一般天然災害:(1)風災;(2)水災;(3)震災;(4)山崩或土石流;(5)雷 擊。

2.環境災害:如入侵紅火蟻等有害生物。

3.其他重大災害。

(七)疾病:

1.一般疾病事件:有紅眼症、流感、H1N1 新型流感與一般非法定傳染 病者。

2.法定傳染疾病:有腸病毒、結核病、猩紅熱、百日咳、水痘、登革熱、

SARS、流感併發重症與其他法定傳染病。

(八)其他校園事務(係指校園內發生之行政、人事問題,足以影響學生權益 或正常教學等事件):

1.校務相關問題:(1)教職員之間的問題;(2)總務的問題;(3)人事的問 題;(4)行政的問題;(5)教務問題。

2.其他相關的問題。

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統計 2004-2008 年八類校園事件發生總比例如圖 2-8:

圖 2-8

2004-2008 台灣各類校園事件發生總比例圖

資料來源:我國校園安全事件趨勢(2004-2008 年)分析研究報告 (黃寶中,趙申, 2011)

校園意外 35%

疾病 28%

暴力偏差行為 13%

兒少保護事件 12%

校園安全維護 7%

其他 2%

天然災害

2% 管教衝突 1%

其中以校園意外為第一,其次是疾病,再來是暴力偏差行為,第四是兒少保 護案件。

各類校園事件的發展走勢因涉及各年度學生總數不同,故以平均每 10 萬學 生發生件數來比較可發現校園意外是走下降趨勢,而疾病、暴力偏差行為和兒少 保護事件則是逐年上升的趨勢。這有可能是通報項目增加(疾病)和社會變遷(暴力 偏差行為)和法令變更學校主動通報(兒少保護事件)造成的。各類校園事件在 2004 年至 2008 年間的走勢如圖 2-9:

圖 2-9

台灣地區 2004-2008 各類校園事件變化表

資料來源:我國校園安全事件趨勢(2004-2008 年)分析研究報告 (黃寶中, 趙申, 2011)

而在 2010 年最新資料顯示,疾病已成校園事件第一名,其次是校園意外,

第三是兒少保護事件,第四是暴力偏差行為。雖然排名有變,不過校園意外、疾 病、暴力偏差行為和兒少保護事件依然是主要校園安全事件。相關統計如圖 2-10:

0 50 100 150 200 250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平 均 每 十 萬學 生 發 生件 數

年度

校園意外 疾病 暴力偏差行為 兒少保護事件

校園安全 管教衝突 天然災害 其他

圖 2-10

2010 年台灣地區各類校園安全事件比例分布圖

資料來源:教育部九十九年各級學校校園事件統計分析報告 (教育部校安中心, 2011)

再從各單項內部細項針對本研究的國中小資料分析,居首位的疾病以法定傳 染病腸病毒佔其中 72%遠超過其他疾病並集中在國小,由於學校是學生群聚場所,

極易傳染此類傳染病。再來就是歷年來都在前二位的校園意外,校園意外中第一 名是交通意外佔其中的 44%,第二名是運動遊戲傷害佔 18%。但根據各級學校 通報分析,交通意外以大專高中為主,而國中小則以運動遊戲傷害為多。排第三 的兒童少年保護事件以國中小最常發生,其中最多者為高風險家庭,其次為遭受 身心虐待。第四名的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為則依順序為一般鬥毆、學生暴力和藥物 濫用三種共佔 71.5%為最大宗,此類事件多發生在國中階段,不過學生霸凌事件 卻逐年提升,有些行為甚至觸犯刑法。第五名的校園安全維護統計中國小與國中 發生「校屬財產、器材遭竊事件」最多。管教衝突國中小則以師生管教衝突最多,

天然災害以風災佔最大宗,其他校園事務則多為教師之間、教師和行政間或行政 之間的衝突為主。

經教育部校安中心(2011)年歸納整理後將國民中小學生易受到的各類校園 事件經整理排序後如表 2-6:

疾病 60%

校園意外 14%

兒少保護事件 14%

暴力偏差行為 5%

校園安全維護 3%

天然災害 1%

管教衝突

1% 其他 2%

表 2-6

表 2-7

校園事件等級表

等級 人身損失 財產損失 損失影響力

甲 死亡或有

死亡之虞

新台幣100 萬以上

亟需教育部或其他單位協助及其他可 能引發媒體關注、社會關切之事件。

乙 重傷 新台幣10

萬元以 上,未達 100萬元

其他未達甲級事件程度,且無法即時處 理之事件。

丙 輕傷、疾病

由學校協 助送醫處 理者

未達新台 幣10萬元

整理自教育部九十九年各級學校校園事件統計分析報告 (教育部校安中心, 2011)

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統計 2004-2008 年校園事件可得到三級事件發生以最輕 微的丙類最多,而最嚴重的甲類次之,所以可推論校園安全事件發生後不是輕微 就是極嚴重。相關概況如表 2-8:

表 2-8

校園安全事件各類事件發生次數與比例分析表

等級 事件發生總件數 發生比率 每萬名學生發生數 甲 35,315 3.20% 13.38

乙 13,358 11.40% 5.06 丙 68,393 58.40% 25.91 總計 117,066 10.00% 44.35

整理自我國校園安全事件趨勢(2004-2008 年)分析研究報告 (黃寶中 & 趙申, 2011)

二、學校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由於公立學校之教師為「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符合國家賠償法第二 條第一項之公務員定義,對於因教師行為引起之教育活動事故,而該教師之過失 責任成立時,則依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 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

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而成立國家賠償責任。 extreme risk

嚴重(乙) 中度風險

moderate risk

高度風險 moderate risk

高度風險

半定量風險分析圖(風險矩陣:risk matrix)

改編自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手冊 (行政院研考會, 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

四、建立學校風險地圖

針對學校主要風險的特性,可以採用風險地圖將學校能面對的風險加以圖像 化以便於學校成員辨識。風險地圖可以分為針對硬體的校園環境的安全地圖和針 對軟體的作業流程圖來設計。

學校可以針對學區與校園環境可能發生的災害與風險製作安全地圖並將可 能發生的風險加以分類並標示。圖像化的安全地圖可以有利於學校與相關人員迴 避並且在事故發生時可以迅速應變,具體的安全地圖案例可以參考圖 2-12。

學校可以針對學區與校園環境可能發生的災害與風險製作安全地圖並將可 能發生的風險加以分類並標示。圖像化的安全地圖可以有利於學校與相關人員迴 避並且在事故發生時可以迅速應變,具體的安全地圖案例可以參考圖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