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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规划实施,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十三五”期间,组 织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水污染综合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 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与建设、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危险 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保障、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建设、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提升、环保科教创新、智慧环保建设、

重大环保课题等十三类工程,建立重点项目库,强化项目实施绩 效管理。

专栏 8 重大环保工程

(一)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完成 73 台 3615.7 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 成全省 VOCs 重点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全省成品油泊位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建设;完 成水泥、钢铁、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烟气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改造,完成 10 蒸吨/小时以下高污 染锅炉更新替代以及 10 蒸吨/小时(含)以上锅炉达标治理。实施扬尘污染控制工程,建设煤炭、

金属矿石、散装水泥泊位和燃煤电厂煤炭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实施机动车污染控制工程,开展省 级和地市级机动车排污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尾气检测设备、交通工具、

通讯设备等。完善高排放车辆闯限行区跨地区电子执法系统,基本淘汰全省所有黄标车,完成粤 东西北地区 12 个地市的机动车环保监管信息系统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况法检测线建设。建 设工业源 VOCs 排放信息综合管理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和排气定期检测管理系统。

(二)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实施饮用水源水质提升工程,对江河源头及 55 个水质达到或优于 III 类的江河湖库实施严格 保护,完成单一水源供水城市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建设及 15 项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实施良 好水体保护工程,完成珠江流域、韩江流域和粤东西诸河流域等重要江河湖库 30 项以上入河排 污口整治、河道清淤疏浚和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地下水保护工程,对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实

施封井回填,开展地下水修复试点。实施重污染河流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完成“六河”及

施电镀行业重金属废水治理工程,推进顺德杏坛等电镀专业基地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推进

等相关设备,推广无人机、无人船、特种机器人等智能监控技术手段应用。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控 系统建设工程,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新增重点企业 VOCs、重金属等特征污 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完成全省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十一)环保科教创新工程

实施环保科教创新工程,实施一批重大环保科研项目,攻克一批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和关键共 性技术,产出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一批科研领军人才。依托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积极 争取环保部和科技部支持,共建一批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推 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为建设国家实验室创造条件。实施环境宣 教机构达标建设及宣教能力水平提升工程,按标准推进尚未达标的地市开展市县两级环境宣教机 构能力的达标建设,已达标地区进一步提升环境宣教能力水平,完善宣教设备配备等。建设广东 省生态文明科技教育馆。

(十二)智慧环保建设工程

实施省环保云平台升级扩建、环境大数据采集与存储平台、环境大数据共享与开放平台、环 境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平台、污染源协同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一网式”网上办事大厅、环境 监测综合管理平台、固废与危险废物监管信息平台、环境应急指挥与信息管理平台、环境信息多 渠道综合发布平台等十大工程。继续实施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工程。

(十三)重大环保课题

实施十大重点环保课题:环珠江口大湾区船舶大气污染影响及防控政策体系、VOCs 污染防 治技术集成与政策体系、基于控制单元的水环境精细化管理体系及技术示范、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调查及风险防控体系、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设施布局优化及全过程监管体系、遥感等新技术在 生态环境监控与执法中的应用示范、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管理与应用、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 专项调查、环境与经济形势预测模拟及应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