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预防为主,
强化环保引导和调控作用,严格落实环境空间管控,积极引导产 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布局、产 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
第一节 实施环境空间管控
实施生态环境分级管控。按照“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
性质不转换”的原则,对生态严控区进行优化调整,整合划定具 有广东特色的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 感区和脆弱区保护力度。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实施“准 入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分类管理,建 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动态管理机制,
建立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精准化勘界落地,提升精 细化管理水平。鼓励支持地方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 区划,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推进“多规合一”,引导城镇建设、
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合理布局。
实施分区环境保护战略。珠三角地区坚持环境优先,深入实 施精准治污,加快解决大气复合污染和跨界水体污染问题,推动 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珠三角城市核心竞争力。粤北地区
坚持保护优先,强化生态屏障功能,着力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
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 稳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各类开发行为。粤东、
粤西地区坚持发展中保护,着力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
保护环境,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切实保护湿 地和红树林等资源,减少海洋开发过程中对陆域和海域生态环境 的破坏。
推动建立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差 别化环境政策,推动形成与主体功能区相适应的产业空间布局。
优化开发区实施更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区域内禁止新建燃油火电机组、热电联供外的燃煤火电机组、炼 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特殊品种的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除 外)、电解铝等项目,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要达到国内领先。
重点开发区要坚守生态底线,防止污染转移和过度开发,推动区 域产业聚集化和绿色化发展。生态发展区要依托资源和生态优势,
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资源特色产业,落实重点生态功 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禁止开发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 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 性的干扰。
第二节 强化资源环境调控
协同控制资源能源消耗。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 制,合理设定资源能源消耗上限,全面实施水资源、建设用地、
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对接近或达到警戒线的地区实行限制 性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超 过承载能力地区要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实行煤炭消费总量 中长期控制目标责任管理,到 2020 年,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控制 在 8545 万吨以内。优化能源结构,建立完善风电、太阳能发电、
核能发电、水电等清洁低碳电力优先接入电网制度,实施火力发 电绿色调度。
强化战略与规划环评引领作用。推进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
加强城镇化、流域开发、能源资源开发和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 划环评。健全规划环评会商机制,加强战略、规划、建设项目环 评联动,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落实战略和规划环评要求,进一 步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以产业园区规划 环评为重点,推进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的清单管理,探索园区 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改革。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划开展 环评工作情况纳入全省环境保护督查。
第三节 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倒逼作
用,综合运用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信贷投放等经
(六)轻工造纸
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建设工业资源综合 利用基地和示范工程,支持“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建 筑垃圾、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无害化 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工业企业在 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废弃物。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探索推广逆向物流回收渠道、“互联网+回收”智能回收等模式。
加快建设循环型农业体系,建设一批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推进 秸秆综合利用、农村户用沼气和畜禽养殖沼气工程建设,促进有 机肥料还田。到 2020 年,建设约 100 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基 地)、40 个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⑦。
大力发展低碳环保产业。大力发展以“低碳”为特征的节能 环保、新能源、互联网、生物、新材料、生态旅游、文化创意等 新兴产业,形成以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低碳产业体系。
实施节能环保产业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推动低碳循环、治 污减排、监测监控等核心环保技术、成套产品、装备设备的研发。
鼓励环保企业优化联合,尽快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节能环保品 牌和龙头企业。推动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
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综合发展,推动环保产业链上 下游整合,积极发展环境服务综合体。依托现有生态工业示范园 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等平台,推动在珠三
⑦ 来源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4)72 号)。
角地区形成以环保技术研发和总部基地为核心、在粤东西北地区 形成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产业集聚带,加快推动南海国家环 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肇庆环保科技城等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建设。
第四节 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
建设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全面加强省部环保合作,
推动珠三角地区率先建成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科学规划区域生 产、生活、生态空间,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保障生态安全,形成 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发展新格局。积极发挥环境调控作用推动经 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排 放,增加绿色产品供给,为经济增长注入绿色动力。坚持以改善 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协同控制,打造互联互 通的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加强土壤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控,为 人民群众提供优美的绿色环境。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 案》部署,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率先破解环境保护体制改革 难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塑造具有时代精神和广东 特色的绿色文化,全面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素养。到 2020 年珠三角 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率先成为绿色空间合 理、绿色经济发达、绿色环境优美、绿色人文繁荣、绿色制度创 新的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加快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绿色振兴发展。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三大抓手”为重点,加 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大力推进产业在转移 中绿色升级,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加快中德(揭阳)
金属生态城、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中德(茂名)精细 化工基地等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与珠三角 地区互联互补互动发展,推动建设资源共享、一体化融合发展的 汕潮揭特色城市群,打造功能清晰、协同发展的粤西临港经济带 和可持续发展的粤北生态型新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