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上率先基本实现社会 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总体目标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打造珠三角国家绿 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和美丽广东。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 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 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 握“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全面践行“两山论”,争当绿 色发展的排头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 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 污染防治战役,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着力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面貌,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广 东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绿色发展、环境优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 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 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珠三 角地区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积极构建绿色低碳发 展的新格局。
质量核心、精准治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实施水、
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抓手,重点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 注的雾霾、黑臭水体、土壤重金属污染和农村环境保护等突出问 题。强化污染物来源解析,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提升精细化 管理水平,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化改革、增强动力。继续先行先试,深化环境保护体制机 制改革,激发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内生动力,逐步建立系统完善、
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强化法治、社会共治。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按照“源 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依法对污染源、排放过 程和环境介质实施统一监管,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共治的 环境治理体系。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到 2018 年,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珠三角地区
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省控江河湖库水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