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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庄與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家庭角色、社會網絡、就業能力與就

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研究結果

第二節 客庄與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家庭角色、社會網絡、就業能力與就

本節將以客庄與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在各研究變項的構面之平均數差異檢定及 卡方檢定,進行差異性分析。

ㄧ、家庭角色

客庄與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就家庭角色變項中的傳統角色觀念構面,平均數分別 為 3.37、3.25,標準差分別為 0.65 及 0.74,經樣本 t 檢定得知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的 傳統角色觀念顯著地高於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t=2.01,p=0.045);而客庄地區女性 移入配偶先生對家務的分擔及家人支持亦顯著地高於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t=2.25 及 4.38,p=0.025 及 0.000),從以上結果分析發現,客庄地區的女性移入配偶在傳統角色觀 念上確實是較非客庄地區的女性移入配偶高,但在先生對家務的分擔及家人支持這二項構 面,卻亦是客庄地區的女性移入配偶高於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似與過去文獻的描述 不ㄧ致,但因過去學者相關論述尚屬薄弱,並未有明確的研究發現,究竟二者是否有所差 異,有待未來更多的實證研究結果來判定。

二、社會網絡

在社會網絡變項中,客庄與非客庄地區的女性移入配偶在鄰里關係此項構面的平均數 分別為 3.16、2.88,標準差分別為 0.75 及 0.82,經樣本 t 檢定得知 p 值為 0.000,表示 客庄與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在鄰里關係有顯著差異存在,且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的 鄰里關係顯著地高於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但在親戚關係、朋友關係、社團參與、社 區活動參與及人際關係等其他五項構面,樣本 t 檢定則未達顯著水準,p 值分別為 0.907、

0.366、0.463、0.696 及 0.632,顯示女性移入配偶的親戚關係、朋友關係、社團參與、

社區活動參與及人際關係等,不會因居住於客庄或非客庄地區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三、就業能力 t Sig.(2-tailed)

家庭角色

就業能力 語言能力 客庄 242 7.41 1.82

7.63 0.000***

非客庄 210 6.27 1.32

註:**,***分別表示通過 5%與 1%顯著水準測驗。 資料來源:本研究

四、就業狀況

本研究將女性移入配偶之就業狀況區分為三類:就業、失業及非勞動力。以目前有工 作(包括每天固定工作 6 小時以上及少於 6 小時)、目前沒有工作但正在找工作這三種情 況,表示有參與勞動市場者;因家庭或經濟等因素導致目前沒有工作且無就業意願者屬非 勞動力,失業者係指有意願參與勞動市場但找不到工作的女性移入配偶。由下表所列數值 可以看出,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勞動參與的比例為 67.9%,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勞 動參與的比例為 66.2%,二者差異不大,均高於國內已婚女性勞動參與率 48.52%(行政 院主計處,2009 年 5 月);另以獨立性卡方檢定進行檢驗,p 值為 0.668,未達顯著水準,

表示客庄地區與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在勞動參與這項構面無顯著關聯性存在;此外,

客庄地區與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的失業率分別為 20.7%及 26.4%,遠高於行政院主計 處於 2009 年 5 月調查國內已婚女性之失業率 2.43%(惟,本研究係以詢問填卷者在回答 的當下是否有工作,再就目前沒有工作而正在找工作但找不到的人,扣除其中屬於非勞動 力者,界定為失業者,加以計算失業率。與主計處以調查當時的資料標準週,詢問填卷者 當週是否有工作,均沒有任何工作才算失業者,並加以計算失業率之計算方式不同,故本 研究可能會有高估女性移入配偶失業率之虞),經卡方檢定亦未達顯著水準(p=0.175), 顯示二者無顯著關聯性存在。

表4-2-2 客庄與非客庄地區之基本屬性及卡方檢定

全體 客庄 非客庄

人數(人) 百分比(%) 人數(人) 百分比(%) 人數(人) 百分比(%) 教育程度

國小(含)以下 177 29.4 81 27.1 96 33.3 國中 226 37.5 119 39.8 107 37.2 高中 154 25.6 79 26.4 75 26.0 大專(含)以上 30 5.0 20 6.7 10 3.5

卡方值 5.141(0.162)

來臺之前是否有工作經驗

無 229 38.8 196 64.5 165 57.7 有 361 61.2 108 35.5 121 42.3

卡方值 2.854(0.091*)

勞動參與

無 197 32.9 99 32.1 98 33.8 有 401 67.1 209 67.9 192 66.2

卡方值 0.184(0.668)

失業

無 314 76.6 172 79.3 142 76.6 有 96 23.4 45 20.7 51 26.4

卡方值 1.843(0.175)

註:*表示通過 10%顯著水準測驗。 資料來源:本研究 第三節 迴歸分析

依據本研究架構中家庭角色、社會網絡及就業能力對女性移入配偶就業的影響,本節 將以邏輯式迴歸探討家庭角色、社會網絡及就業能力等自變項,分別對女性移入配偶參與 勞動市場的影響,以及在勞動市場中失業可能性的影響二個層次加以檢驗,並就客庄與非 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的勞動參與及失業與否之影響因素逐項分析驗證。

除前述三項自變項,女性移入配偶是否具有在臺工作身分,係法令上的限制影響其能 否就業,因此列為控制變項外,先生有無工作以及娘家有沒有家屬需要移入配偶協助扶 養,可反映出女性移入配偶的經濟壓力,亦會造成其有較強烈的就業動機;另,家中是否 有 6 歲以下小孩,則會影響女性移入配偶的家庭角色與工作意願,因此將這些項目亦列入 控制變項加以控制。

本研究先以「女性移入配偶勞動參與」為依變項,分為四個模型進行迴歸分析。模型 ㄧ係探討控制變項(具有在臺工作身分相對於未具有在臺工作身分、先生有工作相對於先 生無工作、娘家有家屬需要協助扶養相對於娘家沒有家屬需要協助扶養、家中有 6 歲以下 小孩相對於家中無 6 歲以下小孩)對勞動參與的影響;模型二則將模型ㄧ置入之變項加以 控制後,納入就業能力(分為教育程度、工作經驗及語言能力三項構面)自變項,以分析 其對勞動參與的影響;模型三是以模型二所有變項,再加入傳統角色觀念、丈夫分擔家務 及家人支持等家庭角色各構面之變項,以瞭解這些構面對於移入配偶勞動參與之影響;模 型四則是以模型三所有變項,再加上本研究之另一自變項-社會網絡六項構面:鄰里關 係、親戚關係、朋友關係、社團參與、社區活動參與及人際關係,瞭解其對於勞動參與之

影響。

接著再以「女性移入配偶的失業與否」為依變項,同樣以上述方式,分為四個模型進 行迴歸分析。如此可以瞭解控制變項以外,自變項對依變項是否有顯著之解釋力,並對研 究架構加以驗證。另,在就業能力此項變數的構面之ㄧ「教育程度」,因考量太多的虛擬 變數,會造成估計結果不佳,故將其重新轉換成連續變數後再進行迴歸分析。

一、女性移入配偶勞動參與之迴歸分析

以「女性移入配偶勞動參與」為依變項,探討控制變項及自變項對其之影響。由表 4-3-1 可看出迴歸模型一的 R²為 0.082,表示該模型所列個人屬性能解釋「女性移入配偶勞動參 與」之變異量解釋力為 8.2%,達顯著水準(P=0.000<0.01),有解釋能力。在個別迴歸 係數中,相對於選擇成為非勞動力,「具有在臺工作身分」的女性移入配偶,會選擇參與 勞動市場的 p 值小於 0.01(p=0.000),估計係數為 1.003,達顯著水準,顯示具有在臺 工作身分的女性移入配偶,比較會選擇參與勞動市場。而「先生有工作」及「家中有 6 歲 以下小孩」的女性移入配偶,會選擇參與勞動市場的 p 值分別為 0.016(p<0.05)及 0.006

(p<0.01),估計係數各為-0.634 及-0.361,顯示相較於參與勞動市場,先生有工作及 家中有 6 歲以下小孩的女性移入配偶,比較會成為非勞動力。

模型二加入就業能力後,R²為0.085,表示該模型所列個人屬性能解釋「女性移入配 偶勞動參與」之變異量解釋力為8.52%,R²增加0.003,達顯著水準(p<0.01),表示模型 解釋能力有所增加。惟教育程度、工作經驗及語言能力等三項構面均未達顯著水準(p值 分別為0.293、0.728及0.847),顯示就業能力並非影響女性移入配偶選擇參與勞動市場 或成為非勞動力的主要因素。

模型三再加入家庭角色變項,R²為 0.203,表示整體模型對於「女性移入配偶勞動參 與」之變異量解釋力為 20.3%,R²增加 0.118,達顯著水準(p<0.01),模型解釋能力有 顯著增加。在個別迴歸係數中,相對於選擇成為非勞動力,「具有傳統角色觀念」的女性 移入配偶,會選擇參與勞動市場的 p 值小於 0.01(p=0.002),估計係數為-0.524,顯示 具有傳統角色觀念的女性移入配偶,比較會選擇成為非勞動力,而沒有參與勞動市場,與 過去研究認為已婚女性多半會因為家庭照顧責任,而放棄或延緩投入職場的論述相符合。

(p=0.055),估計係數為-0.300,顯示丈夫會幫忙分擔家務的女性移入配偶比較會成為 移入配偶勞動參與」之變異量解釋力為 23.8%,R²增加 0.035,達顯著水準(P<0.01),

模型解釋能力有顯著增加。與前三個模型相較,僅「朋友關係」p 值小於 0.1(p=0.051),

-2 Log likelihood

對數概似值 559.212 557.604 462.597 471.404 Cox & Snell 偶勞動參與」之變異量解釋力為 29.9%,達顯著水準(p <0.01),有解釋能力。在個別迴 歸係數中,相對於選擇成為非勞動力,「具有在臺工作身分」的女性移入配偶會選擇參與

力較佳的女性移入配偶比較不會投入勞動市場,究其原因可能為因語言能力較佳,擁有較 佳的就業能力,可能較不願屈就於勞動市場上非技術性及低薪資之勞力工作,較不會輕易 地投入勞動市場,但確切原因則有待未來更多的實證研究再做深入探討。而在家庭角色三 項構面當中,僅家人支持其就業的女性移入配偶會選擇參與勞動市場之 p 值為 0.000,估 計係數為 1.367,顯示家人支持就業與否,在客庄地區仍是女性移入配偶選擇參與勞動市 場的重要因素。值得ㄧ提的是,在客庄地區「傳統角色觀念」這項構面,並未達顯著水準

(p =0.218),對女性移入配偶之勞動參與沒有影響,這樣的結果似與前ㄧ節平均數差 異檢定結果,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的傳統角色觀念顯著地高於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 有所不ㄧ致,推究其原因可能為雖然客庄「媳婦」傳統角色觀念重,但因家庭地位低,被 要求從事大量勞務與負擔較多勞動工作,並將外出工作視為理所當然用來貼補家計的方法

(p =0.218),對女性移入配偶之勞動參與沒有影響,這樣的結果似與前ㄧ節平均數差 異檢定結果,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的傳統角色觀念顯著地高於非客庄地區女性移入配偶 有所不ㄧ致,推究其原因可能為雖然客庄「媳婦」傳統角色觀念重,但因家庭地位低,被 要求從事大量勞務與負擔較多勞動工作,並將外出工作視為理所當然用來貼補家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