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調查結果
4.1 完訪統計
4.2.1 家戶基本資料
表 4.2.1 顯示,今(101)年受訪安遷戶的男、女性比例大約各佔 一半,其中,男性的比率略高一些,佔53.9%。
表 4.2.1 性別
次數 百分比
男 831 53.9
女 711 46.1
N=1,542
安遷戶的原居住場所,於莫拉克災後有 46.4%被劃定為安全堪虞
地區;被劃定為特定地區佔26.7%,未經勘驗佔 14.7%,被劃定為安 全地區的比率最少,不到一成(表 4.2.2)。
表 4.2.2 原居住地勘驗結果
次數 百分比
特定區域 412 26.7
安全堪虞地區 715 46.4
安全地區 147 9.5
未經勘驗 226 14.7
其他 8 .5
拒答 1 .1
不知道 33 2.1
N=1,509
安遷戶的年齡有半數以上集中於41 至 70 歲之間,其中,51 至 60 歲的人數最多,佔兩成八(表 4.2.4)。
表 4.2.3 年齡
次數 百分比
未滿20 歲 1 0.1
21 至 30 歲 58 3.8 31 至 40 歲 166 10.8 41 至 50 歲 355 23.0 51 至 60 歲 434 28.1 61 至 70 歲 264 17.1 71 至 80 歲 178 11.5 81 至 90 歲 80 5.2 91 至 100 歲 3 0.2
不知道 3 0.2
N=1,542
表 4.2.4 顯示,學歷方面的百分比,由大致小依序為國中(56.4
%)、高中(30.2%)、不識字(9.9%)、大學(3.4%)、碩士及以上(0.1
%)。
表4.2.4 學歷
次數 百分比
不識字 152 9.9
國中及以下(含自修) 870 56.4 高中∕職及專科 466 30.2
大學 52 3.4
碩士及以上 2 .1
N=1,542
婚姻狀況方面,六成以上的安遷戶已婚,喪偶的安遷戶有一成七,
未婚者有一成二,離婚者不滿一成(表4.2.5)。
表4.2.5 婚姻狀況
宗教信仰方面,信仰基督教與道教的安遷戶各佔四分之一左右;
佛教其次,約佔一成八;再其次為天主教與民間信仰,約一成二左右
(表4.2.6)。
表4.2.6 宗教信仰
次數 百分比
佛教 276 17.9
基督教 404 26.2
天主教 193 12.5
道教 405 26.3
一貫道 9 .6
民間信仰 190 12.3
無宗教信仰 57 3.7
其他宗教 7 .5
不知道 1 .1
N=1,542
調查顯示,有8.0%的安遷戶家中沒有男性;家中有 1 位男性的佔 36.2%,有 2 位的佔 26.0%,家中有 3 位以上男性的佔 29.7%(表 4.2.7)。
表4.2.7 家戶男性人數
次數 百分比
0 123 8.0
1 558 36.2
2 401 26.0
3 264 17.1
4 114 7.4
5 45 2.9
6 19 1.2
7 8 .5
8 6 .4
10 3 .2
N=1,541
調查顯示,有11.0%的安遷戶家中沒有女性,35.1%有 1 位,25.7
%有2 位,27.9%有 3 位以上(表 4.2.8)。
表4.2.8 家戶女性人數
次數 百分比
0 169 11.0
1 542 35.1
2 397 25.7
3 242 15.7
4 129 8.4
5 39 2.5
6 14 .9
7 6 .4
N=1,542
表 4.2.9 顯示,今年調查的安遷戶,非原住民家庭的比率較高,有 58.0%,原住民家庭的比率佔 42.0%。
表4.2.9 是否為原住民家庭
次數 百分比
不是 895 58.0
是 647 42.0
N=1,542
高齡人口方面,非原住民家庭中,沒有高齡人口的比率有 52.7%,
33.0%有 1 位,14.3%有 2 位以上。原住民家庭中,沒有高齡人口的 家庭有36.1%,34.8%有 1 位,25.2%有 2 位,高齡者有 3 位以上的 家庭比率較少,共佔4.0%(表 4.2.10)。
表4.2.10 家戶高齡人口7 非原住民家庭
65 歲以上人口
原住民家庭 55 歲以上人口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0 471 52.7 233 36.1 1 295 33.0 225 34.8 2 125 14.0 162 25.1
3 3 .3 24 3.7
4 0 0 2 .3
總和 894 100 646 100
幼年(0-14 歲)人口方面,一半以上的安遷戶家中沒有幼年人口,
有1 位幼年人口的安遷戶佔 14.2%,有 2 位以上的總共佔 18.3%(表 4.2.11)。
表 4.2.11 家戶 14 歲以下人數
次數 百分比
0 1,038 67.3
1 219 14.2
2 168 10.9
3 84 5.4
4 21 1.4
5 8 .5
6 2 .1
N=1,540
由表 4.2.12 可知,七成左右的安遷戶家中無人失業,但同時間這 也表示,有將近三成的安遷戶家中有失業問題(至少有1 人失業)。
7 本調查非原住民人口進入老化之年齡,參考「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所設定之申請年齡為年滿 65 歲於國內設有戶籍者;原住民人口進入老化之年齡,參考「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所設定之申 請年齡為年滿 55 歲至未滿 65 歲之原住民。
表4.2.12 家戶失業人數8
次數 百分比
0 1,140 73.9
1 292 18.9
2 83 5.4
3 16 1.0
4 8 .5
5 1 .1
10 1 .1
N=1,541
表4.2.13 列出安遷戶家中無工作者的失業天數,由次數分配表可 知,57.5%(319∕555)的失業者於 500 天內找到工作,34.1%(189
∕555)於 501-1500 天內找到工作,失業超過 1,500 天者人數較少,
共0.2%(9∕555)。
表4.2.13 失業天數
次數 百分比
第一位
1-500 天 245 62.2 501-1,000 天 75 19.0 1,001-1,500 天 56 14.2 1,501-2,000 天 3 0.8 2,001 天 以上 2 0.5
拒答 1 0.3
不知道 12 3.0
N=394
第二位
1-500 天 54 48.6 501-1,000 天 25 22.5 1,001-1,500 天 19 17.1 1,501-2,000 天 2 1.8 2,001 天 以上 2 1.8
拒答 1 0.9
第三位 1-500 天 14 46.7 501-1,000 天 7 23.3 1,001-1,500 天 3 10.0
拒答 1 3.3
不知道 5 16.7
N=30
第四位 1-500 天 6 42.9 501-1,000 天 1 7.1 1,001-1,500 天 2 14.3
不知道 5 35.7
N=14
第五位 501-1,000 天 1 16.7
不知道 5 83.3
N=6
表4.2.14 顯示,64.9%的安遷戶至今仍沒有固定的薪資,僅三分 之一左右的安遷戶有固定薪資。
表 4.2.14 是否有固定薪資
次數 百分比
沒有 1,000 64.9
有 519 33.7
不知道 2 .1
N=1,521
調查顯示,安遷戶的職業以無工作為多數,佔 22.0%;其次是非 主管級一般農林漁牧工作人員與技術工、家管,約佔10%,其他職業 則在一成以下(表4.2.15)。
表4.2.15 職業
次數 百分比 民意代表及政府行政主管人員、企業負責人 143 9.3
農林漁牧生產及作業經理人員 17 1.1
礦業、製造業及水電燃氣業生產及作業經理人員 5 .3
其他業別生產及作業經理人員 9 .6
非主管級技術及研究等專業人員 33 2.1
一般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 34 2.2
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 122 7.9
行政人員或事務人員 38 2.5
非主管級一般農、林、漁、牧工作人員 178 11.5
技術工及機械設備操作工 158 10.2
體力工及非技術工 144 9.3
現役軍人 5 .3
失業中 125 8.1
學生 7 .5
家管 153 9.9
退休 31 2.0
無工作(含賦閒、傷病、殘障、衰老、養老) 339 22.0
其他 1 .1
N=1,542
表4.2.16 顯示,57.9%的安遷戶每月開銷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之間,14.5
%的安遷戶每月開銷在一萬元以下,另有0.3%每月開銷超過十萬元。
表4.2.16 家戶每月平均開銷
次數 百分比
1-10,000 元 224 14.5 10,001-20,000 元 491 31.8 20,001-30,000 元 403 26.1 30,001-40,000 元 172 11.2 40,001-50,000 元 112 7.3 50,001-60,000 元 50 3.2 60,001-70,000 元 16 1.0 70,001-80,000 元 7 0.5 80,001-90,000 元 3 0.2 90,001-100,000 元 7 0.5 120,001-130,000 元 1 0.1 150,001-160,000 元 1 0.1 190,001-200,000 元 1 0.1
拒答 7 0.5
不知道 47 3.0
N=1,542
53.7%的安遷戶家庭月收入不到 3 萬元,此外,另有 2.1%的安遷
表 4.2.17 家戶每月平均總收入 次數 百分比
沒有收入 33 2.1
不到1 萬元 152 9.9
1 萬元以上,不到 3 萬元 676 43.8 3 萬元以上,不到 5 萬元 425 27.6 5 萬元以上,不到 7 萬元 148 9.6 7 萬元以上,不到 9 萬元 48 3.1 9 萬元以上,不到 11 萬元 19 1.2 11 萬元以上,不到 13 萬元 4 .3 13 萬元以上,不到 15 萬元 6 .4 15 萬元以上,不到 20 萬元 4 .3
20 萬以上 2 .1
拒答 5 .3
不知道 20 1.3
N=1,542 4.2.2 社會情況
社會網絡
調查顯示,40.8%安遷戶每週和災前鄰居或朋友見面六次以上(幾 乎每天),每週少於一次(不常見面)的安遷戶佔28.0%。顯示莫拉克 受災戶的鄰里∕朋友關係在災後三年,多數的鄰居∕朋友仍群聚在一 起,但有近三成的安遷戶很少見面,可能因為搬遷而少互動(表 4.2.18)。
表4.2.18 和災前鄰里∕朋友互動情況
次數 百分比
每週少於一次(不常見面) 432 28.0
每週一次 137 8.9
每週兩到三次 222 14.4
每週四到五次 117 7.6
每週六次以上(幾乎每天) 628 40.8
不知道 5 0.3
N=1,541
與家人互動的情況方面,有72.9%的安遷戶表示與家人的互動沒有 變化,且僅有5.3%的安遷戶認為比去年差,顯示災害第二年與第三年 間,安遷戶與家人的關係已逐漸趨於穩定(表4.2.19)。
表4.2.19 和家人的感情變化
次數 百分比
差很多 29 1.9
差一點 53 3.4
相同 1,124 72.9
好一點 249 16.1
好很多 84 5.4
不知道 3 0.2
N=1,542
行動不便者
13.8%安遷戶家中有行動不便者,其中,有 1 位行動不便者佔 12.3
%,有2 位以上行動不便者佔 1.5%(表 4.2.21);在所有行動不便者 中,女性佔51.1%,平均年齡為 72.4 歲,年紀最大 97 歲,最小 13 歲;男性佔48.5%,平均年齡為 67.4 歲,年紀最大 92 歲,最小 16
歲。另外,行動不便的原因中,身心障礙者佔32.8%,患病者佔 46.8
%,兩者皆有佔16.6%,非身心障礙或患病者則佔 3.8%(表 4.2.20)。
表 4.2.21 安遷戶內有行動不便者統計表
次數 百分比
0 1,329 86.2
1 190 12.3
2 21 1.4
3 1 0.1
N=1,541
表4.2.22 行動不便者性別、行動不便原因與年齡統計表 行動不便者性別
次數 百分比
女性 120 51.1
男性 114 48.5
未填答 1 0.4
行動不便的原因
次數 百分比
身心殘障者 77 32.8
患病者 110 46.8
以上皆是 39 16.6
以上皆非 9 3.8
行動不便者的平均年齡
平均數 最大值 最小值
女性 72.4 97 13
男性 67.4 92 16
未填答 91.0 ─ ─
合計 70.1 97 13
N = 235
從行動不便者的心理狀況來看,和一年前比較,大約有四成左右 的行動不便者和一年前比差不多,變差的比率為43.8%(差很多、差 一點),變好的只有 14%。從行動不便者的身體狀況來看,和一年前比 較,持平者佔39.1%,且有高達 54.0%的行動不便者身體狀況變差(見 表4.2.23 與表 4.2.24)。
表4.2.23 行動不便者心理狀況統計表(和一年前比較)
次數 百分比
差很多 36 15.3
差一點 67 28.5
相同 99 42.1
好一點 32 13.6
好很多 1 0.4
N = 235
表4.2.24 行動不便者身體狀況統計表(和一年前比較)
次數 百分比
差很多 43 18.3
差一點 84 35.7
相同 92 39.1
好一點 14 6.0
好很多 2 0.9
N = 235
在行動不便照顧者的身份方面,調查結果顯示這些行動不便者的 主要照顧者多為女性,包括非受雇(33.7%)與受雇的女性照顧者(11.8
%),男性只佔不到1∕3(27.2%)的比率,另外,約有 1∕4 的行動 不便者乏人照顧(見表4.2.25)。
表4.2.25 行動不便照顧者的身份統計表 次數 百分比 自己(無他人照顧) 63 25.6 女性親友(非受雇) 83 33.7 男性親友(非受雇) 66 26.8 受雇的女性照顧者 29 11.8
受雇的男性照顧者 1 0.4
其他 4 1.6
N = 2469
信任感
在信任的程度上,可發現安遷戶對大型民間組織的信任(信任、
非常信任)最高,有47.1%信任大型民間組織,其次是村里長⁄社區⁄
在地組織(38.4%)、鄉鎮區(33.3%)、縣市政府(29.7%)、中央政 府(28.8%)(表 4.2.26)。
表 4.2.26 安遷戶對於不同單位信任感統計表
中央政府 縣市政府 鄉鎮區政府 大型民間組織 村里長⁄社區⁄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次數 百分比 次數在地組織百分比 非常不信任 77 5.0 44 2.9 42 2.7 22 1.4 31 2.0 不信任 228 14.8 217 14.1 147 9.5 95 6.2 132 8.6 普通 782 50.7 819 53.1 837 54.3 691 44.8 784 50.8 信任 423 27.4 433 28.1 483 31.3 651 42.2 533 34.6 非常信任 21 1.4 24 1.6 31 2.0 75 4.9 59 3.8 拒答 4 0.3 1 0.1 0 0.0 1 0.1 0 0.0 不知道 7 0.5 4 0.3 2 0.1 7 0.5 3 0.2 N = 1,542
4.2.3 需求與協助
在需求與協助方面,首先說明安遷戶目前最需要的協助,接著分 析過去一年中,親友、政府、民間團體提供哪些協助。從表4.2.27 可 以發現,安遷戶目前最需要的幫助,前三項分別為就業(36.5%)、金 錢(33.6%)以及水、電、瓦斯(25.0%),顯示在莫拉克災後三年,
安遷戶最迫切需要解決的,是經濟以及民生相關的問題。
表4.2.27 家裡現在最需要的協助(複選,最多三項)1011
次數 百分比
不需要協助 275 17.8
人力(協助搬家等) 11 0.7
水、電、瓦斯 386 25.0
心理協助 50 3.2
提供住處 87 5.6
子女就學 219 14.2
法律諮詢 32 2.1
道路重建 251 16.3
金錢(含貸款) 518 33.6
就業 563 36.5
醫療資源 313 20.3
土地 156 10.1
防治工程 184 11.9
通訊 6 0.4
房屋修繕 11 0.7
其他 23 1.5
N=3,085
安遷戶過去一年在親戚、鄰居、族人、朋友或同事協助方面,有 78.5%的安遷戶完全沒有接受幫助,而有接受幫助安遷戶中,最多幫 助的項目為物資(11.8%),其次為心理協助(4.0%),比率皆不高(表 4.2.28)。而接受親友金錢協助的安遷戶中,金額在 5 萬元以下者比率 最高(63.2%),其次為 5 萬到 10 萬之間(14.0%)、15 萬到 20 萬之 間(10.5%)(見表 4.2.29)。
在接受政府或民間團體的幫助方面,沒有接受幫助的有41.7%,
而接受政府或民間團體幫助的安遷戶中,幫助最多的項目為提供住處
物資(18.5%)(表 4.2.28)。而接受政府或民間團體金錢協助的安遷 50,001~100,000 元 8 14.0 100,001~150,000 元 4 7.0 150,001~200,000 元 6 10.5 250,001~300,000 元 1 1.8 450,000 元以上 2 3.5 N = 57
表4.2.30 接受政府或民間團體金錢支助之金額統計表
百分比 次數
1~50,000 元 77 24.8
50,001~100,000 元 174 55.9 100,001~150,000 元 14 4.5 150,001~200,000 元 14 4.5 200,001~250,000 元 15 4.8 250,001~300,000 元 6 1.9 300,001~350,000 元 7 2.3 350,001~400,000 元 2 .6
450,000 元以上 2 .6
N =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