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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參與的內涵與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家長參與的內涵與相關研究

本節透過文獻探討首先說明家長參與的內涵,分述其意義、重要性 及參與層面;接著歸納過去有關家長參與之研究,分別針對參與現況及 影響家長參與因素作出討論,以下依序說明:

壹、家長參與內涵

此部分針對家長參與的意義作出說明,接著從國內外法規及相關研 究說明家長參與的重要性,最後列舉相關研究分析家長參與的層面。

一、家長參與的意義

所謂的家長參與(parent involvement)是家庭、學校與社區中人員互動 所產生的結果(翁鴻勳,2010),家長從事有關子女教育的一切活動(林妙,

2005),家長參與學校為其子女所舉辦的各種活動或會議(紀瓊如,2006), 家長參與是家庭與學校雙向的互動,彼此建立友善的伙伴關係(黃志雄,

2007)。一切有助改善學校功能、增進身心障礙子女基礎認知、社會情緒、

肌肉運動功能之活動(Coots, 1998),綜合上述,國內外學者對家長參與的 看法大致類似,均指家長參與有關子女教育的一切活動,所有關係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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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有助子女成長的活動均屬之。

然而在參與範圍則看法不一,有的學者主張家長參與僅包含學校及 家庭,也有學者主張參與包含學校、家庭及社區。本研究目的在調查新 北市一般國中自足式特教班家長在有關學校活動的所有參與程度,研究 者考量社區活動的參與跟學校較無直接關係,將本研究之家長參與範圍 限定於學校及家庭,亦即本研究之家長參與專指新北市一般國中自足式 特教班家長在學校及家庭參與一切有助子女教育及學習之活動。

二、家長參與的重要性

「家長參與」議題最近二、三十年越來越受到重視,各國紛紛透過 立法確立家長在教育事務參與的合法性、大量探討家長參與的文獻均顯 示其對學生正面的影響,在立法與研究的推波助瀾下,家長參與遂成為 教育界重視的課題,教育行政人員,教師及家長均深刻瞭解家長參與對 其子女的影響,以下分別針對立法及過去研究來闡述家長參與之重要性。

(一)家長參與之立法

從立法層面觀之,美國最早在全體殘障兒童教育法案(Education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PL94-142,1975)中提出六大實施原則,其 中一項原則即為「家長參與」,法案充分授權家長參與鑑定、安置、評量 等相關教育活動,也賦予家長主動參與及最終決策的權利與責任。而障 礙者教育法案(The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PL101-476,1990,IDEA)則特別強調家長在特殊教育服務中扮演實施與 設計的重要角色。其他像是全體殘障兒童教育法修正案(Education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 Amendment,PL99-457,1986,IDEA)、不讓任 何孩子落後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of 2001)、障礙者教育促進法案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Improvement Act,PL108-446,

2004,IDEA)均不斷強化家長在特殊教育參與的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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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有關特殊教育家長參與的法源依據,在特殊教育法(1997)首次提 及,針對家長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之參與作出說明,並規 範各級學校家長會委員至少一人為該校特殊教育學生家長、處理特殊教 育各項權益申訴事宜應聘請家長代表參與、家長應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 計畫。其後陸續訂定的子法及相關法規,諸如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 置與實施辦法(1999.1.27.)、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1999.6.29.)、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2003.8.7.)均不斷提升家長參與的深度 與廣度。

(二)家長參與重要性之研究

分析過去文獻發現,家長參與對子女教育的正面影響始終是學術界 肯定的。家長參與是促進特殊教育方案的有效方法(Zaid, & Thomas, 2008),家長參與對學生的成功有非常重要的影響(Epstein, 2008),家長參 與使得特殊需求學生有一個積極的結果(Spann、Kohler & Soenksen, 2003),家長如果能積極參與特殊兒童教育,將可以提升孩子學習表現,

改善親子關係、增加親子互動機會(黃志雄,2007),家長在子女教育過程 中佔有難以取代的重要地位(劉曉娟,2003),家長參與在國內外都受到特 教界相當的重視(陳明聰、王天苗,1997),上述關於家長參與的研究均顯 示家長參與對子女有正面且積極的影響,家長參與的重要性可見一般。

三、家長參與層面

過去有關家長參與研究為數眾多,其中有關參與層面之定義有所不 同。陳明聰、王天苗(1997)將家長參與分為「學校經常性活動」、「學校非 經常性活動」、「親師溝通」、「在家活動」;徐淑珠(2003)將家長參與分成

「家長是溝通者」、「家長是家庭教師」、「家長是學校的支持者」、「家長 是學習者」、「家長是決定者」及「家長是倡導者」六個層面;詹月菁(2002) 將家長參與分成「家庭層面」、「社區層面」及「學校層面」;吳岳奇(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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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分成「鑑定」、「安置」、「輔導」、「相關 專業服務」;黃志雄(2007)將家長參與分成五種類型,分別是家庭的基本 義務、學校的基本義務、學校的參與、家庭中學習活動的參與、參與政 策的決定、管理和擁護。胡淑雅(2008)將低社經家長參與現況分為「到校 開會」、「聯絡簿參與」、「電話參與」及「在家評量」四個向度;翁鴻勳 (2010)將家長參與歸納為七個層面,「妥善教養」、「家庭學習和親師溝 通」、「擔任志工」、「參與決策」、「參與學校活動」、「與社區結合」、「參 與專業團隊」;Coots(1998)指出家長參與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以「學校為 基礎」的活動,包含出席家長日活動、擔任家長委員並參與決策、參與 法定會議等…;另一種參與類型是「家庭為中心」的活動,例如:帶領 孩子閱讀、簽署通知書、與孩子討論在校活動、配合學校治療並在家定 時訓練孩子(如聽從職能治療師建議,在家持續訓練指定內容)、教導孩子 自我照顧能力等…。

上述之研究,有些學者將家長參與層面依地點不同予以分類,如詹 月菁(2002)、Coots(1998)。也有從家長參與的角色分類者,如徐淑珠 (2003)。另外吳岳奇(2006)則聚焦家長參與層面於學校鑑定、安置、輔導 及相關專業服務的參與。而大多數學者綜合家長參與的特質、互動方式、

參與地點或內涵來分類,如陳明聰、王天苗(1997)、黃志雄(2007)、胡淑 雅(2008)、翁鴻勳(2010)。此外,分析上述研究亦發現不同研究者對家長 參與層面之分類差異懸殊,各層面之命名也不盡相同。如陳明聰、王天 苗(1997)將學校參與細分成「經常性活動」及「非經常性活動」;然而詹 月菁(2002)卻沒有進一步細分。

研究者考量家長參與層面之設計應綜合參與特質、互動方式、地點 及內涵來分類,其中參與地點考慮「社區活動」之參與較難反應家長參 與學校相關活動的程度,故未將其包含於家長參與層面中。綜合上述國 內外學者的看法並參考研究者教學經驗,本研究以「參與學校活動」、「參 與決策」、「親師溝通」、「親子互動與學習」作為家長參與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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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家長參與的相關研究

此部分先探討家長參與現況,依據相關研究,分別對家長參與程度 及參與層面進行分析;接著研究者歸納影響家長參與之因素,探討各背 景變項對家長參與程度之差異,進一步建立本研究欲探討因素。

一、家長參與現況

以下分別針對家長參與現況及層面歸納分析。

(一)家長參與程度

有關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之研究,大部分結果均發現家長參與有 中等稍高的程度,以國內為例,翁鴻勳(2010)調查新北市國小特教班家長 參與程度,發現家長平均有 2.62 之參與程度(滿分為 4 分);陳婷潔(2008) 對台北市幼稚園特殊幼兒家長參與所作研究,也發現 2.93 之參與程度(滿 分為 4 分);陳琳(2010)對新北市公立幼稚園特殊需求幼兒家長研究更發 現 2.97 的參與程度(滿分為 4 分)。國外研究也有類似發現,Jaime、Beth、

Lynn 與 Renee(2008)指出 85%洛杉磯聯合學校身障學生家長回應至少參 與一場 IEP 會議,有 75%家長表示參與擬定 IEP 目標;Zaid 與 Thomas(2008) 則發現有 70.5%特殊需求學生之家長透過各種方式參與學校活動;而 Plunge 與 Kratochwill(1995)針對美國中西部大都市特殊需求學生之家長 作的研究更發現,家長參與程度中等偏高,在 17 題有關參與度的描述 中,平均每位家長勾選了 11 題。

參考特殊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 97 學年度國中調查資料也發現,家長 參與程度中等稍高,國一、國三障礙學生家長最近一年曾經參與過學校 活動的比率分別為 72.4%及 75.8%。

此外,有一部份研究發現大部分家長參與程度只有中等左右(林妙,

2005;紀瓊如,2006;籃偉烈,2003; Spann, Kohler, & Soenksen, 2003)。

也有一些研究指出特教學生之家長對參與度持正向之態度(徐淑珠,

2003;陳明聰、王天苗,1997)。然而吳岳奇(2006)發現原住民身心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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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童家長參與較為被動(如在同意書簽名、收到鑑定通知書),主動參與會 議及學校活動程度較低,參與度需要提升與鼓勵。詹月菁(2002)則指出國 民中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家長參與子女教育之研究,參與度偏低(2.30)。

綜合上述發現,國內外大多數有關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之研究,

均呈現中等或中等稍高之參與程度,顯示隨著法規的保障、學校的提倡、

家長意識的抬頭及相關研究的推波助瀾下,家長瞭解參與學校活動對孩 子的正面影響,參與程度穩定成長,且年代越近的研究家長參與程度有 越高的趨勢;然而,在參與態度上意見較為分歧,有研究發現家長參與 為正向態度,卻有研究指出參與度偏低或不夠積極。

(二)家長參與層面

有關家長參與層面之相關研究,吳岳奇(2006)針對台北市國小原住民 學童家長參與子女學校鑑定、安置、輔導及專業服務之研究發現,家長 主動參與會議及學校活動程度較低,參與度需要提升與鼓勵。翁鴻勳 (2010)對新北市國小特教班家長之研究顯示特教班家長在家庭學習及親 師溝通參與度最高,到校擔任志工最低。陳明聰、王天苗(1997)針對台北 市國小啟智班學生父母參與之研究也發現,家長參與子女在家的活動較

有關家長參與層面之相關研究,吳岳奇(2006)針對台北市國小原住民 學童家長參與子女學校鑑定、安置、輔導及專業服務之研究發現,家長 主動參與會議及學校活動程度較低,參與度需要提升與鼓勵。翁鴻勳 (2010)對新北市國小特教班家長之研究顯示特教班家長在家庭學習及親 師溝通參與度最高,到校擔任志工最低。陳明聰、王天苗(1997)針對台北 市國小啟智班學生父母參與之研究也發現,家長參與子女在家的活動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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