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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論的邏輯不僅是區分兩種差異的性質、元素,還進一步將這種差異賦予 等級化的價值,即一方優於另外一方,而為了維持這種等級化的結構,使得二元 論邏輯必須極力區分兩方為絕對的差異、互斥、對立,以一方為較優的主體,另 一方則完全以與主體互斥、差異的性質來定義,這使得二元之間不能有任何重疊 的定義,而以這種方式解析世界,造成「非此即彼」的極端二元畫分,在這種世 界觀的結構中只有兩種選擇,不是處於優這一方,就是處於劣這一方,不會有第 三種選項,也非三角形的結構。二元論邏輯猶如一個以外力固定,使得一端永遠 高於另一端的天平,然而這種固定是極不自然的,必須以外力、暴力來維持。因 此,「德希達認為傳統上以前者優於後者,前者壓制後者的等級論沒有根據,這 種等級觀其實是以暴力來維持,他要把這種等級觀摧毀,讓後者從被壓制的狀態 解放出來」(黃漢青 39)。

二元對立有許多組項,這些在西方文化、哲學中都是很常見的概念,例如神

/人、主體/客體、理性/非理性、人/自然、言說/文字等等,德希達透過對

「言說/文字」這個對立組項的分析,指出二元論邏輯的矛盾。他對於「言說/

文字」二元對立的批判,取徑於希臘哲學與語言學等領域,以下將分別論之。

一、從希臘哲學取徑

「言說/文字」這組對立源自希臘哲學傳統,赫拉克利特說:

「這道[邏各斯]雖然萬古長存,可是人們在聽到它之前,以及剛剛聽到它 的時候,卻對它理解不了。(D1)……他們即便聽到了它,也不理解它,

就像聾子似的。常言道,『在場如不在』,正是他們的寫照。(D34)」(22)。

由此可見,對於邏各斯概念的傳達,赫拉克利特強調是用能夠聽見的「言說」, 而非書寫下來供以視覺看見的「文字」。而柏拉圖則更進一步指出「言說」優於

「文字」,在〈斐德若篇〉(Phaedrus)中,蘇格拉底對斐德若說了一個故事:埃 及古神圖提(Theuth)發明了數目、算術、幾何、天文等等,尤其重要的是他發 明了文字。圖提將自己的發明獻給當時統治埃及的國王塔穆斯(Thamus),向他 建議要推廣到全埃及,國王便問他每一種發明的用處,對於每一種發明國王都有 褒有貶,但是輪到文字時,圖提說:「大王,這件發明可以使埃及人受更多教育,

有更好的記憶力,它是醫治教育和記憶力的良藥[pharmakon]」(Plato 231)。國王 卻回答說:

「多才多藝的圖提,能發明一種技術是一個人,能權衡應用那種技術利弊 的是另一個人。現在你是文字的父親,由於篤愛兒子的緣故,把文字的功 用恰恰說反了!你這個發明結果會使學會文字的人們善忘,因為他們就不 再努力記憶了。他們就信任書文,只憑外在的符號再認,並非憑內在的腦 力回憶。所以你所發明的這劑藥[pharmakon],只能醫再認,不能醫記憶。

至於教育,你所拿給你的學生們的東西,只是真實界的形似,而不是真實 界的本身。因為借文字的幫助,他們無須教練就可以吞下許多知識,好像 無所不知,而實際上卻一無所知。還不僅此,他們會討人厭,因為自以為 聰明而實在是不聰明」(231)。

比起這種文字書寫成的文章,蘇格拉底認為另一種文章在本質和效力上都強得 多,那就是「口說的文章」(言說)。在〈斐德若篇〉中,蘇格拉底說道:「我說 的是寫在學習者心靈中的那種有理解的文章,它是有力量保衛自己的,而且知道 哪時宜於說話,哪時宜於緘默」(233)。而對於文字書寫,蘇格拉底則指出它的 壞處:

「文字寫作有一個壞處在這裡……你可以相信文字好像有知覺在說話,但 是等你想向它們請教,請它們把某句所說的話解釋明白一點,它們卻只能 複述原來的那一套話。還有一層,一篇文章寫出來之後,就一手傳一手,

傳到能懂的人們,也傳到不能懂的人們,它自己不知道它的話應該向誰 說,和不應該向誰說。如果它遭到誤解和虐待,總得要它的作者來援助;

它自己一個無力辯護自己,也無力保衛自己」(232)。

藉由寫下這段對話錄,柏拉圖展現了自己的思想,認為文字書寫的最大功用不過 是備忘(朱光潛 162),並且透過不書寫的蘇格拉底,來貶抑自己的書寫地位(黃漢 青 40)。德希達在〈柏拉圖的藥房〉("Plato’s Pharmacy")一文中,重新詮釋這 個埃及故事,指出「pharmakon」這個字既是解藥,又是毒藥,同時帶有兩種相 斥的意思,既然一個字能夠含有相對立的意義,就證明了二元論邏輯的矛盾,因 為在二元論的邏輯當中,優越與低劣的兩方性質是不可能重疊的,德希達以

「pharmakon」這個字為例,點出了二元論邏輯的漏洞。

二、從語言學取徑

除了重讀希臘哲學來批判二元論邏輯之外,德希達也透過對語言學的研究,

提出修正二元論邏輯的方法。德希達剖析了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在《普 通語言學教程》中關於「文字表現語言」的論述,並由此將探討的範圍擴大到索 緒爾的整個理論和語言學研究,最後上升到哲學和思維的高度,「指出索緒爾語 言學理論中隱含的邏各斯中心主義」(鮑貴 29)。索緒爾是否是一個邏各斯中心 主義者?對於這個問題必須更加全面地探討索緒爾的著作與思想才能予以評 論,對於此點,鮑貴已提出他的見解,他認為:「德里達10在《論文字學》(1999) 中沒有嚴格使用索緒爾的術語,而是出於自身的意圖混用『語言』[langue;抽象 的系統語言]和『言語』[能指、語音、聲音;與概念、所指相對]。殊不知,這是 索緒爾嚴格區分的一對概念」(鮑貴 32),因此「雖然就字謎和個體符號研究而 言,索緒爾表現出了邏各斯中心主義的傾向,但是就其核心思想體系——語言系 統理論——而言,索緒爾不愧為邏各斯中心主義的顛覆者」(鮑貴 29)。索緒爾 在《普通語言學教程》中說:「語言和文字是兩種不同的符號系統,後者唯一的 存在理由是在於表現前者」(47),主要是要提醒語言學的研究者勿將對語言(語 音)的研究與對文字(字母)的研究混為一談,「語言學的對象不是書寫的詞和

口說的詞的結合,而是由後者單獨構成的」(47),故索緒爾對語音的著重是針對

「語言學」這個專業的領域劃歸而言,但德希達將索緒爾的著重拉到哲學層次來 談,認為他著重了「語言」,就是將文字視為語言的從屬地位。根據鮑貴,在索 緒爾理論中,語言與文字是屬於同一個層面的兩種系統,在語言這個系統內,可 以分為能指(音位、聲音)與所指(概念)兩個部份,故語言學的研究中,索緒 爾著重音位的部份;同樣地,在文字這個系統中,也可以分為能指(文字的音響 形象)與所指(文字的概念)兩個部份;因此,鮑貴認為:「索緒爾本義並不是 像德里達所認為的那樣強調言說與文字的絕對對立」(32),他的著重只是就系統 化語言研究提出的一套方法論。然而德希達強調、攫取索緒爾有所著重的觀念,

將之與在場形上學與邏各斯中心主義中的二元對立邏輯相連結,批評其隱含的邏 各斯中心主義思想,「德里達相信,索緒爾說文字是派生的,是因為它具有指代 性,是第一能指的能指,是自我呈現的言語的再現」(33),德希達如此詮釋索緒 爾,並進一步藉由辯稱索緒爾「一方面想證明文字對言語的破壞,強調言語的自 然獨立性,另一方面又強調語言獨立於文字」(33),來顯現索緒爾的自我矛盾處,

以此攻擊二元對立邏輯的矛盾處。在對於索緒爾《普通語言學教程》的閱讀與引 用上,德希達一方面將索緒爾定位為邏各斯中心主義者,從此發現二元論邏輯的 矛盾,一方面也發展索緒爾語言學提出的幾個觀念,以此為顛覆在場形上學的根 據。據鮑貴指出,索緒爾的理論本身的確有前後期差異,雖帶有能被德希達發現 的邏各斯中心主義色彩,但他對符號系統理論的創新,也帶給德希達顛覆邏各斯 中心主義以及在場形上學的色彩。索緒爾說:「在語言裡,我們不能使聲音離開 思想,也不能使思想離開聲音」(Saussure, 《普通語言學教程》 158),又說「每 個單位都將包括聲響的切分,此聲響與概念有密切的聯繫,沒有概念的話,我們 就不能劃定聲響切分的界限」(Saussure, 《索緒爾第三次普通語言學教程》 91),

這種說法著重了概念必須在場,所謂「能指之所以是能指是因為有所指在場」(鮑 貴 36),正好符合了德希達所欲批判的「在場形上學」特點,將一個不在場的「所 指」視為在場,這點就是德希達所以批評索緒爾的地方。另一方面,索緒爾以硬

幣為喻說明所指與能指的關係,則啟發了德希達找到批判在場形上學的著力點:

索緒爾認為所指是硬幣的正面(有面值數字的一面),能指是硬幣的反面(圖案 標誌),只有反面的硬幣並不能確定硬幣的面值,這塊硬幣便如同假幣,沒有實 際的流通價值,就如同離開所指的能指只是一串聲音,並不具有任何意義(鮑貴 36)。索緒爾說:

「我們要借助於在它[詞]之外的東西才能真正確定它的內容。……我們說 價值與概念相當,言外之意是指後者純粹是表示差別的,它們不是積極地 由它們的內容,而是消極地由它們跟系統中其他要素的關係確定的。它們 的最確切的特徵是:它們不是別的東西」(Saussure, 《普通語言學教程》

161-3)。

由此,索緒爾提出了「差異原則」,並說:「預先確定的觀念是沒有的。在語言出 現之前,一切都是模糊不清的」(157)。由此可知,正因為「在場的事物有賴於 其他不在場事物的比較之下,才能區別出來」(黃漢青 40),而且沒有所謂「預先 設定的觀念」,也就沒有所謂「先驗的在場」、「先驗的所指」,正好反駁了西

由此,索緒爾提出了「差異原則」,並說:「預先確定的觀念是沒有的。在語言出 現之前,一切都是模糊不清的」(157)。由此可知,正因為「在場的事物有賴於 其他不在場事物的比較之下,才能區別出來」(黃漢青 40),而且沒有所謂「預先 設定的觀念」,也就沒有所謂「先驗的在場」、「先驗的所指」,正好反駁了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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