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員工侵害公司利益案例暨對策

第二節、 對策建議

員工從事侵害企業利益行為之原因不一,也因組織屬性不同,其侵害企業利 益行為因而不同,並不容易有完美制度可以完全杜絕該行為之發生,但從行為發 生三條件說:「機會條件」、「動機條件」、「低風險條件」,所採取的措施、

制度能有效減少機會、降低動機、提高風險,其效果可期。

一.制訂倫理守則

倫理觀念深植員工心中,將從根本降低從事侵害企業利益行為的動機,因而 對策首先在於制訂一個完善的倫理守則作為全員的行為準則。倫理無法脫離時空 環境,東西方公司的倫理守則因而有所同、有所不同,為了兼容並蓄東西方公司 之倫理守則的優點,東方以日本的資生堂、三菱電機的倫理守則為例,西方以美 國的 Motorola、聯合技術公司(United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UTC)為例做 說明。

日本資生堂之企業倫理守則:共分 6 章,摘要列舉如下:

第 1 章:顧客關係

1.我們經常站在顧客的角度,努力於能真正滿意的優異產品與服務之研究、開發、

製造、銷售。

2.我們對於顧客,提供高品質的資訊。

3.我們以能取得顧客的滿意與信賴之方式來行動。

4.我們積極地傾聽顧客的聲音,以活用於往後的行動。

5.我們努力於提高資生堂集團的品牌價值。

第 2 章:交易對象關係

1.我們尊重所有的交易對象,並以共存共榮為目標。

2.我們遵守獨佔禁止法等法令,堂堂正正地競爭。

3.我們不做、也不接受公正性受到懷疑之贈送或款待。

第 3 章:股東關係

1.我們活用資生堂集團的資產,努力於提高業績與獲利。

2.我們堅持具有透明性的企業經營,進行適當的會計處理。

3.我們重視與股東或投資大眾的對話,努力於從資本市場獲得信賴。

4.我們適切地處理未公開的重要資訊(內部人資訊)。

第 4 章:員工關係

1.我們相互體諒、尊重個別之想法與立場,以期全部的員工能生氣勃勃地工作。

1.1 活用個性 1.2 尊重人權 1.3 男女同心協力 1.4 尊重個人隱私

2.我們誠實地任事,以新價值的創造為目標,努力自我啟發。

3.我們努力於創造一個健康且安全的工作環境。

4.我們適切地管理資訊,嚴密地處理機密資訊。

5.我們嚴守公私分際,以期相互和氣地工作。

第 5 章:社會關係

1.我們在全部的國家或地域,遵守該國或地域之法令,並尊重其習慣。

2.我們遵守環境法令與獨自的嚴格環境基準,努力保護地球環境。

3.我們積極地參與社會活動。

第 6 章:資生堂倫理守則之推進體制 1.資生堂倫理守則之定位。

2.推進體制與任務

2.1 倫理遵守委員會之任務 2.2 擔任部門

2.3 倫理守則領導人之配置 2.4 協談窗口

3.違反倫理守則之情形

4.倫理守則之修改

(http://www.shiseido.co.jp/corp/company/principle/code_index.html)。

資生堂倫理守則雖就利害關係人各層面進行了規範,但僅止於大原則的規 定,如在顧客關係中,有:站在顧客的角度提供高品質的產品與服務、傾聽顧客 的聲音、努力提高品牌價值等規定,並無關於賄賂之禁止規定;在員工關係中,

提倡:尊重人權、個人隱私、要誠實地任事、適切地管理資訊等,完全沒有利益 衝突之規定,在守法觀念強、執法環境嚴格的開發國家中,雖不會產生問題,卻 難免不容易清楚分辨、不容易遵循的弊病。在守法觀念薄弱、賄賂風行、執法不 嚴的中國大陸,執行結果一定弊病叢生,從實證研究中得知,唯有簡潔清楚的內 容,以及明確的處罰規定,才能落實倫理規範,才能避免企業倫理規範在組織中 流於形式。

三菱電機集團:規範嚴謹而充實,其正式名稱為:三菱電機集團倫理與遵法 行為規範。

第 1 章:企業理念

第 2 章:七大行動指南:信賴、品質、技術、貢獻、遵法、環境、發展。

第 3 章:企業倫理與遵法宣言:遵守法律、尊重人權、貢獻社會、與地區的協調 和融合、致力環境保護、作業企業人的自覺。

第 4 章:倫理與遵法行為規範

〔1〕企業倫理與法律的遵守

〔2〕人權尊重

〔3〕社會貢獻與我們的業務

〔3-1〕關於公平競爭的規範

(1) 我們遵守業務活動所在之各國家與地區所適用的反壟斷法、

競爭法以及公平交易的所有相關法律與規則。

(2) 我們不以任何明示或暗示、正式或非正式、口頭或書面等方 式,與具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就價格、生產與銷售能力、銷售條件、投標、利潤、

成本以及供應商達成任何協議與約定。

我們不與可能造成上述誤解與疑義的競爭關係企業進行接觸。

(3) 我們與具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接觸時(例如、參與同業公會等 集會),遵守公司內部規章與程序。

(4) 我們不與代理商、經銷商或中盤商之間達成任何有關維持銷 售價格、限制銷售地區及其它限制公平競爭的協議與約定。

〔3-2〕關於禁止不當給予的規範(如捐贈、政治捐款、贈禮及招待)

(1) 在業務活動所在之各國家與地區,我們不為獲得與維持不正 當的有利地位及不正當的利益而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務員、民間企業進行任何利益 交易。

(2) 我們不與代理商等進行不正當往來,並且依據法律的規定和 企業內部的規章、程序決定代理商等的報酬。

(3)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進行可能被認為不當的交易行 為。

(4) 接受客戶及代理商等交易對象的招待和禮品時,我們將其限 於符合推展業務活動所在之各國家與地區的法律、商業慣例以及企業內部規章的 適當範圍之內,不接受個人利益的招待和禮品等。

(5) 對於政治捐獻及向各種團體的捐贈等,我們依據該活動的各 國家與地區的相關法律及公司的內部規章與程序,以適當的方法進行。

〔3-3〕關於產品安全與品質的規範

〔3-4〕關於經營資訊披露與會計處理的規範

〔3-5〕關於進出口安全保障出口管理的規範

〔3-6〕關於與供應商交易的規範

(1) 我們遵守業務活動所在之各國家與地區的採購相關法律及企 業內部規章與程序,與供應商進行公平公正的交易。

(2) 我們不利用買方的優勢地位進行不合理或不正當的交易,也 不進行可能引起此類疑義的交易。

(3) 我們所選擇的供應商應當符合品質、價格、交貨期、技術開 發能力等條件並且供貨穩定,並盡到遵守法律及社會規範、尊重人權、參予環保 活動等社會責任。

國家與地區的法律、商業慣例以及企業內部規章所規定的適當範圍之內,不接受 個人利益的招待和饋贈等。

〔3-7〕關於智慧財產的創造、保護與利用的規範

〔3-8〕有關反社會勢力關係的規範

〔3-9〕關於廣告宣傳的規範

〔4〕與地區協調與融合

〔5〕致力於環境保護

〔6〕作為企業人的自覺

〔6-1〕作為企業人的自覺

依據業務活動所在之各國家與地區的相關法律及企業內部規章與 程序從事企業活動的企業人,我們要做到公私分明,不僅金錢,包括時間、資訊 以及管理者對部屬的工作指示在內的公司資產,均不據為己有,也不為獲得個人 的利益而挪用。

在不從事企業活動時,也不忘作為社會的一員,採取具有良知的行動。

〔6-2〕關於利益衝突行為的規範

(1) 我們遵守業務活動所在之各國家與地區的相關法律及企業內 部規章與程序,無論在工作時間內外,均不採取與個人利益或公司利益相悖的行 動。

在日常生活中謹言慎行,避免造成此類誤解與疑義。

如果需要採取上述行動,或發生上述情況時,需立即向上層主管或 相關部門請示,並進行妥當處理。

〔注意〕

因個人利益或與公司利益相悖,以及可能相悖的行動所導致問題發生的事例 如下:

a. 未遵循企業內部規章所規定的程序,自己與公司之間簽訂買賣合約、租賃 合約等交易中,優先取得自己的利益。

b. 為個人目的使用或挪用公司的設備(包括辦公設備、電子郵箱以及電腦應 用軟體等)等資產以及智慧財產。

c. 未經企業內部規章規定的程序,為個人目的佔用工作時間。

d. 執行公司業務時,不是為了公司的利益,而是為了獲得個人利益作出判斷。

e. 利用公司業務執行時所取得情報,當與公司擁有相同事業機會時,首先先 運用在為自己的事業機會上。

〔注意〕

依據企業內部規章與程序規定,或是依法須進行公益訊息需透過大眾媒體等 向外部機構通報時,須注意不可有違背個人與公司利益相衝突的行為。

〔6-3〕關於企業機密管理與使用的規範

(1) 我們遵照業務活動所在之各國家與地區的相關法律及企業內 部規章與程序的規定,在管理工作中所獲取的企業機密,需依公司內部程序妥善 保管處理,並防止向第三人洩漏企業機密。

(2) 不為自己的個人利益或自己的家人、朋友等經營的公司等的 第三人的個人利益,不當利用在工作中獲取之企業機密。

〔6-4〕關於他人企業機密管理與利用的規範

(1) 在業務活動所在之各國家與地區,我們在必要的範圍內,合 法獲取的他人企業機密需嚴格保密,並防止洩露資訊。

(2) 我們不非法使用他人的企業機密。

〔6-5〕關於內線交易的規範

(http://global.mitsubishielectric.com/company/csr/policy/compliance/pdf/Conduct_Gu idelines_final_cnt.pdf)。

三菱公司之規範比起資生堂,詳細很多,不單有公平競爭的規範,也對不當 給予(如捐贈、政治捐款、贈禮及招待)有明確的規定,同時與供應商的交易也 進行了規範,更在利益衝突行為的規範上,有很詳盡的規定,但依然缺乏處罰規 定,如此,無法讓那些準備從事不法的員工事先評估其風險,導致鋌而走險,損 害到公司利益。即使事發後,予以嚴格懲處,難免引來不教而殺的批評。

三菱公司之規範比起資生堂,詳細很多,不單有公平競爭的規範,也對不當 給予(如捐贈、政治捐款、贈禮及招待)有明確的規定,同時與供應商的交易也 進行了規範,更在利益衝突行為的規範上,有很詳盡的規定,但依然缺乏處罰規 定,如此,無法讓那些準備從事不法的員工事先評估其風險,導致鋌而走險,損 害到公司利益。即使事發後,予以嚴格懲處,難免引來不教而殺的批評。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