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章惇主政時期的西北拓邊政策
第一節 對西夏的進取政策
一、 元祐時期的綏撫外交及其失敗
北宋從神宗朝開始,對外重採積極政策,由宋廷主動發起一連串 的拓邊戰爭,從神宗熙寧至元豐年間,「种諤先取綏州(今陝西綏德), 韓絳繼取銀州(今陝西橫山),王韶取熙河……最後李憲取蘭州(今甘 肅蘭州),沈括取葭蘆、米脂、浮屠、安疆等砦」,1宋朝在開邊政策下 取得了一系列新得疆土。然而元豐八年(1085),神宗逝世,哲宗幼 年繼位,由太皇太后高氏聽政,掌握宋廷最高決策,旋即起用以司馬 光為首的舊黨大臣掌政,北宋的對外政策也為之一變。
舊黨重掌朝政後,對內除了廢除新法,恢復舊制外,對外也改變 政策企圖恢復與西夏和平的外交關係。尤其西夏在神宗死後,隨即派
1《宋史》,卷 85,〈地理志一〉,頁 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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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使者至宋廷致哀,又獻馬協助神宗喪禮的舉行,其恭順之情使反戰 的舊黨朝臣對重建和平關係更有信心。2元豐八年(1085)十月,時為 知慶州的范純仁上言:「夏國差人詣闕……伏望聖慈以陝西生靈之故,
稍從其欲,使復常貢。庶幾可以罷兵,俾華夏得復見太平。」又言:
「近聞夏國累次遣使赴闕,禮意恭順,外議皆謂漸可罷兵。」3同月,
西夏遣使者至宋朝呈報秉常之母梁氏的死訊,資政殿學士韓維因此奏 稱:「先帝以秉常受朝廷爵命,而國母擅行囚廢,故發兵問罪。今梁 氏已死,秉常復位,所為恭順」,可見佔領其土地已失去合理性。又 神宗對外擴張以來財政開支大為增加,「朝廷自得熙河之地,歲費緡 錢五六百萬,後得蘭州,又費百萬以上」,「拓地之無利,亦已明矣」,
4因此他提出棄地求和的主張。
元祐元年(1086)二月,司馬光也向朝廷提出兩種應付西夏的策 略,「一者返其侵疆,二者禁其私市。」即歸還宋朝所侵佔之土地,
抑或是採用經濟制裁對付之。5但司馬光明顯傾向前者,他認為:「禁 私市甚難,立法極嚴,又邊帥得人,然後能行,不若前策之道大體正,
萬全無失也。」6
然而朝廷對於是否要歸還土地也有著謹慎的考量,為此太皇太后 遣使賜手詔向負責陝西邊務的呂大防與范純仁詢問意見。
事實上,元豐六年(1083),西夏已曾遣使上表,請宋廷歸還所 侵地,願「復修職貢」,「長為外蕃」,7但為神宗所拒。故范純仁認為 西夏在經歷神宗朝的用兵以後,舉國上下皆有求和之意,但「未敢復
2 方震華,〈和戰與道德—北宋元祐年間棄地論的分析〉,《漢學研究》,33:1(臺北:
漢學研究中心,2015),頁 77。
3《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360,頁 8607-8608,元豐八年十月丙子條。
4《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360,頁 8623-8624,元豐八年十月己丑條。
5《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365,頁 8749-8754,元祐元年二月壬戌條。
6《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365,頁 8771,元祐元年二月辛未條。
7《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340,頁 8177,元豐六年十月癸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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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請地者,其意應為前來朝廷拒之太峻,卻慮啟口之後,更失朝廷之 意,則和好愈難」,因此他提議可向夏國使臣表達以交換被俘軍民作 為歸還土地的條件。8
但呂大防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
戎人之情,自古無信……臣竊謂新收疆土,議者多言可棄,蓋 思之未熟也。詔旨以為弱國威而已,又有取侮於四夷之端焉,
不可不審計也。況蘭州西使之地,本非夏國封境,又其君長嘗 受朝廷祿秩,元昊以來,方盜據其地。延慶城寨則接近漢界,
一旦既得而棄之,未見其可。今日措置之宜,只可降詔下本路,
將會州一處,更不攻取……其蘭州及延慶兩路新建城寨,只據 見得地界守禦,亦可以稍安敵情,而為議和之計矣。9
呂大防同意息兵和議,但並不同意主動棄地。可見當時舊黨臣僚雖多 贊成息戰議和,但對於是否要進行棄地交涉則有不同意見。而邊將臣 僚中反對放棄領土的也不乏其人。概而言之,從元祐元年(1086)二 月起,宋廷大臣或邊帥對於如何對應西夏,各自提出了許多不同主 張:
于是孫覺首議棄蘭州,而司馬光謂此數寨者,田非肥良,不可 以耕墾,地非險要,不可以守禦,欲因天子繼統,悉加毁撤,
歸其侵地。劉摯謂供億戍守,窮竭財力,其最大者莫如蘭州,
不若捐一空城與之,至于鄜延河東新置堡塞,願明詔大臣早有 定計。鄜延帥趙窩欲留塞門、安逺二寨,其餘或存或廢,乞密 降付臣遵守。吕陶謂實於邊防無分毫之益。環慶安撫范純粹謂 收復廢州略無所利,乞令虜以所陷官吏、丁夫悉歸朝廷,而所 削之地並從給賜。范純仁之論亦然。蘇轍謂增置州寨坐困中國,
8《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366,頁 8795-8796,元祐元年二月丙子條。
9《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366,頁 8792-8793,元祐元年二月丙子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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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決計棄之。王存謂夏國疆界終難久守。王巖叟謂守之無所得,
棄之不足惜。文彦博謂邊臣欺罔生事,第恐不能持久,却須自 棄,不若推恩賜予。惟上官均、孫路以為不如出兵,積穀,畫 地而守。前熙河機宜穆衍亦言,蘭州棄則熙河危,熙河棄則闗 中搖動,唐自失河湟吐蕃、回鶻,一有不順,則警及國門,逮 今二十餘年非先帝英武,孰能克復,今一旦委之,恐滋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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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黨臣僚大多認為所得之地無可用價值,主張歸地以求恢復和平;反 對歸還土地者則認為蘭州為戰略重鎮,積極經營可以克敵制夏,消極 統有亦可作為邊防屏障,故不可棄地。
然而隨著舊黨逐漸重掌政權,棄地論也逐漸佔有上風。元祐元年
(1086)六月,已任職宰相的司馬光再度上言:「靈夏之役,本由我 起,新開數寨,皆是彼田。今既許其內附,豈可猶靳所侵地而不與?」
加之平章軍國重事文彥博也持相同議論,遂至「眾不能奪。」11 元祐元年(1086)七月,宋廷詔西夏國主,要求西夏以歸還被俘 的漢人,來交換宋朝所侵佔的土地。12翌年(1087),西夏送還被俘的 三百一十八個漢人,宋朝也指示鄜延經略司將「葭蘆、米脂、浮屠、
安疆四城寨,並特行給賜;其餘不係可還城寨地土,各委官畫定界至,
開立壕堠。」13劃界議和正式開始進行。
但宋朝雖答應歸還土地,卻並不打算歸還蘭州。蓋蘭州地乃扼控 宋夏吐蕃三者要衝,對宋朝而言乃重要邊略要地,又附近良田有六千 餘頃,無論是地略或經濟價值亦為西夏所重視。14宋朝既不肯交還蘭
10(宋)陳均,《九朝編年備要》(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 328 冊,臺北:臺灣 商務印書館,1983),卷 22,頁 21-22。
11《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380,頁 9221-9222,元祐元年六月壬寅條。
12《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382,頁 9313,元祐元年七月癸亥條。
13《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397,頁 9671,元祐二年三月月末條。
14 廖隆盛,〈從新黨開邊政策論北宋神哲徽三朝(1067-1119)與西夏長期紛爭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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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所獲俘虜,宋朝則仍以葭蘆、米脂、浮屠、安疆四寨與之,26然 而雙方對於宋朝歸還的四寨邊界劃定仍有爭議。蓋蘭州北有質孤、勝 如二堡,乃沃野之地,是元豐伐夏時宋將李憲所建,西夏既索蘭州不 成,便改要求取有此二堡。但此二堡關乎蘭州安危,宋廷一時未能有 所定論,在棄守未決的情況下,又使議界陷入僵局。
元祐六年(1091)四月,夏人久等不耐,再度發兵進攻熙河、鄜 延路;八月,又攻懷遠砦;九月,寇麟、府二州。27面對西夏連年擾 邊,宋朝的態度也開始轉變,詔命陝西、河東逐路經略司共同研議對 付西夏的策應、方略。28
此時經過幾年的嘗試綏撫失敗,多數邊將皆認為不宜再對夏放任 姑息,環慶路經略使章楶言:「朝廷已赦西夏宿愆,許其悔過,復給 歲賜,又還其四寨土地」,然其「累歲以分畫疆界為請,求索無已。」
29秦鳳路經略使呂大忠亦認為:「西人窺測累年,入寇邊鄙,侵侮無厭」,
「今既絕其歲賜,兼諸路兵勢足以枝梧,乃是宗廟社稷之靈陰有輔相。
已行姑息之命,救而正之,幾不可失,此其時也。」30曾經力主歸地 議和的鄜延路經略使范純粹亦奏:
臣竊惟元祐以來,朝廷之所以御夏人處邊畫者,莫非以禮義為 本,以恩信為先。雖彼屢肆跳梁,邊民被害,而一切容貸,期 於息兵。然六七年間,戍邊之卒未嘗減損,金穀之費未嘗省羨,
備禦之計未嘗簡弛,彼乃愈益猖狂,邊患滋甚,固宜朝廷之改 圖也……元祐二年,三寇涇原,眾號數十萬,一路被毒,而漢 兵十一將拱手城中,不出一騎,使席卷而歸,彼民迄今冤之……。
26《宋史》,卷 486,〈夏國傳下〉,頁 14016。
27《宋史》,卷 17,〈哲宗本紀〉,頁 333。
28《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466,頁 11127,元祐六年九月庚寅條、頁 11128,元祐六 年九月壬辰條。
29《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466,頁 11131,元祐六年九月壬辰條。
30《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466,頁 11129,元祐六年九月壬辰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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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純粹道出元祐對夏的妥協退讓政策,結果不僅使花費在戍邊的人力、
經費未減,反而使邊患日益更甚,可見元祐的劃界議和乃宣告失敗。
對此,宋朝也不得不開始調整對夏政策,遂用章楶所獻之策,32以「淺 攻」為計。
「淺攻」之重點乃在:「夫夷狄無城郭之固,無營衛之兵,嘯聚 則為用,既散則難集」,故「宜乘間擣虛,擾耕踐稼」,蕃人「既不能 為生,又不能自存」,「不二三歲,必束手歸命。」33故「淺攻擾耕」
的戰略目的乃在於藉著在西夏土地上築起一連串堡寨,破壞其可耕地,
進而削弱它的經濟基礎。34
元祐六年(1091)十月,宋朝便以章楶之計,命陝西、河東逐路 經略司,「常切體探西賊對境二百里內賊兵屯聚及部族所在,如有可 乘,即遣謹重有謀將佐及勁勇人馬為焂往忽歸之計,痛行討殺,及令 諸路兵馬更出迭歸,使賊奔命不暇,早致困弊」,「諸路淺攻之策,蓋 自此始行。」35
元祐七年(1092)十月,西夏國母梁太后親率大軍圍攻環州,為 章楶所阻,「凡七日,乃解去」。章楶又命副降折可適屯師洪德城,趁 西夏撤退之際,「識其母梁氏旗幟,城中鼓噪而出,馳突躪轢,賊大 敗而去」,「梁氏幾不得脫,盡棄其供帳襜褕之物而逃。」36
元祐七年(1092)十月,西夏國母梁太后親率大軍圍攻環州,為 章楶所阻,「凡七日,乃解去」。章楶又命副降折可適屯師洪德城,趁 西夏撤退之際,「識其母梁氏旗幟,城中鼓噪而出,馳突躪轢,賊大 敗而去」,「梁氏幾不得脫,盡棄其供帳襜褕之物而逃。」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