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 節之地下空間型態、火災特性,探討國內學者及日本學者對地下空間消防防 災對策之調查報告,其對於地下空間的安全確保與要求,皆為多年的研究所得,因此,
綜整各方所提看法,本研究針對1.地下空間型態與火災特徵;2.地下車站空間火災之特 徵;3.避難逃生不易;及 4.消防搶救困難,提出地下場站之火災危險因子,期望作為國 人於設計地下捷運、地下鐵及進行防災對策擬訂時之參考。
第2.2 節之避難逃生理論,探討國內、外學者對空間內人員避難所需時間之研究,
了解其對於地下空間的安全確保與要求,避難逃生之理論、避難逃生各分段所需時間 之決定關鍵,縮短避難逃生時間,以及提高空間人命安全水準所應改善之對策,並獲 得其運用在地下捷運人員避難上,得以下列方式使地下車站內的避難餘裕時間延長,
確保人員避難安全:
1.降低
T (縮短人員在捷運車站內察知火災發生時間)
p ,及早探知火災發生,則可 增加避難可用時間;2.降低Tr(縮短乘客對火災事件內容認知,駕駛員對於現場之應變)、降低
T (良
a 好的避難引導、避難路徑與救援措施),良好的避難路徑設計及適時的避難誘 導,則可縮短人員避難行動所需時間,儘早到達安全地點;3.提升
T (隧道內被動式防火元件、隧道通風排煙功能、滅火設施之加強)
f ,正確 進行初期滅火及良好的防火區劃以防阻延燒,則可延緩危險避難環境出現的時 間。另第2.3、2.4 節有關國內、外地下空間災例,因臺車站火災案例為我國地下車站 惟一案例,而美國之BART 火災其特徵乃造成多位消防人員傷亡,英國 King’s Cross
地下車站火災特徵,乃消防設消防設施被障礙物阻擋及地鐵公司與消防機關聯繫不 足,蘇聯亞塞拜然災例之特徵乃其為造成大量民眾傷亡,韓國大邱地鐵火災之特徵,
除造成大量火災傷亡,使用可燃及產生大量濃煙之材料及司機員、行控中心應變之能 力不足,在地下捷運發展百年後,仍造成如此大之人員傷亡,實震驚全世界,最後倫 敦地鐵恐怖攻擊事件,凸顯出大型的地下空間場站,因其地標顯著、不特定人出入眾 多,且具有對國家及社會之高經濟價值,已成為人為攻擊的標的物。
由上述國內、外災例及表1.1 之回顧分析,可歸納出鐵路、捷運系統火災事件,災 害範圍內設備冒煙、著火或遭人為蓄意縱火,可大致分為公共區域、非公共區域、列 車及隧道火災等,其可能起火處所分析如表2.13 所示[27]。
表2.13 地下車站可能起火處所分析表
位置區分 可能起火處所 說 明
公共區
售票機、換幣機、驗票口、昇降機、
電扶梯、廣告招牌、天花板燈具、
吊隱式送風機、電纜線槽。
左列處所可能因電氣火災起火。
乘客服務台(PAO) 服務台內紙張可燃物多,又使用電 腦,容易因電氣因素引燃紙張。
垃圾桶、出入口、樓梯間、廁所、
月台層
容易造成人為縱火。
非公共區
居室之燈具、插座、電熱器等低壓 用設備、機械室之高低壓配電盤、
變壓器、通風設備、通道之燈具、
低壓分電盤、送風機。
左列處所可能因電氣火災起火。
機械室、工具室、垃圾集中室、通 道
容易造成人為縱火。
列車
底盤、車箱 列車從隧道第三軌電軌與列車集電
器相接觸之處,及通往列車電力設 備處均可能發生電器火災,車箱可 能遭人為縱火。
隧道 軌道區靠近月台處 容易造成人為縱火。
並由探討各個案例慘痛的經驗,殊值得我們作為災害管理及應變的依據,以下大 致歸納出下列幾點供省思與參考:
1.旅客與救災人員之安全考量與逃生要領
(1)由國內、外災例可看出,在地下場站空間發生火災事故時,不管是乘車旅客或 救災人員,都將面臨高溫與濃煙威脅,因此,除了須確保建築物各項消防設施
於緊急時能發揮功效外,妥善的避難設施與排煙計畫,乃為確保旅客能安全逃 離建築物、救災人員於最短時間內撲滅火點的主要關鍵因素。換言之,兩系統 均以人命安全為基本考量。
(2)案例中顯示,在平常營運時段,營運人員常會因忽略機件小問題致生災害;但 若不幸於尖峰時段,旅客眾多,營運單位可能更無暇兼顧一些機件小問題,則 在慌亂下,恐將造成更多人員傷亡。
(3)當發生列車火災緊急事故時,應試圖將車輛駛進車站,俾乘客緊急逃生,非最 後選擇切勿下至軌道層逃生。
(4)地下車站發生火警時,後續列車不宜再行靠站讓旅客下車,應於火災事故車站 前一站或後一站,讓旅客下車疏散。
(5)車廂內緊急逃生門開啟步驟應簡易明確,並以圖示告知民眾。
2.平時訓練、演練與防範火災之道
(1)災害發生於地下場站各管理區域內,依原有編制各有其應變作業程序基準,並 且依災害等級通報隨即成立對應編制進行應變,但各編組單位間之用語、程序 及管轄權不同,產生彼此溝通協調上之介面,如果一旦發生個人非組織性之攻 擊行為,或災害地點於共構、連通或其鄰近區域,則可能迅速同時影響不同管 理營運單位,此時便非自掃門前雪即可避免災害波及,而是需要溝通協調以整 合有限資源進行救災應變,並於平時定期模擬演練,以建立各單位緊急應變之 統一用語及程序。
(2)加強消防組訓及人員管理,進行自衛消防編組訓練,實際演練初期滅火、通報、
疏散、警戒等應變處理技巧,以便遇火災能及時進行「自救」,並通報消防單 位進行「他救」作業,將災害之損失及傷亡降至最低。
(3)發生災害時人力集結並非如計畫中容易順利,一方面第一線應變人員所處位置 各異,再者是否能即時接獲通報,以及災害發生現場面臨大量避難人潮衝擊進 行垂直移動並不容易,因此災害發生時並非再集結統合編組說明,而是依照原 訂計畫分配工作位置開始應變,隨時依現場情況透過資訊平臺整合再做修正;
(4)車站或隧道之緊急通風排煙運轉模式,應審慎詳細規劃,如採用專家系統或平 常事先模擬應變計畫書,俾利行控中心作業人員能依循應變。
(5)車廂材料應為不燃化或難燃化,更不可使用可燃性塗料,減少不必要之可燃物 燃燒產生有毒氣體。
(6)火災是會發生的,勿因深信自認為相當安全,而忽略防災觀念。
(7)地下空間應禁煙,並防止不必要之廣告物遮蔽消防設施,失去初期搶救之先機。
3.救災注意事項
(1)在廣闊地下空間進行搶救活動,耗費大量的氧氣,基於未來有朝地下化之發展 趨勢,在相關保護消防人員措施應加強改進,如消防用空氣呼吸器之使用時間 曾長;消防人員救災時亦應謹慎,切勿在毫無保護裝備下,貿然進入火場搶救,
造成無謂之損傷。
(2)以列車營救受困人員,雖有其即刻將人員載走離火場之優點,為極易造成隧道 活塞效應,可能使救災人員或受困人員反陷入危險情境。
(3)地下空間常發生無線電話機通訊不良或負荷過重,導致通訊發生雜音或不清,
嚴重影響救災現場之戰術運用,故應強化無線電話機之功能與注意平時保養。
(4)救災隊伍應儘量從上風處接近災區,除可保護救災人員安全外,更可提高工作 效率,早期撲滅火勢。
(5)消防人員傷亡之災例顯示,進入火場搶救人員未接收到最新及最完整之資訊,
造成搶救時間的延誤,甚至導致生命危害,因此,及時成立災害現場指揮中心,
整合車站管理單位、消防單位、警察單位及其他電力、自來水等單位之資源及 所有資訊,進行研判及決斷,才能避免救災人員之傷亡。
三、臺北車站三鐵災害應變作業程序之比較
臺北車站為地下車站與地下商業街共同結合之複式地下空間,具有密閉、空間狹 小、天花板高度偏低,使用人數眾多等救災不易之特點。因此,為減少此類地下空間 發生災害所造成之衝擊,必須建立完整之災害防治對策及從根本著手才能解決因災害 所產生的嚴重後果。地下場站因負有交通運輸之特殊任務,其災害防治之基本精神可 區分為災前、災中及災後三大部份[2]:
1.災前之減災與備災;
2.災中之救援與應變;
3.災後之調查、復原與改善措施。
而地下場站空間災害防治制度本身所包含的,不外乎構成地下空間之三大要素:
人員、消防設備與環境。其中,「人員」的管理方面可包含地下空間營運系統之操作、
災害防救組織之健全、與平時之災害防救訓練模擬等,要防範災害於未然或有效降低 災害傷亡,於事前擬訂災害緊急應變作業程序,建立有效之組織及人員培訓,以防止 災害擴大,成為最有效及可行的措施之一。以下,就臺北車站三鐵現行之防災機制及 災害應變標準作業程序(Standard Operation Process, SOP)進行比較與分析。
3.1 臺北車站特定區防災機制現況
臺北車站特定區位於全國政治、經濟、交通中心,北面臨市民大道(西起塔城街 向東延伸至華山特區),南臨忠孝西路(向南延伸至南陽特定區,接博愛特區),東接 華山特區(北平東路、忠孝東路1、2 段),西向臺北車站廣場(承德路延伸至國道客 運總站,中華路一帶),為臺鐵、高鐵及捷運三種大眾運輸之交會車站(如圖3.4),目 前每天約有數十萬人次使用臺北車站特定區複雜之空間,尤其於上下班時段,人口流 動率高、不特定人員出入眾多,人潮擁擠且地下空間通道多且距離長。
3.1.1 基地與四周環境現況
臺北車站位於臺北車站特定區,為臺灣鐵路縱貫線(第三、四月台)、臺灣高速鐵 路(第一、二月台)、臺北捷運藍線(板南、土城線)與紅線(淡水、新中線)等各線 定軌式鐵道會合之綜合車站。另機場捷運(興建中)未來亦將以本站為端點站,連接
臺北車站位於臺北車站特定區,為臺灣鐵路縱貫線(第三、四月台)、臺灣高速鐵 路(第一、二月台)、臺北捷運藍線(板南、土城線)與紅線(淡水、新中線)等各線 定軌式鐵道會合之綜合車站。另機場捷運(興建中)未來亦將以本站為端點站,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