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小結:波謝洪尼耶的〈農奴大眾〉

第四章 《波謝洪尼耶遺風》中的農奴階級生活圖像

第四節 小結:波謝洪尼耶的〈農奴大眾〉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 四 節 小 結 : 波 謝 洪 尼 耶 的 〈 農 奴 大 眾 〉

3 2

在 《 波 謝 洪 尼 耶 遺 風 》 中 , 作 家 以 「 波 謝 洪 尼 耶 的 歡 樂 」3 3作 為 貫 穿 整 部 小 說 的 主 軸 。 所 謂 的 「 波 謝 洪 尼 耶 的 歡 樂 」 是 指 地 主 階 級 的 冬 季 的 狂 歡 活 動 , 而 與 這 個 歡 樂 並 存 的 , 是 農 奴 階 級 的 勞 動 苦 役 : 「 為 了 滿 足 尋 歡 作 樂 的 目 的 , 就 得 不 斷 地 榨 取 農 民 的 最 後 一 滴 血 汗 。 」 (頁 8)地 主 的 物 質 生 活 與 農 奴 階 級 的 勞 動 生 活 形 成 深 刻 諷 刺 的 對 比 ; 作 家 以 地 主 的 歡 樂 來 襯 托 出 農 奴 的 苦 難 , 藉 此 批 判 農 奴 制 時 代 的 不 公 正 。

在 波 謝 洪 尼 耶 , 被 奴 役 的 不 單 只 是 農 奴 階 級 , 地 主 階 級 事 實 上 也 屬 於 被 奴 役 的 一 群 , 他 們 除 了 被 國 家 奴 役 外 , 更 多 的 部 份 是 被 自 己 的 慾 望 、 被 自 己 的 貴 族 權 力 所 奴 役 , 當 他 們 為 了 增 加 自 己 的 利 益 而 壓 縮 農 奴 的 人 身 自 由 的 同 時 , 其 實 也 是 在 將 自 己 箝 制 住 。 因 此 , 他 們 充 其 量 不 過 是 一 群 自 我 奴 役 的 奴 隸 罷 了 。 雖 然 就 法 律 層 面 來 說 , 農 奴 的 人 身 依 附 於 地 主 , 但 事 實 上 , 卻 是 地 主 依 賴 農 奴 , 因 為 他 們 大 多 是 不 事 生 產 的 米 蟲 , 沒 有 農 奴 , 他 們 無 法 生 存 。 而 農 奴 , 與 之 相 比 較 , 甚 至 可 說 比 地 主 還 高 尚 , 因 為 他 們 不 僅 是 真 正 胼 手 胝 足 耕 作 的 勞 動 者 , 也 是 真 摯 虔 誠 的 東 正 教 信 徒 。

然 而 , 如 先 前 在 第 三 章 提 到 的 , 謝 德 林 用 俄 國 諺 語 中 的 波 謝 洪 尼 耶 人 之 愚 昧 無 知 : 「 波 謝 洪 尼 耶 人 是 盲 目 無 知 者 : 蠢 得 連 在 三 棵 松 樹 中 間 也 會 迷 路 。 」 來 諷 刺 農 奴 制 時 代 地 主 階 級 不 知 變 通 的 落 後 與 野 蠻 生 活 。 農 奴 階 級 同 樣 屬 於 愚 昧 的 波 謝 洪 尼 耶 人 之 列 , 然 而 謝 德 林 對 其 之 諷 刺 , 更 多 其 實 是 在 批 判 農 奴 們 不 懂 得 起 而 反 抗 奴 役 , 被 動 地 受 制 於 地 主 的 操 控 。 儘 管 免 不 了 批 評 農 奴 的 奴 性 , 但 大 致 上 來 說 , 謝 德 林 的 立 場 是 站 在 農 奴 這 一 方 , 謝 德 林 在 描 繪 農 奴 階 級 的 生 活 時 , 還 是 對 他 們 抱 持 較 多 的 同 情 態 度 , 並 以 追 求 他 們 的 利 益 作 為 出 發 點 , 以 實 現 他 們 的 人 身 自 由 與 平 等 地 位 為 目 的 。

3 2 Крепо стная масс а 為 《 波 謝 洪 尼 耶 遺 風 》 第 17 章 標 題 。

3 3 詳 見 本 論 文 第 二 章 , 頁 28 。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 五 章 結 論 :《 波 謝 洪 尼 耶 遺 風 》 的 時 代 意 義 與 警 世 寓 言

本 論 文 針 對 《 波 謝 洪 尼 耶 遺 風 》 所 呈 現 的 地 主 與 農 奴 階 級 生 活 圖 像 進 行 探 討 , 從 謝 德 林 的 視 角 窺 探 十 九 世 紀 上 半 葉 俄 國 地 主 與 農 奴 階 級 的 生 活 面 貌 , 並 從 中 得 知 作 家 創 作 《 波 謝 洪 尼 耶 遺 風 》 的 目 的 與 意 義 。 第 五 章 總 結 本 論 文 研 究 並 得 出 結 論 。

《 波 謝 洪 尼 耶 遺 風 》 的 故 事 背 景 設 定 在 十 九 世 紀 三 十 至 五 十 年 代 , 這 是 農 奴 制 由 盛 轉 衰 的 關 鍵 末 三 十 年 。 此 時 期 為 沙 皇 尼 古 拉 一 世(НиколайⅠ, 1796-1855)掌 政 時 期 (1825-1855), 尼 古 拉 一 世 執 政 時 期 被 歷 史 學 家 稱 作 是

「 俄 國 專 制 制 度 的 巔 峰 」1, 此 乃 因 其 繼 位 之 際 發 生 了 「 十 二 月 黨 人 」 起 義 事 件 , 該 事 件 對 帝 俄 專 制 制 度 造 成 極 大 的 震 撼 與 威 脅 , 因 此 尼 古 拉 一 世 掌 政 之 後 , 便 採 行 更 加 嚴 厲 專 橫 的 高 壓 統 治 , 以 削 減 西 歐 社 會 思 潮 釀 生 的 反 抗 勢 力 在 俄 國 的 發 展 , 然 而 這 也 造 成 俄 國 社 會 更 加 專 制 且 封 閉 。 尼 古 拉 一 世 運 用 警 察 制 度 的 枷 鎖 將 俄 國 緊 緊 地 拴 住 : 「 當 時 的 生 活 像 一 座 緊 鎖 門 戶 的 建 築 , 鑰 匙 掌 握 在 各 級 無 法 無 天 的 官 吏 們 手 中 , 他 們 嚴 防 外 人 闖 入 這 幢 建 築 裡 … … 」 (頁 462)使 得 俄 國 社 會 陷 入 更 為 黑 暗 的 景 況 之 中 , 正 如 謝 德 林 在《 波 謝 洪 尼 耶 遺 風 》中 所 言 :「 那 是 個 封 閉 而 黑 暗 的 時 代 。 」(頁 509)

謝 德 林 創 作 《 波 謝 洪 尼 耶 遺 風 》 的 年 代 (1887-1889)則 為 亞 歷 山 大 三 世 在 位 時 期(1881-1894), 與 故 事 背 景 相 差 近 半 世 紀 之 久 , 其 時 歐 洲 各 國 的 社 會 情 勢 已 然 開 放 自 由 , 而 亞 歷 山 大 三 世 卻 採 行 極 專 制 高 壓 的 統 治 手 段 , 使 得 社 會 氛 圍 灰 暗 、 壓 抑 。 此 時 期 跟 尼 古 拉 一 世 時 代 的 社 會 氛 圍 極 為 相 似 , 都 同 樣 籠 罩 在 沙 皇 專 制 制 度 直 接 受 到 挑 戰 的 陰 影 裡 。 尼 古 拉 一 世 繼 位 時 , 遭 遇 到 了 貴 族 青 年 揭 竿 起 義 的 革 命 挑 戰 , 而 亞 歷 山 大 三 世 繼 位 之 前 , 則 是 發 生 了 亞 歷 山 大 二 世 被 刺 身 亡 的 重 大 事 件 。 面 對 巨 大 動 亂 的 威 脅 , 亞 歷 山 大 三 世 與 尼 古 拉 一 世 一 樣 , 皆 採 行 了 較 前 一 任 沙 皇 更 為 嚴 厲 的 專 制 手 段 與

1 Заичкин И.А., Почкаев И.Н. Русская история. От Екатерины Великой до Александра Ⅱ . М.: Мысль,1994, С.57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更 為 保 守 的 政 治 立 場 以 抑 止 反 抗 勢 力 的 蔓 延 。 亞 歷 山 大 三 世 的 反 動 政 策 不 僅 造 成 前 一 任 沙 皇 亞 歷 山 大 二 世 實 行 的 改 革 計 畫 停 擺 , 甚 至 是 企 圖 往 後 倒 退 至 改 革 前 的 社 會 狀 態,其 中 已 然 廢 除 的 農 奴 制 更 是 傳 言 即 將 恢 復 施 行 。2 亞 歷 山 大 三 世 時 代 與 尼 古 拉 一 世 時 代 的 相 像 之 處 , 不 只 在 於 社 會 的 保 守 、 封 閉 與 極 度 專 制 , 更 在 於 農 奴 制 的 名 亡 實 存 , 謝 德 林 指 出 沙 皇 政 府 頒 布 農 奴 解 放 其 實 只 是 一 種 形 式 : 「 舊 秩 序 的 見 證 者 與 同 時 代 人 可 能 在 某 種 程 度 上 認 為 , 單 是 在 形 式 上 廢 除 了 舊 秩 序 就 是 重 大 的 進 步 … … 」 (頁 7-8)對 當 時 的 人 們 (尤 其 是 地 主 階 級 )而 言 , 形 式 上 的 改 革 就 是 莫 大 的 進 步 , 因 此 實 質 上 的 改 革 功 效 如 何 就 無 須 太 過 計 較 , 其 結 果 是 : 「 儘 管 社 會 關 係 的 形 式 改 變 了 , 但 它 的 本 質 卻 原 封 未 動 … … 歷 來 的 生 活 基 礎 穩 固 如 昔 … … 」 (頁 7-8)富 有 的 地 主 與 資 本 家 仍 佔 有 經 濟 優 勢 , 而 許 多 獲 得 自 由 的 農 奴 們 , 為 了 贖 買 土 地,必 須 用 49 年 的 時 間 償 還 國 家 貸 款,結 果 使 得 農 民 負 債 累 累 ; 所 謂 的 改 革 , 不 過 就 是 一 場 換 湯 不 換 藥 的 把 戲 罷 了 。

作 家 也 曾 經 對 1861 年 的 農 奴 解 放 寄 予 期 望,然 而 事 實 證 明,改 革 之 後 農 奴 制 的 弊 端 仍 舊 存 在 : 「 人 們 過 去 和 現 在 一 直 在 邪 惡 和 黑 暗 的 桎 梏 之 下 受 苦 受 難 。 」(頁 81)再 加 上 亞 歷 山 大 三 世 的 反 改 革 政 策 , 使 作 家 對 曾 經 一 度 期 待 的 光 明 未 來 再 度 失 望,因 為 光 明 迅 速 滅 逝,黑 暗 重 新 佔 據 生 活:「 這 只 是 短 暫 的 海 市 蜃 樓 , 它 立 刻 又 為 最 嚴 酷 的 現 實 所 取 代 。 『 時 弊 』 重 新 掌 控 人 心 , 社 會 重 新 陷 入 空 虛 的 混 亂 裡 ; 黑 暗 愈 加 濃 厚 , 無 盡 期 地 遮 蓋 住 曾 經 短 暫 照 亮 生 活 的 微 弱 光 芒。」(頁 81)1861 年 的 改 革 就 是 那 一 道 光 芒,然 而 正 如 謝 德 林 所 言 , 那 只 是 短 暫 的 海 市 蜃 樓 , 一 閃 即 逝 , 社 會 重 新 陷 入 黑 暗 之 中 。

基 於 此 , 謝 德 林 創 作 了 《 波 謝 洪 尼 耶 遺 風 》 作 為 告 誡 , 以 愚 昧 蠻 荒 的

「 波 謝 洪 尼 耶 」 暗 諷 整 個 野 蠻 無 知 的 「 俄 羅 斯 」 , 提 醒 八 十 年 代 的 人 們 關 於 農 奴 制 時 代 這 段 可 恥 的 歷 史 , 並 指 出 農 奴 解 放 後 的 俄 羅 斯 依 舊 是 野 蠻 愚 昧 的 , 因 為 農 奴 制 的 惡 習 仍 殘 留 在 俄 羅 斯 社 會 之 中 。 一 方 面 , 農 民 的 生 活 不 僅 未 因 農 奴 解 放 而 獲 得 改 善 , 反 而 使 他 們 的 生 活 愈 來 愈 糟 , 另 一 方 面 , 改 革 之 前 地 主 階 級 的 糜 爛 、 放 蕩 生 活 , 在 改 革 後 依 舊 存 在 如 昔 。 謝 德 林 在

2 見 本 論 文 第 二 章 , 第 二 節 , 頁 29 。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884 年 給 友 人 的 一 封 中 即 寫 道 :「 雖 然 這 個 波 謝 洪 尼 耶 令 人 厭 惡 , 但 它 的 後 代 子 孫 們 還 是 必 須 了 解 它 。(Хотя и по стылое это Пошехонье, но сынам его необходимо его знать. )」3謝 德 林 展 現 舊 時 代 地 主 階 級 的 負 面 生 活 , 並 描 繪 農 奴 階 級 勞 苦 生 活 , 指 出 當 時 種 種 惡 習 的 目 的 , 就 是 要 讓 八 十 年 代 的 子 輩 們 了 解 這 個 令 人 厭 惡 的 「 波 謝 洪 尼 耶 」 還 存 在 著 , 形 式 上 的 革 新 並 未 讓 生 活 的 污 惡 本 質 改 變 。 諺 語 中 盲 目 無 知 的 波 謝 洪 尼 耶 人 在 三 棵 松 樹 之 間 打 轉 , 不 知 變 通 , 踟 躕 不 前 。 現 實 中 的 俄 羅 斯 人 也 同 樣 在 原 地 打 轉 , 遲 遲 不 肯 忘 卻 過 去 , 改 變 舊 時 代 的 陋 習 。

本 論 文 藉 由 對 《 波 謝 洪 尼 耶 遺 風 》 所 呈 現 的 十 九 世 紀 上 半 葉 地 主 與 農 奴 階 級 生 活 進 行 研 究 , 我 們 可 以 發 現 兩 者 之 間 看 似 殊 異 卻 又 類 同 的 特 徵 , 筆 者 將 之 歸 結 為 三 點 :

一 、 經 濟 地 位 層 面 : 地 主 階 級 因 貴 族 身 份 而 在 經 濟 地 位 上 佔 優 勢 , 能 完 全 掌 控 農 奴 的 人 身 自 由 與 勞 動 力,以 滿 足 自 己 的 莊 園 經 濟 之 需,相 較 下,

農 奴 階 級 在 經 濟 地 位 上 就 處 於 弱 勢 。 然 而 事 實 上 , 絕 大 多 數 的 地 主(小 地 主),由 於 家 道 沒 落 等 因 素, 經 濟 地 位 急 遽 下 降 ,到 最 後 不 得 不 卸 下 貴 族 身 份 , 下 田 與 農 民 一 同 耕 種 , 或 是 直 接 降 成 庶 民 。 地 主 階 級 沒 落 為 農 奴 制 漸 傾 衰 弱 兼 及 資 本 主 義 興 起 的 時 代 必 然 趨 勢 。 在 地 主 階 級 往 下 沒 落 之 際 , 農 奴 階 級 則 相 反 , 可 藉 由 商 貿 致 富 而 提 升 自 己 的 地 位 , 擺 脫 貧 窮 與 卑 微 , 進 而 擠 身 中 等 階 級 乃 至 上 層 階 級 。 基 於 此 , 地 主 與 農 奴 的 經 濟 地 位 高 低 之 分 已 非 絕 對 , 地 主 的 經 濟 地 位 降 低 , 農 奴 階 級 則 反 之 , 兩 者 之 間 出 現 一 個 階 級 升 降 的 過 渡 帶 。

二 、 社 會 地 位 層 面 : 地 主 階 級 的 社 會 地 位 高 於 農 奴 階 級 是 無 須 爭 辯 的 事 實 。 然 而 地 主 階 級 之 中 的 小 地 主 , 儘 管 身 為 貴 族 , 但 其 社 會 地 位 在 富 裕 地 主 面 前 卻 顯 得 極 為 尷 尬 。 正 如 同 謝 德 林 所 指 出 的 , 貧 窮 的 小 地 主 時 常 被 富 裕 地 主 看 不 起 , 當 眾 被 汙 辱 或 是 被 當 作 玩 物 踐 踏 , 貴 族 顏 面 與 尊 嚴 喪 失 殆 盡 ; 這 些 小 地 主 的 社 會 地 位 在 富 裕 地 主 眼 中 幾 乎 無 異 於 下 層 庶 民 。 至 於

3 http://rvb.ru/saltykov-shched rin/01text/vol_20/01text/1649.htm 或 參 閱 М.Е.

Са лтыков-Шедр ин Собрание сочинений. Том 10 Письма (1 88 4-18 89 ). М: Издательство

«Художе ственная литература», 1 97 7 , С.4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農 奴 階 級,其 社 會 地 位 雖 然 低 下,但 藉 由 經 濟 手 段(如 經 商 致 富 而 贖 回 自 由 ) 亦 可 使 其 社 會 地 位 獲 得 提 升 。

三 、 道 德 水 準 層 面 : 地 主 身 為 貴 族 , 自 詡 為 俄 國 最 有 教 養 的 階 級 , 但 所 謂 的 「 有 教 養 」 其 實 是 跟 普 遍 未 接 受 教 育 的 農 民 相 對 照 下 自 我 吹 捧 的 假 象 。 如 同 謝 德 林 所 描 繪 的 , 十 八 世 紀 末 至 十 九 世 紀 上 半 葉 的 外 省 地 主 階 級 其 實 普 遍 相 當 粗 俗 且 愚 昧 , 作 家 以 民 間 口 語 創 作 中 的 「 波 謝 洪 尼 耶 人 」 來 諷 刺 俄 羅 斯 地 主 階 級 的 粗 蠻 無 知 。 將 地 主 階 級 跟 下 層 階 級 相 比 較 , 除 了 外 在 的 裝 扮 不 同 外 , 地 主 骨 子 裡 的 修 養 其 實 比 一 般 未 受 教 育 的 粗 鄙 庶 民 高 不 了 多 少 。 筆 者 無 意 為 了 批 評 地 主 階 級 而 貶 低 下 層 階 級 , 但 地 主 身 為 一 介 貴 族 , 卻 落 得 與 庶 民 相 提 並 論 的 地 步 , 其 窘 況 可 想 而 知 。

「 貴 族 」一 詞 在 多 數 人 的 刻 板 印 象 中,總 被 既 定 為 雍 容 華 貴、錦 衣 玉 食、

「 貴 族 」一 詞 在 多 數 人 的 刻 板 印 象 中,總 被 既 定 為 雍 容 華 貴、錦 衣 玉 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