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波謝洪尼耶遺風》中的農奴階級生活圖像
第二節 農奴階級的勞動生活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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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農 奴 階 級 的 勞 動 生 活 圖 像
在 農 奴 制 時 代 , 農 奴 是 地 主 重 要 的 私 人 財 產 與 經 濟 工 具 , 其 數 量 多 寡 不 僅 為 決 定 地 主 地 位 等 級1 3的 主 要 依 據 , 更 重 要 的 是 , 農 奴 的 勞 動 力 是 維 持 地 主 物 質 生 活 無 虞 的 重 要 基 礎 。 在 《 波 謝 洪 尼 耶 遺 風 》 中 , 謝 德 林 從 四 個 方 面 呈 現 農 奴 與 家 奴 的 勞 動 生 活 : 農 地 裡 的 勞 役 、 外 出 至 城 市 工 作 的 代 役 、 家 奴 在 莊 園 裡 的 家 務 瑣 事 , 以 及 農 奴 和 家 奴 所 受 到 的 懲 罰 等 。 以 下 將 就 這 四 方 面 來 探 討 農 奴 與 家 奴 的 勞 動 生 活 圖 像 。
壹 、 農 地 勞 役 與 外 出 代 役
農 奴 的 經 濟 功 用 分 為 「 勞 役 制 」(барщи́на, 或 譯 「 勞 役 租 」 )和 「 代 役 制 」(обро́к, 或 譯 「 代 役 租 」 )兩 類 , 勞 役 制 與 代 役 制 在 俄 羅 斯 大 多 混 合 實 行 , 只 是 北 方 土 地 較 貧 瘠 , 因 此 代 役 制 較 盛 行 , 而 南 方 肥 沃 的 黑 土 區 則 較 盛 行 勞 役 制 。1 4勞 役 制 或 代 役 制 是 以 整 個 村 社 作 為 單 位 施 行 (例 如 尼 卡 諾 爾 家 族 的 村 落 紅 果 莊 屬 於 勞 役 制 村 莊 , 而 第 一 節 提 到 的 後 沼 鎮 則 為 代 役 制 鄉 鎮,鎮 上 的 農 民 都 是 代 役 制 農 奴 ),另 外 行 勞 役 或 代 役 亦 可 依 農 奴 經 濟 狀 況 或 地 主 個 人 意 願 而 更 換 之 , 例 如 尼 卡 諾 爾 家 族 領 地 上 的 一 名 農 奴 「 以 前 是 個 窮 光 蛋 … … 後 來 … … 他 發 財 了 … … 家 業 越 來 越 大 … … 最 後 , 改 成 了 代 役 租 , 做 起 買 賣 來 … … 」 (頁 61)然 而 後 來 他 又 窮 了 下 來 , 於 是 「 他 又 改 成 了 勞 役 租 … … 」 (頁 61)
一 、
勞 役 制勞 役 制 是 指 農 奴 (除 耕 作 自 己 的 田 地 外 )每 個 禮 拜 必 須 撥 出 幾 天 時 間 (平 均 為 一 週 三 天)為 地 主 的 土 地 耕 作 。 地 主 莊 園 是 一 種 自 給 自 足 的 經 濟 型 態 , 因 此 需 要 農 奴 的 勞 役 來 保 障 地 主 的 物 質 生 活 與 經 濟 收 穫 。 由 於 「 波 謝 洪 尼 耶 」 位 於 土 壤 貧 瘠 的 非 黑 土 區 , 因 此 地 主 更 需 要 大 量 的 農 奴 勞 動 力 來 提 高 收 成 : 「 農 民 的 背 脊 大 大 地 彌 補 了 地 力 的 貧 瘠 … … 他 們 像 螞 蟻 似 地 在
1 3 見 第 三 章 第 一 節 。
1 4 參 閱 周 雪 舫 ,〈 俄 國 一 八 六 一 年 農 奴 解 放 背 景 之 探 討 〉, 碩 士 論 文 , 私 立 輔 仁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民 71,頁 44。或 張 建 華,《 俄 國 史 》。北 京:北 京 人 民 出 版 社,200 4,頁 1 0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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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近 田 裡 奔 忙 。 」 (頁 8)農 奴 的 勞 役 工 作 包 含 了 耕 耘 、 播 種 、 割 牧 草 、 採 割 收 成 、 打 穀 等 事 務 : 「 目 前 (七 月 時 , 筆 者 註 )是 割 草 期 , 過 些 時 候 , 農 婦 們 就 要 開 始 收 割 黑 麥 , 再 過 些 時 候 , 要 翻 耕 休 耕 地 , 播 種 秋 播 作 物 , 收 割 春 播 作 物 , 運 麥 禾 , 打 穀 。 」 (頁 441)十 九 世 紀 還 未 有 電 力 供 應 , 也 尚 未 有 電 動 的 耕 作 與 收 割 器 具 之 發 明 , 因 此 農 民 在 從 事 農 務 時 , 大 多 只 能 以 人 力 勞 動 處 理 , 可 想 而 知 , 當 時 的 農 民 所 要 耗 費 之 勞 動 力 絕 對 是 現 代 人 的 好 幾 倍 。 對 於 地 主 而 言 , 農 奴 是 用 來 增 加 自 己 經 濟 收 益 的 工 具 , 使 用 這 些 工 具 是 天 經 地 義 的 事 , 因 此 某 些 地 主(小 地 主 尤 然 )認 為 「 凡 是 不 肯 從 早 到 晚 幹 得 精 疲 力 竭 的 農 奴 , 都 是 好 吃 懶 做 的 飯 桶 。 」 (頁 18)如 先 前 所 言 , 中 等 地 主 擁 有 一 定 數 量 的 農 奴 , 因 此 農 奴 們 有 足 夠 的 勞 動 力 共 同 分 擔 地 主 的 農 地 勞 動 , 而 小 地 主 的 農 奴 數 量 較 少 , 所 需 負 擔 的 勞 動 力 則 較 為 沉 重 。 關 於「 波 謝 洪 尼 耶 」中 等 地 主 的 農 奴 處 境,謝 德 林 語 帶 諷 刺 地 如 此 描 述:「 凡 是 農 奴 制 法 令 中 為 了 讓 奴 隸 們 苟 延 殘 喘 而 制 定 的 規 限,他 (指 中 等 地 主,筆 者 註 )一 概 奉 守 不 渝。農 人 的 日 子 還 過 得 下 去,除 了 勞 役 之 外 不 再 負 擔 其 他 義 務 … … 」(頁 394)雖 然「 除 了 勞 役 之 外 不 再 負 擔 其 他 義 務 」,但 事 實 上 , 光 是 勞 役 就 夠 讓 農 奴 吃 不 消 了 。 相 較 於 中 等 地 主 農 奴 的 「 日 子 還 過 得 下 去 」 , 小 地 主 農 奴 的 生 活 則 更 為 難 過 , 由 於 小 地 主 的 農 奴 數 量 較 少 , 因 此 農 奴 被 迫 必 須 耗 費 更 多 時 間 與 勞 力 在 地 主 與 自 家 的 農 事 上 :
除 了 假 日 , 農 民 和 農 婦 每 天 都 要 為 地 主 幹 活 。 … … 為 了 一 己 私 利 , 他 (指 小 地 主 , 筆 者 註 )死 死 地 卡 住 奴 隸 們 , 只 准 他 們 抽 空 做 一 點 自 家 的 工 作 。 農 民 和 農 婦 在 假 日 裡 可 以 隨 意 做 自 己 的 事 ( 平 日 裡 只 能 利 用 夜 晚 的 時 間 ) , 而 當 這 些 服 勞 役 的 人 為 他 賣 命 的 時 候 , 他 們 的 孩 子 便 在 他 的 家 裡 從 事 簡 單 的 勞 動 : 曬 草 、 捆 草 等 等 。 在 波 斯 列 多 夫 卡 村 的 田 地 上 , 不 論 晝 夜 , 農 活 兒 無 時 無 刻 都 在 熱 烈 地 進 行 著 … … 農 奴 即 使 做 完 了 雙 倍 的 工 作 , 不 到 太 陽 下 山 , 地 主 絕 不 准 他 們 離 開 田 地 。 做 完 一 件 工 作 , 馬 上 得 去 做 另 一 件 ! (頁 442-447)
雖 然 法 律 規 定 農 奴 每 週 為 地 主 工 作 日 至 多 三 天,但 許 多 地 主 (尤 其 是 小 地 主 ) 為 求 增 加 農 作 收 益 , 仍 然 強 迫 農 奴 為 自 己 的 農 地 工 作 多 於 此 日 數 , 最 多 甚 至 達 到 一 週 六 天 (星 期 假 日 除 外 )。 白 天 時 間 全 被 地 主 所 佔 據 , 使 得 農 奴 必 須 晚 上 摸 黑 下 田 工 作 , 或 是 利 用 假 日 時 間 幹 活 。 這 些 小 地 主 農 奴 的 地 位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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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 上 跟 家 奴 相 差 不 遠 : 「 談 到 這 樣 的 地 主 時 , 人 們 總 是 說 : 他 們 的 農 奴 只 在 名 稱 上 是 農 民 , 實 質 上 根 本 是 家 奴 。 」 (頁 289)另 外 , 由 於 天 氣 晴 朗 時 工 作 成 效 高 於 雨 天 , 於 是 農 奴 們 被 迫 晴 天 時 為 地 主 的 農 地 工 作 , 雨 天 時 才 回 去 幹 自 家 的 農 務 事 : 「 外 頭 天 氣 不 好 的 時 候 , 應 該 讓 農 人 回 去 做 自 己 的 工 作 。 別 慣 壞 了 他 們 。 天 一 放 晴 , 馬 上 把 他 們 全 都 給 我 趕 回 來 幹 活 。 」(頁 377)由 於 農 奴 不 若 家 奴 的 人 身 勞 動 完 全 為 地 主 所 佔 有 , 因 此 有 些 地 主 為 了 完 全 掌 握 農 奴 的 財 產 、 人 身 勞 動 與 工 作 時 間 , 會 利 用 人 口 調 查 的 機 會 私 自 將 農 奴 登 記 成 家 奴1 5:
他 利 用 一 次 人 口 調 查 , 把 所 有 的 農 民 全 登 記 成 了 家 奴 。 然 後 , 他 奪 取 了 他 們 的 房 舍 、 牲 畜 和 田 地 … … 從 這 時 起 , 狗 魚 灣 開 始 了 真 正 的 苦 役 。 家 奴 們 從 早 到 晚 , 全 部 時 間 為 主 人 所 獨 占 。 甚 至 在 節 日 時 , 老 頭 子 都 要 他 們 在 莊 園 附 近 幹 活 … … (頁 125)
(圖 4-5)農 奴 耕 地
(出 處 : Пошехо нска я ст ар и на . М: Художе ственная литература, 1975)
奴 隸 的 勞 動 力 往 往 低 於 自 由 人 。 十 八 世 紀 下 半 葉 至 十 九 世 紀 上 半 葉 的 俄 羅 斯 之 所 以 落 後 於 西 歐 各 國 , 其 最 主 要 的 原 因 之 一 就 在 於 農 奴 的 數 量 佔 了 總 人 口 的 半 數 以 上 , 勞 動 力 低 下 使 得 經 濟 發 展 滯 慢 。 謝 德 林 指 出 了 自 由 農 民 勞 動 力 高 於 農 奴 的 事 實 , 表 現 出 作 家 認 為 農 奴 解 放 的 必 要 性 :
單 靠 八 十 名 農 奴 , 他 當 然 應 付 不 了 這 麼 多 田 地 , 不 過 , 幸 好 距 離 這 裡 五 俄 里 處 有 一 個 人 多 地 少 的 經 濟 農 民1 6村 落 。 夏 季 他 從 那 裡 雇 來 一 些
1 5 關 於 地 主 將 農 奴 登 記 成 家 奴 之 事 , 謝 德 林 在 《 波 謝 洪 尼 耶 故 事 集 》 中 亦 有 述 及 。
1 6 經 濟 農 民 隸 屬 於 國 家 農 民 之 列 , 原 為 教 會 農 民 , 1 764 年 , 凱 薩 琳 大 帝 沒 收 修 道 院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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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 人 幫 忙 … … 三 、 四 百 名 農 婦 用 三 、 四 天 的 休 假 日 就 能 做 完 的 工 作 , 勞 役 制 農 奴 兩 個 禮 拜 也 做 不 完 。 (頁 438)
對 小 地 主 的 農 奴 來 說 , 「 夏 天 的 農 忙 期 使 他 們 身 陷 一 場 苦 役 。 」 (頁 9)然 而 冬 天 時 , 農 奴 的 勞 動 生 活 並 未 隨 之 停 歇 下 來 , 秋 末 收 穫 的 穀 物 仍 須 進 行 打 穀 的 工 作,且 冬 季 嚴 寒 的 生 活 條 件 遠 較 夏 季 時 還 要 惡 劣,因 此「 冬 季 裡 , 在 外 部 條 件 的 影 響 下 , 畫 面 雖 有 改 變 , 但 農 奴 的 辛 勞 實 質 上 並 沒 有 減 輕 , 甚 至 反 而 加 重 了 。 色 彩 加 濃 , 黑 暗 和 窒 悶 達 到 頂 點 。 」 (頁 65)
(圖 4-6)地 主 監 督 農 奴 割 草
(出 處 : Пошехо нска я ст ар ина . М: Художе ственная литература, 197 5)
身 為 地 主 階 級 的 謝 德 林 , 社 會 政 治 立 場 始 終 站 在 農 奴 階 級 那 一 方 , 對 農 奴 們 的 勞 苦 生 活 備 感 同 情 。 作 家 在 小 說 第 十 一 章 中 , 描 繪 出 一 個 名 叫 費 陀 斯 (見 圖 4-2)的 沒 落 地 主 淪 為 農 民 之 事。費 陀 斯 是 尼 卡 諾 爾 的 親 戚,原 為 貴 族 , 後 因 父 母 雙 亡 又 負 債 連 連 而 沒 落 。 在 來 投 靠 尼 卡 諾 爾 一 家 的 路 上 , 他 幫 忙 農 民 做 農 務 換 取 食 物 來 養 活 自 己:「 我 一 路 上 邊 走 邊 工 作 … … 放 牧、
割 草、收 莊 稼 … … 主 人 家 供 我 吃 喝,給 點 麵 包 讓 我 在 路 上 吃 … … 」(頁 178) 而 在 寄 宿 尼 卡 諾 爾 家 中 時,他 也 沒 閒 著,他 跟 著 農 奴 們 一 起 下 田 工 作:「 這 天 費 陀 斯 和 別 的 勞 役 制 農 奴 們 一 樣 工 作 了 一 整 天 。 他 是 個 很 出 色 的 打 穀 人 , 他 走 在 最 前 頭 , 從 容 、 均 勻 、 平 穩 、 準 確 、 交 叉 地 揮 動 連 枷 。 」 (頁 178)在 費 陀 斯 身 上 除 了 可 以 一 窺 當 代 小 地 主 無 可 避 免 的 沒 落 下 場 之 外 , 還 能 獲 悉 作 家 藉 費 陀 斯 之 口 所 顯 露 的 人 道 思 想 :
財 產 , 並 將 教 會 農 民 交 由 經 濟 院 管 理 , 這 些 農 民 因 而 被 稱 作 經 濟 農 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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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 族 那 一 套 我 一 點 也 不 會 , 沒 興 趣 ! 」 他 說 , 「 要 是 到 農 人 家 裡 去 , 就 是 另 外 一 碼 事 了 … … 你 到 他 那 裡 去 幹 活 , 他 跟 你 一 起 做 , 收 割 、 打 穀,什 麼 工 作 都 一 起 做;你 坐 下 來 吃 飯,他 也 坐 下 來 吃;同 樣 的 菜 湯 , 同 樣 的 麵 包 … … 你 們 大 概 不 瞭 解 農 民 是 怎 樣 的 人 吧 … … 你 們 以 為 他 們 是 畜 生 ! 絕 對 不 是,兄 弟 們 ,農 人 不 是 畜 生 ! 你 們 記 住:他 們 是 人 ! 」 (頁 186)
從 費 陀 斯 這 個 形 象 可 以 得 知 謝 德 林 所 要 向 讀 者 灌 輸 的 觀 念 : 農 奴 跟 地 主 一 樣 , 都 是 人 , 而 不 是 畜 牲 。 作 家 以 費 陀 斯 這 個 從 「 不 事 生 產 的 地 主 」 轉 變 成 「 勤 奮 的 農 民 」 的 人 物 形 象 , 傳 達 出 地 主 與 農 奴 之 間 的 階 級 界 線 看 似 深 刻 , 其 實 極 為 淡 薄 , 僅 一 念 之 隔 , 即 能 消 弭 殆 盡 。
二 、
代 役 制代 役 制 是 指 地 主 提 供 自 己 的 土 地 給 農 奴 耕 作,定 期 向 其 收 取 租 金 (實 物 或 金 錢 ), 抑 或 是 地 主 讓 農 奴 (和 家 奴 )從 事 商 貿 或 餐 飲 事 業 、 外 出 至 城 市 打 工 賺 錢 (從 事 紡 織 工 、 靴 匠 、 裁 縫 師 、 理 髮 師 等 工 作), 定 期 繳 交 代 役 金 給 地 主。《 波 謝 洪 尼 耶 遺 風 》中 的 農 奴 代 役 制 生 活 圖 像 主 要 表 現 在 先 前 提 到 的 代 役 制 鄉 鎮 〈 後 沼 鎮 〉 裡 : 「 飯 館 業 是 鎮 上 農 民 所 從 事 的 主 要 行 業 。 大 多 數 年 輕 人 幾 乎 在 少 年 時 期 便 離 鄉 背 井 , 到 城 市 裡 , 而 且 大 多 是 到 莫 斯 科 去 當 飯 館 的 侍 者 。 … … 在 後 沼 鎮 一 年 收 一 次 代 役 金 … … 」 (頁 145-155)對 於 居 住 在 土 地 貧 瘠 的 非 黑 土 區 的 地 主 來 說 , 代 役 制 帶 來 的 利 益 高 於 勞 役 制 :
母 親 比 較 樂 意 購 買 代 役 制 田 莊 。 因 為 … … 代 役 金 的 多 寡 又 沒 有 一 定 之 規 , 因 而 可 以 隨 時 增 加 。 人 們 時 常 勸 她 把 代 役 制 農 民 改 為 勞 役 制 , 但 是 她 對 這 類 建 議 不 感 興 趣 … … 這 種 主 人 眼 睛 顧 不 到 的 勞 役 經 濟 恐 怕 不 會 帶 來 好 處 , 只 會 招 致 損 失 。 (頁 290)
代 役 制 為 地 主 帶 來 的 好 處 , 除 了 能 收 取 代 役 金 外 , 還 能 夠 發 展 其 他 賺 錢 的 事 業 : 「 如 果 肯 對 這 麼 好 的 一 塊 領 地 下 功 夫 , 其 他 的 收 益 是 不 會 少 的 。 可 以 向 買 賣 人 徵 稅 , 自 己 開 店 舖 , 開 住 宿 旅 站 , 開 客 棧 … … 。 」 (頁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