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四節 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對其婚姻態度之預測力分析
本節旨在探討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對婚姻態度整體及各層面之預測程度。
因此本研究以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家庭倫理」、「家庭觀念」、「性別平權」三 個層面為預測變項,再以婚姻態度整體層面及「婚姻必要性」、「婚姻感受性」、「婚 姻嚮往性」三個層面為效標變項,進行逐步多元迴歸分析,來了解屏東縣青少年家 庭價值觀各層面對婚姻態度整體與各層面的預測情形。
進行多元迴歸分析時,需注意是否出現「共線性」問題,以避免自變項之間 相關情形太高,而造成迴歸分析情境之困擾。而要預測自變項之間是否具有共線 性,判斷指標可由容忍度(tolerance)、變異數膨脹因素(VIF,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
條件指數(CI,condition index)此三項數據加以判別(吳明隆、涂金堂,2012)。
在多元迴歸分析之各預測變項中,容忍度越小,變異數膨脹因素 VIF 越大,
則表示自變項相關越高,共線性越嚴重。當容忍度小於.20、VIF 大於 5,自變數之 間已有很高相關;容忍度小於.10、VIF 大於 10,表示共線性顯著嚴重。
而就整體迴歸的共線性來說,若條件指數 CI 低於 30,表示共線性緩和;CI 介於 30~100 之間,表示具有中度至高度共線性,CI 值大於 100 以上則有嚴重共線 性(邱皓政,2011)。
當容忍度大於.10、VIF 小於 10、CI 小於 30,則表示預測變項之間共線性問題 並不存在,可進行多元迴歸分析(吳明隆,2010)。茲就上述條件,來進行青少年家 庭價值觀各層面對其婚姻態度「整體」、「婚姻必要性」、「婚姻感受性」、「婚姻嚮 往性」層面之逐步多元回歸分析。
121
壹、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各層面對婚姻態度整體及 各層面之預測力
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家庭倫理」、「家庭觀念」、「性別平權」各層面對婚姻 態度「整體」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結果,整理如表 4-25:
表 4-25家庭價值觀各層面預測婚姻態度「整體」之多元迴歸分析摘要 家庭價值觀各層面預測婚姻態度「整體」之多元迴歸分析摘要表
變項名稱
R R2
⊿R2F β
容忍度VIF CI
性別平權 .401 .161 .160 136.383*** .297 .589 1.697 15.557 家庭觀念 .420 .176 .016 76.081*** .162 .589 1.697 23.840***p<.001
由表 4-25 可以得知,青少年家庭價值觀「家庭倫理」、「家庭觀念」、「性別平 權」三個層面中,進入迴歸方程式的顯著變項有兩個,依序為「性別平權」及「家 庭觀念」二個層面,其容忍度值為.589,皆大於.10;VIF 值為 1.697,皆小於 10;
CI 為 15.557 及 23.840,皆小於 30,表示預測變項間並沒有共線性問題,可以進行 多元迴歸分析。
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性別平權」、「家庭觀念」二個層面對婚姻態度之「整 體」層面均是具有預測功能的變項,進入迴歸方程式皆達顯著水準(p<.001),表 示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性別平權」、「家庭觀念」二個層面對婚姻態度之「整體」
層面具有預測力。其中以「性別平權」層面的預測力最佳,個別解釋變異量為 16.1%;
加入「家庭觀念」層面,可增加 1.6%的解釋變異量。此二層面共可有效解釋婚姻 態度「整體」層面 17.6%的變異量。
此外,「性別平權」、「家庭觀念」二個層面的β 係數皆為正值,表示屏東縣青 少年家庭價值觀「性別平權」、「家庭觀念」二個層面,對其婚姻態度「整體」層 面有正向預測力,亦即屏東縣青少年的家庭價值觀中「性別平權」、「家庭觀念」
122
層面分數越高,其婚姻態度之「整體」層面表現也越佳。其標準化迴歸方程式如 下:婚姻態度=.30×性別平權+.16×家庭觀念。
貳、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各層面對婚姻態度「婚姻 必要性」層面之預測力
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各層面「家庭倫理」、「家庭觀念」、「性別平權」
預測其婚姻態度「婚姻必要性」層面的逐步多元迴歸分析結果,整理如表 4-26:
表 4-26家庭價值觀各層面預測婚姻態度「婚姻必要性」層面之多元迴歸分析摘要表 家庭價值觀各層面預測婚姻態度「婚姻必要性」層面之多元迴歸分析摘要表
變項名稱
R R2
⊿R2F β
容忍度 VIFCI
性別平權 .310 .096 .096 75.681*** .310 1.000 1.000 12.710***p<.001
由表 4-26 可知,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家庭倫理」、「家庭觀念」、「性別平權」
三個層面中,進入迴歸方程式的顯著變項為「性別平權」一個層面,其容忍度值 為.310,大於.10;VIF 值為 1.000,小於 10;CI 為 12.710,小於 30,表示預測變 項並沒有共線性問題,可以進行多元迴歸分析。
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性別平權」層面進入迴歸方程式達顯著水準(p<.001),
表示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性別平權」層面對婚姻態度之「婚姻必要性」層面具 有預測力。此層面個別解釋變異量為 9.6%,可有效解釋婚姻態度之「婚姻必要性」
層面 9.6%的變異量。
此外,「性別平權」層面的β 係數為正值,表示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性 別平權」層面,對其婚姻態度之「婚姻必要性」層面有正向預測力,亦即屏東縣 青少年的家庭價值觀中「性別平權」層面分數越高,其婚姻態度之「婚姻必要性」
層面表現越佳。其標準化迴歸方程式如下:婚姻態度「婚姻必要性」層面=.31×
123
性別平權。
參、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各層面對其婚姻態度 「婚 姻感受性」層面之預測力
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各層面「家庭倫理」、「家庭觀念」、「性別平權」
預測其婚姻態度「婚姻感受性」層面的逐步多元迴歸分析結果,整理如表 4-27:
表 4-27家庭價值觀各層面預測婚姻態度「婚姻感受性」層面之多元迴歸分析摘要表 家庭價值觀各層面預測婚姻態度「婚姻感受性」層面之多元迴歸分析摘要表
變項名稱
R R2
⊿R2F β
容忍度 VIFCI
家庭觀念 .412 .170 .170 145.767*** .287 .589 1.697 15.557 性別平權 .439 .193 .023 84.766*** .196 .589 1.697 23.840***p<.001
由表 4-27 可知,青少年家庭價值觀「家庭倫理」、「家庭觀念」、「性別平權」
三個層面中,進入迴歸方程式的顯著變項有兩個,依序為「家庭觀念」及「性別 平權」二個層面,其容忍度值為.589,皆大於.10;VIF 值為 1.697,皆小於 10;CI 為 15.557 及 23.840,皆小於 30,表示預測變項間並沒有共線性問題,可以進行多 元迴歸分析。
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家庭觀念」、「性別平權」二個層面對婚姻態度之「婚 姻感受性」層面均是具有預測功能的變項,進入迴歸方程式皆達顯著水準(p<.001), 表示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家庭觀念」、「性別平權」二個層面對婚姻態度之「婚 姻感受性」層面具有預測力。其中以「家庭觀念」層面的預測力最佳,個別解釋 變異量為 17.0%;加入「性別平權」層面,可增加 2.3%的解釋變異量。此二層面 共可有效解釋婚姻態度之「婚姻感受性」層面 19.3%的變異量。
此外,「家庭觀念」、「性別平權」二個層面的β 係數皆為正值,表示屏東縣青
124
少年家庭價值觀「家庭觀念」、「性別平權」二個層面,對其婚姻態度之「婚姻感 受性」層面有正向預測力,亦即屏東縣青少年的家庭價值觀中「家庭觀念」、「性 別平權」二個層面分數越高,其婚姻態度之「婚姻感受性」層面表現也越佳。其 標準化迴歸方程式如下:婚姻態度=.29×家庭觀念+.20×性別平權。
肆、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各層面對其婚姻態度 「婚 姻嚮往性」層面之預測力
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各層面「家庭倫理」、「家庭觀念」、「性別平權」
預測其婚姻態度「婚姻嚮往性」層面的逐步多元迴歸分析結果,整理如表 4-28:
表 4-28家庭價值觀各層面預測婚姻態度「婚姻嚮往性」層面之多元迴歸分析摘要表 家庭價值觀各層面預測婚姻態度「婚姻嚮往性」層面之多元迴歸分析摘要表
變項名稱
R R2
⊿R2F β
容忍度 VIFCI
性別平權 .376 .141 .141 116.879*** .261 .589 1.697 15.557 家庭觀念 .400 .160 .019 67.633*** .179 .589 1.697 23.840***p<.001
由表 4-28 可知,青少年家庭價值觀「家庭倫理」、「家庭觀念」、「性別平權」
三個層面中,進入迴歸方程式的顯著變項有兩個,依序為「性別平權」及「家庭 觀念」二個層面,其容忍度值為.589,皆大於.10;VIF 值為 1.697,皆小於 10;CI 為 15.557 及 23.840,皆小於 30,表示預測變項間並沒有共線性問題,可以進行多 元迴歸分析。
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性別平權」、「家庭觀念」二個層面對婚姻態度之「婚 姻嚮往性」層面均是具有預測功能的變項,進入迴歸方程式皆達顯著水準(p<.001), 表示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性別平權」、「家庭觀念」二個層面對婚姻態度之「婚 姻嚮往性」層面具有預測力。其中以「性別平權」層面的預測力最佳,個別解釋
125
變異量為 14.1%;加入「家庭觀念」層面,可增加 1.9%的解釋變異量。此二層面 共可有效解釋婚姻態度 16.0%的變異量。
此外,「性別平權」、「家庭觀念」二個層面的β 係數皆為正值,表示屏東縣青 少年家庭價值觀「性別平權」、「家庭觀念」二個層面,對其婚姻態度之「婚姻嚮 往性」層面有正向預測力,亦即屏東縣青少年的家庭價值觀分數越高,其婚姻態 度之「婚姻嚮往性」層面之表現也越佳。其標準化迴歸方程式如下:婚姻態度=.26×
性別平權+.18×家庭觀念。
126
第五節 綜合討論
本節根據本章第一節至第四節之研究分析結果,配合相關文獻探討,依據研 究目的與研究問題進行綜合討論,以下就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與婚姻態度之 現況、差異情形、關係及預測力情形分別加以討論說明如下。
壹、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與婚姻態度之現況討論
依據本章第一節所得之研究分析結果,並配合相關文獻進行綜合討論,以下 就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與婚姻態度之現況加以討論說明。屏東縣青少年家庭 價值觀與婚姻態度之現況統計分析整理如表 4-29:
表 4-29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與婚姻態度之現況綜合彙整表 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與婚姻態度之現況綜合彙整表
量表 層面名稱
N M SD
平均數/題數 排序家庭價值觀
家庭倫理 6 26.66 3.15 4.44 2 家庭觀念 7 31.43 3.66 4.49 1 性別平權 3 12.47 1.98 4.16 3
整體 16 70.56 7.83 4.41
婚姻態度
婚姻必要性 6 18.57 4.50 3.10 3 婚姻感受性 4 16.28 2.58 4.07 1 婚姻嚮往性 5 18.41 3.95 3.68 2
整體 15 53.26 9.61 3.55
一、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之現況討論
本研究之「青少年家庭價值觀知覺量表」採用 Likert 五點量表,每題分數中 間值為 3 分。填答結果得分依序為:非常同意(5 分);同意(4 分);普通(3 分);
不同意(2 分);非常不同意(1 分)。針對青少年家庭價值觀現況之研究結果,茲
127
討論如下:
(一)尌屏東縣青少年家庭價值觀的「整體」情況而言
由表 4-29 可以得知,家庭價值觀量表就「整體」層面而言,平均得分為 4.41,
介於「非常同意」與「同意」之間的程度,量表整體偏向高分,表示目前屏東縣青少 年的家庭價值觀整體來說十分重視。此研究結果大致與何書綾(2011)、許家齊
(2012)、周麗端(2001)、翁雅屏(2004)、蔡鳳屏(2012)、蔡瓊玉(2007)、傅 麗雀(2004)的研究結果相類似。研究者認為可能因屏東縣的社會風氣相較於都 會地區顯得較為純樸與善良,家庭成員間的連結比較緊密,故屏東縣的青少年自
(2012)、周麗端(2001)、翁雅屏(2004)、蔡鳳屏(2012)、蔡瓊玉(2007)、傅 麗雀(2004)的研究結果相類似。研究者認為可能因屏東縣的社會風氣相較於都 會地區顯得較為純樸與善良,家庭成員間的連結比較緊密,故屏東縣的青少年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