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都計防災規劃作業課題
第二節 都市災害敏感因子分析
5、 崩壞潛能地區之因應對策 (1)空間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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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地災害防治的一般性原則(林銘郎,山崩地滑土石流災害:
A、預防原則
坡地相關工程,必須考慮坍方或表土流失的災害問題,採 取必要的預防措施,災害頻率減少,災害規模變小,災害損失 大多可以減免。
B、避開原則
公路選線,坡地社區選址,避開山洪或重大土石流必經(或 極可能經過)之途,避開重大崩積土坡,順向坡、活動坍方區、
重大斷崖等等「人力難於對抗」的危險地帶。房屋宜避免建在 填方之上 ; 房屋宜避免跨越挖填方的界線上,房屋宜避開不 安定的陡坡。
C、緩衝原則
山坡地與平地之問,必須建立保護帶作為緩衝,各山溝或 溪谷的出口處,宜留有滯洪池,以緩衝山洪或土石流的威力。
公路車道與邊坡之問,宜預留落石帶( 槽、溝 )。落石溝內需 有相當厚度的砂石料,以吸收落石的能量,以免落石在路面上 彈跳。房屋也不可以屋背直接與坡地接觸,否則,不但會受到 極大的水壓與土壓;地震之時,也會發生「相差」問題,房屋 與坡地位移不同步,房屋可能受損。房屋與坡地之問必須留有 足夠的距離,供維修的工作空間。最常需要維修者為邊坡的排 水孔,小型鑽機作業的最小空間( 至少三公尺 )必須預留。
D、替代原則
提供大面積且適於開發( 為社區或工業區 )的坡地,例如 紅土台地,河階地,隆起海階地等等,以替代零星坡地的開發,
來替代保護區 ( 平地或坡地) 的開發利用。但凡是坡地,都 需要不同程度的保護。
E、限制原則
坡地社區,規模太小者,例如 10 公頃或 20 公頃以下者,
社會功能不全,不得准其開發。一個坡地社區,必需大到某一 個程度 ( 以台灣的情形為例,可能必需大於 30 公頃以上),
才有足夠的人及財力來維持必需的托兒所,幼稚園,小學, 市 場,郵局、銀行,診所,教堂,運動場,娛樂場所,聯外公車 等等。筆者曾訪問不少坡地社區,常見規模太小,社會功能不 足,人口逐漸外移,空屋甚多,甚至有超過一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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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術、工法 A、排水原則
坡地的穩定,首重排水,以其功效最佳,而代價反而遠較 結構護坡為低。
B、植生原則
護坡的各種方法之中,能用植生方法達成任務者,應用植 生的方法,以其價格最低,且有利於環境及景觀的要求。此外,
植生綠地的微氣候使人感到舒服。
C、整坡原則
整坡的費用,大多遠低於結構擋土的費用,整坡也易於植 生綠化。以平台階段後退方式整坡,遠比單一長坡更易於維持 穩定,滑動潛勢低,坡面侵蝕也少。
D、避免大挖大填的原則
在坡地大挖大填,常引起坍方; 並常將棄土任意拋置,引 起棄土災害,歐洲的許多山區公路,多採「棧橋」與「隧道」
相連的規劃,而免大挖大填。
E、充分調查的原則
利用坡地之前,必需有充分的工址調查。工程人員或水土 保持人員,從事坡地利用或保育的規劃與設計,必需有充分的 地形,地質,水文,大地力學試驗資料,才不會發生錯誤,變 更設計,延誤工期,追加預算等等情事。
F、多重進出通道的原則
坡地社區,通常距市區較遠,為防對外交通被坍方所切斷 致救助不易,因此,每一坡地社區,至少必需有兩條獨立的汽 車聯外道路,以及一條緊急聯外步道,以保障坡地社區對外交 通的暢通。
G、監測與早期治療的原則
坡地社區,公路邊坡,水庫邊坡,礦坡,在開發利用或施 工完成啟用之後,必需定期以航照,現地調查,甚至安裝監測 儀器,監測其安定性,發現任何不穩或小規模坡壞,皆應及早 予以治療,以免擴大或惡化成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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