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工作壓力
一、壓力的意義
在現今充滿不安與快速變遷,且事事以多元和競爭的社會中,人人均有無形 壓力。日常生活中的考試、升學、就業、交友戀愛、夫妻相處、子女管教等均使 人感到壓力重重。壓力會造成身體的疾病,多半包含生理作用的因素。壓力會引 起之病症包括消化系統疾病、心血管疾病、週期性頭痛等;壓力會造成的心理異 常反應包括情感症、焦慮症、身體形式症、睡眠症、適應症等。
壓力(stress)是指內外在事件或變化已超過個人能力所能負荷,而帶來認知、情 緒和生理不適的感覺;此種壓力若不去除,可能造成身心不平衡。壓力可以是客 觀的事件,也可以是針對事情主觀的評價所形成。同樣的生活事件是否對個體造 成壓力,端看個體的認知評價(cognitive appraisal)而定(李明濱,2005)。而葉重新 (2006) 認為壓力的來源相當多樣且複雜,有些壓力源會使人產生短暫的壓力,另 有一些壓力源會使人產生長期性壓力,例如慢性病、失業、貧窮、身心障礙等。
Hans Selye(1956)是最早對「壓力」做出定義的學者,他將壓力定義為「對任 何需求所產生的一種非預期的反應」,爾後有許多學者相繼從不同的論點來定義 壓力(引自曾中正、張清標,2008)。許仁宗(2004)引述Ivancevich and Matteson(1980) 綜合各家學者的界定,以三個觀點來定義壓力:
表 2-4 休閒參與與休閒阻礙相關研究(續)
(一)從刺激(Stimulus)的觀點
視環境為壓力刺激,即生活事件與情境的改變,造成個體生理或心理上的反 應,是形成壓力的主因。
(二)從反應(Response)的觀點
以個體的反應為基礎,認為壓力是個體對外界的刺激所產生的一種反應現 象,具有潛在的傷害性,但此觀點被批評無法釐清壓力源和壓力反應間之關係。
(三)從互動(Interactional)的觀點
強調個人的主觀知覺在壓力系統中的重要性,認為壓力是人與環境互動過程 中的發酵物,當個人認為發生的事件非自己所能調適處理時,就會產生威脅感受 及生理激動的壓力知覺。
二、工作壓力的意義
工作壓力是指工作情境中所覺知會引發壓力的任何事件,包含個體、生理、
心理、情境、人際關係、時間以及生活中重大事件或不可抗拒的巨變或災害等;
長期、過量的壓力負荷,會刺激某些賀爾蒙與神經系統,造成生理或生化值的改 變,以適應壓力;面對壓力所產生的能量或賀爾蒙,如果沒有加以消化、應用或 排除,對人體會產生不利影響,影響健康(陳秀蘭,2007)。Caplan and Jones(1975) 認為工作壓力是由於工作情境的某些特性,對個體產生一種壓迫而造成不適的現 象(引自陳春希、湯雅云、何秉真、鄭晉昌,2007)。
1992 年聯合國將工作壓力稱為「二十世紀的流行病」;世界衛生組織則將工 作壓力稱為「世界流行病」(呂淑妤,2006)。根據行政院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 所調查顯示,從 1994 年到 2004 年的十年間,國人感受到工作壓力大的比例有 逐年升高之趨勢,尤其是女性,感受工作壓力沉重者是十年前的近三倍(呂淑妤,
2006)。
綜合以上國內外學者所述,舉凡與工作有關之因素,而造成不當、不適、不 悅的壓迫或負擔,以致影響工作者本身的生理及心理狀況失調的現象,即為工作
壓力,本研究在探討會計從業人員工作壓力與休閒活動參與之關係,因此將工作 壓力定義為相關工作之因素與個體產生交互作用,促使個體產生調適性反應的一 種狀態,若個體無法掌控或調適、紓解此種壓迫或失衡的差異感受,便會產生工 作壓力。
三、工作壓力相關理論
從上述對工作壓力的定義發現,由於國內外學者對工作壓力的研究取向及重 點不同,所代表的意義也各有論述,因此,工作壓力的理論模式亦依各學者的觀 點發展而有所不同,本研究僅摘述其中部分模式如下:
(一)生物心理社會性模式(引自趙紀強,2006)
此模式是由Redford and Williams 所提出,認為週遭環境的事件會引起生理的 反應,而導致心臟血管疾病,因此提出此模式。當事件發生,腦部會以整體組織 的方式傳送,發動訊息到身體各個器官,在傳送的過程中,腦部對事件的解釋以 及傳送事件到發動訊息的方式,也可能會受到個人人格和遺傳性格的影響,所以 同樣的刺激也會造成不同的反應。因此,就長期來看,個人基因和環境事件的交 互作用,會受到個人症狀和疾病、基因、環境剌激、人格發展結果及人格特質等 的影響,上述事件將引發不同的行為反應,在經過一段生活時期的累積後,可能 會引起生理病變,而導致疾病的發生。
(二)個人與環境相適模式﹙引自陳瑞惠,2002﹚
此模式是由French and Kahn於1962年提出,以相適的觀點來討論人與情境的互 動關係之壓力源理論模式, 此模式認為人與環境主客觀的配合情形,是主要的壓 力來源,所謂相適性可分為兩種形式:一是個人需求與環境供給的相適程度;二 為個人能力與環境需求的相適程度。所以個人與情境之間也包含以下兩種相適方 式:
1. 客觀的個人與環境相適,即客觀的個人(獨立於知覺外的個體)與客觀環境 相配合的情形。客觀的環境主觀的環境、客觀相配,因應、防衛、主觀相
配壓力狀態身心疾病;客觀的、個人主觀的、個人自我評估的正確性與現 實的接近性。
2. 主觀的個人與環境相適,即主觀的個人與環境的相配合情形,個體與自己 的知覺相配合,且考慮到工作情境與其對工作情境知覺間配合的程度。
根據此理論,當情境的要求遠超過個人知覺滿足這些要求的能力,或無法滿 足這些要求,卻被視為有嚴重後果時,都會產生壓力。所以它隱含有三項意義:
情境的要求、滿足要求的能力、無法滿足時的後果;壓力的大小是取決於個人與 環境相適的程度。
(三)工作壓力的綜合模式
社會、工作及家庭構成個體潛在的壓力來源,在透過個人的評估,實際感受 後,再根據個人不同的特性,採取最選合自己的壓力處理方潛在壓力源、社會、
工作、家庭、評估、感受壓力、適應機能、壓力癥狀、長期癥狀、個人特性(經驗、
人格、價值觀)式和因應策略,用以消除壓力,但若因應策略無法發揮效果,則可 能產生長期倦怠而導致身心症狀的疾病。
四、工作壓力的來源
陳彰儀(2004)認為雖然每個人對壓力來源的解說不同,但不論那種職業或工作 者,其工作壓力均有其共同性,因此將這些共同或最常見的工作壓力來源可歸納 為三大主要原因:
(一)造成壓力的工作因素
工作量多與工作要求高經常是造成工作壓力的主要因素,尤其當得到的報酬 與個人的付出不成比例時,個人更容易覺得不公平,壓力感也相對增加。人際關 係不良也是導致工作壓力的另一要素,由於許多工作講求團隊合作,若與團隊中 的其他成員無法愉快的相處,將會直接影響工作,而無法順利進行,因此便會產 生壓力。
(二)造成壓力的生活因素
生活環境中偶爾會發生一些重大的事故,例如配偶死亡、離婚、換工作、結 婚、懷孕等都是構成壓力的因素;另日常生活中也經常會面臨一些小小的困擾,
例如車子拋錨、趕時間卻一路塞車等,單一事件對個體或許並不會造成壓力威脅,
但如果這些困擾都在同一天或同一時間發生,經過時間的累積,對個體而言可能 就是不小的壓力。
(三)造成壓力的個人性格
外在的環境及事件確實會給個體帶來壓力,但相同事件發生在不同人身上,
卻未必會構成同樣的威脅;有時適度的壓力加上適度的因應作為,反而可以激發 個人的潛能,使自己邁向另一個高峰。但是不可諱言的,如果面對的壓力太大且 自己的調適狀況又不是很理想,此時,生理的疾病或心力交瘁的困境就很有可能 發生。另Ivancevich and Matteson(1980)所提出的組織研究模式中,認為前置因素、
知覺的工作壓力、結果與後果等四大過程包括工作壓力源。而在組織內的工作壓 力源又分為作業環境、個人層面、群體層面及組織層面等四個構面(引自許峰睿,
2006):
(一)作業環境:光線、噪音及溫度等外在因素。
(二)個人層面:工作負荷量、角色衝突、生涯規劃及責任感等。
(三)群體層面:缺乏親和力、團體內衝突、缺乏融合感及對團體不滿意等。
(四)組織層面:組織內的氣氛、經營型態、控制系統、工作設計及工作特質等。
Selye 最早界定「壓力」為「對任何需求所產生的一種非預期反應」。從此之 後各領域學者就從不同觀點來定義壓力:有人將壓力視為一種刺激物;有人則視 為一種反應;或是一種環境的特性;或是個人屬性以即將其視為個人與環境的互 動。但多數學者認為,壓力的定義可將之歸納為三類:第一類視壓力為依變項,
即指壓力是對個人有害環境的反應形式;第二類視壓力為自變項,即指外在的壓 力會造成個人的壓力反應或緊張;第三類視壓力為中介變項,即指壓力來自個人 與環境之間動態交流體系的一部份。
五、休閒參與和工作壓力關係之相關研究
傳統的中國社會對工作與休閒並無明顯的區分,所以,不是工作就是休息,
但自進入十八世紀工業社會以後,工廠制度興起,致工作和家庭的親密關係逐漸 形成切割,個人定時的工作、定時休息的情形自然形成;而工業社會造成的工作 和休閒分離。突顯了對休閒需求的問題,如何運用這些剩餘時間要做什麼,才得 以滿足精神與物質的需求,紓解平時緊張的工作壓力。因此,休閒如同工作一樣,
亦是目前社會的問題(陳葦諭,2003)。
曾中正、張清標(2008)針對台南地區基層警察進行研究,有效問卷共417份,
曾中正、張清標(2008)針對台南地區基層警察進行研究,有效問卷共41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