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工作-家庭衝突與互利
壹、 工作-家庭衝突與互利之意涵
Carlson 與Grzywacz (2008)指出,探討工作與家庭互動關係,不外乎是 由負向、正向、與平衡之觀點切入。負向之研究焦點在於工作-家庭衝突
(conflict);正向則在於工作-家庭正向外溢(positive spillover)、增益
(enrichment)與互利(facilitation);平衡之觀點則例如均等(equality)與 契合(fit)等(張妤玥、陸洛,2013)。關於工作與家庭的平衡與互動,Barnett (1998)提出:「工作-家庭平衡」,係指個體在面臨工作與家庭之要求、行為 與責任時,所產生的感受,包括協調性、一致性或是衝突感,而Clark (2000) 指出,工作與家庭平衡為個體面臨工作與家庭生活之互動下,在最小的角色 衝突下,對工作和家庭皆感到滿意且運作。過去學者在為「工作-家庭平衡」
(Work-family balance)一詞概念化時,僅認為工作與家庭間沒有衝突、無 產生歧異,即為達到兩者間的平衡 (Frone, 2003)。但近年來,學者探究工作
-家庭雙介面之互動時,開始整合工作-家庭「衝突(Conflicet)」與「互 利(Facilitation)」之概念,以對工作與家庭之互動進行更全面的瞭解(如:
Gareis, Barnett, Ertel & Berkman, 2009;Grzywacz, Almeida, & McDonald, 2002;
Hill, 2005)。因此,本研究以「類型」之方式探究,乃是融合工作-家庭之 衝突、互利與平衡之概念,描述個體面臨工作與家庭,所產生之正負向感受,
並且加以分類,期望對工作-家庭衝突與互利有更完整的呈現。
以角色理論(role theory)的觀點看待工作與家庭之互動,根據Robbins (1996)對「角色(role)」的定義,角色是指一個人在社會中被期待的行為模 式與表現。而學界對於以多重角色理論(multiple role theory)之觀點解釋此 現象,包括兩種不同的取向:角色耗竭(role exhausted)取向(Goode, 1960)
以及角色增強(role enhancement)取向 (Sieber, 1974)。根據角色耗竭取向 之「耗竭假設(scarcity hypothesis)」,是指:在不同領域的需求及負荷下,
會產生角色之間的衝突及競爭,進而影響到個人的福祉 (Goode, 1960);相 對地,角色增強取向提出的「擴展假設(expansionist hypothesis)」 (Marks, 1977; Sieber, 1974),認為在不同的角色中,因為在某一角色領域中所獲得的 正向增強,會使得另外一個領域的角色也獲益(周麗端,2012;陳富美、利 翠珊,2012)。
如前所述,探討工作-家庭雙介面之互動關係,並不只有負向之觀點,
探討工作與家庭的互動,大致可分為:工作與家庭間「衝突(conflict)」與
「互利(facilitation)」兩方面,相較於從正向互利觀點切入,過往研究多以
「衝突」觀點出發,探究工作與家庭雙向互動下所導致的不良影響,並且多 著重於對職業女性之負面影響 (Perry-Jenkins, Repetti & Crouter, 2000),工作
-家庭衝突(Work-family coflict),便是指:個體受到家庭與工作場域間不 同角色間壓力、負荷相互影響,導致壓力、衝突與干擾的產生,如:Hughes、
Galinsky與Morris (1992)針對已婚白領階級者進行工作與家庭干擾的研究,
發現:工作與家庭間的干擾,會產生工作壓力以及婚姻的緊張。亦有學者以 角色緊張(Role strain)的觀點探討工作與家庭,指出:多重角色的壓力會 導致福祉的降低,以及危害個人健康 (O'Neil & Greenberger, 1994; Repetti, 1993 )。
Parasuraman及Greenhaus (2002)指出:若研究僅單純關注工作與家庭之 間的干擾與衝突等負面影響面向,可能會使得工作與家庭的正向影響相對被 忽略,Voydanoff (2004)亦認為此現象導致無法對於工作與家庭作全面的檢視,
而停留在片面的負面看法,阻礙相關理論之發展。近年來,受到正向及健康 心理學之影響,工作與家庭所帶來之正向影響逐漸被看重(周麗端,2012;
張火燦等人,2010;陸洛,2013)。工作-家庭互利(Work-family facilitation)
為不同領域及角色間正向的受惠與增強,包括技能、行為、情感、價值等層
面,工作與家庭之互利之意義便是指:個體在一領域的角色行為與經驗,使 得另一領域也受益或獲得增強的效果,例如:個體在工作時所獲得之益處(如:
專業技能、成就感、組織資源),也能夠促進其在家庭有良好的發展,反之 亦然(張婷婷、陸洛、潘君鳳,2012),例如:Grzywacz與Butler (2005)針對 2,045名24至65歲之全職與兼職工作者進行研究,發現工作環境的豐富資源 以及工作者的自主性,能夠提高工作與家庭互利感受,使得個體感受到工作 經驗對於家庭生活的益處。
除了工作與家庭間正向與負向之影響內涵,Greenhaus與Beutell (1985) 指出:工作與家庭衝突為雙向性,工作對家庭帶來影響,家庭亦對工作帶來 影響,如:工作之要求(demands)與負荷會為家庭帶來衝突與干擾,家庭 之要求與負荷亦會為工作帶來衝突與干擾。陸洛、黃茂丁、高旭繁(2005)
針對全職工作者進行工作與家庭雙向衝突之研究中,探討造成工作-家庭壓 力之前因,將前因變項分為:工作要求(work demand)與家庭要求(family demand),前者為工作時數、工作負荷等;後者則為養育子女、家事分擔等 因素,研究指出:工作要求與工作-家庭衝突呈現正相關,擁有年幼子女者 亦感受到工作與家庭之雙向衝突。而工作與家庭間的互利亦為雙向性,工作 能夠提供利益以增強家庭之功能,家庭亦能提供利益以增強工作之效能 ( Frone, 2003)。例如:Carlson等人(2006)針對工作與家庭正向影響,所發 展出的「工作與家庭增益」(work-family enrichment)量表,除了將工作與 家庭之影響分為「家庭對工作(Family to work)」及「工作對家庭(Work to family)」之雙向影響,在「家庭對工作」之內涵包括發展、情感、效能三面 向;而「工作對家庭」之內涵則包括發展、情感、資本三面向。綜前所述,
以下針對「工作-家庭衝突」與「工作-家庭互利」之意涵分別進行說明:
一、 工作-家庭衝突(Work-family conflict)
工作-家庭衝突在國外已有相當廣泛且悠久的研究歷史,工作-家庭衝 突係指:工作場域與家庭場域角色的互相要求與競爭(張妤玥、陸洛,2011),
當個體在面對工作與家庭時,因為兩個場域間的角色不相容,進而使個體產 生壓力與衝突,且工作-家庭之衝突又可分為兩個界面(interface),一為「工 作對家庭」衝突(work to family conflict, WFC),另一則為「家庭對工作」
之衝突(family to work conflict, FWC)。
Greenhaus與Beutell (1985)回顧過去文獻,將工作-家庭衝突的內涵予以 分類,分為「以時間為基礎(time-based conflict)」、「以行為為基礎(strain-based conflict)」以及「以緊張為基礎(behavior-based conflict)」三類工作-家庭 衝突之內涵,如下所述:
(一) 以時間為基礎的衝突(time-based conflict)
為個體在工作與家庭場域中的多重角色,其所需花費的時間彼此競爭,
使得個體無法因應時間的分配,進而導致衝突。影響因素包含:工作場域的 工時、工作彈性與工作調整以及家庭場域中有年幼子女、配偶的工作狀況、
家庭成員多寡等。
(二) 以緊張為基礎的衝突(strain-based conflict)
由於角色的不相容而產生壓力,並且帶來緊張、焦慮、疲勞、憂鬱等對 於情緒狀態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影響因素包含:工作場域中的角色衝突、工 作角色模糊、跨界活動以及家庭場域的內部衝突、配偶的低支持等。
(三) 以行為為基礎的衝突(behavior-based conflict)
以行為為基礎的衝突是指:對於不同的角色,期待的行為表現是不相容 的,例如:人們期待男性在職場應該積極、客觀與自力更生,但家庭成員可 能會期望其為溫柔、養育子女的,若個體無法適應並調整行為以符合角色的 期望,那麼很容易會知覺到衝突。影響因素包含:工作場域中對於隱匿性與 客觀性的期待以及家庭場域中對於溫暖與的開放性的期待 (Greenhaus&
Beutell, 1985)。
二、 工作-家庭互利(Work-family facilitation)
探討工作與家庭正向互動之名詞,包含:工作與家庭互利(facilitation)、
增益(enrichment)與正向外溢(positive spillover)等概念。而工作-家庭 互利是指工作與家庭間角色的互惠與增強(周麗端,2012),Greenhaus與 Powell (2006)認為,工作與家庭增益是指:個人在某一角色中所獲得之正向 經驗與感受,可以使另外一個角色受益與互惠,而產生正向的影響。而Carlson 等人(2006)將工作-家庭之正向外溢分為「工作對家庭」與「家庭對工作」
雙向,並且將內涵詳細分類:「工作對家庭」面向包括發展(development)、
情感(affect)、資本(capital)三內涵;在「工作對家庭」面向包括發展
(development)、情感(affect)、效能(efficiency)三內涵,如下所述:
(一) 工作對家庭(Work to Family)
1. 發展(development):係指參與工作為家庭所帶來的知識與技能,以及改 變看待事物的視野,使個體為家庭成員帶來正向的影響。
2. 情感(affect):參與工作為個體所帶來的正向情緒狀態與態度,為處理 家庭事務帶來正向影響。
3. 資本(capital):指參與工作對於個人社會心理資源的提升,例如安全感、
自信、成就與自我實現。
(二) 家庭對工作 (Family to work)
1. 發展(development):指參與家庭事務所帶來的技巧、知識或行為,為處 理工作事務代來幫助。
2. 情感(affect):參與家庭所獲得的正向情緒狀態與態度,使個體在參與 工作狀態更佳。
3. 效能(efficiency):家庭成為生活重心以及產生急迫性,因此促使個體參 與工作狀態更佳 (Carlson et al., 2006)。
對於「工作-家庭之衝突」與「工作-家庭互利」兩者之關聯性,學界
存在不一致的看法,如:Greenhaus與Powell (2006)整理了多篇研究工作-家 庭互利之研究,發現「工作-家庭之衝突」與「工作-家庭互利」兩者關連 性低;但Kinnunen、Geurts與Pulkkinen (2006)探討芬蘭「工作-家庭之衝突」
與「工作-家庭互利」對於個人幸福感之研究,發現二者之間呈現部分相關,
周麗端(2012)針對臺灣育有18歲以下子女的雙工作家庭之工作-家庭衝突 與互利進行研究,發現二者存在著相關性。雖然學界對於兩者的相關性無一 致的看法,但多數學者皆認為:「工作-家庭之衝突」與「工作-家庭互利」
為二個獨立的概念(如:周麗端,2012;張婷婷等人,2012;Frone, 2003;
Greenhaus & Powell, 2006; Grzywacz & Marks, 2000; Voydanoff, 2004)。然而,
多數研究將「衝突」與「互利」分開探討,但工作與家庭衝突與互利的概念,
應該同時被考量,以完整呈現工作與家庭的互動情況,如:黃庭邦(2012)
運用結構方程式,分析台灣企業員工的工作-家庭衝突與正向溢出(Spillover)
運用結構方程式,分析台灣企業員工的工作-家庭衝突與正向溢出(Spill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