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傳教士的事工與「Hakka.客家」概念的傳播
3. 巴色會客家差會的傳教原則及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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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隅,則歸有能力佔有者得之。至於遠在北方的界線(汀江流域和江 西東南)則未商定。但未來的發展情勢相當清楚:韓江支流的梅江流 域,應完整落入巴色會領域;而韓江本流及其支流的汀江流域,則歸 長老會佈道範圍(Riddel 1890: 1048)。
最後,在1893 年,巴色會又跟美國長老會,簽訂東莞地區的傳教 分工協定(巴色會檔案: A-1.27;轉引自湯泳詩 2002: 21)。
就基督教各宗派而言,巴色會除未能跟美北浸禮會取得邊界協議
(參見注52),而在梅縣的領域略有重疊外,經過多次與相鄰差會磋 商的結果,基本上形成了幾乎是獨佔的宣教領域。在這個領域內,巴色 會的傳教士可以避免跟其他差會發生無謂的競爭或受到干擾,而能按照 差會的既定目標和規範,長期穩定地經營福音事工,逐步建立佈道和教 育的空間體系。
3. 巴色會客家差會的傳教原則及實踐
巴色客家差會自1850 年代進入華南客家地區傳播福音起,即至少 遵循兩個基本原則或座右銘:
第一,選擇偏遠的村莊,不計艱難,將福音傳遍鄉村百姓。他們認 為離開城鎮,走入鄉村,不但能讓所有百姓,不論如何偏遠,也能聽到 福音;而生活在鄉村百姓之中,既可以身作則,也最能展現基督徒的生 活方式和基督的絕對真理(Hager 1886: 113)。
落實這項原則的空間設計,就是在客家居住地帶,傳教士先佔據一 個具有最大擴展可能性,又不必擔心侵犯其他差會領域的地區(Schultze 1916: 747)。然後,在這個地區內,逐步建立堂會的空間系統。這個系 統,由四個層級組成一個嚴密的空間網絡。各層級的功能如下:
(1)宣教中心站(station)
係指有傳教士駐守的宣教站。巴色會屬下的傳教士皆被分派到各中
心站。一個中心站除新設者外,通常配置二名或二名以上的傳教士(參 見表三)。由於有返國休假的制度或其他緣故,傳教士服侍的中心站,
常有更動;而負責的事工,亦隨之常有調整(Riddel 1890a: 5)。
中心站通常附設有教堂和學校等機構。設立之初,為傳教士構築的 二層樓房宿舍,為了接近百姓,一般皆以樓下作為禮拜堂和學校上課的 場所,樓上才作為住家(Hager 1886a: 113)。駐守中心站的傳教士除 在自己的領域內安排巡迴佈道,隨機村訪和家訪,以求徹底推廣福音事 工,並力圖深入鄉間在適當的地點增設大小宣教據點,如外站、小站和 佈道所外,其日常行事則採分工原則,有的負責教學,有的擔任佈道
(Riddel 1890a: 5),並主持安息日的各種聖禮、聖事、聖餐以及誓約 等等,同時也負責保管各種年中重要行事的紀錄和資料(Schultze 1916:
748)。
(2)外站(out-station)
係指由一定的教徒家庭所組成的小社區。教區內建有教堂或固定 的聚會場所,並有由本地培育的牧師(preacher)或佈道員(paster 或 catechist)駐堂服侍,負責主日禮拜,探訪教徒,照顧貧困教友,同時 在教區內,隨時向異教徒宣揚福音。然而,年中各種重要行事如聖禮、
聖事、聖餐以及誓約等,則必須經由傳教士在中心站舉行(Schultze 1916: 748)。另外,在外站,也常附設四年制的初級小學。
(3)小站(under-parochial station)
係指有若干教徒組成的小堂會(congregation)的地方。由於缺乏 教堂或固定的聚會場所,因此亦無指派的在地佈道員駐守。若須舉行主 日服侍,則須另做特定安排。換言之,小站必須保持跟外站或中心站的 聯繫,才得以滿足作為基督徒的各種年中行事和活動的需求(Schultze 1916: 748)。
從「客家」到客家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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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佈道所(preaching place)
係指在特定時間內,為異教徒舉辦特別服務,而在人口較多的墟市 租房做為向百姓佈道的場所(Schultze 1916: 748)。
一如上述,宣教中心站係透過各種重要的年中行事,將散布於其周 邊的外站、小站和佈道所等,聯繫而成一個層次分明的空間系統。這個 空間系統不但隨著領域內福音事工日益深入和日趨嚴密,自成一個基督 徒共同體;同時也藉由傳教士和佈道員的流動,不斷地跟其他空間系統 相互串聯,而擴大基督徒可能的活動空間。
表二 巴色客家差會各年代設立的宣教中心站和外站數的比例 1868 1869 1876 1880 1890 1899 1910 1924 1947
中心站 4 4 4 6 13 12 15 16 25
外站 - 6 16 17 40 53 92 134 167
比例 0.00 1.50 4.00 2.83 3.08 4.42 6.13 8.38 6.68 資料來源:The Chinese Recorder, 1(11): 238(1869.3), 2(3): 61(1869.8), 9(2): 115(1878), 11(6):
446-448(1880), 31(5): 536(1900), 41(2): 309(1910);Reusch 1896: 277-280; 湯 泳 詩 2002:
32、38;李志剛 1993c: 283-284
第二,遵循郭士立一向的主張:「只有華人能把福音傳播於中國」
(”China must be christianized by Chinese” 或 ”China can be evangelized only by Chinese”)的傳教策略(湯詠詩 2002: 15;Weise 1925: 379)。56 因此,他們也認為,只有由華人自己傳播福音,基督信仰才有可能在中 56 魯珍晞說:「他 [ 郭士立 ] 相信,中國人和西方人之間的文化差距,以及真正自如地 掌握中國語言的難度,都如此之大,以致很少有傳教士可以與大眾有效地溝通。而一 個中國的基督徒,儘管他的神學知識程度不深,卻能夠比外國傳教士更好地與群眾交 流」(Lutz 1996: 170-171;譯文轉引自吳義雄 2000: 168)。李志剛也說:「郭士立牧 師在生之年,深切了解外國教士進入中國內地的困難,在一個拒絕外來文化的社會 中,華人傳教應負重大的責任,無論在文化、習俗、語言文字的交往上,較外國教士 為優。故福漢會的成立,目的在訓練信徒專向華人傳道」(李志剛 1993b: 124)。
國傳開。落實此一原則的前提是:必須建立完整的教育系統,以培養眾 多的牧師和佈道員等。為了滿足此一前提,巴色會的傳教士自進入內地 之初,即著力以設立學校,如韓山文於1847 年 11 月初次進入新安傳教,
即在沙頭角設立了第一個客籍地方的學校(《中華基督教崇真會百周年 紀念特刊》1946;轉引自李志剛 1993a: 91)。巴色會傳教士在客地逐 步建立的教育系統,主要由三個層級所組成;其中,小學普遍設於宣教 中心站或規模較大的堂會,而中學和神學院,則分設於交通便利的宣教 中心站。
(1)初級小學和高級小學
巴色會一向重視青少年教育,故而在傳教領域內,教育系統隨著 宣教系統的擴張,而遍布於各地。巴色會的傳教士通常要求教徒的子 女,皆應入學讀書,接受教育。每一個較大的堂會,皆設立教區小學
(parochial school)。然而,由於教徒分散各地居住,因此,又在宣教 中心站(central station)設立特別的寄宿學校(boarding-school),如 1904 年,共有 15 個中心站,除 3 個外,其餘 12 個皆設有男生或女生 寄宿學校,學生共計532 名;教區小學則有 9 間,學生為 294 名。
小學由四年制的初級小學和二年制的高級小學所組成。小學課程除 教漢字外,也教羅馬字,目的是為了學習聖經課程。除此之外,也教算 術、地理、歷史和音樂等課程。學生所用的教材或課本,則由巴色差會 推派傳教士負責編寫。
除了為基督徒設立的學校外,也有專為異教徒開設的小學。1904 年,異教徒就讀的小學共有55 或 56 間,學生總共 919 名。在這些學校,
每日由1 位基督徒教師講授聖經 1 小時,教材包括聖經故事或文句。另 外,也在嘉應州治和長樂縣梅林開辦2 間兼教德文和英文的學校,共有 學生45 名(MacGillivray 1907: 478, 483, 669)。
從「客家」到客家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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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等學校(secondary school)
開辦中等學校的目的在為神學院培育優秀的學生,或為傳教士提供 助手和為各地教堂培訓低階佈道員。巴色會的中等學校係由1860 年韋 永福(P. Winnes)在新安縣李朗開辦的一間綜合型學校逐漸演變分化而 來(Lechler 1877: 51; Hutchinson 1877: 34-35)。原先中學附設於神學院,
學生則合班上課。1872 年擴大辦理神學院,中學部才於 1873 年遷往嘉 應州長樂縣的元坑,設立獨立的中書館。這一間中學遂成為巴色會在中 國設立的第1 間中學,同時,也是東江流域客地十數縣中創設的第 1 間 中學(MacGillivray 1979: 479;張道寧 1981: 139)。中學修業年限四年,
學生除宗教課程外,尚須修習音樂、小風琴、體育、地理、中國和世界 史,以及中國古典文學等。1904 年,中學共有學生 75 名;1906 年元坑 的中書館遷往惠州府永安縣位於東江東岸的古竹派,同時亦在此地籌辦 獨立的師範學校。
(3)神學院
巴色會的神學院,係於1864 年由傳教士韋永福在新安縣的李朗創 設,初名存真書院,原為兼辦中學、師範學校的綜合型學校。1873 年 中學部分離遷往長樂元坑後,於1876 年改稱傳道書院。神學院的修業 年限亦為4 年,學生就讀中學 4 年畢業後,優秀者繼續升入神學院。就 讀4 年期間,學生不論年級皆採合班上課的方式,研讀修習的大多屬專 業性質的宗教、神學課程。1904 年,全院學生共有 50 名。修畢 4 年課程,
經長達一周的考試通過後,由總牧任命從事的福音事工。至於因故,如 生病而中途輟學,或因欠缺佈道天賦者,則可選擇改入附設於神學院的 師範學校,準備將來從事教職、擔任小學教師(MacGillivray 1979: 479-480)。
通過上述教育系統,培育、造就的人才,特別是中學至神學院的畢
業生,除一部份留在教育系統外,大部分投入宣教系統,進而壯大佈道 陣容,強化佈道領域的福音事工,而使更多的鄉村百姓皈依基督。教徒 人數的增加,也就意味學校和師資的需求增加。換言之,巴色會的宣教 系統和教育系統本屬一體之兩面,同步並行,相輔相成,朝向「讓華人 福音傳播於中國」的既定目標發展。同時為了徹底發揮這個中國尚屬前 所未見的新式教育系統之功能,巴色會傳教士亦必須自己負責設計課 程、編纂教材和開發教法。更為了使教材客家話化,或為了教學和佈道 的需要,傳教士不但要學會客家話,也致力於研究客家語言和文化,進 而出版客家話聖經、詩歌、會話課本、通俗讀本、歷史、地理、數學、
理化等教材,甚至編纂客語字典、辭典等等。
這些出版品,僅就典藏於瑞士巴色會圖書館而言,出版年代在 1900 年以前者就多達 79 種,自 1902-1946 年也還有 38 種,總共 117 種(湯泳詩2002: 138-146)。這些文化、語言遺產,不但成為現代方
這些出版品,僅就典藏於瑞士巴色會圖書館而言,出版年代在 1900 年以前者就多達 79 種,自 1902-1946 年也還有 38 種,總共 117 種(湯泳詩2002: 138-146)。這些文化、語言遺產,不但成為現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