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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交道事故分析

第三章 研究架構與方法

3.2 平交道事故分析

平交道事故一般是指鐵路車輛與公路車輛或是行人在平交道上發生碰撞事故。由 於鐵路車流與公路車流平時各自運行於本身的運輸網路上,要發生碰撞事件,前提是 鐵路車輛與公路車輛或行人於同一時間處在同一地點。因此可以明確定義平交道事故 為:鐵路車輛與公路車輛或是行人於同一時刻出現在平交道內側而發生碰撞事故。

讓鐵路車輛與公路車輛或是行人於同一時刻出現在平交道內側的導因眾多,但分 類上不超出人、車、路三大因素。又因為這三項因素存在互動關係,單一因素失效不 一定會導致平交道事故產生。事故發生的情形多半是公路車輛或行人因故在平交道進 行管制時仍滯留於平交道內方,在缺乏通報管道或是通報不及的情形下,火車司機又 因為視距關係無法於有效停車距離外憑自身視覺查明平交道異狀,最後導致列車無法 於平交道前緊急制軔停車而撞上滯留於平交道內方的公路車輛或是行人。詳細平交道 事故因素分析如表 3.1 所示。事故的嚴重程度則視列車抵達平交道當下的速度與公路 車輛的量體而定。

平交道事故的因素眾多,但最多的事故導因來自於公路使用者闖越平交道。依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訂[4]第 209 條:鐵路平交道號誌雙盞紅燈開始交替閃爍 時,表示行人與車輛均禁止進入平交道,車輛並應停止於停止線前,如已在平交道中 應迅速離開。此法規明示平交道管制時間從雙閃紅燈開始計時,當閃紅燈亮起與警報 聲鳴響後,人車仍從公路側進入平交道內方即構成平交道闖越行為。由於平交道警報 器響起後到最後停止的整個管制過程中,可隨著柵欄動作與列車通過與否切割成數個 時段,而每一時段的闖越型態與闖越風險也不盡相同。大抵而言柵欄放下與否會影響 闖越困難度,而闖越時間與列車抵達時刻越接近,闖越風險值也越高。詳細平交道闖 越時段分析如表3.2 所示。

平交道闖越行為依照行為者的意識,可分為蓄意闖越與非蓄意闖越。非蓄意闖越 行為的形成原因較為單純,通常是公路使用者沒有察覺平交道已進入管制時段而貿然 進入管制區域,或是有察覺管制動作,但比較當下駕駛的車輛運轉速度無法於平交道 停止線前停住,因而決定加速前進,期望於平交道出口柵欄放下前穿越整個平交道。

表3.1 平交道事故因素分析表

表3.2 平交道闖越時段分析表

財產損失的結果。平交道闖越結果分析如表3.3 所示。

表3.3 平交道闖越結果分析表 闖越者闖越行為 闖越行為對平

交道設施影響 列車應變情形 整體闖越結果 闖越成功 無 及時於平交道前停住 無生命財產損失 闖越成功 無 未能及時停住 無生命財產損失 闖越成功 損毀 及時於平交道前停住 有財產損失 闖越成功 損毀 未能及時停住 有財產損失 失敗(受困於管制區) 無 及時於平交道前停住 無生命財產損失 失敗(受困於管制區) 無 未能及時停住 可能有生命財產損失 失敗(受困於管制區) 損毀 及時於平交道前停住 有財產損失 失敗(受困於管制區) 損毀 未能及時停住 可能有生命財產損失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公路使用者在衡量整體效益後願意闖越平交道,其決策依據跟闖越者以往的外在 學習經驗、既有態度認知,與穿越當次的外在環境、內在心理認知因素都有密切關聯。

以下逐分項說明:

(一) 以往外在學習經驗

公路使用者隨著平日的社經活動與旅次分布,會針對不同的平交道有高低不等的 運作熟悉程度。在政府相關單位、教育機構或是媒體宣傳管道上,一般民眾可接觸到 或多或少的平交道安全教育。而在學習車輛駕駛的過程中,車輛操作技術與經驗會影 響到往後穿越平交道的順暢程度。針對穿越平交道這項交通行為中,不管是從大眾媒 體或是週遭朋友得知平交道事故經驗,或是自己貼身經歷的事故與近似事故事件,都 會帶給公路使用者程度不等的平交道事故認知。

(二) 既有態度認知

每個公路使用者的態度受到其基本屬性的影響。基本屬性包含性別、年齡、學歷、

職業、婚姻與家庭狀態、經濟收入與個性等。而以往的外在經驗也會影響到使用者的 態度與認知,如平交道使用經驗與熟悉程度會影響到對平交道的運作認知;車輛的操 作學習與運轉經驗會關係到駕駛能力與車輛熟悉程度。平交道事故認知會左右闖越平 交道的風險判定。最後這些影響會塑造出公路使用者的態度,包含穿越本身的行為態 度與跟外界的互動態度。前項態度反映出公路使用者對於穿越平交道行為的看法與作 為,後者則反映出當事人在不在乎與外界的互動或是壓力。

(三) 闖越當次的外在環境

平交道穿越該次的外在環境影響可分為時間、環境、鐵路側因素、平交道因素與 公路側因素:時間包含當日的屬性與時段,如當天是否為上班日?當時是否為交通尖 峰時段?當時是白天、傍晚或是入夜以後?這些特徵隱含車流的旅次時間價值與數 量。環境包含平交道週遭建物與天候狀況,因為建築物的疏密或是天候狀況的好壞都

會影響使用者的視距範圍。鐵路側的因素包括該平交道鐵路路線的股道數目與該次欲 通過列車的運轉型態,這些因素會反應在該次管制的時間長度。平交道因素是指管制 設備與型態,這跟公路使用者獲知的資訊、闖越難易程度有關係。公路側因素包含當 時車流數量,公路使用者當事人所選擇的運具型態、運具性能和乘載人數,以及該運 具在公路等候車流中所在車道與車隊位置。運具型態與性能關係到闖越行為的執行能 力,車流數量與車道、車隊的相對位置則反應有無闖越機會,最後車流數量與運具乘 載人數也代表外界的參與者,其跟闖越者的互動影響能力端視闖越者本身態度而定。

(四) 闖越當次的心理認知

該次旅次的特性對闖越者所反應出的時間價值,與該次管制活動所隱含的可能時 間延滯成本,經評估後發覺闖越行為有其價值,則產生該次闖越動機。後續透過既有 平交道運作認知、鐵路車流運作認知、平交道週遭視野辨別與駕駛車輛類型和性能,

評估闖越風險,若風險在既有認知下處於可接受的狀態,便繼續進行闖越機會評估。

在此階段除了衡量本身駕駛車輛與車隊跟車道的相對位置、平交道的欄柵設備以外,

外界參與者的互動也會影響闖越機會判斷,如現場鐵路員工的管制、執法人員的監督 或一般民眾的勸阻。最後如闖越者認為有闖越機會,則他便會去執行此一闖越平交道 行為。

當闖越者是以行人的型態欲經過平交道時,一般外界因素的影響程度與駕駛公路 車輛時大同小異,只是運具型式換成人本身,運具性能以行走或是奔跑速率取代,車 隊與車流型態則要轉換成行人道上的行人隊伍與人流因素來考量之。整體決策過程如 圖3.1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