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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釣島事件影響中日決策內外環境因素

第貳章 2010年釣島危機事件始末 第一節 釣島主權爭議的緣起

第三節 2010 年釣島事件影響中日決策內外環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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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說給美方聽的。此間評論多為分析溫家寶表態背後的意義,以及探討未來走 向。溫家寶聯大發言:主權問題絕不退讓妥協:溫家寶說:「中國將繼續尋求和 擴大同世界各國的利益交匯點。中國的發展,不會損害任何人,也不會威脅任何 人。中國絕不走「國強必霸」的路子。中國講友好,也講原則。在涉及主權、領 土完整等問題上,中國決不退讓,決不妥協。中國堅定不移地支援聯合國在國際 事務中發揮主導作用。中國永遠是發展中國家的好夥伴、好兄弟。」,溫家寶:

日方激起全球華人憤怒;日方扣留我在釣魚島捕魚的船隻和船員,至今不釋放船 長並試圖用日本國內法處置該事件,這是非法和無理的,極大地傷害了船員和他 們的家屬,也激起了中國大陸民眾的強烈憤慨。

二、美國表態;美國表態似乎成為日本做出最後放人決定的催化劑。希拉蕊:

釣魚島適用於日美安保條約的範圍;國防部長蓋茨:美國會履行防衛盟國日本的 義務;美參聯會主席馬倫:我們強烈支援我們在該區域的盟國日本。國務院發言 人克勞利:美國不預期中日會因為釣魚臺爆發正面軍事衝突;美國的密集表態,

毫無疑問,影響了日本的決定。美國在中日撞船事件後首次高調宣稱支援日本:

美國國務卿希拉蕊與日本新任外相前原誠司 9 月 23 日在紐約會面,希拉蕊表示 希望中共和日本能夠迅速解決釣魚島撞船事件;而如果衝突升高,美國國防部長 蓋茨當天首次表示,美國會履行防衛盟國日本的義務。

第四階段:日本決定放人

日本決定放人的原因,無論是因為受到中共的經濟制裁壓力,還是因為自身 目標(如測試出中共的耐度與底線,及獲美國表態支持)已經達成,客觀上都將為 事件的最終解決找到一個下臺階。

第三節 2010 年釣島事件影響中日決策內外環境因素

一、中共方面:

(一)內在環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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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 年釣島事件中雖然中共對日本採取的態度相當強硬,當時確讓日 本政府或輿論感到驚訝,但是一般評論專家認為那次的中共當局還是相當有克 制的地方。第一,中共怕國內愛國民眾團體的反遊行或抗議活動嚴重失控,屆 時反而會造成日僑或日商(投資)大量外移,間接影響對釣島事件地處理基調,

所以當時的遊行或抗議活動皆是在中共政府嚴密控制下進行,雖然 2010 年的 秋天在北京慶祝國慶活動、上海舉辦世博、廣州召開亞運等重要活動因素也有 關係,同時也防範大陸民眾借用反機會向中國政府表達不滿等因素,因此必須 控制反遊行的範圍和狀況,故這次的反日活動致不會發生如 2005 年反日暴動 的失控狀況。第二在這次事件後雖然漁政船等政府系統的船靠近了釣魚台海域,

但是並不鼓勵保釣活動或漁船進入這海域,以防範過度挑釁日方。

2、另外中共在面對此事件中基於考量大陸國內稀土能源產業已有被嚴重賤賣 生產情況,故希藉此次釣島爭議來對歷年來稀土資源最大輸出供需國-日本,對 其表達嚴重抗議之姿,以讓日方感受如缺乏稀土戰略性能源供應之後果,有效制 約日本對釣島主權爭議相關作為,深信此係影響中共處理此事件之重要決策考量。

(二)外在環境因素

中共這次對日本採取的強硬行動已引起(或加深)同樣有島嶼爭議國家如越 南、印尼關注和警惕,甚至浮現「中國威脅論」。中共政府對這些週邊國家的憂 慮,必須用實際的行動、態度來化解。在該事件發生後的發展過程中,本人發現 兩點。第一,日本政府當初一直強調依照國內法律程序處理該漁船的問題,即採 取「司法解決」。中共當局對此雖然表面上只有指責日本在其國內所主張的領土 內行使違法的行為,沒有提出別的想法,但是實際上中國期待由日本作出「政治 解決」。不過隨著事情的展開,日方選擇了「政治解決」。第二,雖然日中雙方 在事情進展的過程中產生口水戰,隨著陷入僵局的局面,並且日中國內分別發生

「反日」、「反中」運動,但是日中雙方政府刻意阻止,以防止徹底撕破臉,避 免到達「對抗」或「決裂」的局面,即強調繼續對話,推向合作關係。

二、日本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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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在環境因素

據當時參與日本政府決策過程的外務省的亞洲大洋洲局中國蒙古課長垂秀 夫認為撞船事件並沒有先例。根據他們的觀點,中國人登陸「尖閣諸島(釣魚島)」

只是「違反日本入國管理法」,但撞船事件當事人則犯了「公務執行妨害罪」,

假如不將之扣留,日本在當地執行「公務」的「合法性」就會受損,深信就算執 政的是自民黨政府,也只能這樣處理。11然而橫觀日本當時雖宣稱係依法處置此事 件,但由此案例中實可窺探出日方執政者更深層之政治意圖,謹分析如次:

1、日方舉動實對釣魚島綜合政治現實的一次突破:

在這一場博弈中,日方的手段、決心和姿態都是在日本戰敗後從未見過的。

2004年3月中國「保釣」人士登上釣魚島後,被日本抓捕的7名中國人很快就得以 遣返。日方以特別措施來處理,沒有將其移送檢察廳。然而當時還是小泉當政的 時代。而這一次與上次日方舉措完全不同,意圖十分明確。值得注意的是,在此 期間日方多次對中方強調,「只要船長詹其雄認罪並繳納一定罰款,即可獲得釋 放」,這顯示了日本早有意或者說刻意要創造一個依照國內刑法來處置,中國漁 民違法進入日本釣魚島海域的案例,在達到自己設定的目的後才可能放人。日本 沖繩那霸海上保安本部的資料顯示,該部以海空艦機監視對出沒于釣魚島附近海 域的中國漁船進行嚴密的調查統計,發現最多時竟有160艘中國漁船在釣魚島附 近海域捕魚,其中不乏被其視為"越境"捕魚的。2010年9月7日的事件正是在此基 礎上展開的,可以說是日方有預謀的一起行動。日本此次扣押大陸漁船,用日本 國內法審理中方船長,是其對釣魚島綜合政治現實的一次突破。日本的強硬表現,

暴露了其要壓迫中方讓步,使其對釣魚島的「實際控制」逐漸轉變成「法理現實」

的野心。它想下大的賭注,製造一個"判例",改寫東海的現實。

2、釣魚島事件為前首相菅直人內閣的政治賭博

綜觀 2010 年釣島事件日本不惜挑戰中共,在有爭議的釣魚島海域公開逮捕

11沈旭暉(Roundtable 理事會主席),「釣島撞船與日本內部反思」,亞洲週刊,第 51 期(2010 年) ,頁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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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漁船船長詹其雄,是經過精心部署策劃,並從上到下貫徹「依法處置」的強 硬口徑。這一方面是為了給日本擴大強化對釣魚島及其海域的實際控製作出重要 的法律鋪墊,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給爭取當時繼續執政的民主黨菅直人內閣的執政 能力加分。那年菅直人內閣面臨的最大挑戰依然是如何想保住民主黨和他個人的 執政地位。故內政上,其欲通過展示強硬姿態撈取政治加分;外交上,則對中共 強硬當作貼近美國的墊腳石。

(二)外在環境因素

這次的事件讓日本的輿論強烈地感受到美國才是能夠可靠的同盟國家。日本 讀賣新聞的民調也顯示 71%的人認為,「有關尖閣諸島的問題,將應該加強與美 國之間的同盟關係」。12事實上,美國政府對日本政府指出的「釣魚台海域屬於美 安保範圍」的發言,部分專家認為這次釣魚台事件的外交敗北中,唯一得到的「戰 利品」。對日本國防政策的也應該不可避免的,但從中長期的日本國防政策來看,

包含釣魚台海域的沖繩縣西南先島諸島的陸海空自衛隊的佈署問題是必須探討 的議題。同時,應該認真檢討包含釣魚台等多數的離島、無人島的國有化問題的 時機到來了。強調「政治主導」的民主黨政府的外交,當初主張「對等的日美關 係」,由於在沖繩美軍基地問題的不當處理結果幾乎被以「失控」來形容,重傷 日美同盟關係。另外也期待進展的日中關係也經過這次的釣魚台事件在短暫時間 陷入停滯狀態。面臨這次外交危機的狀況下,當前日本政府最可能採取或有利的 外交途徑還是加強與美國之間的同盟關係。當然重建對美關係的路也不平,日方 必須主動積極處理美軍基地問題,經貿議題上也說服國內的反對業者,積極準備 參與泛太平洋戰略經濟伙伴關係協定(the 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 -ship Agreement)的措施才能得到美國對日本的肯定和支持。有關釣魚台的對應和 日中關係應有的原則是繼續對中國交往(engagement)政策,並且和歐美、東協等 其他國家一起積極推動讓中國尊重國際法、國際規範,並且同時要準備適當的威

12參閱石源忠浩著,「中國漁船碰撞日本巡邏船事件與中日關係」(台北:台灣新社會智庫,2012 年),頁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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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力量,因此這觀點來看日美同盟的重建還是急迫的課題。造成東海緊張情勢升 高的始作甬者,以及勸阻東京國有化不力,當然非美國莫屬。從二○一○年九月 陸日釣島衝突,即可看出華府已偏袒東京。近來,美國務院發言人用語更從美安 保條約適用於釣島進一步說成是「尖閣群島」,華府自稱無涉主權,其誰能信?

美國無力處理南韓大統領李明博口中「今非昔比」的日本之間的獨島之爭,竟回 過頭來明助日本「國有化」釣島挑戰「昔非今比」的中國大陸,終於碰到鐵板。

華府暗中勸阻台北不要與北京合作保釣,我方雖允諾絕不會在軍事上與大陸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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