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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理解能力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幼兒理解能力

什麼是理解?「理解」是指用先備知識解釋文本中的資訊,最後建構出關於 文本的連貫表述或讀者心中對於文本的圖像;理解的核心是心智連結文本中的不 同事件,以及關於文本內容連貫表現的能力(Kendeou, van den Broek, White, &

Lynch, 2007)。

Kintsch 和 van Dijk 在 1978 年提出文章理解模式,假設讀者以命題作為分析文 章的基本單位,文章以命題的方式經過分解,再經由讀者的推論,使文章變得有 意義並且能夠理解內容。根據 Kintsch(1988)所提出的「建構統整模式」

(Construction-Integration model, CI model)理論,當讀者閱讀後,會形成三種層次 的閱讀表徵:表層表徵、文本表徵以及情境表徵。表層表徵通常只有字的辨認和 句法的分析,是最淺層的理解。文本表徵是指讀者將文本中明示的訊息進行整體 性理解,但是對於文本中言外之意的部分則較少涉及。情境表徵是指讀者將文本 內容與先備知識、過往經驗進行連結,再形成新的知識表徵。當讀者做到情境表 徵,對文本內容有了全面的理解,這才是真正的閱讀理解。

但是,當讀者的身分是學齡前幼兒時,他們是否有足夠的能力理解文本內容?

事實上,幼兒所理解的程度遠遠超過他們所說的內容(Isbell, Sobo, Lindauer, &

Lowrance1, 2004)。並且,幼兒在敘說故事時,會分別從事件間的順序連貫與人 物思想、情緒等兩方面進行敘說,越熟練的讀者,在這兩方面的掌握會越清楚(引 自周育如、張鑑如,2008)。

從上述所提的 Kintsch(1988)的理論來看,幼兒接受到新的訊息刺激(如,

圖畫)時,會先對訊息做表層的理解,例如圖畫中的線條、顏色、大小、位置等;

能力足夠的讀者會接著進入文本表徵,解讀訊息意義,不過此時只是對訊息做直 接的描述;到了情境表徵時,讀者會將背景知識、自身經驗等融入訊息刺激中加 以理解。以下藉《哈利海邊歷險記》中的圖畫進行說明,見附錄一。

當讀者接受到《哈利海邊歷險記》中某張圖畫的刺激時,如果讀者處於表層 表徵,可能會以「有人、熱狗、房間」等詞彙來描述此張圖畫;當讀者進入文本 表徵時,敘說內容可能是「有一個賣熱狗的人拿著熱狗」,以較完整的句子描述 圖畫內容;若是情境表徵,可能以「路邊有一個賣熱狗的人,他拿著熱狗問大家 要不要買好吃的熱狗,旁邊還有一個垃圾桶,可以把吃完之後的垃圾丟進去。」

敘說圖畫內容,除了將圖畫中呈現的畫面說出外,也加入自己的經驗(「可以把 吃完之後的垃圾丟進去」)。因此,當幼兒進行敘說時,可從幼兒敘說的方式來 判斷屬於何種理解層次,進而瞭解幼兒的敘說能力,協助幼兒提升其理解能力。

信誼基金會(1990)調查幼兒閱讀現況,發現幼兒在家中最常接觸的書籍為 幼兒圖畫書類,並且故事類的圖書在幼兒讀物中也占有 64%的比例,可見幼兒所 閱讀的文本大多以圖畫為主(朱伶莉,2004;林歆晏,2009)。許多研究表示,幼 兒透過分享故事經驗,得以在各種領域中獲得重大意義,包括語言、識字能力以 及促進討論機會(引自 Isbell, Sobo, Lindauer, & Lowrance1, 2004)。故事體中的圖 畫書更是幼兒對於文學、藝術及語言的最初體驗,幼兒也可以容易地隨著圖像內 容建構出故事情節,同時,藉由幼兒口述的故事,可瞭解其心智結構及對外在世 界的理解;圖畫可增進幼兒語言方面的能力,包括口語表達能力、故事敘述能力 等等,在發展認知方面,則可促進觀察與想像力、創造力、推論理解能力等(引 自程培儀,2004;Avery, 1996)

圖畫故事展現出幼兒敘說故事的能力(Schneider, Dubé, & Hayward, 2003),

因此,為瞭解幼兒的理解能力,可從幼兒圖畫故事理解來看。Guthrie(1977)認

為,故事理解是指理解故事結構及內容。幼兒是否理解故事結構,可透過分析幼 兒所說故事之故事文法結構得知;幼兒是否理解故事內容,則與幼兒的故事基模 有關。以下將從故事文法結構來看幼兒的理解能力。

每一篇故事都可用一組能定義故事內在結構的規則述說出來,此規則便是故 事文法,故事文法的結構包括:一個或數個人物、數個情節以及事件間有一定的 因果關係或時間順序。一個完整的情節至少包括以下三種要素:目標、嘗試以及 結果(吳英長,1986;錡寶香 2004;Ilgaz & Aksu-Koç, 2005; Mandler & Johnson, 1977;

Stein & Glenn, 1979; Montgomery, Polunenko, & Marinellie, 2009)。

故事文法最早由 Rumelhart(1975)年提出。故事文法結構說明了人們所預期 的故事形式,也說明了故事所會發生的訊息型態以及故事中連結元素的關係。

Rumelhart 的故事文法結構樹狀圖,見附錄二。敘述包括兩個主要要素:角色描述 與故事背景。將這兩個主要成分放入故事中,故事至少有七種以上的故事文法要 素,包括背景、開始事件、內在反應、內在計畫、嘗試、直接結果以及反應。當 這些故事文法要素組合在一起時,便構成一個情節以融入故事中(Montgomery, Polunenko, & Marinellie, 2009)。

其後,Thorndyke(1977)又根據 Rumelhart 的故事文法結構內容重新建立出 有關故事的結構,將故事文法結構中的「情節」分成主題、計畫與結局,並且著 重於計畫部分的結構。Thorndyke 的故事文法結構樹狀圖,見附錄三。之後又有 Mandler 和 Johnson(1977),他們的模式比起 Rumelhart、Thorndyke 更加符合故事 基模的條件,其模式內容包含訊息單位的類型、單位間的關係類型以及故事文法 結構。Mandler 和 Johnson 還注意到因果關係和時間順序關係在連結故事認知結構 的組成單位的重要性,其故事文法結構如附錄三。Stein 和 Glenn(1979)的模式 除了採取 Mandler 和 Johnson(1977)模式的部份觀點外,更詳細說明要素間的因 果關係和時間順序關係。Stein 和 Glenn 的故事文法結構樹狀圖如附錄四。Hayward

(2003)則是改編 Mandler 和 Johnson(1977)以及 Stein 和 Glenn(1979)的故事

文法結構。他將故事文法結構分為背景、開始事件等七項,但是其各項目之下並 無另外分類。Hayward 的故事文法結構如表 1-1。

表2-1 Hayward(2003)的故事文法結構

故事文法要素 定義

背景 介紹角色和說明他們的習慣;描寫社會交際、心理或當下的背景。

開始事件 引起主要角色在某些地方回應,在事件中可以變成一個行動、改 變心理狀態或是角色的內在觀念。

內在回應 此為角色的情感、目標、渴望、意圖或是見解。

內在計劃 描述角色的行為,顯示角色在情境中改變策略以達到目的。

嘗試 以行動去解決狀況或是達成目標。

結果 描述角色有無完成目標,以及在「結果」中所發生的其他改變,

包括自然發生的事件。

反應 指角色在「結果」中的感覺、見解或行動。

國外對於故事文法的分析大抵可分為背景、情節,之後再從這兩種主要要素 中找尋其它附加要素,例如背景中角色的說明。在故事中至少會有一個情節,情 節中包含問題的產生、解決的方法、最後的結果。從多位國外學者對於故事文法 的分析看來,在故事中所注重的為事件的解決過程,包含目標、嘗試、結果等;

對於角色的情感描述、內心想法也較為著重。不論是在 Rumehart(1975)、Thorndyke

(1977)、Mandler 和 Johnson(1977)、Stein 和 Glenn(1979)以及 Hayward(2007)

都可看到在他們的故事文法中,對於「情節」所包含的要素加以分析。從一開始 Rumehart(1975)的「背景」、「情節」,一直到 Stein 和 Glenn(1979)將「情節」

又分為內在反應、情感反應、計畫實施、行動結果等多樣要素。

不只是國外有對於故事進行結構分析,在中國也有關於文章結構之探討,從 宋朝的黃庭堅開始,便有文人將文章結構問題放在寫作理論中加以強調。到了明、

清兩朝,文章結構問題更得到了普遍重視和廣泛討論。受到明清科舉考試的八股 文章影響,此時的寫作理論一概講求「起、承、轉、合」。也就是說,「起、承、

轉、合」已廣泛用於一切文體的結構闡述中,也影響後代的寫作方式。

文章結構從整體上分,無外乎開頭、中段、結尾。文章結構布局的主要內容 有三:開頭結尾、層次段落、過渡照應,以下分別說明。其一,開頭結尾。開頭 有兩種常見的方式,一是開門見山,開頭即提到主旨;一是突兀遠離,使讀者「如 疑高山墜石,不知其來,令人驚疑」(沈德潛,無日期)。結尾部分,林紓(無日 期)提到「為人重晚節,行文看結穴。」,文章的好壞也可由結尾來評斷,由此可 知結尾之重要性。其二,層次段落。即清楚明白、有條有理的將所要表達的內容 寫出。其三,過渡照應。清代李漁曾說,寫文章有如縫衣,需「針線緊密」,「一 節偶疏,則全篇之破綻出矣」,故需要承上接下,前後照應。

由此可知,中國對於寫作結構,主要著重於文章內容的氣勢與豐富程度。因 此,不似於國外對於文章結構的分析方式,無分析單位也無特別針對事件或角色 進行分析。另外,中國古代寫作理論較多是針對詩詞曲賦,直至明、清出現八股 文後,才逐漸將「起、承、轉、合」運用至文體的結構闡述中。

對照國外與中國對於故事文法的分析,可看出中國所提出的「起、承、轉、

合」猶如 Thorndyke(1977)所說的「背景」、「主題」、「計畫」、「結局」。不過中 國對於故事文法內容較為注重前後照應,強調故事的流暢、完整,至於是否要對 主角的內心想法多加著墨則非分析的重點。相較之下,國外所重視的為事件的解 決過程以及角色的情緒反應。

研究者參考 Rumelhart(1975)、Mandler 和 Johnson(1975)、Stein 和 Glenn(1979)

以及 Hayward(2003)等人的故事文法,形成本研究的故事文法要素,故事文法要 素的編碼以及定義如表 1-2。

表 2-2 本研究的故事文法要素定義表

van den Broek 等人(2005)提到,學前階段是理解能力發展的重要時期,理 解能力和基本識字能力的發展就像是聲韻覺識和字彙發展,是一前一後而非按照

van den Broek 等人(2005)提到,學前階段是理解能力發展的重要時期,理 解能力和基本識字能力的發展就像是聲韻覺識和字彙發展,是一前一後而非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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