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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建議
依據研究所發現的問題,針對營造廠所產生的道德風險行為,以下提出相對應 的改善方案,希望所提供的建議改進目前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缺失,提升機關運用 自主管理政策的效能,防止職業災害的發生,進而保障勞工生命的安全。
壹、 從改變制度做起
首先,營造廠除了應設置獨立的安全衛生部門外,負責安全衛生工作的人員更應 該獨立授權,並應提高相關人員的職等或職級,當負責安全衛生工作人員的職等超越 工地主任下,不再有工期與利潤的壓力,才能獨立超然的要求現場工地做好安全衛生 設施及設備,而在安全衛生政策的推動上才有可能落實。
另外,建議修改目前臺灣職業安全衛生法中發生職業災害的刑責,增加營造廠負 責人或工地主任的刑事責任。在職業災害調查方向,以刑事責任過失殺人為主,避免 營造廠以意外事故或勞工自己不安全的行為為由卸責。當營造廠的負責人責任加重後,
無法再像以往罰款繳錢了事,當然也會開始重視工地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進而改變 經營策略,在利潤、安全與品質的三角關係上,求取等腰三角形,進而保障勞工基本 的安全工作環境。
最後,應改變工程預算結構,另外編列工程所需職業安全衛生費用,專款專用核 實給付,且不與工程標案一起招標。職業安全衛生費用,以原始工程規模需求編列預 算之比例計算,不與總預算公開招標,才不至於營造廠低價搶標的結果,為了利潤而 犧牲安全衛生費用,增加工地的風險,造成職業災害的發生。
貳、 修改自主管理計畫
其實聯盟只是民間跟政府之間一個溝通的橋樑,真正要做好自主管理政策的推行,
首先應該修改自主管理計畫,全面納管臺北市轄下所有的工地及營造廠;在全部都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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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以後,政府機關退居第二線,輔導其設置專責的安全衛生人員,執行現場安全衛生 工作,這樣政府機關在許多觀念的推動或政策的宣導上,才有可能落實到基層。
而自主管理計畫原本的用意就是要保護勞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目前計畫僅 集中於輔導營造廠設置獨立的安全衛生管理部門,針對現場工地的職業安全衛生稽核 工作,可是當營造廠發生道德風險的情況,卻無法降低職業災害發生的風險,保護基 層勞工的權益。
因此,建議可以模仿瑞典於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中第 8 章規範,有關與基層勞工及 其代表們的協商、協作與合作制度,於自主管理計畫中增加由下而上的基層勞工職業 安全衛生代表制度,加入的營造廠其自主管理工地,應由基層勞工中推派安全衛生代 表,雇主不得隨意解雇該勞工代表。在超過 5 位勞工的工地中應推派 1 位以上的安全 代表(不包含臨時人員),依工作區域的劃分、工作性質或輪班制的不同,推派足額 的代表,代表可由工會推派、依習慣或由勞雇雙方協議產生,勞工安全衛生代表應有 機會參與各項安全衛生會議提出基層勞工的需求,可以針對工地中不安全的設施或設 備提出停工的要求,向勞動檢查機關通報,並要求營造廠做好安全衛生設施或提供充 足的設備後,才繼續進場施作;當發生職業災害,該代表可以協同進行職業災害的調 查,而當勞雇雙方對工地的安全衛生工作上如有爭執或疑義時,得由營造廠出錢聘請 公正的第三方或由機關的檢查員至現場檢查排除疑義,若營造廠於安全衛生工作上真 的有缺失應請營造廠立即改善,這樣基層勞工才能與雇主相抗衡,對於不安全的工地 有拒絕工作的權利。
參、 機關首長及營造廠負責人的支持
人是自主管理計畫運作其中一項非常重要的關鍵因素。
機關首長或科室長官,以及營造廠的負責人與工地主任的態度,更是自主管理計 畫能否落實的重要原因。自主管理策略聯盟是一個重要的橋梁,而許多問題都可以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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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聯盟做雙向的互動與溝通,機關與營造廠間不應只以文書往返做政策宣導或命令傳 達,應以實際拜訪並輔導工地,了解現場施作人員的困境,共同協商解決問題,才能 落實自主管理計畫;而且大部分的受訪者皆表示,很樂意配合政府的政策,也是配合 政策才加入聯盟參與自主管理計畫,所以政府機關強力的推動,營造廠才有動力持續 的配合執行。
其次,營造廠的負責人與現場工地主任,扮演著影響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成敗的關 鍵人物,營造廠的負責人如能支持安全衛生工作,政策就可以很順利的推行到工地;
現場工地主任支持安全衛生工作,基層勞工就能配合維護工地安全,由上而下共同支 持安全衛生水準,維護勞工的生命安全,才能降低職業災害發生的風險。
肆、 加強持續的管理
鬆懈是工地管理的問題。
參與自主管理計畫的工地,還是有較高的職業災害發生比率,在於取得優等級以 上認證,因檢查員不再實施勞動檢查後便開始漸漸鬆懈。換個角度思考,營造廠雖然 以利潤為重心,但是如果能把公司形象、安全衛生跟品質的基本工作做好並持續不懈 怠,在跟其他業界做評比或競標時,業主就會比較願意與管理較佳,不發生職業災害 的營造廠簽約;當營造廠的形象轉好後,願意簽約的業主就會增加,業績自然就會變 好,利潤相對就會提高,所以做好安全衛生工作,其實是可以讓營造廠獲取利潤的良 方。
另外,管理的另一個重點,像施工架廠商、鋼構廠商,或中、小型的承包商,也 應該設置自己專責的安全衛生人員到現場監督,協助現場基層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因 為這些專業廠商的安全設施或設備其實都比較固定,如果這些承包商都能有自己的專 門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在現場負責監督執行的話,將減輕營造廠在管理上的漏洞;而 且營造廠藉由層級節制的概念,指揮監督這些中、小型或專業承包商的安全衛生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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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管理基層勞工,在一條鞭式的管理制度下,可以打破以往營造業層層轉包造成 安全衛生工作管理上的漏洞,以中、下游承包商自己管理自己,可以落實管理基層勞 工的安全衛生工作,在自主管理上反而更容易實行。
而當營造廠工地變多、變大的時後,勞工人數雖然增加,風險升高,但是專業廠 商或中、小型的承包商如有自己的安全衛生人員時,營造廠也不需再多花成本聘僱較 多的職業安全衛生人員來維護工地的安全,僅須透過層級節制,層層管理,即可降低 風險,降低職業災害的發生。
伍、 改變企業文化與態度
換個角度以系統性正向增強迴路作思考,以臺灣目前重視職業安全衛生企業文化 的營造業為例,當公司注重安全衛生工作,工地管理非常確實,業主當然會比較喜歡 跟這樣的建設公司簽約。因為工地不發生意外,建案會比較好賣,而當建案變多後,
公司利潤相對就提高,員工待遇及福利也變好,對工程人員在施作時就會覺得比較有 自信,有被肯定的感覺,形成一種良性的循環,而跟公司文化無法融入的員工,就加 以輔導並教育。另一方面,中、下游承包商感受到營造廠重視安全衛生的企業文化,
因為較其他工地安全,基層勞工也都會很樂意長期配合,不會有缺工的情形,也都清 楚必須用甚麼樣的標準或規定來工地施作。良好的企業文化所帶來的利潤與效益,一 定比低價搶標節省安全衛生經費還來的高。
所以當營造廠負責人越積極,越重視工地安全衛生工作,底下的員工也會對職業 安全衛生工作越認真,因此,就會有一個良性的企業文化出來,當大部分的營造廠都 達到一定的水準之後,進而就會改變臺灣目前不重視工安的社會環境,降低道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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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小結
臺灣的法律原本就規範營造廠應自主做好工地安全衛生工作,政府機關的檢查員 只是依法規,檢查營造廠是否符合法令的基本要求;如果營造廠針對職業安全衛生工 作都能超越法律的標準,政府也不用經常派員檢查,更不會有人力不足的問題。
但是臺灣的營造廠目前大多比較被動,在以利潤為中心的情況下,加入自主管理 計畫規避檢查,係為了避免高額的罰款;安全衛生經費成為競標下的犧牲品,職業安 全衛生人員職等過低受制於工地主任,無法獨立作業,成為工安的盲點。
目前的自主管理計畫僅限於營造廠內由上而下的自主運作機制,相關職業安全衛 生工作,完全依賴個別雇主或高層的態度及良心,無法落實原本計畫所預定降低職業 災害的美意,保障勞工的生命安全及身體健康;因此,若能修改法規或加強計畫的規 定,重新塑造由下往上的自主管理觀念及態度,灌輸基層勞工應有的安全衛生知識與 正確的態度,使其能自動自發的做好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並授權基層勞工有拒絕危險 工作的權利,以保障自身的安全。
自主管理計畫原本設計就是為了提升營造廠安全衛生工作的水準,塑造企業重視 工安的文化,卻也形成道德風險。這些問題都應該從修改制度符合實際需求,以層級 節制加強工地管理,提升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的獨立作業,改變企業文化形成良性的競
自主管理計畫原本設計就是為了提升營造廠安全衛生工作的水準,塑造企業重視 工安的文化,卻也形成道德風險。這些問題都應該從修改制度符合實際需求,以層級 節制加強工地管理,提升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的獨立作業,改變企業文化形成良性的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