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建議

研究者依據研究發現,提出幾點建議,作為電視節目製作者、主持人、閱聽 者、日後研究者之參考。

一、對於電視節目製作單位的建議

對於電視節目製作單位,本文提供出三點建議,以下分別詳述之:

(一)應持續製作兒童美術電視節目

俗話說:萬事起頭難。國外美術電視節目製作已有一段時間,而台灣的兒童 美術電視節目才正起步,而一個創新的節目原本就會受到大眾矚目,在倍受考驗 的情況下,漸漸修正,後起的兒童美術電視節目也會有所依據。因此製作兒童美 術電視節目的腳步絕不能停下,且必須持續製作,使兒童美術電視節目變成常態 型的電視節目,並且精益求精,力求製作出適合兒童欣賞的兒童美術電視節目。

(二)應投入更多的資源與心力在兒童美術節目上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台灣近年來已經開始重視美學精神生活。而藉由電視 播送電視節目,傳遞藝術訊息正是相當好的方式。此外,「教育要從小做起」的 觀念已經深植人心,因此必須投入更多資源與心力製作優良的兒童美術電視節 目,從基礎教育開始種下藝術的種子。另一方面,電視台也負起了社會教育的責 任。

(三)應多元化藝術與藝術家的類別

由研究成果可以發現,「非常有藝思」、「MOFA 藝起 GO」兩個兒童美術電 視節目在介紹藝術家仍然是以繪畫類居多,然藝術並不只是包含了繪畫,而是包 羅萬象。而藝術家也多為介紹外國的藝術家,僅有介紹寥寥數位台灣的藝術家,

這對於兒童來說是欠缺了本土性,研究者建議電視節目製作者可以(1)將節目 內容再擴充,加入其他的藝術種類,如陶藝,雕刻,書法,電影,圖像;(2)加 入本土的藝術家,如日據時代的畫家、近代的台灣藝術家、原住民藝術家。將節

目的內容加量加質,拓展閱聽者的眼界,而不只囿於繪畫。

二、對於節目主持人的建議

對於電視節目主持人,本研究提供出兩點建議,以下分別詳述之:

(一)應增加更多藝術知識,使節目的深度增加

「非常有藝思」、「MOFA 藝起 GO」兩個兒童美術電視節目的主持人算有些 藝術相關背景,然而研究者認為,主持人應該持續進修,增加更多藝術知識,在 節目中不光只是接受專家意見及指導,而更能夠提出更深入的問題,與專家進行 討論,否則節目將終究只是流於一般的兒童節目,而帶給閱聽者的知識也會相當 的有限。而我們也了解,每個年齡層都有其程度的用句,在面對一個幼齡兒童時,

我們會用他能夠了解接受的字句,而非使用艱難的字句和他進行溝通。研究者在 兩個節目中有時可以發現,有些字句及理論可能太過深入,但主持人卻也沒有多 加解釋,如光譜為何?因此研究者認為,節目主持人應該先行過濾字句,考慮是 否遣詞用字適合此年齡層的閱聽者,如此節目才能有最大的功效。

(二)減少開玩笑式的美術技巧,避免閱聽者模仿

電視節目對於閱聽者有絕大的影響,閱聽者亦從電視節目中模仿各種行為,

尤其以兒童為甚。然而從研究成果中可以發現,開玩笑式美術技術出現的次數非 常多,這代表了「非常有藝思」、「MOFA 藝起 GO」兩個兒童美術電視節目的主 持人可能為了節目效果,幾乎在每集中都出現開玩笑式的美術技巧,尤其以不看 畫布,快速揮動畫筆為最多見。這樣的動作或許可以讓節目氣氛活潑,但真實情 況的繪畫並非如此,幼齡的閱聽者看到如此畫面也容易模仿學習,對於美術的學 習並沒有正向作用。因此研究者建議主持人應該注意「減少」或「完全避免」以 開玩笑的方式說明美術技術。

三、對於閱聽者的建議

對於閱聽者,本研究提出三點建議,已下分別述敘之:

(一)父母與閱聽者一同觀賞節目

「非常有藝思」、「MOFA 藝起 GO」兩個兒童美術電視節目對於藝術家介紹 通常只介紹於藝術家生平與最有名之作品,閱聽者若只是單純接受節目中之內 容,可能並沒有辦法完全了解此位藝術家的風格與作品,因此研究者建議,在一 起欣賞完節目後,家長可以協助閱聽者上網或一起到圖書館、美術館繼續搜尋、

閱讀此位藝術家的相關書籍與其他作品,那麼節目的功效就會更大,閱聽者也能 藉由了解多位藝術家與藝術品而觸類旁通,對於藝術能有更深入的見解。家長也 能藉此和孩子有更多相處的機會與共同的話題。

(二)應勇於發表自身看法

欣賞者面對一件陌生的藝術品時,通常會因為自己不是專家而不敢發表意 見,因此失去了和這件藝術品對話的機會。尤其是兒童,如果不發表自己的意見,

最後將只會遵從成人或大多數人的意見看法,思考面向就不能有所突破,創意能 力會十分有限。「非常有藝思」節目中則邀各年齡層的學童,面對名作或是學童 創造的藝術品,述說心中的感受,這正是對於閱聽者的鼓勵,閱聽者如能像節目 中學童那般勇於發表自身看法,就是藝術評論的起步,日後也能夠接受更多元的 藝術。

(三)應能夠實際運用至生活中

「非常有藝思」、「MOFA 藝起 GO」兩個兒童電視節目都將藝術與生活結合,

各種藝術理論都不只是理論,而是配合生活中的人、事、物進行解釋。對於兒童 來說,透過這樣的方式,更能夠了解藝術。而同時研究者也期待閱聽者在了解藝 術的同時,也能夠透過實際的作為來實際運用,如勞作時可以試做節目中所教的 內容,甚至轉換成其他形式的作品,又如在公園中看到雕塑能夠上前欣賞,在美 術館中見到作品能夠介紹給同行者認識。將理論與所見轉為實做是最困難的事,

但絕對是最有助益的。

四、對於日後研究者的建議

對於日後研究,本研究提供出二點建議,以下分別詳述之:

(一)在研究對象方面

本研究範圍僅界定約國內前十年,而童美術電視節目也僅只於「非常有藝 思」、「MOFA 藝起 GO」,並不夠完備。而本研究發現,國內美術電視節目的相 關文獻並不多見,而專屬於兒童的美術電視節目資料更是鳳毛麟角,而年代久遠 的美術電視節目又更不容易取得,難以窺見詳細內容,僅能由專家口述或片面資 料略知一二,對於研究來說實在不夠謹慎。而國外雖然電視台歷史早於國內,兒 童美術電視節目也早已開播,但專門針對美術的兒童電視節目也不如其他教育類 電視節目,文獻也是屈指可數。倘若能收集國外內電視台開播以來所有兒童美術 電視節目之資料影片,增加樣本數,相信研究成果將會更有代表性,研究價值能 提高,同時日後節目製作也更有參考的資料。

(二)在類目編列方面

本研究發現,在編目方面,如能對於各類目編列的細目做更詳細的定義,再 透過專家與學者討論後,建構而成的類目分析表會較為完善,也能使類目分際時 更加明確,在編碼時也就能夠減少認知差異,使編碼更為可行,並獲得具有代表 性的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

中文部份

王煥琛(1968)。電視教學。臺北市:臺灣書店。

田耐青(1995)。兒童教育節目的製作:注意篇,社教雙月刊,67,16-20 李瑛(譯)埃德爾,德,艾利恩佐(著)。(1988)。電視腳本創作。北京:中國

廣播出版社。

李秀美(2001)。我們在玩翹翹板-電視兒童節目實務與理論。臺北:三民。

李秀美(1998)評估電視兒童節目的 7 個標準,廣電人,40,30-35

李秀美(2001)新媒體時代的電視兒童節目經營趨勢,廣電人月刊,81,4-9。

李金銓(2005)。大眾傳播理論。臺北:三民。

何福田、蔡培村、周甘逢、黃顯政(1990),青少年生活適應與休閒活動規劃之研 究,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出版。26。

志尊寶(2006)台灣兒少節目頻道系列(4)-台灣兒童電視頻道市場現況。

吳宗立、伍至亮(2002)。國小高年級學生電視收視行為與偶像崇拜之研究。國 教學報,14,147-182。

吳毓儒、熊召弟 (2003)。恐龍科學與科幻影片對國小兒童認知影響之研究. 國立 臺北師範學院學報,16(2),257-288。

吳翠珍(2003)。什麼是兒童傳播人權,人本教育札記,163,36-38。

吳知賢(1998)。兒童與電視。臺北:桂冠。

林東泰(1999)。大眾傳播理論。臺北:師大書苑。

林怡玲(2005)。國內兒童英語電視教學節目之發展與訊息設計分析:以 e4kids 和 ABC Bakery 為例。花蓮師範學院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秀芬(2000)。國小兒童對電視廣告中意識型態的解讀-以性別刻版印象為例。

新竹師院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

洪賢智(2005)。電視新論。臺北市:亞太圖書。

段慧瑩、胡美智(2002)。幼兒語文活動之影響探討。2002 年 12 月發表於屏東 科技大學幼兒保育「幼兒閱讀智能發展」研討會。

胡信吉(2003)。花蓮地區青少年休閒活動現況與休閒阻礙因素之研究。國立臺 灣師範大學體育學系在職進修碩士班論文。

康敏平(1996)。台灣地區民眾電視收視行為研究。世界新聞傳播學院學報,7(2),

167-175。

徐照麗(2001)。我國推廣國小電視媒體教育課程之研究。廣電人,75,46-47。

孫慶國(1995)。青少年休閒生活調查報告。學生輔導通訊,39,128-136 頁。

馮小龍(1996)。廣播新聞原理與製作。臺北:正中。

葉 韋 君(2007.10.18)。國人自製兒童暨青少年優質電視節目評審心得,

教育版。

陳向明(2002)。社會科學質的研究。臺北:五南。

陳芸芸(譯)、Nicholas Abercrombile(著)。(2004)。電視的社會學分析。臺北 縣:韋伯文化國際出版有限公司。

陳泓銘(2007)。屏東地區高年級學童沉迷行為之研究。國立台東大學教育研究 所碩士論文。

陳以瑚(1984)。台北市民收看電視節目動機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陳以瑚(1984)。台北市民收看電視節目動機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