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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建議

綜合本研究的研究結果,針對教育行政機關、學校單位、特教教師及未來研究者提出下 列幾點建議,以作為推動新移民特殊兒童親職教育、家長參與、親師溝通等親師合作及未來 研究之參考。

壹、對教育行政機關的建議

一、針對新移民特殊兒童進行全面性學校普查

目前教育部的網站提供新移民學生的人數、母親國籍、縣市分布等資料非常詳盡,對新 移民特殊兒童的調查確是付之闕如。特殊教育通報網也查無新移民特殊兒童的資料。建議教 育行政單位應該透過行政的資源,對全國各級學校進行大規模的普查,早日釐清新移民特殊 兒童的現況,並提供適性的教育服務,提供學校新移民特殊學生課後補救教學的行政支援。

二、針對新移民特殊兒童家庭進行都會地區與鄉村地區普查比較

目前新移民學生分布情形遍及台灣各地,建議教育行政單位應該透過行政的資源,對全 國各級學校進行大規模的普查,針對都會型與鄉村型新移民家庭進行分析比較,釐清地區性 的現況差異,並提供合宜的教育與社會服務。

三、加強對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進行教育進修,提升教育程度

研究者的問卷資料呈現出,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學歷偏低的現象,尤其是新移民特殊 兒童的母親,不識字的比率達到 36.28%。教育行政單位應該提供補習進修的機會,同時結 合內政相關單位,鼓勵新移民母親走出家庭,提高學歷,以提昇親職教育的成效。

四、做好親師溝通經驗傳承工作

研究結論顯示,40 歲以上的特教教師在親師溝通分量表的得分大於 20 至 29 歲的特教教 師得分。教育行政單位若能多辦理教師經驗分享相關研習活動,對於教學經驗的傳承應有極 大幫助。

五、提供充足的經費與人力給學校辦理新移民特殊兒童各項活動

本次研究結果問卷第 12、13 題之得分情形分別為 2.55 與 2.56 分,得分相對其他題目為 低。特教教師認為學校的經費與人力並不足夠辦理新移民特殊兒童各項家長參與活動。因此 建議教育行政單位應提供足夠的經費與人力給學校辦理各項親師活動之需。

六、依據不同障礙類別的比率提供相對的人力資源

本次研究結果,新移民學生的障礙類別出現率,與全體台灣障礙類別出現率最高前二名,

均是智能障礙與學習障礙。此數據資料可以提供相關行政單位參考,在分配相關的人力與物 力時,應依據障礙類別出現率,做最佳的資源分配,以獲得最佳的效益。

貳、對學校的建議

ㄧ、加強實施新移民特殊兒童親職教育

根據本次研究發現,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教育程度集中在國中與不識字階段最多,其 親職教育能力明顯不足,建議加強家長親職教育,協助需要輔導協助的新移民學生家長,充 實家長提升特殊教育知能。實務上應注意個別家長教育程度與先備經驗的差異性,提供適合 家長的親職教育,不要侷限於集會式的演講與座談會形式。事先做好完善的計畫,並提高教 師的親職教育專業能力。實施時間方面應該考慮家長的因素,彈性安排時間,讓親師合作落 實為具體行動。

二、宣導並落實家長參與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

學校單位有責任與義務告知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參與學校教育既是權利也是應盡的義 務。家長參與對學校教育的貢獻中外皆然,學校應多舉辦座談會,並利用校慶、研習、重要 活動時或親師會時,宣導家長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

三、協助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參加家長團體

本次研究發現,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是弱勢的一群。學校有責任與義務幫助這些弱勢的 家長成立相關的成長團體,成員最好包括教師與輔導人員,藉此機會增進親師互動溝通,讓 他們透過團體力量能夠自我充實,對自己子女的困境會更加了解,早日擺脫低社經背景與社 會再製的惡性循環中。

四、學校應建立完善的支援系統,適時提供教師解決困難

本研究發現,40 歲以上的特教教師在親師溝通分量表的得分大於 20 至 29 歲的特教教 師得分。學校輔導室應成立教師成長團體,定期做教學經驗的傳承與分享,提供教師相關進 修機會,安排教師校內校外進修管道,多鼓勵教師參與各項研習進修,促進學校成為學習型 組織,營造學習氣氛,以提升教師本職學能。

五、安排教學參觀日並邀請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到校參觀教學

本次研究結果問卷第 16 題之得分相對其他題目為低。建議學校應該多安排教學參觀日,

並邀請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到校參觀教學,提高家長參與率,並促進親師之間的互動與溝通。

六、學校應主動提供參與校務的機會給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

本次研究結果問卷第 10 題之得分相對其他題目為低。建議學校應該多主動提供參與校務 的機會給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

參、對特教教師的建議

一、特教教師應該多參加親師合作相關親職教育講習以增進教學效能

本研究顯示,不具合格特教教師在「家長參與」的得分均高於具合格特教教師的得分。

顯示具合格特教教師此類別教師的家長參與現況需要再加以提升。除了教學經驗的累積外,

多參與親師合作相關研習,並請教有經驗的教師,或向專家請教,吸取他人的經驗傳承,以 增進教學效能,對親師合作的幫助會有很大效果。

二、經常的、雙向的、主動的與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溝通,與家長協調合作,

成為教育合夥人

在 36 題問卷題目中,得分較低分者,為第 6 題「您會主動邀請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進入 班級中協助教學。」,特教教師在面對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時,主動性需要多加強。特教教 師應該以開放的態度,加強溝通技巧,善用各種溝通方式,把握任何與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 溝通的機會,而且應該以主動鼓勵的態度,主動關懷、積極協助,與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進 行雙向的溝通,相信對兒童的教育會達到更好的效果。

三、特教教師應該重視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的需求,給予適當的協助

本研究顯示,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職業類別的社經地位普遍不高。經濟上的壓力導致沒 有多餘心思照顧子女的學習,也沒有時間進行親師溝通並且參與子女的學習。特教教師應該 協助或是提供新移民特殊兒童家長可供支援的諮詢管道,提供相關補助經費的申請,藉以建 立良好的親師互動關係。主動透過家庭訪問深入了解其家庭狀況,例如:夫妻婚姻關係、婆 媳相處狀況、家庭溝通氣氛,進而提供適時、適當的協助。

肆、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一、擴大研究地區或對單一縣市進行全面普查

本研究僅以中部地區國民小學的特教教師作為研究對象,因此在推論上有所限制,建議 未來研究可將範圍擴大到其他地區,並進行各地區的探討,比較差異情形。或僅針對單一縣 市進行全面性普查,以獲得更正確詳盡的新移民特殊兒童現況資料。

二、擴大研究對象

本研究僅以國民小學的特教教師作為研究對象,因此在推論上也僅以國小特教教師為 限,建議未來的研究可將研究對象擴及至不同教育階段的教師與家長,並探討其間的差異情 形。

三、增加質的研究

由於時間的限制,本研究僅採用問卷調查法,較無法深入了解特教教師真正的想法與現 況,建議未來的研究可加入訪談特教教師,就其教育現場實際發生的親師合作狀況加以了解,

以獲得更深入的國小特教教師教導新移民特殊兒童親師合作現況資料。

四、不同社經與學歷背景新移民家庭背景的區別研究與相關探討

研究者因為時間上的限制,並未針對新移民家庭背景的差異,去探討與親師合作的相關。

建議未來的研究者可針對不同的家長背景,分析探討與親師合作的相關,了解家長的婚姻狀 況、教育程度、職業類別,與親師合作之間彼此的相關。

五、增加新移民特殊兒童班上普通兒童為對照組,與新移民特殊兒童做比較

本研究探討新移民特殊兒童之家庭婚姻狀況、家長教育程度、家長職業類別,並未同時 調查同班同學的家庭狀況,建議未來的研究者可針對新移民與普通兒童做分析比較,獲取更 有意義與價值的資料。

六、針對教師年齡與親師合作相關作更深入研究

本研究在「親師溝通」向度發現,40 歲以上的特教教師大於 20 至 29 歲的特教教師。

與賴怡蓉(1998)研究顯示 26-30 歲的教師在態度上更為正向的研究結果並不相符。建議未 來研究者可針對教師年齡與親師合作之間的相關性做更深入的探討,以釐清教師年齡與親師 合作之間的相關。

七、針對都會地區與鄉村地區之國小新移民特殊兒童與家長做現況差異比較

研究者此次的問卷發放,因考慮各縣市的發展差異,事先將各縣市依照地理環境分成不 同地區,依照各區特教教師數量所佔比率發放問卷,避免問卷抽樣樣本不均。唯對於都會地 區與農漁地區的情況未做深入比較之間的差異性。建議未來研究者可針對都會地區與農漁地 區的新移民特殊兒童與家長做現況分析與差異比較,並與鄰近文化背景相近之國家的情況做 相互佐證。

參 考 文 獻

一、中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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