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和建議

第三節 建議

本節根據前面調查統計資料、焦點團體的內容,在此提出建議,

分為立即可行的建議及中長期建議。

建議一

建議善用需求評估「主動性」制度,增加福利資源認識,提升服 務可及性。(社會局)

許多受訪者表示贊同需求評估制度的重要性,抱持正面支持的態 度。因為需求評估制度除了協助身心障礙者釐清及聚焦自身問題覺察 之外,更有助於他們瞭解福利資訊,減輕自己尋找福利資源的不便。

許多身障者對於福利相關資訊不知道,或是對服務內容不瞭解,藉由 需求評估管道的協助,政府從被動、等待申請的角色,轉為主動的角 色,這是一種有別於以往的服務感受,凸顯政府對身障者的重視。

目前完成鑑定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需求評估人員仍必須逐案電 訪,主動關懷身障者的生活與需求狀況,並且告知福利的新政策。這 種「主動」出擊雖然會造成需求評估人員的負擔,但在依據此次調查 訪談的結果,建議持續辦理,而且更要落實針對有需求者的轉介服務。

建議二

建議增加多元服務宣導與接受資訊之方式,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家 庭較易取得資訊,以提高資訊傳遞的觸及性。(各局處)

許多身心障礙者對於福利服務資訊的取得仍是倚賴家人或照顧 者,所以福利資訊的提供不能忽略照顧者的角色。尤其心智類身心障 礙者及其家屬對於福利諮詢及服務的取得有其需求,卻常無法順利取 得或主動獲得,而政府的政策宣導往往是透過電視、廣告、DM 或是電 腦網頁等方式傳播,但他們常受限文字理解與資訊設備使用能力,故 大多期望由村里幹事、親友或服務提供者(NPO)主動提供資訊。也

168

就是福利服務的宣傳應考慮身心障礙者及照顧者的資訊接受管道與 方法,以及資訊的提供方式必須是他們可以理解的內容,以減少福利 訊息或服務輸送的障礙。因此建議持續運用有線電視、報紙之外,也 可運用 line 貼圖或懶人包的病毒式行銷,更可透過加強村里長、村 里幹事之培訓或與民間社團合作,主動提供到宅宣導與關懷服務。此 外,運用生活化的語言透過電視、廣播、垃圾車隨車廣播說明;亦可 設置身心障礙服務及福利諮詢行動車巡迴服務、鼓勵大專院校學生利 用寒暑假返鄉志願服務,提供在地化的社福宣導及關懷服務,以協助 身心障礙者家庭較易取得資訊與服務。

透過身心障礙團體或協會協助宣導政策與福利服務,一直是大家 常使用的方式之一,但從這次調查發現身心障礙者參與協會或團體的 比例很低,宣導效果似乎有限。可是這是公部門之外,比較容易被信 任的宣導管道,所以建議要鼓勵這些協會或團體開發新案源或新會員,

並定期統計各單位所服務人數佔該障礙別的人口比例,以掌握宣導的 觸及率。

建議三

建議規劃多元化的居住模式,並依身障者老化狀況提供個別化服 務。(都市發展局、社會局)

有關居住的議題,身障者開始老化之後,他原本的居住環境是不 是適合?高雄市因為自有住宅比較高,此次調查結果顯示,「在家照 顧」的比例最高,佔 95.3%;「機構照顧」只佔 3.8%,住宅適不適合未 來的生心理狀況,尤其是一些比較弱勢者而言,這樣需求將漸漸突顯。

我們對照「提供科技設施,協助身心障礙者居住的便利性」此題的需 求,有 72.5%表達出需求。建議政府參考國外的做法,政府收購餘屋、

老舊社區或閒置國宅,重新修補或整建,然後能夠有更多的比例是釋 放給身障者優先申請。而整修的重點在整個居住環境的規劃,包括室 內和室外的環境規劃,如:馬桶增高器、便盆椅或沐浴椅、電話擴音 器、衣著用輔具、居家無障礙設施-扶手、居家無障礙斜坡道、反光

169

貼條或消光、改善洗臉台(槽)、改善馬桶、改善流理台等,一些更 適合身障者的需求或可以因應老化所需。另外,現在推動的社會住宅,

建議也將身心障礙人口納入住戶的考量,所以都發局在此向住宅政策 推動現制與社會局合作的內涵,應包括身心障礙與老人福利等業務單 位。

建議四

建議規劃設計交通支持服務,增加外出使用服務之動機。(交通 局)

此次調查中有 77.2%的受訪者表達出「公共運輸或私人交通工具 設計能受到廣泛的身心障礙者便利使用」的需求。而他們在公共運輸 不便利的狀況下,最常使用的交通方式方面為「自行開車或騎車(包 含自行車)」,佔 24.5%;其次為「親友開車或騎車接送(包含自行車)」

佔 22.6%,;再其次是「步行」,佔 22.5%。我們可以說他們是採自立 救濟的方式,但交通的方便性與彈性,不僅決定身障者踏出家門的重 要關鍵因素之一,更間接影響福利資源取得的便利性,甚至剝奪其社 會參與機會,即使再好與再有幫助的福利服務或機會,倘若無交通的 協助,對此都毫無感覺。障礙並非在於人身上,而是來自所處的環境。

身障者常無法自己決定出門時間,出門叫不到復康巴士、訂不到通用 計程車、低底盤公車常常上不去等。無論到哪裡,都要配合「外界」

的時間。所以,出門就是找別人麻煩,除了「目的性」的出門,例如 看醫生、上課、工作等,這些不便都會讓他們盡量不外出。

目前無障礙交通方面主要有復康巴士、通用計程車、客製化無障 礙接送及低底盤公車四種選擇方案等,然而,這幾種方案在價格、申 請條件、時間、車的數量或服務範圍等,都有其限制。因此,在打造 無障礙環境前提下,建議必須合理調整收費、鬆綁服務申請條件限制、

擴大服務提供範圍、增加各種類車輛的互補性及給予適切的福利資格。

170

建議五

建立完整的身心障礙者老化相關資料及預防保健,深入研究身心 障礙者提早老化帶來的影響。(社會局、衛生局)

從高雄身心障礙人口年齡的分佈來看,身心障礙者壽命愈來愈高,

但因身心障礙者會比一般人提早 15-20 年老化,且老化狀況會伴隨相 關併發症,導致每位身心障礙者老化狀況不一。此次調查發現老化的 身心障礙者使用長照服務的比例非常低,且以肢體障礙者為主;其他 障礙別的不是沒有需求,而是目前對身心障礙者提早老化的瞭解不夠,

所以服務的開案標準或評估工具根本不適合他們。建議提供服務時不 應以年齡為服務提供與否之主要評量標準,而應依據每年健檢的老化 相關數據,提供符合身心障礙者需求的個別化服務。

因應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的推動,以及身心障礙者定期的健檢資 料,政府應建立跨年度彙整及分析的身心障礙者老化資訊之資料庫,

以建立身心障礙者老化的指標與常模。另外,進行鑑定與需求評估時,

應加強鑑定者與評估員對於中高齡身心障礙者老化需求與資源運用 的敏感度,因此,須定期提供評估員專業教育訓練,以提升其敏感度,

才能落實身心障礙者的需求評估,並提供更適切的福利與服務,做到 真正個別化服務,改變以往齊頭式的福利服務。

建議六

建議調整智能障礙者申請長期照顧服務之評估工具與機制。(衛 生局)

由於長照 2.0 是近年來新政策,必須經過一系列的評估才能取得 福利資源。長照 2.0 的政策,有自負額的經濟負擔、等待服務時間較 久,在銜接服務上經常產生落差,因此,在多方資源可選擇的狀況下,

身障者較不會把此資源列為首選之要素。此外,身障福利服務與長照 2.0 的服務,存在著福利互斥的議題。對於照顧者或身障者本人而言,

171

必定在二者之間選擇最符合經濟效益的。換句話說,就是能取得較多 補助金額或不用付費的服務,且自身熟悉的資源一定優先考慮。

照顧專員或居服員的主要服務對象是老人,對於身障者確實比較 陌生,尤其身障者的障別眾多,而且溝通與照顧方式也有差異。長照 2.0 領域的服務人員較少接觸到身障者,即使上過一些課程和訓練,

但無法在短時間內掌握身障者的特殊性。因此,造成居服員害怕照顧 身障者,以及身障者家屬因擔心居服員對身障不熟悉而不願意使用的 二大困境。

取得長照資源必須透過照顧專員的評估,但目前使用的長期照顧 服務評估量表是以失能評估為主要設計內涵,運用了 ADL 或 IADL,

但 ADL 不易被評估出心智類障礙者的支持需求,但他們在現實生活中 卻又確實需要他人協助照顧。因此,造成所需的福利服務無法申請。

但研究者在另一個衛福部委託的研究案中發現,採用 IADL 量表可以 評估出智能障礙者有 70.3%為重度失能,故建議 50 歲以上之心智類 障礙者能多運用 IADL 量表評估其需求,並增加補充選項供長期照顧 管理專員依實際支持需求填寫。若有特殊弱勢或智能障礙者雙老家庭 之需求,亦可視情況透過專案討論增加照顧服務的補助時數,並提供 以家庭為中心的居家服務。

另外,居家服務的標準比較沒有個別化的障別方面的評估指標,

譬如:自閉症、精神障礙。這些障礙別的身心障礙者有時候沒有辦法 自我照顧,看起來是好好的,不是癱瘓或失能,可是他其實是需要別 人幫忙或陪伴的部分。這部分在長照 2.0 其實是無法滿足需求的。建

譬如:自閉症、精神障礙。這些障礙別的身心障礙者有時候沒有辦法 自我照顧,看起來是好好的,不是癱瘓或失能,可是他其實是需要別 人幫忙或陪伴的部分。這部分在長照 2.0 其實是無法滿足需求的。建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