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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依本研究之結果與歸納之結論,於實務上提出對教育相關單位、特教教師、

專業團隊人員及未來研究等方面之建議。

一、對教育相關單位之建議 (一)教育行政單位

1.辦理專業團隊的相關研習

本研究發現,苗栗縣不同背景變項特教教師參與專業團隊之專業合作向度,

與其他向度相較得分皆為最低,多介於很少參與及經常參與之間,其中服務年資 16年以上及一般科系畢業輔修特教系學程又更低分,由苗栗縣特教教師現況不滿 意之看法中,專業合作部分亦較高的比例,可知特教教師在參與專業團隊運作過 程中,與專業人員間的合作程度較不密切,而產生許多問題。

苗栗縣辦理專業團隊之研習,多以專業人員分享醫療實務經驗為主,少有依 教育模式出發,談專業人員與學校人員合作之相關主題,建議行政單位應編列此 部分之經費,辦理專業團隊人員間彼此如何進行專業合作之研習,並鼓勵典範學 校能分享實務經驗,作為示範合作學習,增進教學現場特教教師的專業合作知能。

2.聘任多種類之專任專業人員並提供銜接性服務

本研究中,於苗栗縣特教教師現況不滿意之看法,以人力資源少,人員流動 大,找尋專業人員不易(尤其偏鄉地區更不易)為最高比例,在不同服務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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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程度與任教班別背景變項中亦有特教教師反應此情形。專業人員人力短缺、

流動率及找尋專業人員之問題反覆循環,導致學生的治療服務無法銜接。

建議教育行政單位在經費許可下,招聘不同種類的駐點專任專業人員,以改 善偏遠地區因交通、經費補助與流動率高等問題;並羅列有意願之各類別專業人 員名單於苗栗縣教育網之專業團隊資料庫區,提供學生有服務需求之各校特教教 師作為選擇。

接受專業人員服務之學生應建立個別的網路服務資料庫,專業人員應詳盡填 寫學生的評估與建議情形,彼此間有權限進行專業知能之交流,一旦未再與校方 合作時,特教教師則將權限轉交給與接手的專業人員,以利於新任專業人員可瞭 解學生的執行成果,減少重新適應彼此的斷層時間。

3.訂立明確的專業團隊運作方式

部分苗栗縣特教教師在「面臨困難」向度,表示不清楚特教教師應在參與專 業團隊時,該如何做才符合特教科之期待與目的,在服務流程不明確、不瞭解自 身的角色定位,致使與專業人員合作則備感困難,此與苗栗縣特教教師現況不滿 意之看法中,行政單位未確切執行專業團隊的相關程序,因此無法依學生需求提 供適合的服務,觀點相似。

苗栗縣特殊教育網所公告專業團隊服務實施計畫,於專業團隊運作程序僅針 對專業人員可個別或共同進行個案評估,團隊成員討論並擬定IEP,再執行及追蹤,

做簡易闡述。建議教育行政單位應訂立明確的運作方式,尤為專業人員間應以何 種合作模式對需求之學生進行服務,使得教育現場之教師能清楚專業團隊運作,

在參與專業團隊運作過程中才能為學生提供適切的服務。

4.建立網路平台資料庫,以檢視各校專業團隊運作情形

本研究中,於苗栗縣特教教師現況不滿意之看法,部分教師表示申請通過專 業團隊後,教育處要求須做相關的書面資料,造成專業人員與教師的負擔。特教 教師在每月一次專業服務結束後,特教教師需再次以書面記錄各專業人員所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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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評估、建議及課程內容,並在期末敘寫成果報告書,繳交教育行政單位以作檢 視,但因內容多與線上填報系統與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重覆,增加現場特教 教師之困擾,亦有專業人員反應業務負荷量多。建議教育行政單位能建立網路平 台資料庫,以學生為主,於每次上課後,專業人員則對於學生之評估、需求及課 程內容進行填寫,再由特教教師負責整合,並執行於教學中,從中亦可回報成果,

作為資訊交流平台,教育行政單位可由平台資訊檢視各校專業團隊之運作情形。

(二)師資培訓單位

本研究中發現,苗栗縣年資1~5年特教教師較其他年資高的特教教師,對於專 業團隊之瞭解程度低,而年資16年以上特教教師參與專業團隊之程度及專業合作 向度則低於16年以下特教教師。因此建議在師資培訓單位能於新進教師進入職場 前,進行專業團隊運作須具備的專業知能與合作關係之相關課程,並於教育實習 現場之實務觀摩下,深入瞭解自身於專業團隊中所擔任之角色與功能;此外,師 資培訓單位亦可提供相關專業團隊實務課程,給予教育現場中的特教教師進修學 習機會,藉此探討如何有效的運作專業團隊之服務,並加強特教教師於專業團隊 合作之知識,提升專業人員彼此間之合作。

(二)學校行政單位

1.提供適當的場地及設備

本研究中,苗栗縣特教教師在各不同背景變項所面臨之困難皆有「校內缺乏 適當的設備器材或場地」,於現況不滿意之看法亦有場地與設備提供不足之困難,

因此限制了專業人員所欲執行的相關建議及治療服務,建議學校單位能事先透過 專業人員所需進行的活動,並規劃所需之場地及設施,在專業團隊運作過程中檢 視缺乏的器材設施,列為下學期特教設備採購之項目。

2.協調教師與專業人員間的課務調整

部分苗栗縣特教教師在現況不滿意之看法表示,專業人員難以配合班級上課 時間,在不同服務年資與專業團隊服務學生數之特教教師亦顯示相同,使得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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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在課務調整上感到困擾,建議學校單位可協助特教教師或班級有普特生之教 師,配合不同專業人員可觀察之科目,以調課方式,安排專業人員入班觀察或進 行協同教學;在專業人員與教師進行學生服務內容檢討時,可安排代課教師協助 班級課務,以減少團隊人員間難以配合上課之情形。

3.確實召集相關專業人員執行個案會議

在本研究中,苗栗縣特教教師所面臨之困難多為行政支援向度,在參與專業 合作得分亦低,形成不同問題層面,可看出行政人員或專業人員間各行其事,未 能在彼此共識下有效執行專業團隊之服務,而僅有特教教師擔下團隊之重責,未 能適時獲得支援,問題依然存在或更為嚴重,建議學校單位能定時召開學生之IEP 會議,與專業人員面對面溝通,正視教育現場所遇困難,提出討論,及時解決,

以提升專業團隊運作之成效。

二、對特教教師之建議

(一)透過各種管道增進自我專業能力

本研究中顯示苗栗縣特教教師雖對於專業團隊運作具備良好的瞭解程度,然 而與專業團隊合作之參與程度則低,彼此各行其事,僅完成份內工作,少有交流,

因此特教教師對於不同領域所得的專業知識有限,無法結合各專業知能並將其融 入教學中,導致服務未見成效。面對日新月異的新知與發展,建議特教教師應參 與教育當局或他縣市所舉辦之研習、觀摩與課程,以增進自我專業能力的成長,

統整不同領域之相關專業知能,有效發揮專業人員提供之建議。

(二)建立專業人員間的良好溝通橋梁

不同背景變項之苗栗縣特教教師,多認為專業人員間各做各的,彼此少有共 同討論的時間,並且服務內容缺乏統整性。特教教師在專業團隊中扮演主要領導 者,須將專業人員提供之建議、回饋與執行內容,互通有無、彼此交流,因此建 議可透過不公開的社群討論或各校專業團隊網路服務平台,進行專業服務經驗分 享、觀課紀錄、偶發事件處理策略等紀錄,達到彼此瞭解意見與想法,減少因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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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共同參與會議而錯失溝通的機會。

(三)鼓勵家長共同參與

苗栗縣特教教師參與專業團隊運作時,將專業人員提供之建議通知家長,並 轉化為學生之回家作業,皆介於有時與很少之間,顯示執行建議之情境多於學校,

家長則不清楚或難以配合專業服務的相關活動與建議,因此可透過每月服務會議 紀錄或定期開會,告知家長可於家中配合之活動、教養觀念及學生接受服務後之 情形,增加家長之參與度,在學校與家庭人員配合與執行下,以增進專業服務之 成效。

三、對專業團隊人員之建議

(一)以學生為主,建立即時且完善的專業團隊服務紀錄

不同背景變項之苗栗縣特教教師,多認為專業人員間各做各的,彼此少有共 同討論的時間,並且服務內容缺乏統整性,且苗栗縣專業人員每於服務後,則以 專業人員為主,填寫各學生之建議與紀錄於專業團隊的網路平台,使得建議內容 易重複、相互矛盾衝突或未符合個案本身之需求,因此應以學生為主,專業人員 則依學生之情形填寫服務紀錄與建議,便於其他專業人員參閱、特教教師之統整,

亦可在銜接不同專業人員時可供瞭解學生之需求。

(二)增進教育現場之合作經驗,以提出適切的建議

研究中,部分特教教師在面臨困難的其他事項與不滿意的看法中,認為專業 人員未能提供適切的服務建議,使得在班級執行的效果不彰,甚至在高流動率地

研究中,部分特教教師在面臨困難的其他事項與不滿意的看法中,認為專業 人員未能提供適切的服務建議,使得在班級執行的效果不彰,甚至在高流動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