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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建築技術規則」增定避難緩衝區之規定: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建議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增訂 97-2 條,訂定避難緩衝區之規定。經研究 發現,提供避難弱者使用的避難緩衝區,設置於樓梯附近是最恰當的地點,除了樓梯本 身具有相對安全區功能可提供避難弱者暫時停留外;該區域位於避難動線旁,有助於避 難弱者暫時停留繼續避難;該區域位於避難必經路徑上,其他避難者可協助逃離火災樓 層;避難緩衝區可提供消防隊員與待救者會面點之功能,減少消防隊搜索的時間。故在 法規架構上,建議避難緩衝區應與安全梯之規定有關連性,該編第 97 條、97-1 條為安全 梯構造之規定,建議增列 97-2 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擴大安全梯之平台面積,

提供避難弱者暫時停留等待救援的空間。

建議二

進行「避難緩衝區設計技術規範」之研究:立即可行建議 主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協辦機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消防署

本案為避難緩衝區第一年研究,已經提出避難緩衝區之法規條文定位及煙控設計初 探。建議後續應進行設計規範條文草案及解說或技術手冊之研究。

附錄一:審查回應表

室、緊急昇降機的梯廳都可適用為 緩衝區的效果,因此避難緩衝區設 計成果須配合建築法規放寬排煙室 以及梯廳之面積,另外不同面積之 正壓量該如何提供?

3. 提供正壓之設備權責歸屬?如屬消 防設備,如何修正設置標準?

4. 研究成果如何配合基本參數(如面 積、淨壓力、送風口位置)來規範避 難緩衝區設計方式。

5. 就有文獻之引用,是否適用現行環 境?空調兼用排煙之設計不適合防 火工程原理。

納入本案研議。

15. 確切之研究對象,於工作會議與主 辦單位研商後決定。委員之意見將 納入研議。

16. 如何強化待救者與消防救災者的 聯繫相當重要,將納入研議。

17. 本案屬新議題的研究,將提供法規 修正之定位。研究將提出避難緩衝 區的分析說明、初步的草案以及未 來理論基礎的說明。

18. 所有意見均已詳實記載,將會納入 後續研究討論,未來執行場所之規 範,將與主辦單位於工作會議研商。

王委員當權

1. 有關老人安養院等大量避難弱勢場 所,設計是否納入本研究考量。

2. 待救區是否增設手動報警器,提醒 救援人員(消防人員)本區域有人待 救,是否納入本研究考量。

3. 本研究是否在法規修正上提出建 議,應提出初步說明。

二、期中審查回應表

1. 報告內的圖示說明不易理解,如 法源英 BS 5588、BS 9999,依據 詳實。建議研究方法調查分析能 正,如 P.21、P.36、P.68。

1. 感謝委員意見。在第三章的避難

是否要與一般人分流等問題,建

審查意見 回應情形

規來做調整。至於避難緩衝區加

4. 加壓量化研究是否提供實際場域

28、29、30 款不燃材料、耐火板、

耐燃材料對應耐燃一級、二級、

到達之位置。

2. 是否有其他更多避難緩衝區的可 能性,例如可通達避難樓梯的戶 外陽台。

置於樓梯間附近,為消防人員能 夠到達之位置。

2. 委員建議,納入第三章末段之討 論。

雷研究員明遠

1. 避難緩衝區設於安全梯前排煙室 或走廊空間,其防止煙流的方式 可採加壓或遮煙方式,在應用於 各類型建築物時,究竟宜採用何 種方式,希請提出分析建議。

1. 為了避難遮煙設備影響避難弱者 逃生,故本研究規劃之避難緩衝 區建議採用加壓防煙方式,可應 用於各類型之建築物。

主席(何所長明錦)

1. 避難弱者之避難緩衝區的運用範 圍需明定,如屬身心障礙者權益 保護法規範則運用範圍需詳細說 明。

2. 本研究應檢視目前身心障礙者權 益保護法及建築技術規則中對於 避難弱勢者安全保障的妥適性。

3. 研究中應說明避難緩衝區對於既 有建築物、舊有建築物法及新建 建築物上的應用有何不同。

4. 研究成果對於法令上的規範、法 制上的建議必須考量可行性,法 案提出前,得先提供建築師公會 參採並凝聚共識。

1. 遵照主席意見,為更妥慎處理,

將就主席提出之意見,再邀請營 建署代表、建築師公會代表、目 前參與技術規則防火避難專章修 法的專家委員,共同研商,提高 可行性。

附錄二:避難緩衝區數量研議

(本附錄之假設條件有待後續調查研究,本附錄僅供參考)

(一)肢障者活動於各類建築物的比例,有助於推估各類建築物應設置避難緩衝 區之數量面積,惟尚乏普查數據,本研究為第一年研究,首先建立一個估 算出現在一般建築物的數學模型,實際普查留待後續研究,估算公式雛形 如下:

Px=α*Σ(βii-*) 其中

Px:出現在 x 類建築物的人數比例 α:某特定族群佔全國總人口比例 βi:某特定族群人數組成比例

γi-x:某特定族群使用 x 類建築物比例

(二)依照衛生福利部統計處之資料【49】,截至 104 年第 3 季,肢障者有 375,795 人,佔全國總人口的 1.6%。103 年佔 1.61%,102 年佔 1.60%,平均 1.607%。

α肢障者=1.067%。統計資料如下:

障礙別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平均 肢障 1.60% 1.61% 1.60% 1.607%

(三)姑且將行動不便者分為二個族群,假設第 1 類為活躍者,就讀一般學校,

經常活動於一般建築物參與逛街等活動。第 2 類為不活躍者,就讀特殊學 校,經常活動於安養機構。研究調查某一般大學的行動便者佔全校總人數 比例如下,102 年佔 0.54%,103 年佔 0.49%,104 年佔 0.45%,該數據屬於 前述第 1 類活躍者的比例:

障礙別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平均 肢障 0.54% 0.49% 0.45% 0.49%

(四)估算活躍者這個族群的比例

以 102 年為例說明,肢障者佔全部人數 1.6%,其中活躍者依前述(三),佔 全部人數 0.54%,則不活躍者為 1.6%-0.54%=1.06%,則β活躍者=0.54/1.6

=33.75%。各年度推估情形如下表,自 102 年到 104 年之平均β活躍者=30.77%

障礙別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平均 肢障 1.60% 1.61% 1.60% 1.607%

族群 活躍 不活躍 活躍 不活躍 活躍 不活躍 活躍 不活躍 族群佔總

人數比例 0.54% 1.06% 0.49% 1.12% 0.45% 1.15% 0.49% 1.11%

βi 33.75% 66.25% 30.43% 69.57% 28.13% 71.88% 30.77% 69.23%

(五)γi-x代表活動於某類建築物的比例,假設肢障活躍者族群平均一天之中,12 小時活動於住宅(H2),12 小時活動於辦公室(G2),此時之γ活躍-H2=12/24

=0.5,γ活躍-G2=12/24=0.5;假設肢障不活躍者族群平均一天之中,20 小 時活動於安養機構(H1),4 小時活動於醫院(F1),此時之γ不活躍-H1=20/24

=0.83,γ不活躍-F1=4/20=0.17,需要大量的調查數據來分析人員在各類建

α*Σ(βii-*)=0.484%。表示活躍的肢障者會出現在一般建築物的比 例為 0.484%,反推 1/0.484%≒207,表示在一般建築物中,每 207 人可能 會出現一個肢障者。

(七)依照上述估算,在一般建築物之中,每 207 人可能出現一個肢障者與 NFPA-101 規定每 200 人應設置 1 個輪椅空間的避難緩衝區之規定人數相 近。

附錄三:避難緩衝區建議條文草案

之排煙室及依公寓大廈管 理條例規定之管理委員會 使用空間,得不計入容積總 樓地板面積。但機電設備空 間、安全梯之梯間、緊急昇 降機之機道、特別安全梯與 緊急昇降機之排煙室及管 理委員會使用空間面積之 和,除依規定僅須設置一座 直通樓梯之建築物,不得超 過都市計畫法規及非都市 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該 基地容積之百分之十外,其 餘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之 百分之十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之 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得不 計入容積總樓地板面積。但 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之梯 間、緊急昇降機之機道、特 別安全梯與緊急昇降機之 排煙室及管理委員會使用 空間面積之和,除依規定僅 須設置一座直通樓梯之建 築物,不得超過都市計畫法 規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規則規定該基地容積之百 分之十外,其餘不得超過該 基地容積之百分之十五。

參考書目

究」.中華民國建築學會第十三屆建築研究成果發表論文集.pp833-836.

7. 鍾基強. 2001. 「性能式煙控與避難系統設計」. Motomachi 高層公寓安全疏散案例研究.

18. 陳建忠,邱文豐,江崇誠,王鵬智,姚怡然.2005.「運用一般電梯及緊急升降機

25. 李易欣. 2009.「醫院手術部防火避難計劃之研究-以「圍城」方法為探討對 象」.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碩士論文.台北市.

26. 丁俊智.2009.「火災煙控系統之應用」.中興工程季刊.pp51-59.

27. 鍾基強.2009.「建築物正負壓區劃性能式煙控設計之研究」.內政部建築研究

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台北.

48. 內政部消防署.2015.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台北.

49. 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15. http://www.mohw.gov.tw/cht/DOS/

50. Butcher E.G.,Parnell, A.C.,1979, Smoke Control in Fire Safety Design,E.&F.N. Spon, London.

51. Klote, J.H. and J.W. Jr. Fothergill,1983, Design of smoke control system for buildings, ASHARE, Atlanta.

52. John H. Klote.1983.”Elevators as A Means of Fire Escape”.NBSIR82-2507.

53. Klote, J. H., Smoke control for elevators,1984, ASHRAE J., 26(4), pp.

23-33.

54. Klote, J.H. and G. T. Tamura, 1986, Smoke control and fire evacuation by elevators, ASHRAE Trans., 92(1A), pp.231-245.

55. John H.Klote,George T Tamura.1986.”Elevators Piston Effect andthe Smoke Problem”.Fire Safety Journal.Vol. 11.No. 2.pp.227-233.

56. Klote, J. H. , 1988, An Analysis of the Influence of Piston Effect on Elevator Smoke Control, NBSIR 88-3751.

57. John H.Klote and George T Tamura.1991.”Smoke Control Systemsfor Elevator Fire Evacuation”.Elevators and Fire.pp. 83-94.

58. John H.Klote and Daniel M. Alvord,1992,Feasibility and

DesignConsiderations of Emergency Evacuation by Elevators,NISTIR4870 59. John H.Klote and Daniel M. Alvord.1992.”Feasibility and

DesignConsiderations of Emergency Evacuation by Elevators”.NISTIR4870.

60. Klote, J. H. and J.A. Milke, 1992, Design of smoke management systems, ASHRAE.

61. J.H. Klote and J.A. Milke, 1992, Design of smoke management systems, ASHRAE Atlanta.

62. John H.Klote.1994.”Feasibility of Fire Evacuation by Elevator atFAA Control Towers”.NISTIR 5445

63. John H. Klote,Bernard M. Levin and Norman E. Groner.1995.”Emergency Elevator Evacuation Systems”.American Society ofMechanical

Engineers(ASME)Baltimore,MDpp.131-149.

64. Klote, J. H. and J. A. Milke, 1996, Design of smoke management systems, ASHRAE and SFPE.

65. “BS 5588:Fire precaution in the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use ofbuildings-part 8:code of practice for means of escape for disable people”,1999.

66. John H. Klote & James A. Milke.2002.. Principles of Smoke Management.

67. David W.2003.”Literature Review on Enclosure of ElevatorLobbies”.NISTIR 6973.

68. E. KULIGOWSKI.2003.”Elevators For Occupant Evacuation AndFire Department Access”.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Risk Assessment for Healthcare Premises”. Communities and Local Government publications.

70. “BS 9999-Code of practice for fire safety in the design, management of use of buildings,Annex G –Recommendations for refuges

andevacuation lifts”. 2008.

71. “NFPA 101 Life Safety Code”.2009.

72. http://www.fireren.com/article/lunwen/2004910133818.htm。

73. Klote, John H., ASHRAE Journal;Jun2012, Vol. 54 Issue 6, p36

避難弱者之避難緩衝區加壓防煙設計之研究 出版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電話:(02)89127890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00 號 13 樓 網址:http://www.abri.gov.tw

編者:張尚文、鍾基強、陳又嘉、陳政洞 出版年月:104 年 12 月

版次:第 1 版

ISBN:978-986-04-7659-0 (平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