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避難緩衝區煙控設計
第五節 避難緩衝區加壓防煙評估
避難緩衝區加壓系統中通常配置方式是將避難緩衝區內的室內壓力以增加空氣送風 量的方式增加避難緩衝區內側的壓力,防止室外火場濃煙透過各種縫隙滲漏到避難緩衝 區內,危害避難者的安全。因此必須要使室內的壓力大於室外壓力,這就是正壓。
避難緩衝區內之正壓值是由送入外氣新風量大於排風量、回風量及滲漏量之和。其 中洩漏量之大小取決於建築結構之氣密程度,如門縫、窗縫、開口部及各種管道等隙縫。
這些都是將影響洩漏風量之大小,使室內正壓值很難維持。
如果正壓值過高,一方面要求新風量較多;另一方面給開門帶來困難。因此,避難 緩衝區內的壓差應大於室外壓力某個有效值以上,此有效壓差值應透過計算決定,並透 過標準驗證程序加以驗證避難緩衝區內所應有之加壓值。
圖 4-20 推門力量分析示意圖
還必須考慮使用人員之情況,在 NFPA “Life Safety Code”中指出,開門力量的大小,
平均不超過 133N,以公式 4.35 換算,壓差約為 50Pa,故本節避難緩衝區加壓防煙評估 中,門扇兩側壓差均以不超過 50Pa 為原則。
參數設定:P=50Pa、門縫=0.02m、T=300K 採用公式:公式 4.4~4.6
計算結果:避難緩衝區所需送風量為 2.45 m3/s
Case A-2
案例內容:辦公大樓以走廊(或梯廳)作為避難緩衝區 參數設定:P=50Pa、門縫=0.02m、T=300K
採用公式:公式 4.1~4.3
計算結果:避難緩衝區所需送風量為 19.62 m3/s
Case A-3
案例內容:辦公大樓以排煙室作為避難緩衝區
參數設定:P=50Pa、門縫=0.02m、昇降機門寬度=1.0m、T=300K 採用公式:公式 4.1~4.3、4.29
計算結果:①
m
LC=1.16 m3/s、m
LS=1.16 m3/s、m
LF=1.29 m3/s,以排煙室 A 作為避難緩衝區所需送風量為 3.61 m3/s ②
m
LC=1.16 m3/s、m
LS=1.16 m3/s,以排煙室 B 作為避難緩衝區所需送風量為 2.32 m3/s
Case A-4
案例內容:辦公大樓以直通樓梯作為避難緩衝區(梯間加壓)
參數設定:P=50Pa、門縫=0.02m、外氣溫度=303K、建築物溫度=298K、樓高=110m、
樓層數=35 層、
P
min=12.4Pa、樓梯無對外開口 採用公式:公式 4.7~4.10計算結果:以特安梯 A 或特安梯 B 作為避難緩衝區所需送風量均為 29.24 m3/s
Case B-1
案例內容:集合住宅以非起火居室但具有獨立防火區劃之居室作為避難緩衝區 參數設定:P=50Pa、門縫=0.02m、T=300K
計算結果:避難緩衝區所需送風量為 2.19 m3/s
Case B-2
案例內容:集合住宅以走廊(或梯廳)作為避難緩衝區 參數設定:P=50Pa、門縫=0.02m、T=300K
採用公式:公式 4.1~4.3
計算結果:避難緩衝區所需送風量為 7.94 m3/s
Case B-3
案例內容:集合住宅以排煙室作為避難緩衝區
參數設定:P=50Pa、門縫=0.02m、昇降機門寬度=1.0m、T=300K、忽略排煙窗開口 採用公式:公式 4.1~4.3、4.29
計算結果:①
m
LC=1.09 m3/s、m
LS=1.09 m3/s,以排煙室甲作為避難緩衝區所需送風量為 2.32 m3/s ②
m
LC=2.45 m3/s、m
LS=1.09m3/s、m
LF=2.58m3/s,以排煙室乙作為避難緩衝區所需送風量為 6.12 m3/s
Case B-4
案例內容:集合住宅以直通樓梯作為避難緩衝區(梯間加壓)
參數設定:P=50Pa、門縫=0.02m、外氣溫度=303K、建築物溫度=298K、樓高=99m、
樓層數=28 層、
P
min=12.4Pa、樓梯無對外開口 採用公式:公式 4.7~4.10計算結果:以特安梯甲或特安梯乙作為避難緩衝區所需送風量為 22.09 m3/s 表 4-4 避難緩衝區設置所需風量計算結果表
建築物用途 避難緩衝區設置區域 送風量計算結果(m3/s) Case A-1
辦公大樓
非起火居室 2.45
Case A-2 走廊(或梯廳) 19.62 Case A-3 排煙室(A & B) 2.32 & 3.61
Case A-4 直通樓梯 29.24
集合住宅
Case B-2 走廊(或梯廳) 7.94
Case B-3 排煙室(甲 & 乙) 2.32 & 6.12
Case B-4 直通樓梯 22.0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 4-21 避難緩衝區設置所需風量計算結果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