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章節依據研究結果與結論,提出以下具體建議,提供職能治療師在早期療育 服務之實務建議,以及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實務之建議
(一)職能治療師於早期療育服務之自評瞭解程度
1.整體而言職能治療師對於早期療育實務部份自評瞭解程度高於法令部份,顯示 法令部份,特別在早療服務計畫方案,為治療師較不清楚的部分,仍有改善的空間;
職能治療師學歷越高,以及曾參與教育部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研習與參與 早療相關研習者,職能治療師於早期療育服務之自評瞭解程度皆較高。顯示進修因素 可增加職能治療師對早療服務的瞭解,建議大學系所多設立早期療育之教育課程,教 育部舉辦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職前訓練研習,目前為2至3年舉行一期,建議定期 每年舉行,以及相關學會、公會、協會多安排早期療育之在職進修課程,同時建議職 能治療師參與相關課程。
2.研究結果顯示在醫療院所服務之職能治療師,多清楚在醫療機構內所執行之早療 業務,如復健治療、評估鑑定,而在其他服務,如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化家庭服務 計畫、幼小轉銜計畫早療服務,此服務一般為在學校所執行,雖然此部份服務為早療 服務項目,但因在醫院工作之治療師無直接參與,較不瞭解此服務內容,建議治療師 服務的醫療院所,多加辦理院內早療相關教育訓練課程,機構單位間多加交流互 動,同時建議服務於醫療院所之職能治療師,宜多增加早療實務工作之認知。
(二)職能治療師於早期療育服務相關問題之看法
1.職能治療師認為早期療育服務較重要的工作前三者為,法令制定、家庭參與、團隊 合作此三者亦為早期療育服務執行較好的部份與執行較困難的部份,顯示職能治療師 認為早期療育服務較重要的工作,符合目前執行療育服務的現況;建議早期療育相關 團體,持續推動政府單位修訂更加完善的早期療育法案計畫,家庭參與為提升療育成 效的因素之ㄧ,為提高家庭的參與,建議政府社會福利部門增加療育及交通補助。
2.「團隊合作」為職能治療師認為早期療育服務較重要的工作,以及早期療育服務執 行較好的部份,亦是職能治療師與醫療、社政人員合作,執行較困難的部分,顯示「團 隊合作」的因素,在早療服務中的重要性;建議職能治療師多參與發展遲緩兒童聯評 會議或早期療育團隊研習討論會議與課程,多了解不同專業之服務內容,提高與不同 專業人員之交流與互動。
3.職能治療師在早療服務與醫療人員合作,較困難的部分為「後續追蹤」,此結果可 與與社政人員合作,執行較困難的部分為「個案管理」一併提出建議,此二者皆屬於 早期療育的服務流程,若有做好「個案管理」即可執行「後續追蹤」,故建議職能治 療師需參與個案管理的工作,以掌握個案的療育情形。職能治療師在早療服務與教育 人員合作,執行較困難的部分為,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建議治療 師多參與特殊教育相關研習課程。
4.職能治療師認為早療服務,較缺乏的專業服務為,定向行動訓練、職能治療,建議 政府制定較佳的社會福利政策,提供更好的療育環境,讓更多的職能治療師投入早期 療育服務的行列,而定向行動訓練的部份,則建議職能治療師多參與定向行動專業培 訓課程。
(三)職能治療師在早療介入之復健治療現況
1.職能治療師在早療的服務對象,最常服務的年紀為 3~6 歲,說明目前接受療育的 發展遲緩兒童之年紀多為入幼托年紀,顯示 0-3 歲有發展遲緩之兒童較少接收療育 服務,有可能尚未被篩檢出,或者已篩檢出但未接受療育,針對已篩檢出但未接受 療育的部分,建議治療師深入了解其家庭之需求與期望,以協助兒童接受療育,而 尚未被篩檢出發展遲緩之兒童,建議治療師參與早療宣導、辦理社區服務、協助兒 童發展聯評工作,確定為發展遲緩之兒童,鼓勵其接受療育服務。
2.目前正在執行早期療育的職能治療師,其服務單位的職能治療師人力現況,研究 結果之最高比例為人力缺少;其中學校體系與社福機構職能治療單位多選擇人力缺 少,而在醫院小兒職能治療單位則多選擇人力合適,顯示目前在醫院執行早期療育 的職能治療人力較為充足,而在醫院以外之社福機構與學校體系職能治療人力則較 為缺乏,建議大學職能治療學系在學校教育時,安排早期療育的生涯規劃,提供早 期療育見習與實習課程,早療領域就業訊息,以及相關學會、公會、協會多安排早期 療育之在職進修課程,療育機構亦增加早療的就業機會,以提高投入早期療育的職 能治療人力。
二、未來研究之建議
研究者根據本研究結果提出未來研究之建議,包括:
(一)確定研究對象與範圍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從事早療之職能治療師,經研究者向職能治療師公會申請 治療師名單,其名單資料未將治療師從事之領域分類,研究對象無法直接確定為從 事早療之治療師;建議日後職能治療師公會可針對治療師服務之領域加以分類。本研 究之研究範圍為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之職能治療師,建議未來研究針 對其他縣市為研究區域。
(二)多元化的研究方法
本研究係以量化之問卷調查方式,進行資料收集,研究無法深入了解早療服務 諸多實際複雜因素間的關聯性;因此,建議未來研究除以問卷調查之量化研究,可輔 以訪談方式,進行質性研究,以取得更豐富、更多面向之資料。在問卷回收上,研 究者以郵寄寄發問卷,並請受試者回寄,回收期間研究者並以電話聯絡方式,提醒 其回寄,回收比例約7成,回收未達100%,建議未來研究,可於職能治療師會員大 會上發放與回收,或以網路方式填答問卷。
(三)未來研究方向
本研究探討職能治療師於早期療育服務執行之現況研究,針對目前與過去曾執 行早療服務之治療師為研究對象,故在問卷題目為混合目前執行早療與過去執行早 療之情形,建議後續研究可以目前正在執行早療服務之職能治療師為對象,做更深 入之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