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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歩驟

第二節 研究工具

九、 網路攻擊量表

(一)概念型定義:

根據林珊如與黃宏宇(民 91)的定義,指的是個體在網路上若察覺自身遭受 不公平或威脅之對待時,伴隨負面情緒的激發,導致負面評價的認知歷程,進而 採取負面的因應行為。

(二)操作型定義:

採用林珊如與黃宏宇(民 91)編製的「網路敵意問卷」(Internet Hostility

Questionnaire, IHQ),問卷有六個分量表:網路人際懷疑、表現憤怒、忽視權利、

直接口語攻擊、運用團體力量攻擊、其他網路攻擊手段。以總分測量網路攻擊的 程度為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探討穿越虛擬與現實之間的攻擊行為與相關可能引發的原因,因 此本章分別就一、網路虛擬世界的論戰經驗;二、現實生活世界的攻擊行為;三、

基於社會認知理論的網路攻擊整合模式,分別進行探討與整理,玆分述如下:

第一節 網路虛擬世界的論戰經驗 一、電腦中介溝通

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創新,網際網路的無遠弗屆,人際情感的互動模式已不 再限於以往直接面對面的溝通型式,間接透過網路文字的傳輸已成為盛行的溝通 型式之一。透過不同的網路討論社群可以進行文字溝通,藉以發表言論、思想交 流或情感互動,而此種利用電腦網路為中介的文字溝通的形式即稱為「電腦中介 溝通」(Computer- Mediated Communication, CMC)。Culuan and Marcus(1987)定 義電腦中介溝通為「利用電腦來幫助人們進行資訊交換,以達成其他傳播行為的 方式」。而 Herring(1996)認為電腦中介溝通是「發生在人與人之間,透過電腦來 傳遞的溝通」(郭書祺,民 90)。

從傳播的即時性來看電腦中介溝通,包含了同步與非同步溝通。從傳播的人 群範圍來看,則包含一對一、一對多、多對多(Morris & Ogan, 1996)。而學者普 遍認為即時性、互動性、非線性和打破時空限制等都是電腦中介溝通的共同特徵

(Rice, 1987;柳林緯,民 85)。

早期由於網路傳輸的限制與受限於相關軟硬體的發展,因此以傳送文字訊息 為主,主要包含電子郵件(electronic mail)、電子黑板(electronic blackboards)、

電子佈告欄(Bulletin Board System,以下簡稱為 BBS)、新聞討論群(newsgroup)

等。隨著網路科技的成熟以及軟硬體的開發,漸漸加入聲音、圖片、影像、動畫 等訊息的傳遞,如全球資訊網(WWW)、電子視訊會議(teleconference)、語音郵 件(voice mail)以及 Internet 所提供的檔案傳輸(FTP)和討論區(discussion groups)

等功能(郭書祺,民 90)。

雖然今日的科技已能支援各種圖、音效果的訊息傳輸,但網路言論大多仍以

文字為表達方式,因此本研究將以一個由具共同興趣使用者組成、以電腦為基礎 的互動式溝通系統-電子佈告欄為研究的場域(Ogan ,1993),以探討其間個人主 觀知覺到攻擊性文字出現的經驗頻率、相關的因素以及對網路上各式攻擊手段的 影響。

二、電腦中介溝通環境特性

有關電腦中介溝通環境的共同特性,Thompsen(1996)整理三個重要理論予 以說明:社會情境線索缺乏(lack of social context cues)、媒體豐富度(media richness)、社會臨場感理論(social presence theory),比對 CMC 環境與一般現實場 景的面對面溝通(face-to-face communication, FTF),其個人面的時間及資訊處理 的壓力較大、溝通雙方實體不存在、臨場感受較低、地位階級等社會線索較少、

溝通雙方互為匿名(或比較易於匿名)、身分認同模糊(吳美瑩,民 90),而從社會 規範方面來看,Kiesler、Siegel and McGuire (1984) 也主張 CMC 環境中的社會規 範較不明顯、管制性回饋比較缺乏。

Hiltz and Turoff(1978)比較人們在電腦媒介的環境與在面對面的會談中的說 話方式,發現面對面交談比較常表達對他人意見的認同;而利用電腦交換訊息時 經常意見相左,也較少出現緩和緊張氣氛的用語;因而主張網路溝通容易激怒彼 此,這樣的行為表現使網路溝通更形惡化。而 Hiltz、Turoff and Johnson(1989)

比較匿名電腦會議(computer conferencing)、不匿名電腦會議、面對面會議等三種溝 通型態,發現一旦使用者有謾罵言行出現時,匿名電腦會議中最容易引發他人以 謾罵言行來回應,他們解釋可能的原因是在匿名網路情境,參與者覺得可以更自 由地批評,或在議題討論中攻擊他人觀點。此外 Weisband(1992)也認為在匿名 無法辨識身分的網路環境下,肆無忌憚的言語攻擊會增加。

Kiesler, Siegel and McGuire(1984),Kiesler and Sproull (1992),Weisband

(1992)等認為社會線索不足也會造成溝通的阻礙,容易產生誤解,權力與地位 的差異被忽視,鬆動既有的社會控制基礎,種種因素讓個人自我控制及社會約束 力難以維持,網路上的溝通行為因此容易陷入充滿敵意、沒有限制、違反規範、

難以順從他人的情況。

Joinson(1998)以「去社會抑制行為」(disinhibited behavior)來解釋個人在 虛擬世界比現實世界中減少自我節制,而產生的各種過度行為。Zimbardo(1997)

指出社會抑制(social inhibited behavior)是個人對自己的行為予以限制,通常是因 為 面 對 社 會 情 境 的 焦 慮 、 擔 心 他 人 批 評 等 因 素 所 引 發 的 , 而 去 社 會 抑 制

(disinhibition)是面對社會規範,但減少自我節制。Castella, Abad, Alonso and Silla

(2000)更指出因為 CMC 中的「匿名」特性,使得去抑制文字行為發生的比率,

遠大於面對面溝通。

由於網路的特殊環境,使得無節制的脫序的文字表現行為層出不窮。Walther, Anderson and Park(1994)發現 CMC 比面對面溝通較為工作取向(task-oriented), 且在內容上有較多敵意(hostile)或咒罵(profane)的字眼。Dyer, Green, Pitts and Millward(1995)也發現 CMC 中出現敵意溝通或語言喧染的情形比 FTF 溝通時多 出四倍。此些衝突與爭論,激烈程度甚至可稱為言語的攻擊、謾罵、或詛咒,因 為非常盛行,因而有新名詞「論戰」(flaming)的出現。以下將對論戰進一步做說 明。

三、論戰

在網路的世界中,文字是表達自我的主要方式,其他使用者常常只能根據文 字判斷作者的性格、意圖與態度。網路文字溝通出現情緒性的語言、挑釁或攻擊 性的文字經常可見,通稱網路上使用脫序的文字攻擊行為為「論戰」(flaming,

Kayany, 1998)。國內學者對 flaming 翻譯的名詞不一,如喧染、爭論、筆戰等皆是。

因為國外學者也對 flaming 的定義不一,有的認為使用誇張語句、過多的驚嘆 號、或臉孔標示等,即進入 flaming 的界線,此時譯為喧染或許恰如其分,而等級 最高的 flaming,就是爭論、筆戰。網路上最嚴重的衝突還是脫離不了筆戰,由於 彼此空間上的距離、匿名的特性與言論責任不受重視,使用者認為不用擔心嚴重 對立的後果,因此在網路上容易採取比日常生活與人接觸時更強烈的策略。Joinson

(1998)主張論戰(flaming)是網路上的去社會抑制溝通行為,但卻不是「唯一」

的,只是所有網路去社會抑制行為中的一種而已。

到底何謂「論戰」?何時訊息為論戰?要達到何種外顯的行為才能稱之為論 戰?都是許多學者至今爭論不一的議題。

(一)論戰的定義

所謂論戰,最初由電腦駭客社群所創,意指某人對於其不感興趣或有意見的 話題,以公開明顯的激進、狂熱與荒謬的態度不斷地去發言(Lea, O’shea, Fung &

Spears, 1992; Thompsen, 1996)。甘百瑩(民 91)、張千駿(民 88)、倪珮晶(民 92)

在論文中將各強烈等級不一的論戰之定義列表整理,依不同面向分析論戰,分別 描述其文字表達、情緒宣洩、發生場域以及參與者認知四個部分。

論戰特指發生在網路中介溝通中表達社會情緒的文字內容,因此研究者如 Siegel et al.,(1986)、Weisband(1992)將論戰操作化定義成計算侮辱性次數或指 名道姓的發生次數。Bales 於 1950 年運用「互動過程分析」(Interaction process analysis, IPA)測量負面社會情緒內容(negative socio-emotional content)(Thompsen

& Fouler, 1996)。而 Sproull and Kiesler(1986)使用自陳式測量工具,測量的是自 願性產生負面訊息和嘲弄的習慣。所謂的社會情緒性文字,不必然是負面的,如 Kiesler, Zubrow, Moses and Geller(1985)將所有社會情緒內容的表達次數,都視 為 flaming,甚至如調情(flirting)與對他人的情感表達都算是。

論戰經常使用文字,但也使用特殊符號。例如 Lea and Spears(1991)計算似 語言(para-language)與咒罵、髒話(incidents of swearing)出現的次數。而 Lea , Fung and Spears(1992)提出咒罵、侮辱及毀謗中傷或是不敬的言詞,以及利用印 刷字體的能量(typographic energy),例如大寫或驚嘆號等,表達強烈情緒的文字,

也都屬於論戰範圍。

至目前為止所有研究者尚未對「論戰」定義有相同的共識,原因可能受參與 者主觀的認知影響。換句話說,是否為論戰,往往由個人主觀對訊息的知覺來決 定。論戰之所以為論戰,只有當網路使用者察覺並感受到其負面影響而採取抗爭 行動,此時論戰才產生社會意義(Thompsen, & Fouler ,1996;黃宏宇,民 92)。由 此可見,有些訊息對某些人來說是侮辱或攻擊,對其他人而言則為平常,這涉及 個人的認知詮釋或評估,因此,個人主觀對訊息的「認知解釋」是一重要的中介 變項,此部分是本研究的重要變項之一,在本章稍後有進一步的文獻整理與分析。

總之,本研究採取最廣泛的定義,認為在電腦中介溝通環境中的敵意言詞行 為(aggressive verbal behavior)即稱為「論戰」(Thompsen, 1996),論戰多是針對個 人特性進行的攻擊性言詞(即人身攻擊),其攻擊並非針對此人的論點 (Aiken &

Waller, 2000)。

(二)論戰的歷程模式

論戰的模式發展植基於負面社會情緒範疇(negative socioemotional categories)

的分析,在 Bale(1950)的互動過程分析中將負面的社會情緒互動分為三類:不 同意(disagrees)、表現出緊張(shows tension)和顯示出敵意(shows antagonism),

著重於建構主動者與接受者之間引發情緒張力的互動過程。Thompsen and Fouler

(1996)擴大 Bale(1950)的負面社會情緒互動三層級為五層級,利用社會情緒 反應(socioemotional reaction)中表達張力(intensity)狀態的不同,建構出論戰 的模式,不僅加上任務導向的前提階段,也有最後第五階段的交戰行為,五階段 是五等級強度不同的論戰程度,與 Bale 三等級的分類系統相較,更為完備,也成

(1996)擴大 Bale(1950)的負面社會情緒互動三層級為五層級,利用社會情緒 反應(socioemotional reaction)中表達張力(intensity)狀態的不同,建構出論戰 的模式,不僅加上任務導向的前提階段,也有最後第五階段的交戰行為,五階段 是五等級強度不同的論戰程度,與 Bale 三等級的分類系統相較,更為完備,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