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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不同規模的國民小學在辦理全校運動會上的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彰化縣不同規模的國民小學在辦理全校運動會上的

茲 將 彰 化 縣 不 同 規 模 之 國 民 小 學 辦 理 全 校 運 動 會 之 不 同 情 形 依 籌 備 期、比 賽 期、結 束 期 編 排,再 依 問 卷 調 查 結 果、訪 談 資 料 及 小 結 分 別 說 明 。

一、籌備期

(一)不同規模的國民小學辦理全校運動會的次數

由 表 4-2-1 可 知 , 三 組 規 模 學 校 皆 以 每 學 年 辦 理 一 次 全 校 運 動 會 所 佔 的 比 例 最 高 : 甲 組 學 校 有 31 所 , 佔 77.5﹪ ; 乙 組 學 校 有 32 所 , 佔 78.0

﹪ ; 丙 組 學 校 有 61 所 , 佔 84.7﹪ 。 其 中 , 三 組 規 模 的 學 校 以 丙 組 學 校 每 學 年 辦 理 一 次 全 校 運 動 會 的 比 例 最 高 , 其 次 為 乙 組 、 甲 組 。

表 4-2-1 不 同 規 模 的 國 民 小 學 辦 理 全 校 運 動 會 次 數 統 計 表

甲 組 乙 組 丙 組

舉 辦 次 數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每 學 年 一 次 31 77.5 32 78.0 61 84.7 每 兩 學 年 一 次 8 20.0 5 12.2 7 9.7

不 一 定 1 2.5 2 4.9 4 5.6

未 曾 舉 辦 0 0 2 4.9 0 0

另 整 理 訪 談 資 料 如 下 : 1.甲 組 學 校

以 每 學 年 辦 理 一 次 全 校 運 動 會 居 多 , 但 部 分 學 校 的 校 慶 會 以 不 同 方 式 呈 現 , 取 代 全 校 運 動 會 , 減 輕 教 師 負 擔 。

「 我 們 學 校 傾 向 一 年 辦 一 次 運 動 會,之 前 也 有 考 慮 過 二 年 辦 一 次,但 有 些 學 生 會 認 為 他 們 要 畢 業 那 年 沒 有 輪 到,很 可 惜,家 長 會 那 邊 也 建 議 我 們 至 少 要 一 年 辦 一 次,讓 他 們 也 能 參 與 學 校 的 活 動 。 」( A1-01 95.4.5)

「 學 校 方 面 會 覺 得 兩 年 辦 一 次 運 動 會 , 校 慶 每 年 都 有 , 但 會 以 不 一 樣 的 方 式 來 呈 現,兩 年 一 次,一 年 園 遊 會,一 年 運 動 會,可 以 有 不 一 樣 的 變 化,可 以 減 輕 老 師 的 負 擔 。 因 為 學 校 運 動 會 的 規 模 較 大 , 準 備 起 來 會 較 費 時 。 」( A3-01 95.4.20)

2.乙 組 學 校

每 學 年 辦 理 一 次 全 校 運 動 會 , 較 能 符 合 學 校 、 家 長 、 社 區 的 期 待 , 但 目 前 部 分 學 校 逐 年 減 班 下 , 運 動 會 的 型 態 可 能 也 會 跟 著 改 變 。

「 學 校 目 前 會 傾 向 於 每 學 年 辦 一 次 全 校 運 動 會,因 為 目 前 學 校 人 力 尚 充 足,且 每 學 年 辦 一 次 的 話,較 能 符 合 學 生 和 家 長 的 期 待,將 來 學 校 減 班 的 話,人 力 較 不 足,可 能 就 會 傾 向 於 一 年 運 動 會 , 隔 年 園 遊 會 的 方 式 實 施 。 」( B2-01 95.3.26)

「 我 們 學 校 會 朝 向 每 學 年 辦 一 次 運 動 會,每 年 讓 學 生 都 有 運 動 表 現 的 機 會,並 且 讓 家 長 和 學 校 有 聯 絡 的 機 會,因 此 會 每 學 年 辦 一 次。若 兩 年 才 辦 一 次 的 話,時 間 會 隔 太 久 了 。 」( B1-01 95.3.14)

3.丙 組 學 校

大 多 能 每 學 年 辦 理 一 次,朝 向 跟 社 區 結 合,但 因 人 力 較 不 足,故 有 時 以 簡 單 方 式 辦 理 , 減 輕 教 師 工 作 量 。

「 一 年 一 次 運 動 會,時 間 剛 好,可 配 合 學 校 課 程 進 度,展 現 學 校 教 學 成 果,若 兩 年 才 辦 一 次,時 間 會 隔 太 久,若 有 運 動 專 長 的 學 生 無 法 展 現 他 們 自 己,會 有 點 可 惜。」( C3-01 95.3.20)

「 我 們 目 前 情 形 是 一 年 辦 一 次 全 校 的 運 動 會,不 是 只 有 學 校 學 生 的 運 動 會,應 是 學 校 跟 社 區 結 合,讓 學 校 跟 師 生 間 可 做 互 動,所 以 會 一 年 辦 一 次。但 今 年 因 學 校 蓋 教 室 因 素,所 以 今 年 沒 有 辦 運 動 會。但 後 來 有 考 量 老 師 因 素,畢 竟 運 動 會 是 大 工 程,所 以 後 來 改 成 一 次 是 學 校 校 內 的 體 育 發 表 會,一 次 擴 大 跟 社 區 結 合,去 年 是 三 十 週 年 擴 大 慶 祝 辦 理。目 前 校 長 傾 向 一 年 辦 一 次,但 若 站 在 老 師 的 立 場,老 師 會 傾 向 於 兩 年 一 次,因 為 辦 這 運 動 會 畢 竟 是 較 勞 師 動 眾 的 事 。 」 (C2-01 95.4.4)

一 次 , 但 有 時 會 受 到 某 些 因 素 影 響 而 延 期 或 取 消 。 校 長 態 度 亦 是 個 關 鍵 因 素 。 本 研 究 與 劉 宏 隆 ( 1999) 針 對 桃 園 縣 國 民 小 學 的 研 究 結 果 有 所 差 異 , 該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僅 有 智 類 學 校 每 學 年 辦 理 一 次 全 校 運 動 會 的 比 例 最 高 , 但 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不 同 規 模 之 國 民 小 學 皆 以 每 學 年 辦 理 一 次 者 為 最 高 , 而 辦 理 次 數 似 乎 隨 著 規 模 的 遞 減 而 呈 現 增 多 的 趨 勢 , 可 能 是 丙 組 學 校 規 模 雖 較 小 , 但 部 分 學 校 運 動 會 以 較 簡 單 方 式 辦 理 , 較 甲 、 乙 組 學 校 簡 便 , 故 辦 理 次 數 反 而 較 其 他 規 模 學 校 高 。

(二)不同規模的國民小學辦理全校運動會組織籌備委員 會之情形

由 表 4-2-2 可 知 : 三 組 規 模 學 校 辦 理 全 校 運 動 會 時 幾 乎 都 有 組 織 籌 備 委 員 會:甲 組 學 校 有 39 所,佔 97.5﹪;乙 組 學 校 有 37 所,佔 94.9﹪;丙 組 學 校 有 69 所 , 佔 95.8﹪ 。

另 由 表 4-2-3 可 知 :

1.甲 組 學 校 在 十 七 個 工 作 小 組 中 , 前 八 名 依 序 為 : 競 賽 組 、 場 地 組 、 裁 判 組 、 典 禮 組 、 表 演 組 、 總 務 組 、 獎 品 組 、 紀 錄 組 。

2.乙 組 學 校 在 十 七 個 工 作 小 組 中 , 前 八 名 依 序 為 : 競 賽 組 、 獎 品 組 、 裁 判 組 、 紀 錄 組 、 總 務 組 、 典 禮 組 、 場 地 組 、 接 待 組 。

3.丙 組 學 校 在 十 七 個 工 作 小 組 中 , 前 八 名 依 序 為 : 競 賽 組 、 獎 品 組 、 場 地 組 、 裁 判 組 、 器 材 組 、 總 務 組 、 接 待 組 、 典 禮 組 。

4.三 組 規 模 的 學 校 前 八 名 組 別 均 包 含 競 賽 組 、 場 地 組 、 裁 判 組 、 典 禮 組 、 總 務 組 、 獎 品 組 , 但 順 序 各 有 不 同 。 而 甲 組 的 學 校 多 了 表 演 組 和 紀 錄 組 ; 乙 組 的 學 校 多 了 紀 錄 組 和 接 待 組 ; 丙 組 的 學 校 多 了 器 材 組 和 接 待 組 。

表 4-2-2 不 同 規 模 的 國 民 小 學 辦 理 全 校 運 動 會 是 否 組 織 籌 備 委 員 會 統 計 表

甲 組 乙 組 丙 組

召 開 籌 備 委 員 會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有 39 97.5 37 94.9 69 95.8

否 1 2.5 2 5.1 3 4.2

表 4-2-3 不 同 規 模 的 國 民 小 學 辦 理 全 校 運 動 會 籌 備 委 員 會 工 作 小 組 統 計 表 工 作 小 組 甲 組 學 校 乙 組 學 校 丙 組 學 校 合 計

競 賽 組 38 35 63 136

場 地 組 36 29 56 121

裁 判 組 35 33 56 124

典 禮 組 35 30 42 107

表 演 組 35 19 24 73

紀 錄 組 32 31 38 101

新 聞 組 6 4 1 11

警 衛 組 13 6 5 24

醫 務 組 31 26 41 98

接 待 組 31 29 46 106

總 務 組 35 31 51 117

主 計 組 19 4 6 29

事 務 組 24 13 7 44

獎 品 組 34 34 63 131

交 通 組 17 16 18 51

器 材 組 31 26 53 110

服 務 組 23 13 17 53

其 他 2 1 1 4

另 整 理 訪 談 資 料 如 下 : 1.甲 組 學 校

一 般 來 講 , 籌 備 委 員 會 正 常 召 開 , 甚 至 達 2 次 , 依 照 學 校 既 有 模 式 分 配 工 作 , 使 工 作 順 利 進 行 。

「 第 一 次 籌 備 會 一 個 半 月 前 至 二 個 月 前 開 始,提 出 運 動 會 的 比 賽 項 目、表 演 內 容 為 何,要 多 少 個 節 目,一 個 月 前 左 右 第 二 次 籌 備 會,依 所 需 之 工 作 小 組,將 工 作 詳 細 分 配 , 全 校 總 動 員,大 家 一 起 分 工,以 往 由 主 任 分 配,今 年 授 權 體 育 組 分 配,延 續 去 年 的 工 作 , 熟 悉 度 較 高 , 除 非 老 師 另 有 要 求 , 才 會 更 換 。 」 (A1-04 95.4.5)

列 席 共 同 討 論,兼 組 長 沒 帶 班 的 行 政 人 員 或 科 任 老 師 會 支 援 各 組 的 工 作,由 訓 導 處 規 劃 辦 理,本 校 曾 承 辦 縣 內 手 球 賽、羽 球 賽,經 驗 上 算 是 不 錯,按 分 組 方 式 做 規 劃 分 配,主 管 級 分 配 主 任 委 員、籌 備 委 員,其 他 工 作 如 總 幹 事、推 行 組、競 賽 組、典 禮 組、獎 品 組 、 場 地 組 、 器 材 組 招 待 、 攝 影 組 、 醫 護 各 組 等 等 。 」 (A3-04 95.4.20)

2.乙 組 學 校

依 所 需 工 作 設 置 工 作 小 組 , 全 校 教 職 員 總 動 員 , 分 工 完 成 。

「 運 動 會 若 辦 在 三 月 底,所 以 開 學 校 務 會 議 後 接 下 來 就 會 有 籌 備 會,像 總 務 處 就 是 處 理 禮 品、請 帖 寄 送、還 有 採 購 等 等。教 務 處 方 面 就 是 做 文 藝 方 面 的 事 情,要 跟 各 班 講 要 做 文 藝 展,輔 導 室 方 面 要 製 作 校 刊,訓 導 處 則 負 責 各 項 競 賽 內 容、裁 判 安 排,各 項 器 材 準 備。籌 備 會 議 後 再 按 照 所 需 的 工 作 來 設 置 各 工 作 組 別,訓 導 處 方 面 會 製 作 一 張 所 有 分 工 項 目 表,以 及 賽 程 總 表,若 是 在 三 月 底 的 話,我 們 大 概 開 學 初 就 要 開 始 籌 劃 了,若 是 逢 五 逢 十 週 年 的 話,就 要 在 上 學 期 就 跟 老 師 講 說 要 做 哪 些 事。我 們 會 先 在 行 政 會 議 討 論 , 然 後 在 晨 會 時 讓 老 師 知 道 , 看 看 有 沒 有 什 麼 意 見 。 」 (B2-04 95.3.26)

「 學 校 辦 運 動 會 有 很 好 的 傳 統,就 是 學 校 行 政 人 員、科 任 老 師、級 任 老 師,大 家 一 起 合 作 來 完 成,由 訓 導 主 任 還 有 體 衛 組 長 一 起 做 好 工 作 的 分 配,再 依 照 老 師 的 專 長 和 能 力 做 好 各 人 所 負 責 的 工 作 項 目,都 能 掌 握 時 間 的 原 則,在 短 期 內 就 把 該 做 的 工 作 做 得 很 好 , 所 以 運 動 辦 起 來 都 相 當 的 順 利 。 」 (B3-04 95.3.24)

3.丙 組 學 校

以 較 簡 單 的 方 式 召 開 籌 備 會 , 或 是 沒 有 召 開 , 因 人 力 較 不 足 , 多 數 教 師 會 分 配 至 兩 個 工 作 小 組 以 上 的 工 作 。

「 學 校 並 沒 有 召 開 籌 備 會 議,以 往 的 經 驗 都 是 教 導 主 任 分 配 工 作,擬 定 各 項 工 作 分 配 表,給 校 長 核 章,各 老 師 再 依 照 所 分 配 去 執 行,裁 判 老 師 是 訓 導 組 分 配,其 他 則 為 教 導 主 任 分 配,通 常 級 任 老 師 當 天 需 負 責 級 務 的 工 作,因 此 大 部 分 安 排 前 置 作 業,科 任 則 負 責 當 天 的 裁 判 工 作 。 」 (C1-04 95.3.19)

「 運 動 會 是 全 校 性 的 活 動,不 是 單 屬 哪 一 處 室,籌 備 委 員 會 議 的 召 開,會 安 排 各 工 作 小 組 的 工 作,由 訓 導 處 主 導,各 處 室 配 合,依 照 專 長 分 工,有 些 工 作 不 是 只 有 老 師 做 , 有 些 需 要 學 生 幫 忙,因 此 高 年 老 師 的 量 會 較 多。有 些 老 師 不 是 只 有 擔 任 一 組,有 時 會 跨 組 ,一 組 約 2 至 3 人 。 約 一 個 月 前 排 賽 程 、時 間 、規 劃 人 力 ,但 若 屬 大 規 模 的 , 需 於 前 2 個 月 前 規 劃 , 如 校 刊 製 作 。 」 (C2-04 95.4.4)

全 校 運 動 會 是 學 校 年 度 的 大 事,非 單 一 處 室 之 責,因 此 籌 備 會 之 召 開

是 必 要 的 , 甚 至 能 邀 請 家 長 及 社 區 人 士 共 同 參 與 。 根 據 訪 談 結 果 , 不 同 規 模 的 學 校 在 辦 理 全 校 運 動 會 時 大 多 能 組 織 籌 備 委 員 會 , 各 校 再 依 照 所 需 , 設 置 所 需 的 工 作 組 別 。 並 依 照 各 校 既 有 之 模 式 , 來 分 配 每 位 教 職 員 工 之 工 作 , 讓 籌 備 工 作 能 順 利 進 行 , 其 籌 備 情 大 致 相 同 。

(三)不同規模的國民小學辦理全校運動會的時期

由 表 4-2-4 可 知 , 三 組 規 模 學 校 皆 選 擇 在 上 學 期 辦 理 全 校 運 動 會 所 佔 的 比 例 最 高 : 甲 組 學 校 有 24 所 , 佔 60.0﹪ ; 乙 組 學 校 有 20 所 , 佔 51.3

﹪ ; 丙 組 學 校 有 42 所 , 佔 58.3﹪ 。 其 中 , 甲 、 丙 組 學 校 的 比 例 較 相 近 , 而 乙 組 學 校 不 同 學 期 所 佔 的 比 例 則 較 接 近 。

表 4-2-4 不 同 規 模 國 民 小 學 辦 理 全 理 全 校 運 動 會 時 期 統 計 表

甲 組 乙 組 丙 組

時 期

個 數 ﹪ 個 數 ﹪ 個 數 ﹪

上 學 期 24 60.0 20 51.3 42 58.3

下 學 期 16 40.0 19 48.7 30 41.7

另 整 理 訪 談 資 料 如 下 : 1.甲 組 學 校

以 選 擇 在 上 學 期 辦 理 的 居 多 , 約 為 十 一 月 中 到 十 二 月 初 之 間 來 辦 理 全 校 運 動 會 。

「 每 年 約 十 一 月 中 到 十 二 月 初 辦 運 動 會,那 個 時 候 氣 候 剛 好 不 冷 也 不 熱,傳 統 上 都 排 於 上 學 期 , 沒 有 多 大 的 改 變 , 目 的 純 粹 就 是 運 動 會 。 」 (A2-01 95.3.25)

「 之 前 本 來 選 在 夏 季,但 常 會 碰 到 雨 季,後 來 調 到 上 學 期 避 開 雨 季,十 一 月 底 至 十 二 月 中 之 間 , 不 會 太 熱 或 太 冷 , 氣 候 上 會 較 適 合 」。 (A1-01 95.4.5)

「 我 們 學 校 會 選 擇 在 十 二 月 初,因 為 那 時 候 剛 進 入 冬 天,還 沒 有 很 冷,天 氣 穩 定 , 不 會 下 雨 , 所 以 依 照 學 校 的 傳 統 會 選 擇 在 十 二 月 來 辦 理 」。 (A3-01 95.4.20)

2.乙 組 學 校

各 校 的 傳 統 不 同 , 考 量 因 素 也 不 同 , 但 大 多 集 中 在 上 學 期 的 十 一 月 、 十 二 月 初 和 下 學 期 的 三 月 底 、 四 月 初 左 右 辦 理 全 校 運 動 會 。

各 校 的 傳 統 不 同 , 考 量 因 素 也 不 同 , 但 大 多 集 中 在 上 學 期 的 十 一 月 、 十 二 月 初 和 下 學 期 的 三 月 底 、 四 月 初 左 右 辦 理 全 校 運 動 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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