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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的定論與爭議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對於兩岸而言是個極為複雜卻又不得不面對的困難 問題,尤其在台北內部更是對兩岸政治定位出現不少歧見,因此如果要從 台灣的角度視野出發解決兩岸政治定位問題,那麼首先必須確立台北方面 目前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的合憲性見解1,那麼中華民國憲法必定是首選。正 因如此,本章便從中華民國憲法出發來論述我國2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的定 論。
第一節 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的重要性與關聯性
憲法常被視為國家的「根本大法」與「最高準則」,它規範了政府的 基本結構與權力,也合理正當化權力的來源基礎,對於實施憲政治理的現 代國家具有最高的重要性與絕對性。
因此,就牽涉兩岸高度政治敏感與主權議題的政治定位問題便是歸從 憲法層次加以審視的議題,是故,在我國內部如果要取得對於兩岸政治定 位問題的統一且合法性定論,就應該是由中華民國憲法來做為解釋的基 礎,因為憲法作為國之根本大法,並規範政治運作的最高準繩,只要它對 兩岸關係的定位有所規範,無論規範的是現狀的法律定位,抑或未來發展 的走向,我國最高領導人都不應該偏離憲法的觀點3,因此就台北方面角度 出發討論兩岸政治定位就必須由憲法所規範的兩岸政治定位談起。本節將 會先介紹憲法的意義與功能,再敘明清楚我國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為何應該 從中華民國憲法的角度出發。
1 在本文第三章第一節會解釋憲法與兩岸政治定位之關聯性。
2 本章在使用稱謂上,因習慣用語之緣故,「我國」、「台北」、「台灣」皆指台北方面。
3 許宗力,2000 年,〈兩岸關係法律定位─台灣角度出發〉,許宗力主編,《兩國論與台 灣國家定位》,學林出版,第 147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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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之「憲法」一詞之概念乃源自於拉丁文中之 Constitutio,英文 中的 Constitution,有組織與構造之意,因此簡而言之,憲法其實就是
「國家組織法」的意思,簡而言之,憲法就是一套規範,以尋求國家 定。政治學學者 Andrew Heywood 甚至認為,國家只透過擁有憲法才 算真正的存在,否則將缺乏對待特定領土的正式管轄權,或者有效
4 Andrew Heywood 著、楊日青等譯,2009 年版,《政治學新論》,台北:偉伯文化,第 46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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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賦予國家權力與監督限制國家權力之外,憲法也體現了一套廣 泛為政治價值、目標與統一性。憲法本身之制定往往乃是由各股不 同政治勢力相互妥協與包容而成,因為憲法必須要體現包容全國人 民的集體意志,在此前提之下,憲法基本上是全國人民意志之「最 大公約數」,不同意識形態之政黨團體皆在所宣示效忠憲法保障的 言論自由與民主原則下筆此辯論、競爭,在憲法下之競爭不會造成 國家分裂,反而有助價值之統合,使得人民對國家方向更能產生一 致之共識感。
3. 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
在現代民主自由國家中,憲法的核心目的經常的被理所當然的認為 應該是要約束政府作為,以保障人民基本權利。這也是憲法經常被 視為建立並維持「有限政府」的設計。憲法規範了國家與人民之間 的權利義務關係,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權利。
4. 維持秩序
憲法存在目的之一,就是實現合理的法律秩序,以防止國家陷入混 亂。憲法乃是國家根本大法,因此本身即有維護整體法秩序之功 能,憲法配置了不同政府機關之間的權責與功能,管理仲裁國家內 各個政治形為主體之間的相互關係,避免政府機關間任意妄為,穩 定國家的運作與維持國家的秩序,例如我國當立法院任意修法,有 違憲之虞時,即可透過大法官解釋憲法來衡量是否違憲,若有違憲 內容即可宣告無效,維持國家權力的運作與秩序、避免失衡。
5. 政權的正當化與合法化
憲法功能中最為象徵性的就是體現政權的正當性與合法性。這也就 解釋了為何憲法在世界各國當中被廣泛的運用,即使是該國家完全 不遵行憲法也都要制定所謂的「名義上的憲法」。因為憲法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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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外而言,可以幫助一個國家在進入國際社會時,受到他國的 承認與肯定;對內而言,由於憲法具有高度的政治精神意義與包容 性,所以能夠讓國內人民對憲法有尊重與信任,進而正當化與合法 化統治者在國內的政權。
二、 憲法與政治的密切性
憲法與政治的關係十分特別既存在著相當特殊卻緊密的關聯性卻 又帶有一定程度的矛盾性,在政治實踐上,憲法在某些條件下發揮了 高度的影響力,憲法規範了政治一定的運作規則,但卻是政治決定了 憲法,我們可以說憲法基本上是靜態的法秩序,規範限制政治的活動 範圍,給予政治活動一定的準繩與基準。反之,政治是屬於動態的無 限制空間,政治可以因為動機的不同而有各種方向發展的無限可能。
以下幾點即可體憲憲法與政治的緊密關聯性:
1. 憲法與政治權力不可分離
前面已經提到了憲法既是國家權力的來源,也是監督限制國家權力 的規範。由此可知,憲法跟政治權力的關係相當密切,憲法可以影 響政治,政治也可以改變憲法,舉例而言,我國憲法原本的設計並 未賦予立法院擁有對考試院院長、考試院委員的任命同意權,但經 過了修憲賦予了立法院擁有對考試院院長與委員的任命同意權,進 而改變了立法院與考試院之間的政治互動關係。從上面的例子可以 看到憲法可以改變政治的運作,如立法院和考試院的政治運作即受 到改變,但從反面來看,也可以說,是政治利用了憲法來達到其目 的,因此,憲法和政治之間是相互依存結合的。
2. 憲法帶有高度的政治價值觀
憲法並非中立或是無價值觀思考的,憲法往往會捲入意識形態的問 題當中,因為憲法在制憲時,制憲者勢必為了尋求國家內最大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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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意志以及意識形態的價值觀統一,而加入了帶有政治色彩的價值 觀進入憲法當中。舉例而言,在阿拉伯國家的憲法當中即可看見帶 有強調阿拉伯民族的民族主義宣言與內容5。
3. 憲法決定了國家與政府體制,也影響了政治運作
憲法在制定的內容上也規範了國家的政府體制,如我國憲法第一 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想之民主共和 國。」就公開的規範了我國的國體與政體,表明了我國國體為民主 國家,而政體為共和國。而這樣對於國家與政府體制的規範,當然 直接的影響了政治的運作。
4. 憲法的實踐仰賴政治文化的形塑
憲法的「制定」與憲法的「實踐」不同,許多國家擁有良好的憲法 規範內容,但卻未能實踐憲法規範。憲法的實踐與運作能否成功,
必須仰賴相當程度的文化、政治、經濟、社會條件提供支持。換言 之,憲法必須符合政治文化,才能達成各種不同的目標。也就是 說,憲法是政治文化的產物,這也是為何許多開發中國家以自由民 主國家的憲法為藍本,卻無法做到相同的憲法秩序情況。舉例而 言,美國憲法在制定之初即規範了保障人權的相關規定,但始終未 受到普遍的支持,黑人人權長時間的遭到漠視,奴隸制度也等到南 北戰爭之後才遭到廢除。憲法必須能夠符合當時的政治現實與文化 才能夠有效的實現其功能與目的。
5 例如敘利亞共和國憲法在第一條第二款與第三款便提及「敘利亞是阿拉伯祖國的一部 分,敘利亞是阿拉伯民族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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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共憲法全文相關網址: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03/15/content_1367387.htm。
8 許宗力,2000 年,〈兩岸關係的法律定位─從台灣角度出發〉,許宗力主編,《兩國論 與台灣國家定位》,台北:學林出版社,第 128-12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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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北京方面的領導人就不應該憑藉著選舉考量需求或選民喜好的去 讓兩岸定位由政治邏輯操控,必須讓兩岸定位不違背憲法觀點,憲法 將為政治定位畫下底限與範圍。
此外,兩岸之間未來的政治定位發展如果有所協議或約定,那麼 勢必也需要具有對雙方高度拘束力的法律性質文件,而憲法的條件與 性質正是符合兩岸之間的最佳考量。所以,在我國內部對於兩岸政治 定位的統一定論應該是由中華民國憲法來尋求解決之道,而並非由領 導人個人政治立場或政黨理念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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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的發展與爭議
本節首先對於兩岸政治定位在中華民國憲法發展過程中做出介紹,從 憲法的觀點來檢視兩岸政治定位在憲法上的發展過程,利用法制史的方法 來討論。而後半段則是就中華民國憲法在西元 1991 年修憲之後在兩岸政治 定位問題引發的爭議來做討論與介紹。
一、 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兩岸政治定位不同時期的定論 (一) 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之制定
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制定起源乃源於民國 35 年所召開的「政治協 商會議」,政治協商會議綜合各方代表,也包括國民黨與共產黨人代 表,而政治協商會議達成相當之共識,擬定了「政協憲草」,也就是 中華民國憲法的初稿。緊接著在民國 36 年便由「制憲國民大會」以
「政協憲草」為版本,制定了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並於民國 36 年 1
「政協憲草」為版本,制定了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並於民國 36 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