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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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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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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指導教授:邵宗海 博士.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研究生:周鴻昌 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

(2) 謝辭. 終於輪到我來寫學位論文的謝辭了,每次在圖書館中參考其他學術先進的學 位論文時,自己總是喜歡先翻開論文的謝辭,然後想像一下我自己的學位論文謝辭 該如何下筆。 首先最應該感謝的人當然是我的指導教授邵宗海老師,碩一剛開始修邵老師 的課時,彷彿接受了震撼教育一樣,也開始了解到研究所與大學的課堂差異所在, 但整個學期下來,我發現自己雖然常常被邵老師罵的狗血淋頭,但學期結束時卻有 著滿滿的收穫。邵老師平時對學生十分嚴厲,但對學生卻總是無條件的全部付出,. 政 治 大. 對我而言,老師既像是嚴父、也像是慈父一樣。另外也要感謝邵師母,我也很慶幸. 立. 有一個好老師之外,還有一個好師母,邵師母給了很多很難能可貴的實習經驗,讓. ‧ 國. 學. 我不僅在學術上有所學,在社會經驗與待人處事之上也學習到很多東西。 第二個要感謝的是張亞中老師和隋杜卿老師的指導,兩位老師在百忙之中,. ‧. 除了撥空閱讀我的論文外,還願意在另外找時間指導我的文章與解答我的疑惑。 第三個要感謝的是所上的彭立忠老師、白中琫老師與珮琪學姊,在我碩士的. y. Nat. sit. 三年中,老師與學姐對我十分照顧,尤其是彭立忠老師,儘管我不是彭老師的指導. al. er. io. 學生,但彭老師卻待我如同自己指導學生一樣,讓我有機會擔任 TA 以及參與許多. n. iv n C hengchi U 第四個要感謝的是我的家人,感謝你們總是毫不吝嗇的對我無限附出與支. 活動。. 持,我的家人是我的驕傲、也是我成長進步的動力來源。 另外要特別提到與感謝的是感謝土城扶輪社的廖嘉輝先生與中華扶輪教育基 金會,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提供我優渥的獎學金,讓我在學術研究上可以無後顧之 後,而廖嘉輝先生更是我的貴人,不僅照顧我得到扶輪獎學金,也給我難能可貴的 實習機會。 最後,要感謝的人實在太多了,我很喜歡陳之藩先生的《謝天》一文,就引 用他的「即是無論什麼事,得之於人者太多,出之於己者太少,因為要感謝的人實.

(3) 在太多了,那就感謝天吧!」這本論文得之於人太多了,真的很感謝所有幫助過我 的人,真的很感謝大家,謝謝!.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4) 摘要.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是兩岸必然需要面對的問題,也是兩岸未來和平發展的 重要基礎。但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卻也是十分棘手且複雜的問題,單就台灣內部 而言,對於兩岸的政治定位見解眾說紛紜。因此,本文選擇從「中華民國憲 法」的角度出發,藉由憲法的最高性與權威性為兩岸政治定位找出定見。 本研究藉由憲法學理、學者學說、國家主權理論與國際在憲法上特殊政治 定位案例的研究,分析各國在憲法上特殊的政治定位關係以及學說理論的討. 政 治 大. 論,嘗試討論出兩岸政治定位未來可能的政治定位發展途徑。. 學. ‧ 國. 立. 關鍵詞:政治定位、一國兩地區、一中三憲.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5) Abstract. The Cross-strait political status is necessary to face the issue, but also an important future cross-strait peace and development foundation. But cross-strait political status is also very difficult and complex issue, one of Taiwan itself, the status of views on both sides of the political opinions. Therefore, this choice from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R.O.C." point of view, by the highest constitutional authority for the two sides of the political positioning and identify stereotypes. The theoretical study by the Constitution, scholars doctrine of national sovereignty in constitutional theory and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tatus on the specific case studies, analysis of national constitutional and political status of the spec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heory and doctrine of the discussion, try to discuss a possible future cross-strait political status path to development..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Keywords: Political Status, One nation but two Region, One China-Three Constitution.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6) 目次 第一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緒論 .............................................................................................................. 1 研究動機 ..................................................................................................... 1 研究目的 ..................................................................................................... 5 研究方法與研究途徑................................................................................. 7 研究架構與研究架構圖 ............................................................................ 9. 第五節 第六節 第二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三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四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研究範圍 ................................................................................................... 13 文獻回顧 ................................................................................................... 15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必要性與紛擾性 ................................................. 28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緣起 ...................................................................... 28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必要性與紛擾性 ................................................. 34 兩岸對於政治定位問題的態度與期待 ................................................. 48 兩岸政治定位的發展過程 ...................................................................... 55 本章小結 ................................................................................................... 59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的定論與爭議 ................................. 62 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的重要性與關聯性 ........................ 62 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的發展與爭議 ................................. 69 中華民國憲法在修憲之後出現憲法上的國家同一性變更的問題.... 74 「一國兩地區」是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的定論 ............ 79 本章小結 ................................................................................................... 89 中華民國憲法在兩岸政治定位問題適用上的爭議與概念釐清 ........ 91 關於中華民國憲法的制憲正當性與台灣代表性問題 ........................ 91 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法理分析與辯證.................................................... 100 中華民國憲法「一國兩地區」所涉及的主權問題........................... 109 本章小結 ................................................................................................. 115 國際相關憲法上特殊政治定位案例.................................................... 117 分裂國家整合的模範─東西德成功統一的案例 ............................... 117 聯邦國家特殊的憲法政治定位關係─韃靼斯坦共和國 .................. 125 政合國的政治定位嘗試─奧匈帝國.................................................... 133 國家與國家間分享主權與特別政治定位的實例─法國與摩納哥.. 137. ‧. ‧ 國. 學. n. al. er. io. sit. y. Nat. 第五節 第六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立. 政 治 大. Ch. engchi. i n U. v. 本章小結 ................................................................................................. 144 從中華民國憲法觀點論目前兩岸主要政治定位論述的未來發展.. 149 中華民國憲法「一國兩地區論」對兩岸政治定位的貢獻與缺憾.. 149 由台灣自決性公投決定兩岸政治定位方向的可能性與討論 .......... 156.

(7) 第三節 「一國兩制」的憲法意義與實施問題 ............................................... 169 第四節 「一中三憲」的兩岸政治定位發展方略 ........................................... 180 第五節 本章小結 ................................................................................................. 190 第七章 結論 .......................................................................................................... 194 第一節 研究發現 ................................................................................................. 194 第二節 未來研究建議 ......................................................................................... 202 參考書目 ...................................................................................................................... 204 壹、 中文類 .......................................................................................................... 204 英文類 .......................................................................................................... 211. 立. 政 治 大. 學 ‧. ‧ 國 io. sit. y. Nat. n. al. er. 貳、. Ch. engchi. i n U. v.

(8) 表次 表 1-1 兩岸政治定位論述整理表................................................................................ 21 表 2-1 民眾認為對台灣不友善國家態度整理表....................................................... 45 表 2-2 邵宗海教授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發展看法整理表 .......................................... 55 表 2-3 楊開煌教授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發展看法整理表 .......................................... 56 表 5-1 韃靼斯坦模式與聯邦制、一國兩制整理對照表 ........................................ 131 表 5-2 特殊政治定位實例整理對照表 ..................................................................... 144 表 6-1 一國兩地區、一國兩制、一中三憲整理對照表 ........................................ 183 表 6-2 四種政治定位模式整理對照表 ..................................................................... 19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9) 圖次 圖 1-1 本文研究架構圖 ................................................................................................ 12 圖 1-2 一國兩制兩岸政治權力對照表 ....................................................................... 26 圖 1-3 一中三憲兩岸政治權力對照 ........................................................................... 26 圖 2-1 台灣民眾中國人/台灣人認同趨勢分布圖 ..................................................... 40 圖 2-2 台灣民眾統獨立場趨勢分布圖 ....................................................................... 41 圖 4-1 中華民國憲法授權正當性解釋圖 ................................................................... 98 圖 5-1 西德政府對於兩德政治定位圖 ..................................................................... 120 圖 5-2 東德政府對於兩德政治定位圖 ..................................................................... 121 圖 5-3 東德政府在改變同一民族見解後對於兩德政治定位圖............................ 122 圖 5-4 一般聯邦制的主權劃分與憲法關係模式圖 ................................................ 129 圖 5-5 韃靼斯坦模式的主權劃分與憲法關係模式圖 ............................................ 130 圖 5-6 奧匈帝國政合國結構圖 .................................................................................. 136 圖 5-7 政治定位光譜圖 .............................................................................................. 147 圖 6-1 中華民國一國兩地區結構圖 ......................................................................... 150 圖 6-2 台灣民眾統獨立場趨勢分布圖 ..................................................................... 166 圖 6-3 一國兩制法律體系位階圖.............................................................................. 17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1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1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國際上出現了所謂的「分裂國家」,當然每個分 裂國家分裂模式、分裂原因都不盡相同,而學界也有著許多不同看法與分 類1,而當中最具代表性的國家就是東西德、南北越、南北韓以及台海兩 岸。而在分裂國家過程中有一個極為重要的環節點,即是雙方彼此的政治. 政 治 大 位成「非外國」的策略,來增加雙方互動解釋空間,之後的兩德合併更是 立. 定位,舉例而言,東西德在互動過程中,西德政府2就利用了將東德政府定. 3. ‧ 國. 學. 利用原本第三帝國尚未滅失的解釋法理,來讓兩德統一有合理解釋 ,避免 掉誰併吞誰的困境。由此可見,政治定位問題不僅僅是在互動上有其必要. ‧. 性,在結束分裂國家問題上更是不可避免的重要議題。. sit. y. Nat. 再轉回來看兩岸關係的互動,1997 年 7 月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先生在. io. er. 台北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就明確提出兩岸之政治定位應該至少屬於 「特殊國與國關係」,此論一出之後兩岸之政治定位問題就似乎從「台. al. n. v i n Ch 獨」與一個中國之間出現了不同選項;緊接著在 e n g c h i U 2000 年之後政黨輪替,代 表民進黨執政的陳水扁總統又在東京世台會上,提出了兩岸政治定位應屬 「一邊一國」的看法,儘管這並非陳總統之創見,但卻是我國領導人首度 對兩岸政治定位提出這樣的看法;在 2008 年政黨二次輪替之後,代表國民 黨執政的馬英九總統則在就職滿一周年的記者會上,公開說明兩岸關係依. 1. 分裂國家之界定請見申相振,民 76 年,《分裂國家─交叉承認模式》,台北:台灣商 務,當中第一章的界定。 2 此西德政府乃指布朗德任職總理期間之政府,西元 1969-1974 年。 3 張亞中,1999 年,《德國問題:國際法與憲法的爭議》,台北:揚智出版,第 26 頁。. 1.

(12)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4. 照憲法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 ,三位總統的三種定位也使得兩岸政治 定位之爭議也隨之提高。 此外,考量兩岸的政治現實來看,兩岸政治定位的問題已經是不可避 免的優先問題了。因為目前兩岸不管是要談判抑或是各自發展國際空間、 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政治定位問題都是一個不可迴避的棘手問題,尤其對 於台灣方面而言更是如此。不管是李登輝政府時代的兩岸辜汪會談談判、 陳水扁政府時代的兩岸政治對峙,再到如今馬英九政府的兩岸密切互動時 期,兩岸政治定位問題一直都是兩岸談判中最敏感也最重要的問題,大至. 政 治 大 位問題始終都是兩岸間最為敏感的一根神經。 立. 台灣政府參與國際組織、小至大陸政府官員來台參訪時拜會政府部會,定. 邵宗海教授5提到兩岸定位問題,對於三項互動上有其必要性:首先是. ‧ 國. 學. 對於兩岸的內政外交上有其必要性,在內政上關係到兩岸各自內部不同聲. ‧. 音意見的安撫與對立,在外交上則是在於參與國際組織以及外交角力的問. y. Nat. 題;其次,就兩岸經貿交流而言,當兩岸定位無法釐清,兩岸的經濟交流. er. io. sit. 就始終無法大步向前行,例如三通就是因為兩岸政治對峙而延宕多時,原 本台北上海短暫的距離就會因為政治因素而變得遙遠,即使馬政府上台後. al. n. v i n 兩岸開始融冰和解,開啟了三通航線,航線定位仍然可以見到政治角力痕 Ch engchi U 跡;最後則是關係到兩岸關係最終能否有所突破,最遠乃至雙方統一或是 各自分離承認,最近程的則是兩岸能否簽訂和平協議約章,這些都需要先 解決兩岸政治定位的問題。也正因為兩岸政治定位是如此的重要,因此本 文嘗試用法律觀點的角度出發,嘗試來解決這個具有如此高度政治爭議的 問題。是故本文研究動機如下:. 4 5. 馬政府就職一周年記者會,聯合晚報,民國 98 年 5 月 19 日,A1 版。 邵宗海,2006 年,《兩岸關係》,台北:五南出版,第 368 頁。. 2.

(13) 第一章 緒論. 一、 為何我國領導人會對兩岸政治定位作出不同的定位認知? 如同前文所述,為何李登輝總統、陳水扁總統、馬英九總統對兩岸政 治定位作出了不同的見解與定位?而他們提出這樣的定位背後又有哪些理 論與學說來支持?而這三種定位的意義與訴求又是什麼?這是否也代表了 我國內部對於兩岸政治定位有著極大的歧見?這些問題就形成了筆者第一 個研究動機。 二、 兩岸政治定位具高度政治爭議,應該回歸法制面來檢視。 由於兩岸政治定位的見解與說法差異頗大,似乎沒有一個直接或是確. 政 治 大 法乃是國家之根本綱要大法,規範著國家運作的最高準則,因此憲法對於 立 定的答案,因此筆者嘗試從法律觀點來出發解釋政治定位的爭議問題。憲. ‧ 國. 學. 兩岸關係的定位規定就具有最高法位階性,因此不論是政府屬於哪一政. 黨、哪位執政者都必須遵循憲法之規範,政府對於兩岸定位之政策也都必. ‧. 須遵循憲法規範而行,不能憑本身之政治傾向與理想而為之。因此,站在. sit. y. Nat. 台灣法律角度來論述兩岸政治定位,就必須先從中華民國憲法先談起,而. io. er.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述完兩岸政治定位之後,本文又希冀能夠引用主權相關 理論對兩岸定位之看法,以及其他類似兩岸分治國家憲法定位之比較,來. al. n. v i n Ch 討論出兩岸未來可能定位走向。因此企圖利用法律觀點出發來解決政治定 engchi U 位問題,又引發了筆者的第二個研究動機。 三、兩岸間的未來走向問題。 依照楊開煌教授所提到的6,兩岸之間的政治定位歷經了不同階段,從 最早剛開始分治時的「清晰定位」,也就是彼此接堅定只有一個中國,再 到之後的「衝突與爭論定位」時期,台灣經過了解嚴、修憲、政黨輪替, 兩岸間的政治定位反而開始失去共識,如今馬政府上台,兩岸又重啟談 判,進入交流頻繁的新時代,則是「尋求定位時期」。兩岸交流日益頻 6. 楊開煌,2009 年,〈從政治定位看兩岸關係六十年〉,《海峽評論》,第 227 期,第 60 頁。. 3.

(14)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繁,而政治定位問題也愈發無法迴避,因此兩岸政治定位的發展,也關係 到日後兩岸間走向的問題,這也形成了筆者第三個研究動機。.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4. i n U. v.

(15)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 兩岸的分裂,乃是國共內戰下的產物,但卻也是二次大戰國際框架下 東西冷戰的延伸,使得不同的政治意識形態令兩岸分治了一甲子7的歲月。 在長期的對壘下使得兩岸在發展上大相逕庭,在政治、文化、經濟、社會 上都已經大不相同。不僅僅是兩岸如此,前面提到的東西德、南北韓、南 北越也都經歷過相同分裂分治的情況,但隨著冷戰結束,首先北越政府以 武力統一了越南,東西德也利用蘇聯的解體而開放統一,而南北韓目前則. 政 治 大. 相互承認8。因此,當前四個分裂國家中僅存著兩岸還是對於政治定位上有. 立. 爭議與疑慮。. ‧ 國. 學. 兩岸─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究竟對於彼此要如何予以定 位?雙方彼此間究竟是國與國、區與區、中央與地方?在國際法上究竟何. ‧. 者為主體?中華民國究竟消滅了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究竟繼承了中華民. Nat. sit. y. 國的國際法人資格嗎?這些問題目前都有許多解釋與說法,但是似乎都欠. n. al. er. io. 缺了統一的看法與解釋,其中有許多的解釋和看法也是否為了特定政治目. i n U. v. 的與意識形態來服務而頗具爭議,使得兩岸政治定位問題複雜模糊化。. Ch. engchi. 但是兩岸彼此之間的政治定位卻又是不能予以擱置的無關議題,前面 已經陳述過了兩岸間政治定位有其必要性與優先性,因此本文主要目的就 是利用憲法學理與主權理論,嘗試利用法理來解釋兩岸政治定位的爭議與 內涵,首先對於國內法部分從憲法著手討論,定義出我國憲法對於兩岸政 治定位,之後再利用憲法理論、主權理論以及國際相關案例來討論兩岸政 治定位的架構與走向。由於憲法是國家之根本大法與準繩、最上位階之法 律,所以本文期待能夠從憲法出發,站在法律之角度來達到解釋兩岸政治 7. 兩岸從民國三十八年國民政府撤退來台開始分治,至今民國一百年分治逾六十年。 南北韓在西元 1992 年同時加入聯合國,西元 1997 年由南韓總統金大中推動「陽光政策」 促成雙方領導人會面,金大中在 2000 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殊榮。 8. 5.

(16)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定位之目的。此外,除了找出我國對於兩岸當前的政治定位之外,並且思 考目前我國憲法目前之政治定位是否有所不足,否則如何在政治定位問題 上產生如此多的爭議與論述,因此筆者還參考了各國憲法與政府體制,企 圖嘗試對兩岸的政治定位提出未來的藍圖與走向。.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6. i n U. v.

(17)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途徑. 在研究途徑的部分,由於研究途徑是指選擇問題與相關資料的標準, 主要是指作者擬從何種角度去探討該主題與相關問題9。故本文選擇切入討 論兩岸政治定位的方向上,是從法律角度出發,以國家中最高位階的憲法 作為法律採用的對象,在研究途徑上便採取了法學研究途徑,對於我國國 內兩岸政治定位的基本見解,便是以中華民國憲法為依據,因此也援引了 憲法本文、增修條文、大法官解釋文、立憲精神與修憲背景為參考資料;. 政 治 大. 此外,在討論兩岸相互間的政治定位問題上,由於涉及政治現實,因此也. 立. 援用了政治學理論、主權理論、國際公法、國際案例來加強論述。. ‧ 國. 學. 至於在研究方法上,研究方法與研究途徑不同,在於研究方法係指是 指蒐集與處理資料的程序與手段,主要是指作者針對自己所欲探討之主題. ‧. 與相關問題,擬如何進行蒐集和分析資料。兩者是密切但不相同的東西,. Nat. 10. sit. y. 應該先決定研究途徑之後再決定研究方法。而研究方法主要有下列幾種 :. n. al. er. io. 1. 觀察法:最不干涉研究對象的一種方法,通常由研究者在一旁進行研究. i n U. v. 對象的紀錄,許多的田野調查便是採取此一方式。. Ch. engchi. 2. 調查法:包括透過格式化的問卷調查,或者透過開放式問卷進行的非結 構性調查。透過調查可由當事人的觀點來分析某一事件,惟缺點是受訪 談者的回答是否為事實則存有疑義。 3. 實驗法:通常自然科學當中比較常用,社會科學當中比較少用,社會科 學當中則以心理學比較常進行實驗室內的實驗(如幼兒的學習發展態度 等),一般社會科學當中採取的都是準實驗法,而非真實驗法。 4. 二手文獻的分析法,歷史文獻的檢閱等,亦均屬於研究方法的一種。 9. 孫本初,民 94 年,〈如何寫好一篇優質的碩博士論文〉,「撰寫碩博士論文與投稿學術 期刊」論壇文章。 10 同前註 9。. 7.

(18)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而本文主要採用的研究方法是文獻分析法與歷史分析法。 在文獻分析法的部分,就是廣泛的蒐集關與「兩岸政治定位」的相關 論述文章、論文、專書、新聞、學術研討論文、政府公告等等資料,並且 加以研讀、分析,進行整理,總結出適合本文參考採用的文獻資料。 在歷史研究法的部分,由於想要了解一件事情的本質,就必須先要明 白其歷史發展的來龍去脈,才不會面臨無法掌握事實全部樣貌的窘境。而 歷史研究法乃是以歷史事實為依據,運用歷史資料對於發生的事件加以討 論,並且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來觀察與分析。本文第一章就是從兩岸相互. 政 治 大 係,之後再談到因國共內戰導致兩岸政治對立而分裂,最後再論述到現今 立 政治定位的歷史演變先談起,也就是先說明台灣與大陸之間的相互歷史關. 台灣解嚴後官方、學界、各黨各派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的看法與立場。.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8. i n U. v.

(19)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架構與研究架構圖. 一、 研究架構 1. 緒論 第一章為緒論,緒論部分總共有:第一個單元主要說明本文的研究動 機;第二單元主要說明本文的研究目的;第三單元則是敘述作者撰寫本 論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途徑;第四單元則是本文在寫作過程中使用的相 關研究理論;第五單元就是本文的研究架構與研究架構圖;第六單元則. 政 治 大. 是本文的研究範圍,闡述本文在寫作過程中遇到的限制與研究範圍;第. 立. 七單元就是介紹與本文主旨相關的各種參考文獻資料以及文獻整理;第. ‧ 國. 學. 八單元則是本文的參考相關書目。 2.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必要性與紛擾性. ‧. 第二章主要在討論從台灣角度出發來看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到為何兩岸. Nat. sit. y. 之間會有政治定位的問題,而政治定位的問題對於兩岸間又有何意義。. n. al. er. io. 本章分成五個單元。第一個單元主要先探討為何兩岸會有政治定位的問. i n U. v. 題,也就是先敘述政治定位問題的背景與緣起;第二單元則檢視到政治. Ch. engchi. 定位問題的必要性與紛擾性,討論到政治定位對於兩岸間的重要性以及 複雜程度;第三單元和第四單元則是分別從台北與北京兩邊各自的立場 出發,闡述兩岸政治定位在於不同時期的歷史演變;第五單元則是本章 小結。 3. 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定論與爭議 第三章則是要從我國憲法出發來討論我國目前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的定見 與結論,另外也介紹目前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在我國憲法上出現的爭議問 題。第一單元先敘述我國憲法修憲背景與原因;第二單元則討論到憲法 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的重要程度與必要性;第三單元則討論中華民國修憲 9.

(20)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前後「憲法同一性」的問題;第四單元則是本章對於中華民國憲法有關 兩岸政治定位的解釋;第六單元則是本章小結。 4. 中華民國憲法在兩岸政治定位問題適用上的爭議與概念釐清 第三章最後得到了目前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兩岸政治定位「一國兩地區」 的結論,我們也得到了我國政府在發展兩岸政治定位問題上的法理基 礎,但是,在中華民國政府因國共內戰撤退至台灣地區後,中華民國憲 法是否仍然是中華民國政府的合法憲法規範,則受到不少學者的挑戰與 質疑,因此本章主要內容就針對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台灣地區與兩岸政治. 政 治 大 憲法的正當性與代表性進行討論;第二節則是討論到台灣地位未定論的 立 定位的相關爭議問題進行概念釐清與論證。在本章第一小節就中華民國. 爭議與法理分析;第三節則是中華民國憲法「一國兩地區」論的主權爭. 5. 國際上特殊憲政國家政治定位的相關案例. ‧. ‧ 國. 學. 議問題;最後則是本章結論。. y. Nat. 第五章則是參考當前國際的特殊憲政國家類型案例來分析,檢視這些案. er. io. sit. 例對於兩岸間相互的政治定位能否提供不同的思維與借鏡。本章第一單 元先就簡單介紹德國模式的統合成功案例;第二單元則是介紹俄羅斯聯. al. n. v i n 邦與韃靼斯坦共和國( Republic C h of Tatarstan )的經驗;第三單元則是介紹特 engchi U 殊的國家型態─政合國模式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的啟示,在奧匈帝國的內. 部,雙方彼此的政治定位與關係值得兩岸探討與學習;第四單元則是分 析介紹法國與摩納哥公國(The Principality of Monaco)之間的特殊依存關 係,從國家與國家的政治定位出發,發現國家與國家政治定位之間也有 緊密的特殊依存關係,也可作為兩岸發展方向的參考,第五單元則是小 結。 6. 從憲法觀點出發論兩岸政治定位的未來發展 本章是從憲法出發來檢視討論兩岸之後政治定位的發展與可能性,第一 10.

(21) 第一章 緒論. 單元討論到目前中華民國憲法「一國兩地區」論的貢獻與缺憾:第二單 元則討論到由自決性公投決定兩岸政治定位走向的可能性;第三單元則 討論「一國兩制」的憲法意義與實施問題;第四單元則是「一中三憲」 構想的介紹與討論;最後一單元則是本篇文章對於兩岸當前憲法架構的 建議與評估。 7. 結論 最後一章是本文的結論,除了總結本論文的主要論點,最後也將第六章 的內容作出整理,提出本文對於兩岸政治定位將來走向的建議與看法。.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11. i n U. v.

(22)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二、 研究架構圖 圖 1-1 本文研究架構圖. 緒論.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必要性與紛擾性. 見. 學 結論:我國目前的憲法仍在一中憲法的架構下. ‧. io. y. sit. Nat. 釐清「一中」在兩岸憲法中的意義與解釋. n. al. er. ‧ 國. 立. 政 治 大 討論: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的定. 憲法學理. Ch. engchi. i n U. v. 的相關討 論與學說. 在一中憲法架構下兩岸政治定位 未來的發展與建議. 12. 國際上的 相關案例 參酌.

(23) 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研究範圍. 本文的研究範圍分成蒐集文獻、時間、對象、名詞界定四個部分: 一、 時間 本文的研究時間主要是聚焦在從民國八十年四月二十二日李登輝前總 統宣布廢止動員戡亂臨時條款開始,因為就中華民國政府而言,兩岸對峙 的關係在動員戡亂臨時條款的架構下,就是維持著中央政府與叛亂團體的 關係,因此若要討論兩岸相互定位問題就是要等到中華民國政府宣告廢止. 政 治 大 亂臨時條款廢止後,又開始了七次的憲法修正,而這七次的修正幅度不可 立 動員戡亂臨時條款之後才會出現討論空間。此外,中華民國憲法在動員戡. ‧ 國. 學. 謂之不大,因此把時間軸聚焦在民國八十年廢止動員戡亂臨時條款之後。 另外,本文在第四章的部分討論到中華民國憲法的制憲正當性以及對. ‧. 台灣地區的主權行使合法性,因此第二條時間軸則係從憲法制訂的民國 25. sit. y. Nat. 年起始討論。. io. er. 二、 蒐集文獻. 研究範圍在文獻上主要集中在法律上之論述討論,由於兩岸政治定位. al. n. v i n Ch 問題涉及範圍甚廣,因此本文就先將討論範圍限縮於法律上之論點,故在 engchi U 文獻採用上主要以中華民國憲法為憲法之論述依據,而中華民國憲法之範 圍及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本文、大法官解釋文、憲法理論等文獻,另外在佐 以大法官不同意見書與大法官協同意見書作為論述加強;而在國際法上 則,係以國際法理論、條約、宣言、國際法慣例為準;此外由於本文第六 章討論到兩岸政治定位未來之走向,因此就其他國家的憲政體制或實證案 例來做為比較分析。 三、 對象 在研究對象的設定上,除了標題的兩岸─「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 13.

(24)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國」是當然對象之外,由於兩岸問題因為歷史與政治現實因素會牽涉到美 國與日本,是故美、日也是研究對象。除此之外,因為本文期待能夠為兩 岸政治定位找出新方向,也參考了大量不同體制國家的政府體制,例如曾 經是分裂國家的德國、採行聯邦制的俄羅斯等國家。.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14. i n U. v.

(25) 第一章 緒論. 第六節. 文獻回顧. 一、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在我國憲法上的各種學說與見解之整理 (一) 一邊一國論 陳水扁前總統於 2002 年 8 月 3 日於東京世台會年會發表視訊談 話,陳述了一邊一國論的論調:「台灣與對岸是一邊一國。」而這樣的 一邊一國論調之後也得到了民進黨的肯認與解釋11,民進黨中央解釋 「一邊一國論」的內容與定義就是認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 政 治 大. 家,目前國號叫做中華民國,台灣從來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立. 但是,此說仍有許多瑕疵以及矛盾之處,之後就連民進黨的中國. ‧ 國. 學. 事務部主任陳忠信都補充說「一邊一國論」基本上是對於兩岸現況的 12 「事實陳述」 ,因此說不管在法理上、學理上都仍有很大的爭議與瑕. ‧. 疵存在。. Nat. sit. y. (二) 兩國關係論. n. al. er. io. 此說的立論基礎主要在於主張中華民國政府遷台欠缺合法性,認為在. i n U. v. 舊金山和約中日本僅僅只是「放棄」對台灣之主權,而非將主權轉移. Ch. engchi. 給中華民國政府,因此中華民國政府欠缺對台灣主權的合法性,在台 灣的政府應該是跟中國的政府毫無關連,在總統直選之後已經是和大 陸的中共政權屬於兩個不同、對等的國家關係。主張此論的黃昭元教 授更認為兩國論在憲法上最主要的立論依據有兩點13:首先是我國憲法 的地域效力僅僅限於台灣;其次是我國憲法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有 別於我國的另一個國家。. 11. 民進黨中央的新聞稿刊載於「聯合報」,2008 年 8 月 4 日,第 3 版。 邵宗海,2006 年,《兩岸關係》,台北:五南出版,第 360 頁。 13 許宗力主編,2000 年,《兩國論與台灣國家定位》,台北:學林出版,第 6 頁。 12. 15.

(26)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兩國關係論的基礎是建立在「台灣地位未定論」之上,而後繼的延伸 發展方向則是「台灣獨立運動」,在本文的第四章與第六章將會討論 到此說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三) 特殊國與國關係論 此一說法論點最具代表性之發言乃是李登輝前總統在民國 86 年 7 月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所提出的,此後也有許多學者贊同支持此 一論點,此一主張有以下幾個論點: 1. 此說認為中華民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中已經承認了兩岸分治、分裂的. 政 治 大. 事實,也肯認對岸統治權的合法性,因此兩岸應該是國與國互有主 權的關係。. 立. 2. 主張「憲法實施的範圍」就等於法律上主張的「主權範圍」,因此. ‧ 國. 學. 憲法範圍僅及於台灣地區,是故台灣與大陸是兩個主權地區,應該. ‧. 是不同的主權國家。. y. Nat. 3. 中華民國目前的總統、立委皆由台灣地區選出,因此所代表的正當. er. io. sit. 性也止於台灣地區,國家權力機構也指得到台灣地區人民的授權, 與中國大陸無關,因此中華民國只代表台灣而並非代表中國大陸與. n. al. 台灣。. Ch. engchi. i n U. v. 4. 主張民國八十年開始的修憲已經代表著中華民國憲法的變遷,中華 民國憲法經過多次修憲已經並非民國三十六年之憲法,中華民國憲 法已經發生同一性之改變,已經在地化、台灣化。 5. 認為中華民國主權及於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的說法並不符合事實也 不能解釋政治現實。 6. 主張國民政府遷台之後,領土已經發生根本上的改變,而非統治範 圍的縮小。 7. 此說法的特別之處在於認為兩岸目前乃是處於「實質」的國與國關 16.

(27) 第一章 緒論. 係,但又並非真正的國對國的關係,所以李登輝前總統在會用 「『至少』是特殊國與國之關係」。 但此論在解釋往往會與「兩國論」出現混淆的問題,主張此論的 許宗力教授就提到「兩國論」與「特殊國與國關係論」的主要差別便 在於盡管中華民國憲法發生了同一性的改變,也走向兩岸國與國關係 定位的方向,但是我國憲法始終未給對岸「正式」的合法外交承認, 我國憲法對於對岸的承認僅止於「統治權」上的承認,並不代表對於 對岸就認定是一個國家上的承認,因此直接定位成「國與國」關係較. 政 治 大 德政府所提出的「兩德特殊關係論」兩者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李登 立. 不洽當。14此外,許多李登輝前總統所出的「特殊國與國關係論」與西. ‧ 國. 學. 輝前總統的「特殊國與國關係論」是建立在兩個主權國家的關係上, 而西德的「兩德特殊關係論」卻是建立在兩德仍同屬於一個主權的屋. ‧. 頂之下,兩者雖然皆使用「特殊」一詞,但卻係截然不同的概念,必. sit. y. Nat. 須先在此予以釐清。. io. er. (四) 一國兩府論. 一國兩府理論的提出時間點較一國兩區稍早15,主要是政府官員16. al. n. v i n Ch 所提出解決兩岸定位之方法。此說內容上與一國兩區論有高度的相 engchi U. 似,但此說主要是認為目前兩岸之定位應該是屬於同屬於一個中華民 國但有兩個政府,一個是大陸的中共政府、一個是台灣的國民政府。 但此論基本上也較為接近「政治宣示」的性質,較無學理依據和 17. 主張,不過姚立明教授曾撰文替一國兩府解釋其法律意義 ,其認為一. 14. 同前註 13,第 149 頁。 一國兩府論首見於民國七十八年所提出。 16 立法委員林鈺祥在民國七十八年三月的立法院第八十三會期當中提出;法務部長蕭天讚 也在同年的四月於聯合報文章(四月十五日)提出;行政院院長俞國華也在民國七十八年八 月在立法院院施政報告中提出。 17 姚立明,〈一個中國」的憲法意涵〉,收錄於台灣主權論述小組主編,《台灣主權論述 論文集─上》,台北,國史館出版,第 198-219 頁。 15. 17.

(28)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國兩府在憲法角度上是可以被解釋的,也就是利用主權和治權分開的 角度來看,一國中有兩個政府,一個是合法的政府、另一個則是事實 上的政府。. (五) 一國兩席論 18 此論是學者楊力宇在其文章中 提及,期待能從兩岸在國際體運活. 動賽事中,雙方共同參與的模式出發來解決兩岸目前政治定位問題。 此論主張在兩岸對峙期間,中共方面不應該在國際上孤立或打及台. 政 治 大 個中國」原則下在國際上活動,只要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台灣就可 立 灣,應該讓台灣在國際上有活動空間,也就是中共應該讓台灣在「一. 「中國台灣」、「台北(中華)」的方式參加。. 學. ‧ 國. 以參與,台灣方面可以依循奧會模式的方法,採用「中華台北」、. y. Nat. 兩岸政治定位的法律層面討論並未有太多著墨19。. ‧. 但此說也被評論接近於「政治訴求」或是「政治操作」的見解,對於. er. io. sit. (六) 一國兩地區論. 此論點主要有學者蘇永欽等人所支持,此說是認為目前中華民國. al. n. v i n 領土仍然是全中國,也就是包括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但是中華民國 Ch engchi U 的統治權效力卻僅止於台灣地區,也就是台、澎、金、馬地區,而主 權卻是及於全中國包括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此說依據主張有下列論 點: (1).. 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時是以全中國領土為主權範圍,而儘管憲. 法歷經多次修憲,但是第四條始終未有變動,而且大法官第三二 八號解釋也明確指出領土範圍係政治問題,非司法問題,因此儘. 18 19. 楊力宇,1985 年,〈從一國兩隊到一國兩〉,《九十年代》,第 66 頁。 張亞中,民 87 年,《兩岸主權論》,台北:生智出版,第 95 頁。. 18.

(29) 第一章 緒論. 管事實上中華民國統治權不及於大陸地區,但在憲法規範上中華 民國之主權及領土仍及於全中國。 (2).. 將領土與憲法實施領域的概念分開,認為領土的概念與憲法. 上之主權並不同,主張限縮統治權行使範圍並不代表同時地限縮 主權範圍。 (3).. 主張主權與治權是分開的概念,也就是統治權限於台、澎、. 金、馬地區,但是主權仍屬全中國 (4)..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刻意使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 政 治 大 底下的地區與地區關係而非國與國。 立. 全體人民」用語,明顯刻意地將兩岸關係定位成同屬於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憲法始終皆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一主權國家,. ‧ 國. 學. (5).. 儘管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已經終止,中共已非叛亂團體,但在憲法. ‧. 中並未見到肯認其為主權國家之條文,依憲法予以大陸地區之定. y. sit. 中華民國於民國九十四年進行第七次修憲,而第七次修憲乃. io. er. (6).. Nat. 位,應可認憲法認為中共為一政治實體而非主權國家. 是政黨輪替之後的首次修憲,而第七次修憲條文中仍是用「自由. al. n. v i n Ch 地區」用語,足以證明中華民國憲法對兩岸定位仍持同一國家不 engchi U 同地區論點 (7).. 大法官釋字三二九號解釋說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所訂. 定之協議」不是「國際書面協定」,足證憲法之解釋亦認為兩岸 並非國與國關係,所以不認為兩岸之間的協議屬於國家之間的協 定。 (七) 一國兩制論 此論主要是中共官方所提出,最早的起源是鄧小平在 1979 年 10 月接受日本朝日新聞訪問時就透露:「中共可承認台灣為地方政府, 19.

(30)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台灣方面不但可以保留軍隊及高度自治地位,同時社會制度也可保 20 留,如同國共二次合作期間的陝北『特區』一樣」 ,之後到了 1984. 年 9 月 26 日中共與英國就香港歸還問題達成協議之後,鄧小平便公開 提出了「一國兩制」的想法21,主張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在一個中國 的前提之下,兩岸可以由不同的政府、行使不同的制度。這套構想理 論主要也是來自於主權與治權分開的理論說法,也就是中共主張北京 方面享有全中國包括台灣的主權,但在治權上卻不及於台灣。 (八) 整理. 政 治 大 出現了不小的爭議,也出現了各派的說法,其中「一國兩制」的說法 立. 在關於中華民國憲法在修憲之後對於兩岸之間的定位究竟為何,. 無法解釋我國憲法對兩岸政治定位的定論,因為中華民國憲法不等於. ‧ 國. 學. 香港基本法;而「一邊一國論」的說法則幾乎可以說是政治口號,欠. ‧. 缺理論依據。在眾多說法當中理論較完備且較多支持者是以「一國兩. 政治定位. sit. y. n. al. 一國兩 制. 一國兩 府. 一國兩 C一國兩 h e n chi g地區 席. er. 兩岸間仍同屬於一個國家關係. io. 國家結構. Nat. 地區論」與「特殊國與國關係論」。. v i n 一中三 U 憲. 特殊國 與國關 係. 兩岸為兩個國 家 一邊一 兩國論 國. 主權關係. 單一主權. 治權關係. 中央─ 地方. 政府─ 政府. 未說明. 地區─ 地區. 憲政實 體─憲 政實體. 準國家 與國家 關係. 國家─ 國家─ 國家 國家. 權力關係. 差序. 平等. 平等. 平等. 差序. 平等. 平等. 20 21. 兩個主權. 鄧小平的談話,請參閱中共「文匯報」,西元 1979 年 10 月 20 日,第 1 版。 摘自於「人民日報」,西元 1984 年 10 月 16 日。. 20. 平等.

(31) 第一章 緒論. 表 1-1 兩岸政治定位論述整理表(作者自行整理). (九) 「一國兩地區論」與「特殊國與國關係論」的主要異同 兩者主要相同之處皆在於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在歷經七次修憲之 後,對於我國統治權領域改變乃是所謂的「憲法變遷」現象22,但兩說 對於中華民國憲法在憲法變遷的程度上有不同的見解,導致兩岸對於 兩岸「主權」出現歧異,主張特殊國與國關係論者傾向於中華民國在 修憲後,已經「放棄」對岸的主權,而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主權的法源 依據來源已經是台灣人民所授予,與對岸主權不同,在領土上憲法修. 政 治 大. 改也「默示」領土變更23;而一國兩區論則是主張兩岸仍維持同一主. 立. 權,但中華民國的統治權因政治因素限縮在台灣地區。. ‧ 國. 學. 二、 關於對兩岸政治定位未來走向的提議與學說整理. (一) 公投制憲說(新生國家說)─兩國論與一邊一國論之理論依據. ‧. 此說是認為中華民國在西元 1912 年建立之後就存續至今,只是在. y. Nat. sit. 歷經國共內戰與西元 1991 年的修憲之後,中華民國就喪失了對中國大. n. al. er. io. 陸地區及中國人民的統治權與管轄權,在台灣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 i n U. v. 家24,也就是「中華民國在台灣」。但是,所謂的「中華民國在台灣」. Ch. engchi. 卻不被國際與北京所接受,因此台灣如果不強調自己是主權國家,追 求獨立自主,反而繼續使用中華民國國名,企圖形成第二個中國就無 法成為國際社會中的主權國家25,因此台灣必須透過重新制定憲法與國 號,確立主權是在台灣,也就是中華民國在民主化之後必須再次獨立. 22. 憲法變遷(constitutional change),是指因憲法規範與憲政體制之間實際不協調而產生的種種 變化。其中可能是因為依憲法規定的程序而對內容予以事實上的改變,或是透過習慣或政 府運用公權力之解釋,逐漸使憲法之正文或原意產生變化,詳細內容與定義可參葉俊榮, 民 92 年,《民主轉型與憲法變遷》,台北:元照出版。 23 同前註 13,第 16 頁。 24 許慶雄,民 89 年,《憲法入門》,台北:元照出版,第 293 頁。 25 同註釋 24 書,第 294 頁。. 21.

(32)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26 的主張 。主張此論者除了提出必須透過「制憲」的方式重新改變兩岸. 的主權關係外,還有另外一個重要主張與方法就是透過「公投」的方 式,主張公投者認為台灣目前仍屬於中華民國的領土,而中華民國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間的糾葛難以釐清,但是台灣人民擁有自決權,可以 透過公投「正名」與「制定新憲」來擺脫過去包袱27,借鏡東帝汶公投 的經驗28來讓台灣新生成為一個新的主權獨立國家。這樣就釐清並確立 了兩岸之間的政治定位。 (二) 一國兩制. 政 治 大 步的官方肯認,則是西元 1979 年 9 月全國人大常委員長葉劍英向新華 立. 一國兩制的主張最早是由鄧小平在西元 1979 年所提出,而更進一. 社記者發表談話,也就是著名的「葉九條」,在內容指出「國家實現統. ‧ 國. 學. 一之後,台灣可做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 ‧. 隊,中央政府不干預台灣地方事務;台灣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 y. Nat. 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 er. io. sit. 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外國投資不受侵犯。29」在葉九條中可 以看到一國兩制的內容與方向。緊接著中共又在西元 1982 年重新制定. al. n. v i n 的憲法中肯認了「一國兩制」的法源性與正當性,在八二憲法中的序 Ch engchi U 言即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且在憲法第 31 條30確立特別行政區的地位。之後又在「關於憲法修改草案的報. 告」中詳細說明了憲法第 31 條的立法原因與精神,當中提到「因為考. 26. 陳隆志,1993 年,〈台灣加入聯合國的展望〉,東京:律師通信,第 169 期 黃昭堂,民 97 年,《確立台灣的國家主權─由事實上的國家到法理上的國家》,台北: 現代文化基金會,第 17 頁。 28 東帝汶的例子請詳參雲程,2006,《放眼國際:領土變遷與台灣(下)》 ,台北:憬藝出版。 29 郭立民,民 80 年,《中共對台政策資料選集(1949-1991)上》,台北:永業出版,頁 412。 30 中共八二憲法第 31 條內容「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 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27. 22.

(33) 第一章 緒論 31. 慮到台灣特殊情況的需要,才有憲法第 31 條」 。一國兩制雖然為北 京方面所提出的主張,但也確實為兩岸的政治定位,提供了除了武力 吞併之外的另一個選項。 (三) 邦聯制 邦聯制在兩岸的統合與定位上一直是個常被提及的選項與方式, 基本上邦聯乃是國家聯合的一種類型,是屬於國際法上的國家聯合, 也就是兩個以上的國家因為某種需求來共同處理彼此間的事務,依據 國際條約來成立共同體,成員國的關係頗密切,在成員國之上還有一. 政 治 大 論主要認為兩岸目前在憲法上都沒有主張要放棄「中國」的領土與主 立 個共同機關與條約,用來規範協調邦聯之間的關係與互動。主張邦聯. ‧ 國. 學. 權,但兩岸在政治現實上卻有著極大的差異,因此邦聯無疑是一個雙. 32 方的交集選項,給予討論「一中原則」更大的發展空間 。而著名國際. ‧. 法學者丘宏達教授也曾撰文表示邦聯制對我國憲政體制可以保留不. sit. y. Nat. 變、亦可獲得美方支持、消除中共擔心台獨的疑慮,是目前兩岸統一. io. (四) 一中三憲說. er. 唯一可行的模式33。. al. n. v i n Ch 一中三憲乃是學者張亞中等人所提出的創見,由於目前兩岸若要 engchi U. 尋求和平發展的路徑,就政治現實而言兩岸統合是較為可行之路,但 統合並非易事,兩岸必須尋求雙方的最大公約數才有可能進行統合, 而目前兩岸在雙方的憲法上都仍然維持著「一中架構」,盡管這個「一 中」仍然有爭議與解釋空間,在政治現實上為求讓中共消除疑慮就必 須讓「一中」再「憲法化」,而這個憲法化的法律架構就是「第三 憲」。一中三憲與一國兩制不同之處在於,一中三憲不僅解釋了兩岸 31. 王禹,2008 年,《一國兩制憲法精神研究》,廣東:人民出版,第 4 頁。 陳毓鈞,〈邦聯制似可作為一中基礎〉,中國時報,民 89 年 4 月 25 日,第 15 版。 33 丘宏達,〈從邦聯模式看兩岸關係和前景,邦聯制似可作為一中基礎〉,中國時報,民 89 年 5 月 16 日,第 13 版。 32. 23.

(34)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現在的」分裂分治狀態,更提供了「未來的」和平發展走向與規 34 範;而一國兩制僅僅是提供未來統一後的政治安排 。其實不必把第三. 憲當成傳統形式的成文憲法35,簡單的來說,一中三憲就類似於兩岸簽 署了政治性的和平協議條約架構,而這份條約架構乃是建立在「一 中」的基礎上,拘束限制了台灣獨立的可能,消除了中共的疑慮。而 這樣的條約架構是具有憲法效力的,是對於兩岸政府的法律秩序具有 憲法拘束力的架構,也就像一頂帽子一樣讓兩岸的「兩憲」得以並 存。. 政 治 大 上述對兩岸政治定位未來發展的四種提議與方向,其中的公投制 立. (五) 整理. 憲說與邦聯制基本上是將兩岸的政治定位給定位在「國與國」的關. ‧ 國. 學. 係,因為公投制憲說的目的就是重新建立一個新國家,而這個新國家. ‧. 與大陸自然就是國與國的定位關係;至於邦聯制,邦聯制雖然名義上. y. Nat. 兩岸是同一個國家(例如:中華邦聯),但在國際法人格上,邦聯並非. er. io. sit. 是一個有完整國際法人格的主體,邦聯也不能做為一個國際法主體, 與聯邦不同之處在於,邦聯的成員國在國際法上都有完整的法人格也. al. n. v i n 是完整的國際法主體,因此邦聯充其量就是一個國際組織而已,所以 Ch engchi U 在邦聯制的兩岸政治定位上也仍然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 另外的一國兩制與一中三憲說法,則是將兩岸的政治實體給定位 在「同屬一個主權、治權分立」的關係上(可見圖 1-2、1-3),但兩者說 法有所不同的地方在於,「一國兩制」雖然將兩岸定位在同一主權、治 權分離,但是北京與台北的關係卻是由上而下的從屬關係,也就是中 央政府─高度自治的地方政府(特別行政區),但是一中三憲則是將兩 岸立於一個平行的關係,重新建立起一個新的屋頂架構,將兩岸都置 34 35. 張亞中,2010 年,《統合方略》,台北:生智文化,,第 133 頁。 同前書,第 135 頁。. 24.

(35) 第一章 緒論. 於同一個架構下,在這個新的架構下台北和北京都是平等的憲政主 體,兩者皆從屬於雙方簽署的協議(第三憲)之下。兩者差異可見下 圖:.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5. i n U. v.

(36)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一國兩制:台北與北京處於「垂直」的從屬地位 圖 1-2 一國兩制兩岸政治權力結構圖. 政 治 大. ◎一中三憲:台北與北京處於「平行」的平等地位. 立. 圖 1-3 一中三憲兩岸政治權力結構圖.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6. i n U. v.

(37) 第二章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必要性與紛擾性.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7. i n U. v.

(38)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第二章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必要性與紛擾性 第一節.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緣起. 對於台北方面和北京方面而言,「兩岸關係」是一個必須正視且無法 迴避的重要議題,但在兩岸關係涉及談判事宜中除了「一個中國的原則」 1. 之外,最棘手的問題可能就是兩岸之間的「相互政治定位問題」 。而兩岸 之間為何會有「政治定位」的問題?而「政治定位」定位問題是如何產生. 政 治 大 一、政治定位的意義與思考 立. 則是本節所欲探討之重點。. 「定位」的原意,根據教育部的國語辭典網站內容乃指經過測量後所. ‧ 國. 學. 確定的位置,引申作為對事情或人物所下之在各種範圍的評價與論斷2,舉. ‧. 例而言,例如:「歷史定位」,就是指一個人或一件事情在歷史上的地位. y. Nat. 與評價。在現實生活當中,每個人、每件事情、每個事物常常都會用帶有. er. io. sit. 價值判斷的符號來代表,在使用這樣的符號久了之後,這樣帶有價值判斷 的符號就會形成一種共同認知或價值觀,讓符號與符號背後所代表的「主. al. n. v i n 體」產生結合共用的效果,進而出現「認同」,也就是本身或他人對於該 Ch engchi U 符號與主體之間的認知聯繫,透過「認同」的手段也會使得該符號所代表 的主體在眾人的認知上能夠有著大家共識的「定位」,舉例而言,「兄弟 關係」本來應該係指具有血緣關係的親屬關係,但我們卻時常習慣地用來 使用在國家與國家的交往相互定位上,如「兄弟之邦」、「兄弟情誼」, 而這樣的定位即代表著兩國的交往處於一種「平輩」卻又堅定的關係。 在初步的了解對於所謂「定位」的意義之後,而「政治定位」又代表 是什麼意思呢?「政治定位」的意義,應該是指在政治上我們是如何看待 1 2. 邵宗海,2006 年,《兩岸關係》,五南出版,第 343 頁。 教育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站:http://dict.revised.moe.edu.tw/。. 28.

(39) 第二章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必要性與紛擾性 3. 對方,或是把對方看成什麼,同時由此延伸出雙方在政治上的關係 。而目 前兩岸相互的政治定位的本質應該是在替兩岸的「主權性質」來找出政治 定位。兩岸之間需要替「主權性質」來找出「政治定位」的問題是極為複 雜且棘手的,因為國家與國家相互之間的定位問題基本上在西元 1648 年西 伐利亞和約(Peace of Westphalia)建立之後,國家與國家之間相互關係基本上 已經是平等關係,就不會出現如中國傳統朝貢體系會有「藩屬」、「父 子」關係的定位關係,國家與國家之間都是平等的,無須再去做特別定 位。但是,兩岸之間的政治定位問題卻是特別的,因為自從西元 1949 年國. 政 治 大 與代表中共的北京政權分裂分治的局面,兩岸面臨的分裂問題並非國家的 立 共內戰導致國民政府遷播至台灣,中國開始出現代表國民政府的台北政權. 分裂,在其他的分裂國家如以往的德國、越南,現今的韓國,他們國家的. ‧ 國. 學. 分裂之後,就是以二個國家的身份出現,所以在分裂國家之間只有承認與. ‧. 否的問題,沒有政治定位問題;但在兩岸之間的分裂,則是由於國共兩黨. y. Nat. 的內戰所至,且遺留下來而今浮上檯面的問題,所以不是國家分裂,而是. er. io. sit. 政府分治,從而出現的政治定位的難題。而是政府的分治4。 此外,兩岸的政治定位問題基本上還可以分成三個層次:自我定位、. al. n. v i n 相互定位、國際上的定位C 。「自我定位」就是指兩岸各自彼此對於自己政 hengchi U 5. 府的政治定位,對於北京方面而言較無疑義,北京方面認為自己繼承了中 華民國,也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台北方面至多僅只是地方政權,但對 於台北方面則出現了較大的爭議,這也是本章欲探討政治定位問題的研究 動機之一。而「相互定位」問題則是兩岸之間的問題,兩岸彼此互相如何 看待,而這也應該是兩岸政治定位中最為複雜的一部分,因為這也牽扯到. 3. 楊開煌,2009 年 11 月 1 日,〈從政治定位看兩岸關係六十年〉,《海峽評論》,第 227 期,第 60 頁。 4 楊開煌,2009 年 11 月 1 日,〈從政治定位看兩岸關係六十年〉,《海峽評論》,第 227 期,第 64 頁。 5 王聖淳,民 92,〈從「特殊國與國關係」討論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碩士學位論 文》,第 23 頁。. 29.

(40)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兩岸之間的相互政治考量因素。最後則是「國際上的政治定位」部分,這 一部分反而目前無太多爭議,由於兩岸政治定位問題雖然爭議頗大,但主 要範圍還是在兩岸之間,主體也還是兩岸雙方,因此國際上的各國對於兩 岸之間政治定位的問題有一種普遍的共識,就是兩岸自行解決,國際全盤 6. 接受 ,因此這一部分反而較無爭議。 由上可得知,兩岸政治定位問題是相當的複雜與困難的,而且在國際 上也似乎未見有相同類似的情況,但也正因如此,兩岸政治定位問題也充 滿無限的創造可能性與發展方向。. 政 治 大 雖然兩岸分治超過一個甲子的歲月,但有趣的地方是兩岸在分治的初 立. 二、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緣起. 期反而對於政治定位問題並無太大的爭議與歧見,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產. ‧ 國. 學. 生卻是近年兩岸開始頻繁接觸交流後所產生。前段已經介紹過政治定位的. y. Nat. 所以會產生政治定位問題原因如下:. ‧. 定義與意義,而本段就要探討介紹為何兩岸會產生政治定位問題。兩岸之. er. io. sit. (一) 兩岸因為內戰導致分裂分治. 兩岸之所以會產生「政治定位」問題的最根本原因乃是兩岸從西. al. n. v i n 元 1949 年內戰發生之後,雙方仍未統一,讓原本統一的中國一分為 Ch engchi U. 二,成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統治台灣、澎湖、金門、 馬祖的中華民國政府以及有效統治中國大陸地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 府雙方都主張擁有全中國的領土主權,而且雙方政府也都不願意承認 兩岸之間為「國家與國家」關係,也正因為如此才導致了雙方必須去 尋求分治之後雙方之間的政治定位關係,是「中央與地方」亦或「地 方與地方」關係,由於現代國際體系的思維與習慣,一個國家只會擁 有一個中央政府,所以選項自然不會發生「中央與中央」的關係,但 6. 楊開煌,2009 年 11 月 1 日,〈從政治定位看兩岸關係六十年〉,《海峽評論》,第 227 期,第 66 頁。. 30.

(41) 第二章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必要性與紛擾性. 如果是「中央與地方」關係的模式,那麼兩岸究竟何者是中央、何者 是地方;又如果是「地方與地方」關係,那麼兩岸之間的「中央政 府」又在何處呢?是故在兩岸政府處於分治的現實下就必須面對「政 治定位」的問題與挑戰。 (二) 兩岸談判交流的需要 前面談到兩岸政府之間反而在分裂分治初期沒有「政治定位」問 題的原因主要是在於兩岸在分裂分治初期仍然處於內戰延續狀態,雙 方對立關係依然十分緊張,兩岸之間也仍然不時有戰爭發生,因此兩. 政 治 大 定位是「叛亂團體」與「死亡政權」 ,在台北方面根據中華民國中央 立 岸政府都主張認為自己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也都認為對方的政治 7. 政府在內戰前所頒布的動員戡亂臨時條款認定北京方面的政權是「叛. ‧ 國. 學. 亂團體」,主張自己是中央政府;至於北京方面則認定中華人民共和. ‧. 國已經成功的繼承中華民國,而中華民國已經走入歷史,主張中華人. y. Nat. 民共和國已經根據國際法上的繼承理論繼承了中華民國。雙方都認為. er. io. sit. 自己是唯一代表中國的法統政權。所以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儘管雙 方處於高度緊張的對立情況,卻反而出現相同的認知與共識,也就是. al. n. v i n 自己是代表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對方是叛亂團體和死亡政權,在這 Ch engchi U 樣的背景下,「政治定位」問題反而是沒有太大爭議的,在國際上也 因為東西陣營冷戰的因素讓雙方的邦交國也都只願意承認兩岸政府的 其中一方,而這當中最為具體的實例就是西元 1951 年到 1971 年之間聯 合國中國代表席次之爭,在當時台北與北京不斷的在聯合國中國代表 席次由誰代表議題上爭論不休,甚至有其他國家提出將中國代表席次 一分為二的提議都遭到了兩岸政府的嚴正否決8,雙方都堅持著「一個 7. 邵宗海,2006 年,《兩岸關係》,五南出版,第 345 頁。 在 1966 年的聯合國大會第 21 屆常會上,義大利等六國提出決議草案,要求聯合國大會應 該委派若干會員國組成委員會來研究中國在聯合國代表席次問題。義大利代表主張:為避 免多年來大會為中國代表席次問題淪為無意義之爭論以及確認中共之要求,聯合國應該委. 8. 31.

(42)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中國」的原則,也都全力的否定對方政府代表中國的合法性與正當 性。 但是,隨著冷戰結束的國際情勢改變以及台北方面的政治改革開 放,兩岸開始了交流與接觸,兩岸政府在現實上必須面臨到與對方的 談判與交流,因此勢必不能再像以往那樣用叛亂團體的政治定位來定 位彼此,所以也產生了政治定位的新問題,台北方面開始主動的追求 定位兩岸的新政治定位,從西元 1978 年開始的開放台灣民眾赴大陸探 親開始,台北方面開始尋求對於北京方面的新政治定位,在西元 1990. 政 治 大 「中共當局」,代表台北方面開始尋求新的政治定位。緊接著在隔 立 年李登輝前總統在其就職演說對於提及北京方面的用語則開始使用. 年,台北方面終止了動員戡亂臨時條款,也就是在台北的中華民國政. ‧ 國. 學. 府的官方認定上北京方面不再具有「叛亂團體」的政治定位,這也使. ‧. 得兩岸政治定位開始必須走向新的政治定位,台北方面的主動出招,. y. Nat. 同時也迫使北京方面也必須正視思考兩岸之間全新的政治定位問題。. er. io. sit. (三) 兩岸未來走向的問題. 在論語的子路篇第十三節當中孔子有提及「必也正名乎。」的概. al. n. v i n 念與想法,由此可見得名份對於中華文化圈是具有相當重要性,兩岸 Ch engchi U 的政治定位也就是一種名份的表現,從兩岸在國際上皆強調自己是正 統政權到兩岸之間早期的互不承認都可以看出兩岸對於名份的重視程 度。兩岸之間目前維持著對立的現狀,而且雙方對於未來的走向與發 展似乎仍未出現共識,在台北方面也為兩岸未來的發展方向提出了許 多不同的看法,不論是統或是獨;而北京方面則是主張在「一個中. 派委員會就中國問題做出研究,特別是中共政權掌握中國大陸之事時。而加拿大更提出 「由中華民國代表其實際控制的台灣,中共代表其所控制的中國大陸,而中國在安全理事 會常任理事國的席次則由中共取代」,而這些提議都遭到了台北與北京方面的否決與反 對。詳細相關內容請參閱劉志攻,民 74 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大會的參與─外交政 策、國際環境以及參與行為》,台北:商務印書館,第 130-131 頁。. 32.

(43) 第二章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必要性與紛擾性. 國」的原則下期待達到統一的模式。一旦兩岸有新的發展,不論兩岸 之間未來是獨或是統、是分或是合,兩岸的政治定位必定要做出重新 定位的改變,也就是兩岸的政治定位也代表著兩岸之後的未來走向問 題。 如上所述,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緣起主要是因為:內戰導致分裂 分治的現實、兩岸談判交流的需求、未來走向發展的問題,由此可見 得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對於兩岸而言,不管是現在、未來都是有所需求 且不可迴避的重要問題。.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3. i n U. v.

(44)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第二節.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必要性與紛擾性. 如前所述,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在兩岸分裂分治的初期其實是沒有太大 爭議或是歧見的,主要是在於兩岸互不承認對方,但當兩岸開始必須要接 觸交流時,政治定位問題就開始浮出檯面。前一節已經談到兩岸政治定位 問題之所以會緣起是因為過去的兩岸分治現實、現在的談判需求、未來的 走向發展方向,但兩岸政治定位為何會變成現在的談判需求以及未來走向 發展方向的重要關鍵,兩岸政治定位的必要性在哪?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究. 政 治 大 一、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必要性 立. 竟有何困難?則是本節所欲探討的問題。. 在兩岸政治定位問題上,台北方面的積極性高於北京方面,對於. ‧ 國. 學. 台北方面而言,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在兩岸關係上是優先考慮的首選議. ‧. 題,相較於台北方面北京顯得十分被動,但隨著兩岸交流日益頻繁,. y. Nat. 北京方面也開始改變以往對於兩岸政定位的僵硬底線,開始有了些許. er. io. sit. 彈性的變化9。而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必要性究竟為何?為何台北和北 京會對於兩岸政治定位如此重視?其必要性的主要理由如下:. n. al. Ch. (一) 台北方面需要國際空間. engchi. i n U. v. 從西元 1971 年台北方面退出聯合國,中國代表席次由北京取得代 表權之後,台北方面的外交就出現了相當艱難的困境,台北方面不僅 面臨到邦交國的斷交潮10,國際組織的參與更是受到挫折,除此之外, 北京方面也不斷的對台北方面的外交空間進行壓迫。也正因為如此, 台北方面的外交困境也導致了內部出現台獨或是更改國號的意見與聲 音,台北內部也因為北京的壓迫導致人民對北京出現不友善感11。由此 9. 邵宗海,2010 年 4 月 30 日,大陸對台灣政治定位問題微變,旺報。 根據外交部資料,民國 59 年我國邦交國數目為 66 國,經過退出聯合國、中美斷交後, 至今(民國 100 年)我國邦交國數目為 23 國,由此可見得我國在外交上的困境極為艱難。 11 2008 年,年代新聞民調中心以「台灣民眾認為最不友善國家」為題,而統計結果台灣民 10. 34.

(45) 第二章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必要性與紛擾性. 可見台北方面若是無法突破外交困境,也將會導致台獨主張和兩岸對 立感的升高,進而使得兩岸關係降入冰點。而台北方面的國際空間則 取決於北京方面的態度,北京向來主張台北方面參與國際組織或活動 必須以一個中國原則為前提,在台北參與國際活動的政治定位與名稱 斤斤計較,例如在西元 2010 年的東京國際影展上,北京的代表團就要 求台北方面必須以「中國台北」名稱參與,導致雙方雙雙退席,也讓 台北內部一度出現反中浪潮,而台北方面內部也對於參與國際組織的 名稱爭議不斷,如西元 2009 年馬英九政府以「中華台北」的名稱以觀. 政 治 大 至發動遊行抗議,由此可見得兩岸政治定位問題對於台北方面的國際 立. 12 察員身分出席 WTA 世界衛生組織大會就遭到在野黨批偷渡主權 ,甚. 北內部的政治問題與兩岸關係的變化。. 學. ‧ 國. 發展空間有絕對性的影響,而台北方面的國際發展空間更是牽動了台. ‧. (二) 北京方面想要從經濟交流談判進入到政治交流談判. y. Nat. 北京方面對於台北方面的交流維持著「先經濟、後政治」13的發展. er. io. sit. 基調,在雙方的接觸上也都以民間機構代替官方機構的交流為主,但 隨著西元 2008 年台北方面政黨輪替之後,兩岸交流迅速升溫,三通、. al. n. v i n 直航,乃至 ECFA 兩岸經貿合作貿易架構的簽訂,兩岸彼此之間在經 Ch engchi U. 濟交流已經相當熱絡與成熟,兩岸間的政治交流與談判則開始被注意 與討論。從西元 2008 年胡錦濤提出的胡六點後,他在其中指示兩岸現 狀是「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以及暗示兩岸的政治定位「可 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探討」的談話,目 眾認為中共是對台最不友善國家的有 51.7%,認為是美國的有 3.8%,認為是日本的有 5.4%,認為是韓國的有 9.3%,不知道或拒答的有 29.8%。 12 陸以正,〈WHA 突破,在野不應太質疑〉,台北:中國時報 A19 版,2009 年 5 月 2 日。 13 中共總理溫家寶在西元 2008 年博鰲論壇接見台灣代表團錢復一行人就公開說明「中國將 按照先經濟後政治,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下,務實探 討和解決兩岸政治及軍事問題。」同年,中共政協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也在海峽 兩岸關係協會第二次理事會上公開表示「兩會商談必須要先易後難、先經濟後政治」。. 35.

(46) 從中華民國憲法論兩岸政治定位. 前已經廣泛的在中國大陸的涉台系統中被點讀。這也就是說,北京必 須在進入政治談判之前,要先確定對台灣的「政治定位」。除此之 外,北京方面的學界也開始關注兩岸政治定位的相關論述,如曾任中 14 共國台辦副主任和海協會副會長的唐樹備 、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台港. 澳研究所所長嚴安林15、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劉國琛16等等都對兩 岸政治定位問題提出相關理論與研究。其中唐樹備更是北京方面的退 休高級官員,由此可見得北京方面對於兩岸政治談判的準備業已開 始,而政治談判的前提正是兩岸政治定位問題,而北京正為兩岸政治. 政 治 大 (三) 兩岸之間的交流實際需要 立 定位問題開始研究討論。. 兩岸之間的交流日益頻繁已經是不可逆的現實了,根據行政院陸. ‧ 國. 學. 委會網站的數據統計,大陸占台灣貿易出口比例已經從西元 1984 年的. ‧. 1.06%躍升到西元 2010 年的 23.01%,此外台灣對大陸的貿易依存度在. y. Nat. 西元 2009 年也已經達到 22.89%。在兩岸交流人數統計上,台灣赴大陸. er. io. sit. 旅遊人數已經從 2000 年的 3108643 人次增加到 2009 年的 4484100 人 次,而大陸赴台灣人數也從 2004 年的 138561 人次增加到 2009 年的. al. n. v i n 1064999 人次。基本上兩岸的交流不論在經貿、文化上都已經相當頻 Ch engchi U. 繁,但在這樣頻繁的交流背景下也出現了相當的疑慮與需求,例如台 北方面對於北京方面的貿易依存度較大陸對於台灣的貿易依存度還要 高17,如果兩岸之間的貿易交流因故萎縮或是因為兩岸政治因素導致兩 岸經貿政策有所改變,那麼對於台北方面的衝擊勢必比對於北京方面 14. 唐樹備曾在 2006 年 4 月兩度在北京與廈門公開發表《兩岸在政治關係定位上的衝突及建 立兩岸和平穩定關係前瞻》一文。 15 嚴安林,2009 年,〈海峽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回顧與思考〉,2009 兩岸關係研討會,會 議論文,南京。 16 劉國琛,2009 年,〈國家球體理論和平發展共同治理〉,兩岸一甲子研討會,會議論 文,台北。 17 高長、蔡慧美,1993 年 4 月,〈海峽兩岸投資與貿易關係研究〉,收錄於張五岳主編 《兩岸關係與大陸政策》,台北:五南出版,第 34 頁。. 36.

數據

圖 5-6 奧匈帝國政合國結構圖(作者自行整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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