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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八十

在文檔中 志第七十三 (頁 99-114)

           

宋史      ·1918· 

     

志第八十 

 

乐二

   

  景祐三年七月,冯元等上新修《景祐广乐记》八十一卷, 

诏翰林学士丁度、知制诰胥偃、直史馆高若讷、直集贤院韩琦  取邓保信、阮逸、胡瑗等钟律,详定得失可否以闻。 

  九月,阮逸言 :“臣等所造钟磬皆本于冯元、宋祁,其分  方定律又出于胡瑗算术,而臣独执《周礼》嘉量声中黄钟之法  及《国语》钧钟弦准之制,皆抑而不用。臣前蒙召对,言王朴  律高而李照钟下 。窃睹御制《乐髓新经历代度量衡 》篇,言 

《隋书》依《汉志》黍尺制管,或不容千二百,或不啻九寸之长, 

此则明班《志》已后,历代无有符合者,惟蔡邕铜龠本得于《周  礼》遗范,邕自知音,所以只传铜龠,积成嘉量,则是声中黄  钟而律本定矣。谓管有大小长短者,盖嘉量既成,即以量声定  尺明矣。今议者但争《汉志》黍尺无准之法,殊不知钟有钧、 

石、量、衡之制。况《周礼》、《国语》,姬代圣经,翻谓无凭, 

孰为稽古?有唐张文收定乐,亦铸铜瓯,此足验周之嘉量以声  定律明矣。臣所以独执《周礼》铸嘉量者,以其方尺深尺,则  度可见也;其容一鬴,则量右见也;其重钧,则衡可见也;声  中黄钟之宫,则律可见也。既律、度、量、衡如此符合,则制  管歌声,其中必矣。臣昧死欲乞将臣见铸成铜瓯,再限半月内  更铸嘉量,以其声中黄钟之宫,乃取李照新钟就加修整,务合 

             

宋史      ·1919· 

 

周制钟量法度。文字已编写次,未敢具进 。”诏送度等并定以  闻。 

  十月,度等言 :“据邓保信黍尺二,其一称用上党秬黍圆  者一黍之长,累百成尺,与蔡邕合。臣等检详前代造尺,皆以  一黍之广为分,唯后魏公孙崇以一黍之长累为寸法,太常刘芳  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即为一分,中尉元匡以一黍之广度黍二缝  以取一分,三家竞不能决。而蔡邕铜龠,本志中亦不明言用黍  长广累尺。今将保信黄钟管内秬黍二百粒以黍长为分,再累至  尺二条,比保信元尺一长五黍,一长七黍,又律管黄钟龠一枚, 

容秬黍千二百粒,以元尺比量,分寸略同。复将实龠秬黍再累  者校之,即又不同。其龠、合、升、斗亦皆类此。又阮逸、胡  瑗钟律法黍尺,其一称用上党羊头山秬黍中者累广求尺,制黄  钟之声。臣等以其大黍百粒累广成尺,复将管内二百粒以黍广  为分,再累至尺二条,比逸等元尺一短七黍,一短三黍。盖逸  等元尺并用一等大黍,其实管之黍大小不均,遂致差异。又其  铜律管十二枚,臣等据楚衍等围九方分之法,与逸等元尺及所  实龠秬黍再累成尺者校之,又各不同。又所制铜称二量亦皆类  此。臣等看详其钟、磬各一架,虽合典故,而黍尺一差,难以  定夺。”又言:“太祖皇帝尝诏和岘等用景表尺典修金石,七十  年间,荐之郊庙,稽合唐制,以示诒谋。则可且依景表旧尺, 

俟天下有妙达钟律之学者,俾考正之,以从周、汉之制。其阮  逸、胡瑗、邓保信并李照所用太府寺等尺及阮逸状进《周礼》 

度量法,其说疏舛,不可依用。” 

  五年五月,右司谏韩琦言:“臣前奉诏详定钟律,尝览《景  祐广乐记 》,睹照所造乐不依古法,皆率己意别为律度,朝廷  因而施用,识者非之。今将亲祀南郊,不可重以违古之乐上荐  天地、宗庙。窃闻太常旧乐见有存者,郊庙大礼,请复用之。” 

             

宋史      ·1920· 

 

诏资政殿大学士宋绶、三司使晏殊同两制官详定以闻。七月, 

绶等言 :“李照新乐比旧乐下三律,众论以为无所考据。愿如  琦请,郊庙复用和岘所定旧乐,钟磬不经镌磨者犹存三县奇七  虡,郊庙、殿庭可以更用。”太常亦言:“旧乐,宫县用龙凤散  鼓四面,以应乐节,李照废而不用,止以晋鼓一面应节。旧乐, 

建鼓四,并鞞、应共十二面,备而不击,李照以四隅建鼓与镈  钟相应击之。旧乐,雷鼓两架各八面,止用一人考击,李照别  造雷鼓,每面各用一人椎鼓,顺天左旋,三步一止,又令二人  摇鞉以应之。又所造大竽、大笙、双凤管、两仪琴、十二弦琴  并行。今既复用旧乐,未审照所作乐器制度,合改与否?”诏: 

“悉仍旧制,其李照所作,勿复施用。” 

  康定元年,阮逸上《钟律制议》并图三卷。皇祐二年五月, 

明堂礼仪使言 :“明堂所用乐皆当随月用律,九月以无射为均, 

五天帝各用本音之乐 。”于是内出明堂乐曲及二舞名:迎神曰 

《诚安》;皇帝升降行止曰《仪安》;昊天上帝、皇地祇、神州  地祇位奠玉币曰《镇安》,酌献曰《庆安》;太祖、太宗、真宗  位奠币曰《信安》,酌献曰《孝安》,司徒奉俎曰《饎安 》;五  帝位奠玉币曰《镇安》,酌献曰《精安》,皇帝饮福曰《胙安》;  退文舞、迎武舞、亚献、终献皆曰《穆安》,彻豆曰《歆安》,  送神曰《诚安》归大次曰《憩安》;文舞曰《右文化俗》,武舞  曰《威功睿德 》。又出御撰乐章《镇安 》、《庆安》、《信安》、 

《孝安》四曲,余诏辅臣分撰。庚戌,诏 :“御所撰乐曲名与  常祀同者,更之。'遂更常所用圜丘寓祭明堂《诚安 》之曲曰 

《宗安》,祀感生帝《庆安》之曲曰《光安》,奉慈庙《信安》 

之曲曰《慈安 》。 

  六月,内出御撰明堂乐八曲,以君、臣、民、事、物配属  五音,凡二十声为一曲;用宫变、徵变者,天、地、人、四时 

             

宋史      ·1921· 

 

为七音,凡三十声为一曲;以子母相生,凡二十八声为一曲: 

皆黄钟为均。又明堂月律五十七声为二曲,皆无射为均;又以  二十声、二十八声、三十声为三曲,亦无射为均,皆自黄钟宫  入无射。如合用四十八或五十七声,即依前谱次第成曲,其彻  声自同本律。及御撰鼓吹、警严曲、合宫歌并肄于太常。 

  是月,翰林学士承旨王尧臣等言: 

  奉诏与参议阮逸所上编钟四清声谱法,请用之于明堂者。 

窃以律吕旋宫之法既定以管,又制十二钟准为十二正声,以律  计自倍半。说者云 :“半者,准正声之半,以为十二子声之钟, 

故有正声、子声各十二 。”子声即清声也。其正管长者为均, 

自用正声;正管短者为均,则通用子声而成五音。然求声之法, 

本之于钟,故《国语》所谓"度律均钟"者也。 

  其编金石之法,则历代不同,或以十九为一虡者,盖取十  二钟当一月之辰,又加七律焉;或以二十一为一虡者,以一均  声更加浊倍;或以十六为一虡者,以一均清、正为十四,宫、 

商各置一,是谓"县八用七"也;或以二十四为一虡,则清、正  之声备。故唐制以十六数为小架,二十四为大架,天地、宗庙、 

朝会各有所施。 

  今太常钟县十六者,旧传正声之外有黄钟至夹钟四清声, 

虽于图典未明所出,然考之实有义趣。盖自夷则至应钟四律为  均之时,若尽用正声,则宫轻而商重,缘宫声以下,不容更有  浊声。一均之中,宫弱商强,是谓陵僭,故须用子声,乃得长  短相叙。自角而下,亦循兹法。故夷则为宫,则黄钟为角;南  吕为宫,则大吕为角;无射为宫,则黄钟为商、太簇为角;应  钟为宫,则大吕为商、夹钟为角。盖黄钟、大吕、太簇、夹钟  正律俱长,并当用清声,如此则音律相谐而无所抗,此四清声  可用之验也。至他律为宫,其长短、尊卑自序者,不当更以清 

             

宋史      ·1922· 

 

声间之。 

  自唐末世,乐文坠缺,考击之法久已不传。今若使匏、土、 

丝、竹诸器尽求清声,即未见其法。又据大乐诸工所陈,自磬、 

箫、琴、和、巢笙五器本有清声,埙、篪、竽、筑、瑟五器本  无清声,五弦阮、九弦琴则有太宗皇帝圣制谱法。至歌工引音  极唱,止及黄钟清声。 

  臣等参议,其清、正二声既有典据,理当施用。自今大乐  奏夷则以下四均正律为宫之时,商、角依次并用清声,自余八  均尽如常法。至于丝、竹等诸器旧有清声者,令随钟石教习; 

本无清声者,未可创意求法,且当如旧。惟歌者本用中声,故  夏禹以声为律,明人皆可及。若强所不至,足累至和。请止以  正声作歌,应合诸器亦自是一音,别无差戾。其阮逸所上声谱, 

以清浊相应,先后互击,取音靡曼,近于郑声,不可用。 

  诏可。 

  七月,御撰明堂无射宫乐曲谱三,皆五十七字,五音一曲, 

奉俎用之;二变七律一曲,饮福用之;七律相生一曲,退文舞、 

迎武舞及亚献、终献、彻豆用之。 

  是月,上封事者言 :“明堂酌献五帝《精安》之曲,并用  黄钟一均声,此乃国朝常祀、五时迎气所用旧法,若于亲行大  飨,即所未安。且明堂之位,木室在寅,火室在巳,金室在申, 

水室在亥,盖木、火、金、水之始也;土室在西南,盖土王之  次也。既皆用五行本始所王之次,则献神之乐亦当用五行本始  月律,各从其音以为曲。其《精安》五曲,宜以无射之均;太  簇为角,献青帝;仲吕为徵,献赤帝;林钟为宫,献黄帝;夷  则为商,献白帝;应钟为羽,献黑帝 。”诏两制官同太常议, 

而尧臣等言 :“大飨日迫,事难猝更 。”诏俟过大礼,详定以  闻。 

             

宋史      ·1923· 

 

  九月,帝服靴袍,御崇政殿,召近臣、宗室、馆阁、台谏  官阅雅乐,自宫架、登歌、舞佾之奏凡九十一曲遍作之,因出  太宗琴、阮谱及御撰明堂乐曲音谱,并按习大乐新录,赐群臣。 

又出新制颂埙、匏笙、洞箫,仍令登歌以八音诸器各奏一曲, 

遂召鼓吹局按警场,赐大乐、鼓吹令丞至乐工徒吏缗钱有差。 

帝既阅雅乐,谓辅臣曰 :“作乐崇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今将有事于明堂,然世鲜知音,其令太常并加讲求 。”时言者  以为镈钟、特磬未协音律,诏令邓保信、阮逸、卢昭序同太常  检详典礼,别行铸造。太常荐太子中舍致仕胡瑗晓音,诏同定  钟磬制度。 

  闰十一月,诏曰 :“朕闻古者作乐,本以荐上帝、配祖考, 

三、五之盛,不相沿袭,然必太平,始克明备。周武受命,至  成王时始大合乐;汉初亦沿旧乐,至武帝时始定泰一、后土乐  诗;光武中兴,至明帝时始改"大予"之名;唐高祖造邦,至太  宗时孝孙、文收始定钟律,明皇方成唐乐。是知经启善述,礼  乐重事,须三四世,声文乃定。 

三、五之盛,不相沿袭,然必太平,始克明备。周武受命,至  成王时始大合乐;汉初亦沿旧乐,至武帝时始定泰一、后土乐  诗;光武中兴,至明帝时始改"大予"之名;唐高祖造邦,至太  宗时孝孙、文收始定钟律,明皇方成唐乐。是知经启善述,礼  乐重事,须三四世,声文乃定。 

在文檔中 志第七十三 (頁 9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