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情境 A 在 R=70.22%時,近似於 Chen 與 Vella(1994)所用之模型,Chen 與 Vella(1994)認為給予家計部門用電,對經濟體並無法創造價值而應該優先限制其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4

II 區域則代表優先家計部門使用,在 R=100%時因為此時電力成長不足的 5%全 數由產業承擔,所以家計用電不會受到限制仍然可成長10%,比較基期的電力分 配可知家計部門的用電增加,產業與民生的用電比例改變成84.4%:15.6%。

情境 A 在 R=70.22%時,近似於

Chen 與 Vella(1994)所用之模型,Chen 與 Vella(1994)認為給予家計部門用電,對經濟體並無法創造價值而應該優先限制其

用電。但本研究情境B0 加入了家計部門用電與其他最終消費需要維持基期之消 費比例的限制(

),代表當家計部門得不到足夠的電力使用時,會導致 對於其他產品的需求市場萎縮,縱使產業有較多的電力可以進行生產,但供過於 求的情況將無法帶動經濟的成長。產業雖然在國內市場的需求受限,因此勢必會 往國際市場尋求出口,但國際市場並不是無限量的需求,此亦假設各部門在出口 方面只會有10%的需求成長5。圖 19 中 R=70.22%時,情境 A 與情境 B0 存在一 段落差,即是產業擁有過多的電力但因為缺少需求而無法創造價值所造成,亦是

本文與

Chen 與 Vella(1994)的差異,以加入民生用電與其他消費之互補性是較符

合現實。

圖 19 發現情境 B0 在 II 區域的拋物線有其高峰,於是以最高點區分成 II 區 域 1 與 II 區域 2 說明。II 區域 1 可以看出若依我國目前用電不足的限電辦法,

讓民生優先得到電力使用對經濟確實是有正向的影響。但II 區域 2 中,當 R>94.2%

以後便會造成反效果,則是由於產業的電力使用不足,許志義等(1990)模型的概 念類似於本研究情境A 中 R=100%的時候,將所有限電量優先由產業承擔。但可 以很明顯地從情境A 的結果發現 R 若越大,則 GDP 的成長受到越多限制。因此 對於產業的限電量應該適可而止,否則將會影響到經濟發展。本研究與許志義等 (1990)的差異,即為 R=100%時,情境 A 與情境 B0 的差異,由於民生用電不受 到限制可以得到 10%的成長,於是透過我們設定的消費比例則所有部門的最終

       

5此部分在下節說明細部門變化時會有更詳細的介紹,將可觀察到因為國內市場的受限,造 成大部分的部門轉而將產品出口,使得出口成長達到10%上限。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5

產品會同樣成長 10%。但這代表供應了民生 VAEE 較低的最終產品,若無此限 制我們能將 VAEE 偏低部門的電力使用轉移至 VAEE 較大的部門,增加其出口 以創造更好的附加價值6

70.22%~100%之間的 R 值設定,參考自

Wang 與 Miller(1995),使我們可以

衡量不同的限電配置比例對經濟所造成的影響。但

Wang 與 Miller(1995)只列舉

幾個特定的R 值作為情境模擬與結果分析,而本研究整理了不同情境中 R 與 GDP 的關係圖,R 值外生給定於範圍 70.22%~100%,尋找不同 R 值下讓經濟發展最 適的電力配置,提供政策更全方位的參考。另外,將 R 值改變為模型的內生變 數,以求解在產業與家計部門之間最適的限電比例 R*,可以了解在面對不同的 情境,理應調整在產業與家計部門之間的電力配比,而不是一昧地優先於產業用 電或優先於民生用電。

情境A 中民生的電力與其他產品的消費比例(w)因為不是定值,所以會隨著 R 也有所不同,隨著產業用電的減少,與民生用電的增加,w 會上升。當 R=97%

時,情境A 的 w 值將等於情境 B0 所設定的,所以兩情境重疊。關於 w 的解釋,

亦可以解讀為家計部門的用電係數,表示家計部門在使用所的最終消費時,所需 要的電力使用,意即每單位的最終需求需要用到 w 單位的電力。因此,情境 A 的結果亦代表當給予家計部門不同的電力使用時,家計部門可即時調整其電力係 數。若優先供應於產業用電,則家計部門須減少用電,此時用電係數減少;反之,

優先給予家計部門電力使用,則家計部門的電力係數將會增加。情境 A 中 R=70.22%時,隱含著家計部門限電時期若可以節省電力使用,降低其用電係數,

則將可以為社會帶來最大的 GDP,但短期間內民生用電無法這樣隨時調整,於 是情境B0 亦隱含著民生用電係數無法隨時調整的假設。

       

6 情境 B0 中設定了電力的消費比例,所以當家計部門有充足的電力使用時,國內的市場為 滿足家計部門的需求成長,於是連VAEE 偏低的部門也會進行生產。但產業的用電是不足的,因 此便會影響到VAEE 偏大的部門,壓縮其出口(Ye)的成長。於是與情境 A 相比,GDP 的成長會 更低。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7

5.2.2.2 情境B 不同優先出口數之差異

當情境B0 維持民生用電與最終消費的比例等同於基期時,使得我們能找出 最適的配電比例 R。圖 20 中情境 B0 並沒有優先特定的部門出口,接著根據出 口份額佔我國組出口前五名的部門,依序加入其出口成長10%的限制:情境 B1 為出口最大的部門可成長10%,情境 B2 則表示出口前兩大的部門可成長 10%,

以此類推至情境B5,則為模型設定中加入前五大出口部門成長 10%的情境。當 優先出口的部門數增加時,GDP 的成長會下降,則是因為國內主要出口部門的 VAEE 偏小,所以優先其生產會壓縮到其他 VAEE 較大之部門的用電,而導致 GDP 的成長會下降。不同階段的情境中,亦可觀察出因為出口部門與其他部門 爭奪電力的使用,所以最適的 R*值也各有所不同。可提供政策於設定優先出口 部門時的參考,考慮是否優先維持國際市場的穩定,或是提升國內GDP 的成長。

接著固定R 值去觀察不同階段的變化,取 R=85%使電力部門分配在產業與家計 部門的產值比例維持與基期一樣,如圖 21。當優先給予出口的部門增加,明顯 會造成GDP 的減少,但在情境 B2 與 B3 之間卻完全沒有差異。情境 B2 到 B3 中 額外優先批發及零售部門的出口成長,加上批發及零售部門的VAEE 是偏大的,

所以可以推測為了維持出口的成長,若出口部門的VAEE 可以上升,則可以減少 GDP 的下降。因此,給予出口優先用電的另一考量則是為給予出口部門改善其 生產效率的時間,若能改善其耗電產品的投入,亦能增加其附加價值而提高 VAEE,使得當用電成長不足時,在維持出口成長之餘尚能增加我國的 GDP。

圖 21 中亦可以看到各個情境相對於基期的 GDP 成長幅度,相較於平均分配電 力部門的產值使各部門之產值皆能有5%的成長,而 GDP 亦能成長 5%的情況,

透過LPIO 所進行的電力最適配置,可以讓經濟體得到更好的成長。

(B5:83.4; 4912.6) R=85% (B4:85.2; 4916.2) (B2,B3:87; 4917.7) (B1:91.4; 4953.2) (B0:94.2; 4975.7)

4800

4951 4947

4917 4917 4916

4908 7.80%

6.68% 6.60%

5.94% 5.94% 5.93% 5.76%

0%

GDP之值 GDP成長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9

5.2.3 不同情境的各部門結果比較

本節第一部分將比較情境A 與情境 B0,在 R 值 70.22%~100%的範圍中,接 續5.2.2 節中所提及之文獻的模擬結果比較,以個體的角度觀察給定不同 R 值則 各部門其最終產品成長的差異,說明本研究的限制式與前人文獻的不同,對各個 部門所造成的影響亦不同。第二部分探討情境B 系列當 R=85%時的改變,以情 境B0 與情境 B5 為例,比較各部門之最終需求的成長變動,並觀察情境 B5 之最 適R*值與 R=85%之下各部門的生產差異,提供情境 B5 在最適情況下各產業分 配用電的依據。

5.2.3.1 情境A 與情境 B0 的比較 (a) %

首先說明情境 A 與情境 B0 當 R=100%時的不同,亦為本研究與許志義等 (1990)結果的差異。從各部門的最終需求結果比較加入民生用電之消費比例後的 差異,如圖 22。在情境 A 的結果上,無論 Yu 或 Ye 的最終需求分配上皆生產至 營造工程部門,即是純粹按照VAEE 的排序進行生產,以提高國內 GDP 的成長。

R=100%代表經濟成長所缺少的 5%電力全由產業承擔,因此民生用電可以 不受限制地得到10%的成長,加上情境 B0 中維持家計部門的用電需求與其他最 終需求的消費比例,所以其他部門的Yu 需求為配合電力需求的使用,將會被帶 動而有10%成長7,如圖 22a。但這部分被帶動的 Yu 將會影響到其他部門的 Ye,

因為產業已需要承擔100%成長不足的電力,加上為滿足各部門國內最終需求生 產,所以情境B0 之 Ye 比起情境 A 會有額外 4 個部門其產品的生產受到限制。

由於Ye 中額外受限制的部門 VAEE 較大,所以為了滿足民生需求而犧牲出口的 成長即為情境A 與情境 B0 在 R=100%時的差異。

       

7 圖 22a 鋼鐵部門因為無國內需求,因此不予以討論。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1

(b) . %

接著將電力成長不足之部分優先由家計部門承擔,但當家計部門承擔電力不 足的比例超過29.78%時,將會使得民生用電為負成長。因此取 R=70.22%,代表 電力部門成長不足的5%缺電量,其中的 29.78%若由民生用電承擔,會使得民生 用電由10%下降至為 0%成長。圖 23a 中顯示各部門 Yu 在情境 A 與情境 B0 的 改變,情境B0 中維持家計部門的用電需求與其他最終需求的消費比例固定,因 此各部門的Yu 需求皆因民生用電零成長而連帶地不會成長。但產業有足夠的電 力生產,因此在國內市場需求無法成長的情況下,產業將電力轉而投入至出口產 品的生產,通過出口以賺取其產品的價值,但國外的市場最多的需求也假設只成 長10%,所以 VAEE 較高的部門出口成長至 10%後,陸續將電力投入到 VAEE 較 低的部門提升其出口產品的成長,如圖 23b。比較圖 23 情境 A 與情境 B0 可發 現,Yu 中失去 VAEE 大的產品成長,而 Ye 中只增加 VAEE 較低的產品成長,因 此整體 GDP 的成長將會下降,亦為圖 19 中本研究與

Chen 與 Vella(1994)的差

異。

Chen 與 Vella(1994)認為給予家計部門電力使用並不會創造價值,但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