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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方法

4.3 情境設定

由於台灣對能源需求的持續成長,又面對全球溫室氣體減量之目 標,加上本地對核能議題的極端對立,因此本研究根據溫室氣體排放限 制、核能發展、潔淨能源開發,以及能源需求成長變化設定了三種情境,

每個情境下再設定數個方案,以進行交互討論,現分別敘述如下。限制 式與情境說明詳見表4.2 及 4.3。

1. 情境一:以能源供應成本最小化為目標,分別考量了能源需求、電 力供應自主性、溫室氣體排放限制與核能供應之成長與否,規劃了 四種方案。

¾ 方案 a:以現況為基準,滿足能源成長需求,不對溫室氣體排放 做限制,且核能發電維持目前水準;

¾ 方案 b:滿足能源成長需求,由 2011 年開始電力自主百分比逐 年增加1 %,至 2025 年達 15 %,但核能發電維持目前水準;

¾ 方案 c:滿足能源成長需求,至 2025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逐年降 回到 2000 年之排放水準 (經濟部能源局,2008),且核能發電 維持目前水準;

¾ 方案 d:滿足能源成長需求,至 2025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逐年降 回到2000 年之排放水準,且新增核四發電。

2. 情境二:考量了碳交易之概念與核能供應之成長與否,設定兩種方 案。以潔淨能源取代化石能源發電所獲得的溫室氣體減量,至自願 性減排之碳交易市場中進行交易可取得額外的獲利。兩種方案需滿 足溫室氣體排放限制,至 2025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逐年降回到 2000

年之排放水準。其分析結果可與情境一之方案 c、d 進行比較。

¾ 方案 e:滿足能源成長需求,且核能發電維持目前水準,並考量 碳交易之額外獲利;

¾ 方案 f:滿足能源成長需求,且新增核四發電,並考量碳交易之 額外獲利。

3. 情境三:考量了將潔淨能源之平均分攤開發期程延長為 20 年 (情境 一、二均設定為 10 年),以及核能供應之成長與否,且需滿足溫室 氣體排放限制,設定兩種方案。此設定將使得潔淨能源各年的供應 量降低,其分析結果可與情境一之方案 c、d 進行比較。

¾ 方案 g:滿足能源成長需求,且核能發電維持目前水準;

¾ 方案 h:滿足能源成長需求,並新增核四發電。

表4.2 限制式與條件說明

項目 說明

(A) 燃料需求限制式 滿足各部門之燃料需求。初始年以3 % 為基準,且成長率逐年 減少0.2 %。

(B) 化石能源最低需求限制式 以基線供應量為基準,針對特定化石燃料設定供應量下限,以滿 足部門的基本需求。

(C) 電力需求限制式 滿足各部門之電力需求。初始年以3 % 為基準,且成長率逐年 減少0.2 %。

(D) 負載發電限制式 為了避免發生電力供應短缺及符合現況,至少要有 50 % 的基載 發電和15 % 的尖載發電。

(E) 化石能源供應量變動下限 為了使能源結構變動趨勢平穩,防止化石能源供應突然急劇的減 少,設定化石能源供應不得少於前一年供應量的90 %。

限制式

(F) 潔淨能源供應潛力限制式 確保潔淨能源使用總量不超過可供應之最大開發潛力。

(G) 潔淨能源發電量逐年變動上限 由於潔淨能源開發有時間上的需求,因此設定10 年的開發期 程,使潔淨能源供應量逐步達到其最大開發潛力。

(H) 電力自主限制式 電力自主百分比逐年增加,至2025 年達 15 %以上。

限 制 式

(I) 環境限制式 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之期望,至2025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逐年降回 到2000 年之排放水準。

(J) 新增核四發電 核四發電廠如期營運。

(K) 碳交易 將使用潔淨能源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減量進行交易以取得獲利。

條件

(L) 延長潔淨能源平均分攤開發期程 設定20 年的開發期程。

表4.3 情境設定

限制式 條件

項目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方案 a ◎ ◎ ◎ ◎ ◎ ◎ ◎

方案 b ◎ ◎ ◎ ◎ ◎ ◎ ◎ ◎ 方案 c ◎ ◎ ◎ ◎ ◎ ◎ ◎

情境一

方案 d ◎ ◎ ◎ ◎ ◎ ◎ ◎ ◎ ◎ 方案 e ◎ ◎ ◎ ◎ ◎ ◎ ◎

情境二

方案 f ◎ ◎ ◎ ◎ ◎ ◎ ◎ ◎ ◎ ◎ 方案 g ◎ ◎ ◎ ◎ ◎ ◎

情境三

方案 h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