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地區背景資料
3.2 能源供給
根據上述七大部門的能源使用需求,以及為了探討未來潔淨能源進 入能源結構的潛力,本研究將能源供給類型歸併為三大類,如下所示:
1. 化石能源:主要為初級化石能源經過煉製、轉化得到的二次能源,
包括:煤、氣、油等 16 項主要化石燃料。
2. 潔淨能源:包括:風力、太陽能、水力、潮汐、地熱、洋流、RDF、
生質柴油、生質酒精等 10 項初級和二次能源。
3. 其他能源:主要以提供電力為主但無法歸類於上述化石燃料和新興 能源的類型,如:核能發電、焚化發電、沼氣發電等 3 項。
能源供給與二次能源轉換的關聯性,如圖3.8 所示:
燃料供應成本的部份,主要參考經濟部能源局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 公司所提供的資料,不足或潔淨能源的評估則以國內外相關文獻為輔。
工業、轉變及能源
柏油 潤滑油
無煙煤 焦炭
非能源消費部門
其他石油產品 石油產品 煤產品
圖3.8 能源供需關聯圖
自產天然氣 進口天然氣 燃料煤 無煙煤 焦炭 焦爐氣 高爐氣 液化石油氣 石油腦 車用汽油 航空燃油 柴油 燃料油 潤滑油 柏油 其他石油產品 生質燃料 電力
能源部門 工業部門 運輸部門 農業部門 服務業部門 住宅部門 非能源消費
化石能源 天然氣 煤 原油
新興能源
風力 太陽能 慣常水力 抽蓄水力 潮汐 地熱 洋流 RDF 生質柴油 生質柴油
其他能源 核能 焚化發電 沼氣發電
其中,焦爐氣及高爐氣因為缺乏成本相關的資料,因此本研究自行假設 為0.1000 百萬元/TJ,主要的原因在於此兩種能源類型僅供煉焦工廠/煤 製品業、高爐工廠、金屬基本工業使用,與其他能源類型重複性不高,
所以假設較低的燃料成本使其不至於影響模式的結果。另外,燃料成本 的年平均成長百分比是依據「99-108 年長期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規劃摘 要表」中 (經濟部能源局,2011),2011 與 2025 年的預測數值進行成長 率計算,並以煤品、油品、天然氣三種作為區分。溫室氣體則依據行政 院環境保護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臺所提供的溫室氣體排放管理表進行 計算。
電力供應成本的部份,主要參考台灣電力公司所提供的資料,並利 用原料成本與發電成本進行回歸,求得發電成本的年平均成長百分比。
潔淨能源發電成本則以「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做為依據,而發電成 本的年平均成長百分比則參考UNDP 的預測進行成長率計算。其中,溫 差及洋流發電同樣缺乏成本相關的資料,因此本研究自行假設為15 百萬 元/GWh,主要的原因在於此兩種能源類型目前發展的前景仍不明朗,且 非我國主要推行的潔淨能源,因此設定較高的發電成本,避免其過早投 入能源結構而與現況不符。另外,在溫室氣體排放部份,是以發電過程 所產生的溫室氣體作為計算,不包含發電設備在生產製造過程的排放。
除了RDF 與沼氣之外,其餘的潔淨能源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均設為 0,目 的是為了突顯其溫室氣體減量上的效益,相關的成本與溫室氣體排放係 數見表3.8 與表 3.9。
表3.8 燃料成本與溫室氣體排放量 資料來源:1. GlobalCoal。
2. 財政部關稅總局。
表3.9 發電成本與溫室氣體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