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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地區背景資料

3.1 能源需求

台灣過去20 年來隨著社會進步,連帶著經濟結構也跟著改變,我國 農業的國內生產毛額 (Gross Domastic Product, GDP) 自民國 75 年的 6 % 降至民國95 年的 2 %;工業由 47 % 降至 25 %;服務業則由 47 % 增至 73 %。然而,即便工業比例下降,但由於 GDP 成長迅速帶動經濟成長,

因此能源的需求卻不減反增。我國能源需求,主要可以分成能源、工業、

運輸、農業、住商、服務業、非能源消費等七大部門,不同的部門間對 於能源的需求量與需求類型各異,詳細介紹如下 (經濟部能源局,2009)。

3.1.1 能源部門

能源部門所扮演的角色即負責供應國內其他部門的能源需求,例 如:煉油廠、發電廠、氣體燃料供應等。然而,能源部門營運過程與其 他部門相同,需要外加的能源供應才能維持設備的操作,其所需的能源 類型以及子部門的分類如圖 3.1 所示。根據 2009 年對於能源需求的分 析,燃料部份以煉油廠94,245.1 TJ 最高,主要為提供油品煉製過程分餾 所需的高溫。在電力需求部份,則以發電廠9,311.1 GWh 最高,其次為 抽水用電及煉油廠,見表3.1。

圖3.1 能源部門所需之能源類型以及子部門分類

3.1.2 工業部門

根據能源需求的分析,在燃料部份,以化學材料製造業929,234.4 TJ 最高,主要為化學材料製造業中的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對於石油腦的使 用。在電力需求部份,則以電腦通訊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31,844.2 GWh 最高,原因在於近年來政府推動「兩兆雙星」計畫,使得半導體與影像 顯示兩項產業的產值在2006 年時,各自突破了新台幣 1 兆元之目標 (行 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7),而半導體與影像顯示兩項均為高耗能產 業,詳細情形見表3.2。另外,由於工業部門中的子部門分類項目過於瑣 碎,為了方便說明,本研究將礦業及土石採取、食品飲料及菸草、皮革 及毛皮、木竹及傢俱、印刷、化學製品製造、橡膠製品製造、機械設備 製造、運輸工具製造、精密光學醫療器材及鐘錶製造、其他工業製品製 造工、用水供應、營造等能源需求量較少的產業歸併為其他。

表 3.2 基準年之工業部門能源需求量

工業部門 燃料需求 (TJ) 電力需求 (GWh) 紡織成衣服飾業 25,391.7 5,548.4 紙漿、紙及紙製品業 17,585.8 3,195.1 化學材料製造業 929,234.4 26,023.3 塑膠製品製造業 3,922.0 5,259.6 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74,203.4 4,529.1 金屬基本工業 77,214.1 12,587.7 金屬製品製造業 3,835.3 5,123.4 電腦通訊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7,038.7 31,844.2 其他 42,979.9 15,529.5

3.1.3 運輸部門

量最大,而鐵路則以電力需求為主 (見表 3.3),主要是因為十大建設將鐵 路全面電氣化的結果。

表 3.3 基準年之運輸部門能源需求量

運輸部門 燃料需求 (TJ) 電力需求 (GWh) 國際航空 73,390.5 -

國內航空 3,191.9 - 公路 461,771.7 - 鐵路 1,007.2 1,111.1 國內水運 10,370.1 -

3.1.4 農業部門

台灣是一個多山的海島,境內的山地面積佔了全島面積的75 %,不 僅魚產,林產也是我國重要的資源。另外,我國位於熱帶與亞熱帶的交 界處,地理位置的得天獨厚且氣候宜人,再加上台灣農業改良技術與魚 產養殖技術獨步全球,每年均有大量的花卉、水果,以及魚產外銷出口,

農業部門所需的能源類型以及子部門的分類如圖 3.4 所示。然而,農業 部門對於能源的需求主要在於農業機具的使用,以及驅動漁船出海捕撈 作業。另外,溫室種植的保溫與產品的低溫保鮮,也需要一些電力的投 入,詳細情形見表3.4。

圖3.4 農業部門所需之能源類型以及子部門分類 表 3.4 基準年之農業部門能源需求量

農業部門 燃料需求 (TJ) 電力需求 (GWh) 農牧及林業 ,148.5 1,667.7 漁業 13,351.6 ,913.0

3.1.5 服務業部門

在台灣經濟發展過程中,也像其他國家一樣,都是先以農業為主,

進而以工業掛帥,最後進展到服務業占最大比重,而且無論以產值或就 業來看,都是如此。2009 年,台灣 GDP 產出比重農業僅有 1.74 %,工 業為28.96 %,服務業卻已高達 69.3 % (行政院主計處,2010)。服務業部 門所需的能源類型以及子部門的分類如圖3.5 所示。1990 年代以後,隨 著所得提高,在內需拉動之因素之下,住宿及餐飲業、專業、科學及技 術服務業、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醫療保健、社會福利服務業及政 府生產服務均有明顯提高 (台灣服務業聯網,2006),詳細情形見表 3.5。

農牧及林業 漁業

電力 燃料油 柴油 車用汽油 液化石油氣

農業部門

電力 石油產品

圖 3.5 服務業部門所需之能源類型以及子部門分類

3.1.6 住宅部門

住宅是提供人居住的房子,對於能源的需求不外乎烹調食物所需的 熱能,另外,近幾十年來科技的進步,帶動電子行業的發達,使得住宅 中的電器產品不斷的推陳出新,並廣泛的被利用,例如:常見的照明、

影音、空調設備等,而這些電器產品的普及化,也提高了電力的需求。

住宅部門所需的能源類型以及子部門的分類如圖3.6 與表 3.6 所示。

圖3.6 住宅部門所需之能源類型以及子部門分類 表 3.6 基準年之住宅部門能源需求量

住宅部門 燃料需求 (TJ) 電力需求 (GWh) 住宅 82,346.9 43,046.3

3.1.7 非能源消費部門

非能源消費意指能源產品非用來提供能源的用途,如:潤滑油用做 機械器材運轉的介質、柏油用做道路鋪面、有機溶劑作為化工產品的添 加等,非能源消費部門所需的能源類型以及子部門的分類如圖 3.7 與表 3.7 所示。

住宅

電力

液化石油氣 天然氣

住宅部門

電力 石油產品 天然氣產品

圖 3.7 非能源消費部門所需之能源類型以及子部門分類 表3.7 基準年之非能源消費部門能源需求量

非能源消費部門 燃料需求 (TJ) 電力需求 (GWh) 工業、轉變及能源 133,37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