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計程車共乘市場可行條件分析
2. 變動成本
4.4 計程車共乘市場可行條件之情境分析
4.4.1 情境設定
本研究針對計程車共乘可行條件所構建之模式中,共包括計程車平均 行駛速率、共乘服務時間、迄點平均等待時間、固定成本分攤比例、固定 成本、變動成本等參數項目。茲分別說明如下,並將其整理如表 4.4 所示。
1. 計程車平均行駛速率:根據「九十三年度台北地區計程車營運情 形調查」調查結果指出,計程車平均行駛速率為 20.89 公里/小時,
但由於計程車共乘制度中,計程車駕駛人不需要自行在街道上攬 客,且當計程車在起點載滿乘客發車後,可直接開到迄點才停車,
因此其平均行駛速率應比一般計程車之行駛速率為高,故本研究 將計程車平均行駛速率設定為 40 公里/小時。
2. 共乘服務時間:由於計程車共乘服務中,必須要在同一方向有相 當數量之使用者,如上、下午尖峰時段時,較有可能集合使用者
共同搭乘一輛車,因此,本研究將共乘服務時間設定為平均每日 4 小時。
3. 迄點平均等待時間:當計程車到達迄點後,可視當時迄點是否有 使用者等候而決定是否要在迄點候客,有時可能直接折返,本研 究假設計程車平均每次在迄點的等待時間為 3 分鐘。
4. 固定成本分攤加成比例:由於在共乘服務時段之外,計程車駕駛 人以一般方式營運之時間並不固定,業者亦不強制規定駕駛人在 共乘時間外之營運時間,因此在共乘時間之固定成本分攤比例,
除了依照共乘服務時間外,可在多分擔部份固定成本,本研究假 設需再多分擔 20%之固定成本支出。
5. 固定成本:固定成本項目內容及計算方式以於 4.3.1 中說明,各項 成本依共乘服務時間(4 小時)分攤後之值分別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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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隊費用:車輛攤提折舊費用=(車輛成本-殘值)/使用年限;殘值=固定資產之實際成本/(耐用年限+1);故每年車輛攤提折 舊費用為 105,600 元,將其分攤於每日共乘服務之 4 小時間,
則共乘服務車隊費用成本為146.67 元/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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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費用:稅捐成本=(年牌照稅+燃料使用費)/年營業天 數,將其分攤於每日共乘服務之 4 小時間,共乘服務稅捐費 用成本為12.86 元/車。l
保險費用:本研究除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外,另將第三人責 任險以及乘客險納入保險費用成本內,將每年之保險費用分 攤於每日共乘服務之 4 小時間,可求得共乘服務保險費用成 本為17.58 元/車l
駕駛人薪資:根據「九十三年度台北地區計程車營運情形調 查」結果可知,計程車平均每日營運時間為 10 小時,每日營 運收入為 2,256 元,故平均 4 小時之營運收入約為 902.4 元。l
變動成本:根據「九十三年度台北地區計程車營運情形調查」之調查結果,燃料費用為 2.98 元/車公里,附屬油料費用為 0.15 元/車公里、車輛維修費用為 0.63 元/車公里、輪胎損耗費用 為 0.16 元/車公里。
表 4.4 計程車共乘營運參數表
項目 單位 值
計程車平均行駛速率 公里/小時 40
共乘服務時間長度 小時 4
等待時間 分鐘 3
一般計程車平均營業時間 小時/日 10 固定成本分攤加成比例 % 20 成本項目 (固定成本)
車隊費用 元/共乘時間 146.67 保險費用 元/共乘時間 17.58 牌照稅、燃料費 元/共乘時間 12.86 駕駛人薪資 元/共乘時間 902.4 成本項目 (變動成本)
燃料費 元/車公里 2.98
附屬油料費 元/車公里 0.15 車輛維修費用 元/車公里 0.63 輪胎損耗費用 元/車公里 0.16 除了上述之參數項目外,其他營運情境相關設定說明如下:
1. 每小時需求量比例:假設在提供共乘服務的 4 小時中,每小時使 用者需求量之分佈比例分別為 15%、35%、35%、15%。
2. 服務範圍:計程車共乘服務起訖點間之距離分別以 5 公里、10 公 里、15 公里、20 公里等長度進行分析。
3. 回程收入百分比:在回程收入百分比方面,由於假設回程可載客 機率不高,因此分別以回程營收佔去程營收之 0%、10%、20%、
30%、40%、50%等情境進行分析。
4. 運費分攤加成比例:由於計程車行駛距離為兩倍起訖點距離,但 使用者實際搭乘距離並沒有那麼長,若將兩段長度皆分攤於使用 者並不合理,但若時完全由業者自行吸收,則易造成業者營運虧 損,因此在回程部分應由使用者與業者共同分攤一部分,本研究 分別依使用者運價分攤加成 0%、20%、40%、60%、80%時之情境,
進行分析。
5. 政府補助比例:若是在需求量太小,無法順利提供計程車共乘服 務時,政府可對計程車業者進行補助,本研究將分別針對補助 0%、
10%、20%、30%、40%等比例之成本支出進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