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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意圖模仿的解釋問題

Thompson 與 Russell(2004)首度利用無人示範探討 14~26 個月的嬰兒觀察學 習的機制,釐清嬰兒模仿和仿效的學習策略。實驗者設計兩個可以自行運轉的設 置,此設置運轉時能讓玩具接近嬰兒以便取得玩具。其中一組嬰兒會看到實驗者 以手動方式移動設置,使玩具靠近;另一組嬰兒則是看到設置自行運轉,使玩具 靠近。結果發現:不管是實驗者操作看或是無人示範的嬰兒都表現的一樣好。

Thompson 與 Russell 認為觀看設置自行運轉的嬰兒可能是透過設置的運轉學習到 此設置的操作方式,引發物體效應學習;或者也有可能是了解到此設置運轉的目 標,引發目標仿效。

Tennie 等人(2006)使用雙作業設計,以一個可以用「推」或是「拉」兩種 方式把打開門的箱子,探討嬰兒在無人示範情境下的表現。結果發現:12~24 個月 的嬰兒都有仿效學習的能力,而且嬰兒並非完全複製物體運動。Tennie 等人的研 究結果和 Thompson 與 Russell(2004)的研究相似,排除嬰兒只是重演物體運動 軌跡,認為嬰兒的重演物體操作的表現,可能是物體效應學習,也可能是目標仿

(target action),示範結束後,給予嬰兒重演目標動作的機會。許多研究都發現,

Meltzoff(1995,實驗一)使用行為重演程序,探討嬰兒觀看失敗嘗試(failed attempt)後的模仿表現,發現 18 個月大嬰兒觀察物體操作後所重演的是示範者行 為背後的意圖動作。此實驗中五組目標作業包括:(1)將可拆解是的啞鈴拆成兩

然而,Huang 等人(2002)認為 Meltzoff(1995)的研究認為此實驗示範的過 程中包含許多物體移動所提供的訊息,質疑此研究並沒有辦法排除物體效應訊息 對嬰兒模仿行為的影響。因此,重新以動物社會學習的觀點檢視嬰兒的模仿表現,

Huang 等人(2002)認為 Meltzoff(1995)的實驗中,儘管示範者在失敗嘗試 中沒有展現目標動作,但是過程中兩物件互相接近時也會產生時空相鄰訊息。也 就是說,在此觀察情境中,嬰兒除了從示範者的動作中了解示範者的意圖,還同 時接收到物體之間時空相鄰的訊息。於是設計另外兩組示範,排除示範者身體動 作提供的意圖線索,僅留下時空相鄰訊息。

Huang 等人(2002,實驗一),設計仿效學習狀態(emulation learning condition),

在示範中僅呈現物體的初始狀態與結果狀態,實驗者以屏幕遮蔽移動物體的過程,

例如:嬰兒會看到示範者以手抓著啞鈴的兩端,但是示範者在屏幕後完成目標動 作後才將屏幕移開,呈現最後的結果給嬰兒看,也就是說,嬰兒並沒有親眼目睹 示範者將啞鈴拉開的過程。結果發現失敗嘗試組與結果狀態組的嬰兒達成目標動 作的人數並沒有顯著差異。

Huang 等人(2002,實驗二),設計空間接近組(spatial contiguity condition),

此組嬰兒看的到示範過程,但看不到動作的結果,例如:嬰兒觀察到示範者將木

但是仍有學者認為 Huang 等人(2002)的設計仍然無法排除嬰兒透過解讀示 範者意圖,學習物體操作,因為他們指出初始狀態與結果狀態的差異(仿效學習

測。因此,Huang 與 Charman(2005)加入無人示範情境,一個完全排除人示範者 的情境,探討物體效應學習在嬰兒的學習物體操作的歷程中扮演的角色。

Huang 與 Charman(2005, 實驗二)將完整示範影片以後製的方式,分離人的 身體動作與物體的運動。在物體運動組(object movement condition),嬰兒從初 始狀態到終止狀態都只會看見物體的移動示範;相反地,在身體動作示範組(body movement condition),嬰兒從初始狀態到終止狀態都只會看見身體動作的示範。

結果發現,只有觀看物體動作的嬰兒的模仿表現與完整示範一樣好,而且明顯優 於僅觀看身體示範組的嬰兒以及自我發動控制組的嬰兒。考慮到物體運動示範比 身體動作示範多呈現了結果狀態訊息,因此,Huang 與 Charman(2005,實驗三)

設計一組物體運動的失敗嘗試,此組嬰兒僅觀察到物體運動軌跡,但看不到物體 運動引發的結果狀態。結果發現,嬰兒在物體運動失敗嘗試組中的表現和完整示 範一樣好。綜合實驗二與實驗三的結果,Huang 與 Charman 推論,示範者的身體 動作不是嬰兒重演目標動作必要訊息也不是充分的訊息。而物體運動軌跡確實提 礎論(experience-based theory)的學者認為,這種理解他人動作目標的能力十分仰

發動的動作。(Meltzoff, 1996, 2005; Rizzolatti & Craighero, 2004; Woodward, 1998;

Woodward, Sommerville, & Guajardo, 2001)。

Meltzoff(1995,實驗二)比較 18 個月的嬰兒觀看真人示範與機器手臂示範的 模仿表現,結果發現:觀看機器手臂失敗嘗試示範的嬰兒達成目標動作的人數明 顯少於觀看真人失敗嘗試示範組的人數。因此,Meltzoff 推論,嬰兒無法解讀機器 手臂的目標,因此無法完成沒有觀察到的目標動作。

Falck-Ytter, Gredebäck 及 Hofsten(2006)呈現給 12 個月的嬰兒觀看人或機器 讓球落入畫面另一端的三個圓筒之一,或是球自我發動到畫面另一端的三個圓筒 行為(Biro & Leslie, 2007; Kamewari, Kato, Kanda, Ishiguro & Hiraki, 2005; Luo &

Baillargeon, 2005; Schlottmann, Surian & Ray, 2009; Shimizu & Johnson, 2004)。一 歲的嬰兒對物體的運動已然超越對物理層次的理解,他們不僅能知覺到物體的運 動路徑、物體的功能、物體運動產生的結果狀態,甚至使用這些線索來歸因物體 的目標。換言之,嬰兒在一歲前已能將非人類物體視為有能力發動目標行為的主 事者,歸因「它」的目標。

持線索基礎論(cue-based theory)的學者發現嬰兒在一歲的時候,不但可以了 解人的行為意圖,也有能力理解非人類行為的目標(Biro & Leslie, 2007; Kamewari et al, 2005; Luo & Baillargeon, 2005; Schlottmann et al, 2009; Shimizu & Johnson, 2004)。他們認為嬰兒天生有一個專門處理目標導向行為的認知系統(domain specific/ modular systems),這個系統專門處理特定的行為線索,例如:自我發動 行為(self-propelled action)、等效的動作(equifinal of the action)、具變化的動 作(variation of the action)、具方向性的移動(direction of movement)、明顯的動 作效果(salient action effect)。只要當嬰兒知覺到物體在移動時具備這些目標導向 的行為特徵,他們就會自動化的認為「它」有發動目標導向行為的能力,對其行 為做目標導向的歸因(Baron-Cohen, 1994; Csibra & Gergely, 1998; Gergely & Csibra, 2003; Jonhson, Slaughter & Carey, 1998; Leslie, 1994; Leslie, 1995; Premack, 1990)。

此外,也有學者發現,嬰兒也會將展現社會互動行為的物體視為有能力發動目標 行為的主事者(Shimizu & Johnson, 2004; Luo & Baillargeon, 2005)。

一歲的嬰兒已有能力解讀自發運動體的行為(Premack, 1990)。Kuhlmeier, Bloom 及 Wynn(2003)的研究中也有相同的發現,嬰兒會將一個動畫圖形的害人 或是助人行為視為一個目標導向的行為,當在不同的情境嬰兒仍然會預期這個動 畫圖形有相同的目標行為。Luo 與 Baillargeon(2005)的研究中也發現當一個小箱 子在沒有外力的情況下可以自己移動去找特定的目標,5 個月的嬰兒就有能力把這 個小箱子和目標作連結。

(Biro & Leslie, 2007; Kiraly, Jovanovic, Prinz, Aschersleben, & Gergely, 2003)。

Kiraly 等人(2003)的研究修正 Woodward(1998)的實驗,發現嬰兒在原實驗中 不是無法將反手背的碰觸與目標連結,而是因為此碰觸的動作沒有伴隨鮮明的行 為效果,只要碰觸的動作造成目標的位移,嬰兒就有能力把不熟悉的動作與目標 連結。

另外,當物體的行為具有變異性時,嬰兒也傾向將此行為視為目標導向的

(Csibra, 2008)。Kamewari等人(2005)探討不同類型主事者是否影響6個月嬰兒 解讀目標導向的動作。實驗中,嬰兒觀察人、機器人、木盒不同類形的主事者移

Biro 與 Leslie(2007)認為嬰兒隨著認知的發展、經驗的增長,也能使歸因行 為者目標的能力更為彈性。研究發現:6 個月的嬰兒需要最豐富的行為線索,物體 不但要具備自我發動能力,還要展現行為的等效性以及行為效果,6 個月的嬰兒才 能對其行為作目標歸因;但 12 個月的嬰兒卻可以只依賴物體自我發動能力的線索,

就足以對其行為產生目標歸因。而如果物體只是接近目標,不具備上述的行為線 索 6~12 個月的嬰兒均無法對其產生目標歸因。

Schlottmann 與 Ray(2010)也認為當物體的行為具備越多似動物的動作型態

(biomechanical motion style)的越有可能被嬰兒視為一個有效的行為者。他發現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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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提供自我發動、朝特定目標移動兩種線索不足以讓 6 個月的嬰兒對一個平 面 圖 行 產 生 目 標 歸 因 , 但 是 如 果 這 個 平 面 圖 他 移 動 的 速 度 還 有 型 態 非 剛 性

(non-rigid deformation),6 個月的嬰兒就可以成功對它的行為歸因為特定目標。

綜合以上研究結果,只要主事者的行為具有足夠的內在驅動力、自我意願,

就如同一般生物體一樣,嬰兒就會把這個主事者視為一個有能力發動目標導像行 為的主體。換句話說,一個有能力發動目標導向行為的主事者,其實就像是一個 栩栩如生的生物體,他的動作型態非剛性,行為彈性,會隨著環境變化而有所調 適,甚至具備某種程度的社交能力。只要知覺到這些行為線索,嬰兒就能歸因非 人類物體的目標。

總結而言,嬰兒將行為者的行為做目標歸因的歷程主要分為兩類的解釋取向:

一、經驗基礎論—認為觀察者若要表徵示範者目標導向的行為是仰賴本身的動作 經驗與示範者身體動作產生共鳴,因此,觀察者與示範者本身的相似性在目標表 徵歷程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二、線索基礎論—認為人類天生具備表徵目標導 向行為的認知系統,只要自發運動體能夠提供足夠的行為線索,讓觀察者區辨為 有發動目標動作的主事者,觀察者就能將其行為表徵為目標導向的。

根據以上兩個不同的觀點,Huang 與 Charman(2005,實驗三)的研究結果,

至少會有兩種不一樣的解釋。首先,根據經驗基礎論,嬰兒無法表徵非人類物體

至少會有兩種不一樣的解釋。首先,根據經驗基礎論,嬰兒無法表徵非人類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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