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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幼兒園實施融合教育之實務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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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姝吟

東海大學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陳淑美

東海大學教育研究所暨師資培育中心副教授

一、 前言

隨著1948 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

通過、人權運動的興起、各國民主政治 的發展、及教育機會均等理念的重視,

自 1960 年代起,特殊教育需求學生的安 置問題開始引起美國各界關注,特殊教 育改革運動於是應運而生,從「反機構 化」、「普通教育改革」、「回歸主流」、乃 至於「融合教育」成為 1990 年代以來世 界特殊教育發展的趨勢。

融合教育係指特殊兒童就讀普通 班級,由普通班教師、特殊教育教師、

相關專業人員等根據特殊學生需求共 同提供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吳淑美,

2004;蘇雪玉,2000;許碧勳,2001;

Dowdy,2000;Wesley, 2002),這股歐美 的融合教育思潮,吹進了臺灣的幼教 界,臺灣政府開始從立法面和政策面 推動學前融合教育,其發展的基礎建 立在特殊教育上,在法令的制定上主 要以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子法為主。

臺灣在 1998 年修正發布「特殊教 育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學前 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 兒 童 一 起 就 學 為 原 則 」 ( 教 育 部 , 1998);2013 年修訂「特殊教育法」, 第 23 條規定:「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 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其 應自二歲開始」(教育部,2013),將特 殊教育學生的年齡向下延伸至二歲,

並明訂學前特殊幼兒的教育安置方式 以融合教育為主。由此可以看出,融 合教育已成為我國學前特殊教育發展 的主流。以下就我國幼兒園目前推動 融合教育的情形,根據理論與實務進 行討論。

二、 我國幼兒園實施融合教育之 實務探討

根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2016 年 10 月 20 日的統計資料顯示,105 學 年度學前教育階段特殊幼兒人數共有 14,127 人,其中安置在普通班中接受 特教服務、巡迴輔導班或是資源班之 特殊需求幼兒有 13,021 人,佔所有特 殊需求幼兒 92.16%(教育部,2016),

可見融合教育是目前國內學前教育的 發展趨勢。

然在 2016 年 10 月 12 日,一則「曾 被 50 多所幼兒園拒收,小五盲女獲總 統教育獎」之新聞,報導高雄市五權 國小五 年 級女生 鍾 培汶, 因 早產全 盲,但仍就讀於普通班,用耳朵聽課,

用手摸 點 字書, 在 班上成 績 名列前 茅,且於 2016 年榮獲總統教育獎的肯 定。然而,鍾培汶的媽媽表示,鍾培 汶在四歲時,曾經被五十多所幼兒園 拒絕入學,直到五權國小同意讓她進 普通班就讀(林義邦、蘇泰盈,2016)。

從鍾培 汶 的個案 可 知, 教 學 實務現 場,融合教育之落實與執行有其待改

善之處。以下筆者根據在公立幼兒園 工作多年,所觀察到幼兒園推動融合 教育實務的情形進行分析,分別敘述 如下:

(一) 幼兒園班級中人數過多,融合教 育的落實有困難

雖然現行「特殊教育法」第 27 條規 定:「為使普通班教師得以兼顧身心障礙 學生與其他學生之需要,身心障礙學生 就讀之普通班應減少班級人數」(教育 部,2014a)、「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於 2015 年 7 月 1 日修正第 18 條:「幼兒園有招 收身心障礙幼兒之班級,得酌予減少第 一項所定班級人數;其減少班級人數之 條件及核算方式,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定之。」(教育部,2015)、教師 工會也一再呼籲降低幼兒園師生比,以 提升整體教學品質(顏嘉辰,2016),但就 筆者實務瞭解,有的幼兒園礙於少子 化、家長需求,只要有新生報名,園方 就照收不誤,直到融合班人數達上限三 十人,也就是幼兒園礙於家長需求及少 子化因素,真正配合減少班級人數的幼 兒園並不多。

此外,筆者亦觀察到在幼兒園教學 現場,有少數發展遲緩兒是在開學後才 由教師透過幼兒發展檢核表篩檢出的特 殊個案,所以班上安置的特殊幼兒可能 增加至兩位以上,然而幼兒園無法在學 期中減少班級人數,若再加上該班教師 須兼任繁雜的行政工作,處理行政業務 時,又無行政人力入班支援,其融合教 育的教學品質可想而知,更遑論因應特 殊幼兒需求提供個別化的教學了。

(二) 幼兒園教師之特教專業知能有待 充實

幼 兒 園 教 師 多 為 幼 保 ( 教 ) 系 畢 業,依據現行幼兒園師資培育制度,

幼兒園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至少需修 習三學分的特殊幼兒教育課程(教育 部,2014b)。但特教新知日新月異,加 上近年來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子法不 斷修訂,幼兒園教師僅以此三學分的 特殊教育基礎課程,實難以因應幼兒 園實施融合教育帶來的挑戰。如同宋 慧娟(2008)與游翠芬(2013)的研究結果 指出,幼兒園教師實施融合教育時對 特教相關知識、課程與教學、班級經 營、親師溝通、行政支援及特教專業 團隊合作方面感到困擾。可見幼兒園 教師之特殊教育專業知能需要多加充 實。

為充實幼兒園教師之特殊教育專 業知能 , 雖然有 些 地方縣 市 政府規 定,學前普通班教師每學年需參與特 教知能研習至少三小時以上,但就筆 者多次參與研習的經驗瞭解,有關特 教知能研習的內容多半為個別化教育 計畫的撰寫、認識身心障礙幼兒的類 別、特徵與成因,對於融合教育教學 實務中所面臨的問題與挑戰,例如:

特殊幼兒問題行為的輔導策略、學前 融合班 的 實地參 訪 等實務 性 的議題 等,較為欠缺,因此特教知能研習較 難以引起幼兒園教師的興趣,也無法 真正解決幼兒園教師在經營融合教育 班級時遇到的問題。

(三) 幼兒園缺乏學校行政支援及特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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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義邦、蘇泰盈(2016 年 10 月 12 日)。曾被 50 所學校拒收,小五盲女獲 總統獎。【TVBS 新聞網】。取自 http://news.tvbs.com.tw/warm/67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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