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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托育服務的演進

隨著時代與社會變遷,家庭結構改變,現代核心家庭結構普及,雙薪家庭急 速增多,家長選擇嬰幼兒托育服務需求日益增多。托育服務就是為支援家庭系統 中照顧嬰幼兒功能而專門設立的正式支持系統,而且是兒童福利服務中很重要的 一環,包括機構式托育(幼兒園)和家庭式托育(保母人員)(馮燕,2009)。

托育服務的功能是多方面的,除了是在父母就業或其他因素不能親自照顧子女的 時段,提供補充親職的角色外,托育服務也有支持親職角色的功能,可預防家庭 失功能,避免未來付出更多社會成本來補救(曾清保,2008)。馮燕指出兒童早 期的發展對兒童非常重要,因其發展成果可影響至成人時期。嬰幼兒對於環境的 有很強的適應能力,但沒有任何能力來改變環境,父母或照顧者,因此,有責任 提供嬰幼兒一個適於他們健康發展的環境。

一、家庭式托育

保母並非正式服務行業,其服務品質亦缺乏督導與管理的機制,如何讓家長 能安心的將幼兒委由保母來照顧,足以因應臺灣社會轉型之需求,就須結合非營 利組織力量,以建構社區化、普及化托育照顧網絡(馮燕,1997;馬祖琳、張斯 寧,2007)。為使家庭保母的托育服務能夠成為政府托育服務輸送體系的一部分,

相關單位以建立保母人員培訓以及證照制度的方式,將家庭保母納入管理體制;

家庭保母的專業培訓,最早始於七十六年台北市社會局與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 金會試行辦理「鄰里托兒-保母訓練」的家庭保母訓練(李慧娟,1989);另外,

高雄市則自七十八年起,由高雄家扶中心負責持續推動「家庭托育人員服務訓練」

方案(高雄家庭扶助中心托育組,1995),至於全國性的保母人員的基礎訓練則 於八十一年起在各縣市陸續展開(內政部兒童局,2007),用以提昇家庭保母之素 質,並滿足雙薪家庭的托育需求。保母人員的職前核心課程,為因應照顧品質的 提升逐步修正,於1994 年將原來100小時的保母專業訓練課程增加修正為 7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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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126 小時(內政部兒童局,2010)。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在 1998 年開始實 施保母人員技能檢定,但證照技術考未能反應現場保母專業形象(鄭淑如,2008)。

因此,兒童局於2001年頒布「社區保母系統實施計畫」,整體規劃居家式托育服 務保母之專業基礎訓練、媒合轉介、在職研習、訪視督導,藉以提昇並促進居家 式托育服務之專業品質。2012 年全國已發展62個社區保母系統提供在地化托育 服務資源,讓家長為幼兒選擇安全、適合的托育與照護服務(兒童局,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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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上述研究,發現研究方法以質性研究居多。研究目的所探討方向,其一 為針對保母的性別、人格特質、專業化程度、托育服務品質;其二為注重托育環 境的規劃與安全性;其三為社區保母系統、保母與政府部門三者彼此間的影響與 關係;其四為母親選擇保母的方式;其五為傳統化與公共化保母之間的利弊關係。

研究結果顯示保母的角色已有男性的加入;保母專業化成長成與托育環境安全為 家長托育需求的重要條件;保母公共化導向將面臨社會的挑戰;政府部門人力與 資源的投入,將影響社區保母系統的運作。本研究之族語保母亦包含男性與女性;

也需具備族語能力與保母專業訓練;訪視員也必須觀察其托育環境之規化與安全 性;由傳統保母轉換為公共管理化保母。期望接受研究之幼兒能在專業保母與安 全托育環境中得到族語傳承之成效。

三、原住民隔代教養

原住民學童隔代教養形成的原因為父母離婚、分居或再婚,與內政部統計之 離婚率愈來愈高,造成父或母因生計問題無法照顧孩子,因此將孩子委託祖父母 照顧,所造成隔代教養的原因(陳如觀,2009)。隔代教養雖然是在時代變遷與 家庭結構改變的情況下所產生的家庭模式,但是也讓祖孫有機會發展更親密的關 係、替代親職的功能、家族價值傳承,祖輩擁有使命感及生活目標,為養育下一 代效力(邱珍琬,2004)。郭李宗文(2011)研究中發現,原住民隔代教養家庭 給予生理上的照顧居多,且祖父母將族語及相關文化傳承給孫子女。余桂榕(2009)

研究中發現布農族婦女們因隔代教養之祖孫關係,透過日常生活中的勞動、互動 及語言傳達,將部落傳統文化與語言在自然的生活環境中,傳承給孩子。陳麗欣、

翁福元、許維素、許志忠(2000)將隔代教養區分為廣益與狹義。廣義的隔代教 養包括祖父母輩,甚至是隔代其他親友於任何適當時機,對孫子女的教養與照顧。

狹義的隔代教養則指祖父母擔負孫子女大部份的教養與照顧責任之情形,依相處 時間長短分為五種類型:(一) 日夜均由祖父母照顧,父母甚少回家;(二)白 天由祖父母照顧,晚上由父母照顧;(三)平常由祖父母照顧,週末由父母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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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由祖父母照顧,父母不定時回家照顧;(五)由其他親友照顧(引自 駱俊賢與邱道生,2013;吳淑賀,2009;林以方與 葉致寬,2014)。本研究以 廣義的隔代教養為對象,依相處時間長短,有13%是屬於第一種類型,有80%是屬 2.42%-3.45%,但原住民學生佔全體學生 7.90%-9.07%。可推知原住民隔代教養 的比率是偏高的。因此,原住民隔代教養的家庭型態,是一種現代社會的趨勢。

但在相關原住民隔代教養的文獻中,僅找到兩篇有關隔代教養協助族語傳承的研 究,較多探討教養問題、祖孫相處關係與學校生活及學業成就等議題(謝佳玹,

2008;陳如觀,2009;陳翠臻,2008;李湘凌、高傳正,2006;邱珍琬,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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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資穎,2007;吳婷婷,2007;林佩紜,2012;許淑美,2012;許毓芳,2012;

郭欣梅,2012)。本研究之樣本中,大部分為隔代教養的家庭型態,因此,可同 時探討隔代教養之祖父母族語保母將族語傳承給孫輩之成效為何?有其研究之價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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