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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結論

繼母的生命歷程可分為五個階段:「醞釀期」、「發酵期」、「質變期」、

「沉澱期」、「行動期」,每個時期都有不同的狀態與內涵,其生命歷程按 其階段順序進行。

圖 6-1 繼母的生命歷程

一、醞釀期

醞釀期一種逐漸發展的狀態,是一種準備的內涵,此階段針對「早期 經驗」、「成為繼母的決定」、「繼母角色的特性」、「成為繼母的自我期許」

四部分,進行說明。

(一)早期經驗

研究發現研究參與者早期經驗對她們進入婚姻的態度與面對問題的因 應方式有其相關性,而父母的角色對研究者參與者母職的學習有決定性的 影響力,研究參與者透過原生家庭的互動,從中學習觀察獲得經驗,對於 自己所不認同的教育方式,研究參與者為避免重蹈覆轍,故嘗試不同於母 親的教養策略來教養自己的孩子或繼子女。

家庭型態不同,影響研究參與者面對婚姻狀況所採取的回應方式,擁 有正向經驗的研究參與者會以正向樂觀的思考去面對問題,而負向家庭經 驗的研究參與者在面對婚姻問題時,則以較消極的態度面對。

(二) 成為繼母的決定

研究者從中發現歸納出四種類型,分別為 1.務實型:以目的為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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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證明型:以驗證能力與理念。3.情感型:感受知覺為依據。4.母愛型:

一切以愛為出發點。上述不同的決定因素呈現出不同的類型,而決定因素 取決於研究參與者本身的生命經驗與對事物重視程度的不同。

(三) 繼母角色的特性

依據進入婚姻的決定類型,延續出四種特性,分別為:第一類型「務 實型」:對於角色的認知較不明確且缺乏事先的準備,僅重視自我個人利 益是否能達成,故主動性較其他類型來的低。第二類型「證明型」:對於 繼母角色有初步的認知與心理建設,故主動性較高,相對的在成為繼母角 色上承受較大的壓力。第三類型「情感型」:對於角色認知較不明確且缺 乏事先的準備,但願意為愛付出調整自我,較不會自我設限,其主動性為 中等。第四類型「母愛型」:此類型以愛為關注焦點,願意承擔照顧責任 且奉獻自我,其主動性為高。

(四) 成為繼母的自我期許

研究參與者對於「成為繼母的自我期待」,第一種「我相信,可以做 好」,研究參與者相信自己擁有能力可以勝任母職的角色,相信只要在友 善的環境下,自己必能達成任務。第二種「我希望,可以做好」,研究參 與者對母職角色有所認同與期待,故期許自己能夠扮演好角色。第三種

「我必須做好」,藉由他人與社會對自己的期待與認同,達成角色賦於的 任務。

小結

研究發現早期經驗對女性進入婚姻的態度與面對問題的因應方式有所 相關,而父母的角色影響研究參與者母職的學習。再則,家庭形態影響研 究參與者面對婚姻問題時,所呈現出不同的應對態度。女性成為繼母的決 定,取決於研究參與者生命的經驗與對事物重視程度的不同,而不同的繼 母角色特性影響其主動性的高低。而女性對於自我成為繼母的期許,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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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肯定與對母職認同,以及社會期待等因素影響。

二、發酵期

發酵期是物質的反應過程,其內涵是物質轉變的現象與狀態,此階段 針對「繼母的迷思」、「繼母的特質」、「繼母類型」、「成為繼母的助力與阻 力」,進行說明。

(一) 繼母的迷思

女性在進婚姻成為繼母後,研究歸納三個迷思,分別為 1.我不是他媽 媽,我沒有管教的立足點。2.我不能擁有自己的孩子,因為無法公平對 待。3.繼母無法全心全意愛繼子女,因為非她所生。

迷思一,研究參與者自覺在管教上繼母的角色受到限制,覺得自己沒 有足夠的立足點去教導孩子。學者表示家長有時為了避免家長角色遇到困 境與他人的過度期待,會選擇放棄自己的養育角色,以減少問題與困擾,

所以並非無立足點,而是就繼母角色言,在管教繼子女方面確實不容易。

迷思二:研究發現,繼母並非不能擁有自己的孩子,其主要因素是經 濟狀況的不允許,而無法公平對待則是安慰自己放棄孩子的藉口。

迷思三:研究發現部分研究參與者,對於繼子女十分的疼愛與照顧,

甚至在離開婚姻前仍為繼子女的未來做打算,因此證明並不是非親生就不 愛的理由。

(二) 繼母的特質

研究者從中歸納出三種繼母的特質,分別為 1.「內心柔軟型」,研究 參與者擁有憐憫與關懷他人的特質,使她在照顧繼子女時,能主動關心繼 子女的需求。2.「吃苦獨立型」,研究參與者在面對困難時,因其生活經 驗與特質,使她懂得找尋資源進而解決問題。3.「大而化之型」,研究參 與者的個人特質,使扮演繼母角色上較不受外界的輿論影響,其改變與調 整彈性更大。

94 (三) 繼母的類型

研究發現繼母類型的不同,影響繼母扮演母職角色的投入程度。從研 究中得知「無怨無悔型」投入程度最高,「互不干涉型」投入程度最低,

而「亦師亦友型」與「和平相處型」投入程度為中等,而其投入程度並非 表示扮演繼母角色的成敗與否,僅能看到類型與投入程度的相對應關係。

(四) 成為繼母的助力與阻力

1.成為繼母的助力:(1)與繼子女生母關係良好:研究參與者與繼子女 生母關係互動良好,可以減少不必要的人際關係衝突。(2)與繼子女關係 親密:能夠提昇彼此的情感連繫與歸屬感。(3)外界給予正向回饋:能夠 給予研究參與者支持與鼓勵。(4)主動連結資源:能夠幫助研究參與者在 面對問題時,獲得適時的協助與支持。

2. 成為繼母的阻力:(1)與繼子女生母關係交惡:繼子女容易從生母 那裡得到負面的訊息,以及為了表現自己對生母的忠誠而表現出抗拒或破 壞的情形。(2) 「與繼子女關係衝突」:將影響生活中的互動,需面對與 解決。(3)「夫妻關係疏離」:建立家庭已有了繼子女,難有單獨的時間培 養感情,夫妻互動也較少,影響親密關係,缺乏情感上的依靠。(4) 「外 在輿論壓力」:社會價值與文化對女性在家庭中角色的期待,往往形成無 形的壓力束縛著她們。

小結

研究中發現,繼母的迷思往往是自我的束縛與受限,並非無法解決且 從研究參與者的分享,我們能透過實證打破其迷思。

繼母的特質不同,影響個人與外界的互動與行為表現,而繼母的類型 則影響其角色的投入程度。對於女性成為繼母,研究中發現人際的互動與 與論的壓力,往往形成阻力,至於將如何化解,則有待磨練與學習。

95 三、質變期

質變期為一種狀態惡化的過程,此階段針對不同因素所導致的質變,

進行說明。

(一) 價值觀念不同所導致的質變:金錢使用的價值觀與溝通上的隔閡,

使得夫妻關係越來越疏離。

(二) 無共識婚姻所導致的質變:配偶缺乏對家庭經營的概念,僅依賴小 林一人獨自努力,使她對婚姻感到失望與無力感。

(三) 管教分歧所導致的質變:配偶與家人對待繼女的管教態度過於溺 愛,使小燕在管教上感到挫敗。

(四) 重大事件所導致的質變

1.墮胎事件:小林因家中的經濟,必須放棄腹中的寶寶感到難過,又 對配偶無法擔起照顧自己孩子與未出生孩子的責任感到失望,進而影響夫 妻的感情。

2.自殺事件:小林對家庭的付出,被丈夫視為理所當然,在情緒找不 到出口時,自殺成了她的選擇,也讓她再次對這個婚姻到失望。

3.暴力事件:小文先生酒醉後失控的行為,及對孩子的傷害,影響夫 妻間的關係。

小結

不論是「價值觀念不同」、「無共識婚姻」、「管教分歧」、「重大事件」,

都為婚姻生活加入不可預期的催化劑,而這個催化劑將可能激化某些狀 態,將帶領研究參與者進入下一個階段「沉澱期」。

96 四、沉澱期

沉澱期表面看來像是靜止的狀態,實際仍在運作,其內涵是思考。下 列針對繼母在婚姻中面臨問題,什麼是她們在乎或思考的重點,歸納如下 列五項。

(一)什麼是最重要的:研究參與者思考婚姻中最重要的事,有二種不同的 思考方向,分別是孩子的幸福與自己的愛情。

1.孩子的幸福是重要的:小林與小文覺得孩子是最重要的考量,只要 自 己和孩子過的好,一切都值得。

2.自己的愛情是重要的:小燕表示在婚姻中不論遇到多少困難,只要 有愛就不會有問題。

(二)需要繼續忍耐?

1.期待改變,所以忍耐:小林對這個家還有期待,所以忍耐。

2.為了和諧,所以忍耐:小燕為了家庭與關係的和諧,所以選擇裝傻 不理會繼女在網路毀謗自己的事情。

3.為了愛情,所以忍耐:小燕表示婚姻過程難免遇到問題,但現階段 婚姻狀況很不錯,沒有離開的想法。

(三)離開有什麼困難

1.因為沒路,所以困難:小林覺得維持現狀就好,因為沒有選擇。

2.因為太愛,所以困難:小林與小文因為對繼子女的愛無法割捨,故 無法離開。

(四)留下來有什麼需要面對 1.問題沒有改變:

a.小林對婚姻狀態與配偶感到失望,仍需面對。

b.小文丈夫酒醉暴力行為仍存在。

c.小燕與家人的管教方式仍無法取得共識。

97 (五)最後決定離開的原因?

1.放下:小林面對丈夫與妹妹的背叛感到難過與痛苦,讓她認清不能 再對丈夫有所期待,因此決定放下一切離開。

2.保護:小文害怕孩子也將受到傷害,因此下定決心離開。

小結

研究發現,研究參與者在面臨問題陷入思考時,會將自己所重視的納 入考量因素,做為擬定策略的考慮條件,不論因應方式為何,透過沉澱與

研究發現,研究參與者在面臨問題陷入思考時,會將自己所重視的納 入考量因素,做為擬定策略的考慮條件,不論因應方式為何,透過沉澱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