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技能檢定對教學影響之相關探討
壹、技能檢定對高職板金科教學影響之相關探討
陳陹 (民 90)指出,技職學校在校生檢定的工作,必須植基於 各技職學校內正常教學之原則下,方有全面推動的價值。因此,技職 學校在校生丙級專案檢定自八十一學年度全面推動至今,十餘年來,
對於過去辦理時所產生的相關問題,是否已經處理改善,或仍有檢討 的空間。因此,研究者發覺亦仍存在下列諸問題值得我們再共同探討。
一、報檢職種多元化,檢定及格率差異大
截至九十六學年度,高職丙級專案檢定,共開設 82 個檢定職種供 職校學生選擇報檢。也由於職校類科多,各科學生可以報檢的職種不 盡相同,就板金科學生而言,可報檢一般手工電銲、一般板金、機械 板金、電腦輔助立體製圖及氬氣鎢極電銲等五種,其各校報檢種類及合 格率如表 2-3。
表 2-3 九十六學年度高職板金科學生參加丙級專案檢定一覽表 學校名稱 九十六學年度丙級專案檢定報檢種類 合格率(%)
三重商工 氬氣鎢極電銲(單一級) 87.10
一般板金 90.32
苗栗農工
電腦輔助立體製圖 60.00
新竹高工 機械板金 82.14
機械板金 94.74
台中高工
一般板金 77.77
台南高工 一般板金 53.21
資料來源:整理自中正高工(民 96)「臺灣區 96 年技職學校工業類在校生 丙級專案技能檢定總檢討會暨第 2 次委員會會議紀錄」,頁 29-31。
各校因師資、機械設備、材料、場地及發展特色等因素,由各校 科務會議決定學生參加專案檢定之種類,但由表 2-3 發現「機械板金」
職種其合格率達 90%以上;「一般板金」職種其檢定合格率以苗栗農工 最高達 90.32%,但台南高工合格率最低為 53.21%,兩校合格率差異如 此大,其原因值得探究。
二、實習教學時數不足,教學難以正常化
民國七十五年以前職業學校實施單位行業課程,技能實習教學每 週有 14 小時,較能達成技能檢定的通過標準,七十五學年度以後高職 實施群集課程,技能實習教學時數減少為每週 6~9 小時,若要通過技 能檢定,勢必影響正常技能教學。民國八十九學年度開始實施高職新 課程,技能實習教學時數更減少為每週 3~6 小時,若欲通過技能檢定,
更是不可能,否則勢必利用正常上課時間加強訓練。
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公布的高職暫行課程綱要(簡稱九五暫綱),為 實現適性教育發展原理,解決高中職之間或高職各類科間相互轉通的 問題,本次課程改革基本上亦沿襲傳統「先廣後專」之課程模式(高 一試探,高二分化,高三專精)。因此高一之一般科目學分比例居高不 下,以方便不適應學生之相互轉學;而學群之共同核心科目的設計,
其用意在便於科系間之轉通。因此,新課程大幅縮減實習學分,可預 期學生之技能水準會大幅滑落,技術士證照之取得難度倍增,將使高 職失去特色。不但將來進入職場無法適應產業需求,亦與產業漸行漸 遠。雖然教育部接納各方意見亡羊補牢,補充規定實習學分不得少於 30 學分。惟如安排在高三上課,則恐流於虛應故事,技能訓練必將落 空,又如何能夠達到技能專精的目標?
貳、在校生專案技能檢定之相關建議事項
民國六十三年以後,由於高職開辦技能檢定對高職產生相當大的
衝擊,因此國內的許多專家學者針對技能檢定造成教學上的影響,提 出許多相關研究,茲將其研究結果摘述於後,作為本研究的理論依據。
楊啟棟(民 69)於「高工應屆畢業生實施技能檢定之研究」中建議如 下:
一、我國技能檢定制度的施行是仿照日本及韓國的檢定制度,採職 業訓練為實行技能檢定的模式,係針對職業訓練的需要。而高 工課程的教育目標及內容與職業訓練方針相比較,難免會有些 許差異,故不適於用來衡量高工應屆畢業生的技能程度。
二、技能檢定的試題,具有廣度、精度及速度的要求,與高工課程 標準中技能教學只重視廣度,而不要求精度與速度,其間有相 當的差異。
三、今後如增加辦理應屆畢業生技能檢定,選擇職類時,應該對於 高工課程標準內所列技能教材大綱與技能檢定規範內容作一比 較,選擇教學時數相近者實施。
四、檢定內容涵蓋一至三年級的課程項目,由於課程標準中對於檢 定職類的技能實習時數不足,實難應付丙級技能檢定職類的技 能要求。若在三年級實施檢定,則會重覆施教一年級課程,將 形成考前惡補或導致三年級部分課程未教,而嚴重影響學校的 正常教學。
陳陹 (民 69)於「工業職業學校實施在校生技能檢定問題」之 研究中,認為技能檢定雖對學校設備之充實,學生技能水準之提高,
以及學校對技能教學方面均持正面之評價,但對工職正常教學之不良 影響確實不容等閒視之。目前很多學校為輔導學生參加技能檢定,擅 自縮減技能教學內容,甚至在高三時採用單能工密集訓練方式,幾乎 將工職教育畸形地發展為職業訓練型態。為了維護工職教育的本質和 發揮工職教育的功能,停辦在校生技能檢定,改由學生畢業後參加社
會組檢定。
余煥模(民 69)於「工業職業學校學生參加技能檢定問題之研究」
中,認為技能檢定之實施促使工職學校充實設備和提高學生應用機具 的能力,但因各校執行方法有所偏差,導致工職技能檢定之技能教學 的新問題,忽略甚至刪除檢定之外的技能教學,致使工職教育幾乎變 成「工職訓練班」的畸形發展。
康自立(民 80)於「技能檢定職種與工業技術教育類科配合問題 之研究」中,認為工職專業教師普遍認為欲實施畢業生技能檢定,則 應增加應檢項目的實習時數,使學生達到技能檢定所要求的技術水 準,方能吸引職業教育畢業生的參與。
陳陹 (民 82)於「台灣區八十一學年度高職在校生技能檢定之 實施成效及問題之研究」中提出下列建議:
一、在職訓主管機關方面
儘早透過單獨立法,積極推動職業證照制度;檢討現有檢定職類 的檢定內容,改善題庫內試題的品質;比照社會組的技能檢定給予在 校生技能檢定合格者同等待遇;研究設立技能檢定常設機構,專職辦 理檢定業務及建議對於筆試合格率連續兩年高於百分之八十之職校學 生得免考筆試測驗。
二、在教育主管機關方面
全面宣導技能檢定及政策制度,確實加強對職校的視導與評鑑,
維護職校教學正常化,參考技能檢定規範,檢討修改高職專業技術課 程內容,並提供職訓局參考修訂技能檢定規範;對持有技術士證照者 報考技職院校時給予加分優待及商請勞委會增加檢定職類。
三、在提高學生專業技術水準方面
於高二、高三增開檢定選修課,允許採自辦或職訓中心合作方式;
充實職校專業實習設備,辦理高職學生技能檢定研習營及舉辦職校教
師技能檢定研習班。
劉寶貴(民 83)於「對高職在校生技能檢定相關問題調查研究」
中,有關建議如下:
一、建議職訓局能定期檢討和修改編製時間超過五年以上之檢定試 題內容 。
二、辦理高職教師技能檢定研習班,藉此提高教師輔導學生技能檢 定的實務經驗,同時提高教師的技術能力達到乙級的水準。
三、加強職校視導工作,嚴防公私立職校將與檢定無關的課程時間 挪用為技能檢定相關之教學。
四、鼓勵各職校於高三時,加開技能檢定選修課程,對於報考技能 檢定之學生,給予每週大約四小時的密集技能訓練 。
劉寶貴(民 83)並於「技職及職業教育與技能檢定配合研究」中,
認為技職學校課程之規定,盡量授予學校彈性空間,並鼓勵學校與企 業界或職訓中心建教合作,使學生能利用選修課或校訂科目充實技能 實作,同時可利用建教合作廠商或職訓中心的設備,彌補學校教學設 施之不足;並檢討現有技能檢定職類規範內容,能否符合企業界等用 人單位的需求。
鍾長生(民 84)於「高職在校生技能檢定辦理情形及其影響之研 究」中,提出有關建議如下:
一、教育行政主管當局不宜過度強調各校合格率,以免造成太大壓 力,導致為提高合格率而影響正常教學。
二、各校校長及行政人員宜深切體認職校與技能檢定目標及功能非 為完全重疊,為免扭曲或窄化職業教育之目標及功能,在學校 行政上宜合理節制,避免以參檢合格率作為評估教師績效之主 要依據,以免導致為了技能檢定而影響正常教學。
陳陹 (民 85)於「改進職業學校實施在校生技能檢定之研究」
中,有關建議如下:
一、提高學生報考技能檢定的誘因,持有證照者報考四技二專時可 加分,落實證照的效用。
二、建議職訓局能配合工業進步,檢討並修改各職種技能檢定規範,
提高試題之有效度。
三、目前專案辦理職校教師乙級技術士證照之研習活動,宜再擴大 辦理。
黃啟賢(民 88)於「技職學校在校生丙級專案技能檢定辦理情況 之研究」中,認為職校為配合技能檢定術科測驗;進行技能檢定有關 之教學,往往有挪用其它正常課程時間或佔用實習工場設備時間過 長,而影響其他未參加檢定之同學的權益。
蕭錫錡(民 88)認為高職辦理技能檢定有其正面的意義,除能促 進技術士職業證照制度的及早實施,對職業教育成效之評鑑、學生技
蕭錫錡(民 88)認為高職辦理技能檢定有其正面的意義,除能促 進技術士職業證照制度的及早實施,對職業教育成效之評鑑、學生技